儿科重症监护室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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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工作制度

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工作制度

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工作制度
1、NICU是集中收治早产儿和各种急危重新生儿的病室,实行无陪护封闭管理,要求医护人员必须经过新生儿专业的严格训练。

2、对于早产儿、特别是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生命更加脆弱、病情变化快,要求医护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工作上要更加细心。

3、对各种急危重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入院后必须详细向患儿家属做好病情告知,并及时履行各种签字手续。

4、对入院新生儿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特别是孕产期情况)和仔细的体格检查,以免漏诊和误诊(包括骨折、产伤、畴形等);接收转诊患儿还应详细了解患者的院外诊治情况。

及时开具医嘱并执行医嘱,并做好各项生命体征的监护。

完善各项辅助检查,包括X线、血糖、血气及各种生化检查等,并根据病情变化动态监测。

5、及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并随时加签。

6、对疑似外科等疾病的患儿,应及时进行会诊;对疑难危重患儿或病情突发变化的患儿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查看,并及时告知患儿家属。

7、交接班除书面报告外,并进行逐一床边交接。

8、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1。

重症儿科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重症儿科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重症儿科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症儿科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重症儿科的医疗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医疗行为规范、质控要求等方面。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院长或者重症儿科主任负责领导,由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共同遵守。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院长或者重症儿科主任。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重症儿科主任负责重症儿科的管理工作,包括科室的日常运转、医疗质量的监控等。

第八条重症儿科医师负责对患儿进行诊治工作,确保确诊和治疗过程的准确性。

第九条重症儿科护士负责对患儿进行护理工作,确保病情稳定和生命体征恢复。

第十条重症儿科技师负责对患儿进行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重症儿科心理医师负责对患儿及其家属进行心理辅导工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应对疾病带来的心理压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患儿来院后,首先由门诊医师进行初步检查,确认重症病症后转入重症儿科。

第十三条重症儿科医师对患儿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

第十四条重症儿科护士对患儿进行24小时监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

第十五条重症儿科技师对患儿进行各类检查和监测,确保医疗设备运转正常。

第十六条重症儿科心理医师根据患儿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进行相应的心理护理工作。

第四章医疗行为规范第十七条重症儿科医师应该严格遵循医疗伦理,保障患儿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重症儿科护士应该遵守护理规范,确保患儿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九条重症儿科技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类医疗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患儿的检查和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重症儿科心理医师应该熟悉心理护理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患儿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合适的心理支持。

第五章质控要求第二十一条重症儿科主任应该定期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一、探视、陪伴制度(一) 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两人。

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二) 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由医护人员特别安排。

(三) 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在病员床上睡觉。

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 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陪偿。

二、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一) 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 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三)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 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严格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五) 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ICU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ICU负责收治危重病人,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ICU。

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ICU,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具体疾病:(一)各种严重休克:(二)严重心力衰竭;(三)严重心肌梗塞;(四)严重心律失常;(五)急性肺损伤,ARDS:(六)严重呼吸衰竭:(七)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八)严重肝功能不全;(九)MODS(MOF);(+)DIC;(十一)严重代谢功能障碍;(十二)昏迷;(十三)严重体液失衡;(十四)各种严重中毒;(十五)严重中暑;(十六)严重创伤及多发伤;(十七)挤压综合征;(十八)脂肪栓塞综合征;(十九)严重产科并发征;(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1.凡需住重症监护室的危重患者,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确定,制定监护和抢救方案。

护士24h对病人实施监护,制定实施护理计划,并准确记录。

2.监护室护士独立上岗前,必须经过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通过医院重症监护专科护士准入认证,熟练掌握急救技术、急救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医护人员进入ICU应换鞋或穿鞋套,戴口罩、帽子,着专用工作服。

4.值班护士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病情,准确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及时记录,遇有病情变化,向医生汇报并给予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实行无陪护管理,每日定时探视,探视人员应着探视服,戴口罩、帽子、换鞋或穿鞋套。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无菌容器、器械、敷料定期消毒,消毒液定期更换。

室内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细菌培养,并将报告单留存备查。

7.对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定期检查、维修。

各种器械与药品应定人、定位保管,用后及时补充,保持良好状态。

8.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操作前后洗手,一床一巾,定时空气、床单位消毒,呼吸机等管道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建立使用处理登记。

9.特殊感染的患者(如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等)入住ICU应安置在相对固定的区域,作出标识,并执行床旁隔离和标准预防制度。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一、监护室护士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管理下进行工作。

二、工作人员进入监护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换工作鞋,需戴双层口罩。

三、保持室内整洁,温度、湿度适宜,注意通风,避免噪声,选择合适的背景音乐。

有定期消毒措施。

四、各种抢救用品、仪器设备和药品定位放置,标记明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

用后及时清理、消毒、归位、补充,定期检修,做到有备无患。

五、使用保温箱及蓝光箱前后应检查仪器的性能完好情况,每天用消毒液擦洗,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箱内被褥每日更换一次,用后高压消毒灭菌,保暖超过一周的患儿要更换暖箱。

六、监护室婴儿在病情许可下必须母乳喂养。

不能吸吮的婴儿用奶杯、汤匙,用完后煮沸消毒备用。

七、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病情,认真书写护理记录单,协助医生做好治疗和抢救工作。

八、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各类物品应按规定及时清洁、消毒,工作人员查接触患儿前须用消毒液洗手。

遇有特殊感染、免疫力低下等患儿应与其它患儿隔离,专人护理
十、严格执行家属探视制度,与医疗护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工作制度

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工作制度
24.2对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法制观念,规范医疗行为。
24.3建立合规性检查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合法合规。
二十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25.1严格执行环保法规,降低医疗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25.2推广绿色医疗理念,采用节能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5.3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环保意识。
15.3开展患儿关怀活动,如生日庆祝、节日慰问等,营造温馨的治疗环境。
十六、资源调配与优化
16.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NICU运行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16.2定期对医疗物资进行清查和调配,避免浪费和短缺现象。
16.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量和患儿的病情,动态调整医护人员的工作安排。
十七、应急预案与风险管理
二十九、研究与成果转化
29.1鼓励开展临床研究与试验,推动NICU医疗技术进步。
29.2建立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9.3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新生儿科领域的研究与发展。
三十、持续监测与效果评价
30.1建立持续监测系统,对NICU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
7.2鼓励医护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持续优化工作流程。
7.3积极参与国内外新生儿科质量改进项目,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八、医疗安全管理
8.1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及时上报、分析和处理。
8.2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8.3加强对患儿的身份识别管理,确保各项诊疗措施准确无误地执行。
3.4定期组织多学科会诊,为患儿提供全面、专业的诊疗服务。

儿科重症医学科规章制度

儿科重症医学科规章制度

儿科重症医学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儿科重症患儿的治疗和护理,规范医疗操作程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科重症医学科是医院重要的专业科室,其主要任务是对危重症患儿提供专科化、系统化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要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儿科重症医学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直接领导科室工作,负责科室的管理和发展。

第四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负责医院内各科室患儿的抢救和转诊工作,确保各科室之间的顺畅对接和协作。

第五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保证医护人员的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危重症抢救水平。

第六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规范的医疗操作程序和护理流程,持续改进医疗技术和护理质量。

第七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加强与其他相关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第八条医院领导要加强对儿科重症医学科的关心和支持,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支持,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第二章医疗操作规程第九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严格的医疗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十条医疗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患儿初次抢救的处理流程(二)危重症患儿的评估和监测标准(三)危重症患儿的医疗护理措施和抢救技术(四)患儿病情变化的处理程序(五)危重症患儿的转诊和接诊流程(六)医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医疗操作规程要定期修订和更新,与最新的医学发展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确保医疗操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每一步操作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高效。

第三章护理流程第十三条儿科重症医学科要建立科学的护理流程,明确护理操作步骤和标准,保障患儿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四条护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重症患儿的护理评估和护理计划制定(二)危重症患儿的生命体征监测和记录(三)危重症患儿的特殊护理技术操作(四)患儿家属的护理指导和心理支持(五)护理记录的填写和保存规范(六)护理质量的评估和改进措施第十五条护理流程要与医疗操作规程相配合,医护人员要密切协作,保证患儿全方位的医疗护理服务。

儿童医院急诊规章制度

儿童医院急诊规章制度

**儿童医院急诊就诊范围为加强对危重症患儿准确及时的抢救,区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望全科贯彻执行:内科:1.不明原因的高热(原则上应在38。

5℃以上,个别视情况掌握).2.昏迷.3.脱水.4.重度的呼吸困难。

5.各种急性中毒(强酸强碱中毒除外)。

6.急性心力衰竭。

7.大咯血.8.消化道大出血。

9.极度衰竭。

10.急性心肌梗塞。

11.中暑。

12.重度急性胃炎。

13.休克(外伤性休克除外)。

14.急性胰腺炎。

15.自缢。

16.溺水。

17.流感.18.流行性出血热.19.重度支气管哮喘.20.高血压急症。

21.尿毒症。

.22.触电(除创面以外的处理).23.其它原因不明,情况危急者。

神经科1.脑出血.2.脑血栓。

3.抽风。

4.晕厥。

外科:1.各种急性创伤(包括颅脑外伤、肋骨骨折、气胸、血胸等)2.急性脱臼及骨折。

3.急性外科炎症及其所致的败血症.4.急性烧伤及烫伤.5.急性口服强酸强碱中毒者。

6.外科急腹症如阑尾炎、肠梗阻、消化道穿孔、腹膜炎及内脏外伤性破裂. 7.强酸强碱烧伤。

8.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

9.急性发作的严重血尿、尿潴留等。

10.肾绞痛.11.触电(创面处理及外科情况处理)。

12.外伤性休克。

13.溃疡病反复大出血.急诊分诊制度1.由高年护士及值班护士进行分诊.2.分诊护士应坚守工作岗位,分诊准确,接待病人热情,维持好室内秩序。

3.询问患儿情况,速查体温、呼吸、体重,盖好登记章,必要时速查血压、脉搏.4.根据急诊范围,如属急诊,嘱病人持急诊牌挂号后就诊,但对危重病人不可因未挂号而延误时机.5.如果患多种疾病的患儿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疾病进行分诊。

6.危重症患儿立即通知急诊值班医师来诊,如值班医师不在而患儿急需立即抢救时,值班护士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7.值班医师认为需会诊患儿时,应建立病历,做好有关化验检查,再请有关科室会诊。

8.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立即隔离,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确定传染病者,如条件允许,可转送传染病医院、儿研所,部队患儿转送302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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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重症监护室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和处理医嘱须经查对后方可执行,每日由办公护士组织对
所有医嘱再次查对。

2、转抄和处理医嘱者、查对后的查对者,均须签全名及时间。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危重患儿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大声复诵一
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后的空瓶,须经二人核
对无误后再按规定弃去。

5、整理医嘱、治疗单、服药单后,须经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参加医嘱查对不少于2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
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
裂痕、混浊,瓶口有无松动,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是否合
格。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问清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
限、剧药时,用前须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瓶。

用多种药物
时,应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
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经二人(一人值班时与值班医师查对)查对无误后方
可输入。

2、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损。

3、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
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对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5、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血完毕后,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7、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四)儿科重症监护室出入查对制度
1、患儿入院时接待护士凭入院证上的名字给患儿作好手记、脚记、床头卡,并按男左女右系在患儿手腕及踝部,松紧适宜。

在患儿入室登记本上登记患儿基本情况,请护送者签名。

交接班、沐浴及日常护理时查对手记、脚记是否存在。

2、出院时护士与患儿家属一起作好查对,包括患儿性别、全身皮肤情况等,床头卡、手记、脚记上所记录姓名应与结帐单上相符,核查
无误后请家在出院查对记录单上签字并盖手印。

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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