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分割单在税法上是否属于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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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2019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协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5号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3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纳税人、缴费人统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

到底什么是分割单?如何凭它税前扣除?

到底什么是分割单?如何凭它税前扣除?

到底什么是分割单?如何凭它税前扣除?分割单是指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税务机构要求雇主将员工的收入分成不同的部分,并在报税时根据这些部分进行税前扣除的一种文件。

分割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的税收合规性,同时也可以帮助雇主准确地计算和申报员工的税收。

在美国,分割单通常包括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其他补偿等收入项目。

雇主需要根据员工的工资单和其他相关文件,将这些收入按照税务机构的规定分成不同的部分,例如工资、奖金、福利等。

然后在报税时,根据这些分割单上的信息来计算员工的税前扣除。

分割单的填写需要严格遵循税务机构的规定,一般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税前扣除等内容。

雇主需要确保分割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在报税时出现问题。

同时,员工也需要核对自己的分割单,确保收入和税前扣除的准确性。

对于雇主来说,分割单的准确填写对于公司的税收合规非常重要。

如果分割单填写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税务机构对公司进行税务审计,甚至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因此,雇主需要对分割单的填写非常重视,确保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

对于员工来说,分割单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税前扣除情况,确保税收的合规性。

同时,员工也可以根据分割单上的信息来核对自己的税前扣除是否正确,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与雇主或税务机构联系进行调整。

在填写分割单时,雇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员工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姓名、社会安全号码等;2. 根据税务机构的规定,将员工的收入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分割,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3. 对于奖金、福利等非固定收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在报税时进行相应的税前扣除;4. 在填写分割单时,需要保留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备税务审计时使用。

总之,分割单是雇主在报税时必须填写的文件,它可以帮助雇主准确地计算和申报员工的税前扣除,确保税收的合规性。

对于员工来说,分割单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税前扣除情况,确保税收的合规性。

因此,雇主和员工都需要对分割单的填写非常重视,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分割单能否作为原始单据扣除的税法依据

分割单能否作为原始单据扣除的税法依据

转售水电费使用分割单
电费分割单,在备注栏中建设方要求加了一段文字:同意分摊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附分割单及发票复印件,税务已认可凭此可以入账,不存在税金的风险。

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建设方的底气在于这条文中“;”后面的内容“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条说的是企业租用出租方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所产生的共担费用,采用分摊方式,可以使用其他外部凭证(含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关于共用水电费解释)

原始凭证分割单(关于共用水电费解释)

《原始凭证分割单》应属于合法、有效凭证发布日期:2012-07-27 消息来源: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字体:大中小】【颜色:红蓝黑】《原始凭证分割单》应属于合法、有效凭证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公司、企业或单位,尤其是大型商场或超市、联合办公大楼等,为了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往往会联络几个单位雇用车辆运载货物,或多家安装一部总表、各户安装分表,由其中一个单位代表负责先行垫付全部货物运输费用或水电等总费用,并取得、保存总发票,然后,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019号)规定,按一定标准(如运货数量或用水用电量等)在各应负担费用的单位间进行分摊,并按各单位实际用量确定分摊金额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结算款项。

各分摊单位付款后,依据《原始凭证分割单》列支费用,进行会计核算。

单位发生共同费用,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这种操作方法,早已成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但是,在实务中,笔者发现部分税务人员或税务代理人员,未能全面理解税收法规,只承认“发票”为唯一合法、有效凭证,排斥其他非发票的合法、有效凭证。

因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或者税务稽查时,只要发现公司、企业或单位有依据《原始凭证分割单》列支成本费用的,一律要求纳税调整,不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种做法显失公正,有必要予以澄清。

大家都知道,企业单位只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会取得收入和所得,相应就会产生纳税义务,必须依法纳税。

作为如实、客观记录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情况的会计核算资料,当然也就成为计算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因此,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

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

企业涉税危机公关技巧与税企关系协调主讲人:高建华第一章涉税危机公关与协调涉税危机公关是指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涉税事件发生时,企业如何应对方面的原则技巧,主要是研究和处理涉税危机事件发生的各种策略与措施。

有句名言说道“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应对税务机关的日常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是每一个纳税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

企业经营中出现涉税危机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由于账务处理的不规范及对税收政策的不尽熟悉,就容易导致企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增加纳税成本,严重的偷税行为还会构成犯罪。

那么,如何预防涉税风险,化解涉税危机,正确的协调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呢?这也就是本次讲座所培训的内容。

一、涉税危机公关与协调技巧化解涉税危机,协调税企关系,不能盲目迷信关系学,要在熟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说服税务机关放弃拟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或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具体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运用政策,做合理合法的解释1.税收政策又多又杂,对税收政策的理解难免出现差异,对于政策模糊,不明确的问题,要站在有利于企业的角度理解把握政策规定,积极争取成功的机会。

例如,房地产企业在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对于已销售商品房何时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总局政策就比较模糊,各地理解掌握也存在很大差别,有的以办理产权证为标准,有的以签定销售合同为标准(如桂地税字[2009]117号,西地税发[2009]248号),有的以办理入住手续交钥匙为标准(如青地税函[2009]128号),还有的以缴纳契税为标准等,如此,产生争议也就难免,企业应站在本身的角度,按照有利于企业的理解跟税务机关协调沟通。

【案例1】某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协调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008年6月开始签定房屋正式销售合同,2008年12月购房户办理完毕入住手续,交付钥匙,相关手续已全部到房管局备案。

分割单能否作为原始单据扣除的税法依据

分割单能否作为原始单据扣除的税法依据

转售水电费使用分割单
电费分割单,在备注栏中建设方要求加了一段文字:同意分摊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附分割单及发票复印件,税务已认可凭此可以入账,不存在税金的风险。

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建设方的底气在于这条文中“;”后面的内容“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条说的是企业租用出租方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所产生的共担费用,采用分摊方式,可以使用其他外部凭证(含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 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 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 企业的定义,包含非企业单位、事 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等。不含合 伙、个人独资企业。
•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 • 【解读】本条是关于税前扣除凭证
凭证
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
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
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
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 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 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 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 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 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 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 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 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 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 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 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 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 除凭证。
的劳务仅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 【解读】本条是对企业取得不合规外 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 部凭证税务处理原则的规定。 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 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 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 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 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制 确立规则是首要 定 求同存异是策略 原 则 一般规定是重点
特殊规定是亮点
适度灵活是方法

涉税风险等级及防控考试试题

涉税风险等级及防控考试试题

《涉税风险等级及防控》 --考试试卷(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考试得分:67.00分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7.00分,共70分)1、虚开普通发票不涉及刑事犯罪。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3、所得税贡献率公式:本期应纳所得税税额/销售收入。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4、介绍别人给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 A.正确• B.错误5、分割单不允许税前扣除。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6、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一率不允许税前扣除。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7、虚开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罚刑2年以上7年以下。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8、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9、应收账款长期大额挂账没有风险。

( )• A.正确• B.错误10、增值税税负率公式: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收入。

( )• A.正确• B.错误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二、单选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00分,共30分1、虚开普通发票情况严重的,将处罚金( )。

• A.5000以内• B.5000~1万• C.1万~2万• D.1万~5万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D 您填写的答案是:C2、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 A.5000~1万• B.1万~3万• C.3万~10万• D.3万~30万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D 您填写的答案是:C3、以下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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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始凭证分割单楼主
作者:会计人员(2009-12-24 17:02:53) Email:点击数:1891 回复数:3
原始凭证分割单做账进成本费用后,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税务部门认可吗?
关于原始凭证分割单问题的回复1 楼
作者:地税局(2009-12-25 16:37:43) Email:
会计人员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在网上提出原始凭证分割单进入成本后,对企业所得税有影响,税务部门是否认可一事现回复如下:
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分割单税务机关是认可的,原始凭证分割单应附有:原始发票复印件。

原始发票复印件上应加盖保存原始发票单位印章,原始发票付款单位上应列有本单位的名称。

特此回复。

南陵县地方税务局
2009年12月25
一张原始凭证上所列的金额由二家单位以上共同承担,需由保存发票的单位开具发票分割单。

发票分割单在税法上是否属于合法凭证,取得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的公司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但至于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能扣除,目前仅有企便函(2009)33号有叙述规定,由于此文件的适用局限,估计各地处理不一,只有看当地税务机关认定了。

除非企业能有证明是无法取得发票的事项,税务机关认可发票(原始凭证)分割单。

——因为发票(原始凭证)分割单实质上可以代替了一个货物流转环节。

从而减少了一个纳税环节。

如果企业是在最终消费环节,又能证明无法取得发票的事项,才认可发票(原始凭证)分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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