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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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02•【字号】教人〔2016〕436号•【施行日期】2016.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的通知教人〔2016〕43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于2014年启动了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第二批培育工作。

经过市县遴选推荐、专家评审、集中理论研修、名校跟岗学习、课题研究与答辩等多种形式对第二批名校长培养人选进行了为期2年的重点培养,经综合考核合格,确定郑州市第二中学校长王瑞等53人(名单附后)为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学校改革与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治校综合能力,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校长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

省教育厅对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周期。

名校长培育工程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首批名校长的思想品德、领导能力、管理业绩、科研成果、示范引领、社会影响等进行跟踪考评(跟踪考评细则另外下发),对考评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称号。

各地各学校要以名校长培育工程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构建区域内的名优校长培养体系,为名校长培育工程和各项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充分发挥名校长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6月2日附件河南省第二批中小学名校长名单一、普通高中王瑞男郑州市第二中学校长王保军男郑州市第七中学校长高正起男郑州中学校长张建岭男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长杨杰男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校长王华伟男濮阳市华龙区高级中学校长牛振亭男许昌实验中学校长邓付申男许昌县第三高级中学校长游建德男漯河实验高级中学校长刘成章男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王海云男南阳市油田第一中学校长二、初级中学王丽娟女郑州外国语中学校长梁寅峰男郑州市第十九中学校长董炳栓男偃师市市直中学校长白俊庭男嵩县旧县镇初级中学校长常志清男安阳市第六十四中学校长郭彦坤男鹤壁市鹤山区实验中学校长郭树海男新乡市第十一中学书记牛超女商丘市第一中学校长蒋文林男驻马店市第四中学校长薛兴龙男内乡县赤眉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谈运斌男信阳市羊山中学校长慎玉杰男济源市济水一中校长彭根峰男邓州市城区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高云男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校长杨广作男固始县赵岗乡初级中学校长三、小学与幼儿园王小蔷女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小学校长郭文祥男郑州市二七区陇西小学校长冯东辉女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校长王金华女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校长张胜辉男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校长江兰青女平顶山市卫东区雷锋小学校长李红婷女安阳市三官庙小学校长雷振中男安阳市豆腐营小学校长王永明男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小学校长王建军男新乡市外国语小学校长(原新乡市新区小学)闪郁琦女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校长李咏民女焦作市山阳区焦东路小学校长毋艳霞女焦作市龙源湖学校校长马新功男濮阳市油田第一小学校长刘继中男许昌市东城区实验学校校长田秋萍女漯河市郾城区昆仑路小学校长苏全岭男漯河市临颍县实验小学校长(原漯河市临颍县北街学校校长)张随学男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原三门峡市阳光小学)王晗英女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校长王红艳女汝南县第三小学校长张磊男信阳市平桥区实验小学校长宁小萍女汝州市向阳小学校长(原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办事处西西小学校长)郝江玉女郑州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张晓奕女开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姜冬玲女焦作市实验幼儿园园长赵玲女濮阳市市直幼儿园园长贺晓红女南阳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园长。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教师〔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现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2018年2月11日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

为深入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决策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教办高〔2022〕39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各本科高校:根据我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75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河南省本科高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17年度考核延期的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1.考核方式。

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4.专家组成。

学校应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

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教办高〔2024〕186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186号各本科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河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现就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骨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省本科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

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民办高校申报人选可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

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

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

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9.18•【字号】教师〔2016〕758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教师〔2016〕75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2013年以来,我省依托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培育认定了一批中原名师,初步建立了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为进一步放大中原名师培育工程效益,将中原名师工作室打造成为全省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基地,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研制了《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是我省教师培育模式改革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是中原名师走向豫派实践性教育家的助力工程,是构建开放灵活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管理协调力度,在中原名师发展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中给予政策支持、定位指导、经费支持和环境营造,确保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电子信箱:****************。

附件: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9月18日附件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年)一、目标任务2016-2020年,通过组织具备条件的骨干教师到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分模块、分阶段、递进式、实践型跟岗研修,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进一步发挥中原名师工作室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支持、提升和优化等功能,探索形成“名师带徒”式的培训模式,优化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成就路径,助力全省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的建设。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31•【字号】教师[2013]466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13〕4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的有关安排,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加大名师培育力度,实施中原名师培育工程。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意识,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更新教育理念、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夯基础,抓高端,补短板,促提升,到2020年,在大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培育工作基础上,培育80名中原名师、6000名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含已有,以下简称中小学)名师,以此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造就一批基础教育战线的领雁人才和教育教学专家,引领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由教师大省迈向教师强省,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做出新贡献。

二、遴选条件(一)中原名师的遴选条件中原名师培育对象从省级中小学名师中遴选,每年全省重点培育10名,并具备以下条件:1.师德高尚,业务精良。

2.具备较高学历和高级职称。

3.获得省级中小学名师荣誉称号3年以上,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省内外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知名度。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具备上述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遴选:1.近5年来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度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度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度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17•【字号】教办师〔2024〕317号•【施行日期】202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度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的通知教办师〔2024〕31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决定实施2024年普通高中省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有机衔接,拟遴选9个学科共695名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开展省级专项培训,重点提高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科研能力以及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进一步转变育人方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普通高中教师队伍。

二、遴选条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要求,培育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学科素养,学生(家长)评教结果良好以上,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3.获得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同时,推荐人选还需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近5年来,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业绩条件可适当放宽):1.在县(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县(区)级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被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2.主持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论文,或在县(区)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公开出版的有关教材或教辅资料;3.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25•【字号】教师〔2014〕630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4〕6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项目招(邀)标事宜的公告》(教师[2014]351号)文件要求,我省于5月16日—18日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报经教育部评审,进行了调整、完善后,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项目“国培计划(2014)”——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括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远程培训项目。

其中短期集中项目下设农村中小学主干学科教师、薄弱学科教师、英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师、寄宿制中小学校班主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经典诵读教育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农村中小学送培到县等13个子项目;远程培训项目下设农村中小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农村骨干班主任教师履职能力远程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远程培训等3个子项目;专设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和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我厅采取招邀标方式,经专家评审,报请教育部同意,确定华东师范大学等22所院校(机构)承办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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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
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3.21
•【字号】教人〔2022〕78号
•【施行日期】202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年骨干
校长培育工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着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队伍,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十四五”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河南省“十四五”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工程(简称领航工程),在省级名校长队伍中遴选2批共60名领航校(园)长培育对象,依托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等国家级领航校长培训基地作为我省培育基地,通过开展深度学习、教育研究、专家指导、示范提升等形式,进行为期3年的在职连续培育(每年多次集中,累计不少于2个月),促进培育对象教育思想、理论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得到全面
提升,特色风格更加鲜明,成长为豫派教育家型校长和基础教育领军人才,辐射带动我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使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22年计划遴选首期30名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

实施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简称“青骨工程”),每年遴选150名办学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具有培养潜质的45岁以下校(园)长为培育对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学院(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等国家级领航校长培训基地作为我省培育基地,举办“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通过专家引领、深度学习、影子培训、学校诊断等方式,重点帮助培育对象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政策水平、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和实施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年轻有情怀、业务精、会管理、善创新的省级青年骨干校长队伍。

到2025年,省级青年骨干校长达到600名。

二、培育对象
(一)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2022年计划遴选首期30名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获得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称号,有丰富的办学思想、较高办学治校水平和优秀办学业绩,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或在各类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正职校长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周岁。

正高级教师,或以第一署名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学习活动。

(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2022年计划遴选第一期150名中小学青年骨干校(园)长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或在厅级及以上各类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工作实绩突出,所在学校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幼儿园),特色鲜明、业绩显著,起示范作用。

4.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正职校长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持有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5.身心健康,能够参与正常的学习活动。

三、遴选程序
培育对象的选拔认定组织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筹负责,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办公室协助实施。

选定工作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其基本程序是:
1.校(园)长个人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实;
2.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条件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选、推荐;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筛选,确定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对象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

四、组织管理
1.培育工作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筹领导,省名校长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协助管理。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为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育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学院为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培育基地,依据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分别组建专家导师团队,开展重点培养。

培育周期届满,对培育对象进行考核认定,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培育基地分别颁发“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培训合格证书”、“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培训合格证书”。

考核不合格者或培育期内由于调离校(园)长岗位等原因,不予结业。

2.省教育厅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原名校长领航培育对象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对象的政治思想品德、领导能力、管理业绩、科研成果、示范引领、社会影响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认定。

通过认定者,由省教育厅授予“中原名校长”、“河南省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应支持政策。

同时,择优挂牌中原名校长领航工作室,并按项目给予15万元专项经费资助。

中原名校长所在学校授予“河南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示范学校”称号。

3.省教育厅对获得荣誉称号者在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等方面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和青骨工程对全面加强我省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守土尽责,上下联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培育对象的条件,推荐、遴选培育对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要加强辖区内培育对象、中原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为培育对象创设良好氛围,使培育对象潜心钻研、积极实践、多出成果,并促进优秀成果在实践中的推广应用。

(二)实施精准培育。

承担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与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的培育基地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培育工程。

进一步完善培育方案,建立导师全方位指导的成长机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创新、融合发展。

要将每年的集中培训通知提前15天发送至省名校长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断改善培训条件,高质量实施好培育工程。

(三)加强经费保障。

培育工程所需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支持。

培育对象参加培训期间的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培训期间不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变。

(四)严密组织选报。

各地要认真做好2022年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首期培育对象和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第一期培育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

1.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见附件1、4);
2.报送材料要求。

培育对象候选人按一人一档建档,并提供下列材料:
(1)《河南省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首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表》《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第一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5)。

纸质版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最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课题、项目立项证书与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厅级以上各类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中所附的有关证件、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件经省名校长培育工程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按原渠道退回。

3.报送时间与地点。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4月14-15日将培育对象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培育对象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6)报送河南省名校长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同时把推荐表与汇总表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张志海电话:*************;
河南省名校长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君电话:*************
邮箱:hnsgxzx @
如受疫情影响,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

附件:1.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首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首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表
3.中原名校长领航工程首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第一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5.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第一期培育对象候选人推荐表
6.河南省“十四五”中小学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第一期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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