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中心机关食堂就餐卡管理流程、制度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关食堂内的就餐管理。
二、用餐时间1. 机关食堂的就餐时间为营业时间内。
2. 机关食堂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用餐需求,提供早、中、晚三个时段的就餐服务。
3. 机关食堂将在中午就餐时间段提供特别服务以满足午餐用餐需求。
三、用餐安排1. 机关食堂将采用预订制度进行就餐安排,并根据人数和预订信息酌情调整餐品数量。
2. 预订就餐的人员应提前一天下班前向食堂填写预订表,并在当天开餐前10分钟前到达食堂就餐。
3. 若未提前预订就餐,工作人员可根据剩余餐品情况排队选择就餐。
四、用餐行为规范1. 工作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保持良好的素质和仪态,遵守食堂的用餐规定。
2. 工作人员应待人以礼,保持队列秩序,不得插队或独占多个座位。
3. 工作人员不得带私人食品进入食堂就餐。
4. 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浪费食物,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量的食品。
五、餐品质量监控1. 机关食堂应确保提供健康、卫生的食品,不得使用过期食材。
2. 食堂应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3. 食堂应设置反馈机制,接收工作人员对餐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并及时解决。
六、用餐环境卫生管理1. 机关食堂应保持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2. 食堂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食品储存和处理。
3. 工作人员应保持用餐区域的整洁,离开用餐区后应自觉将餐具归位。
七、安全管理1. 机关食堂应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止食物污染和交叉感染。
2. 食堂应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餐区的安全。
3. 工作人员应注意用餐区的安全,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用餐区内吸烟。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者停用食堂服务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附则本规定自行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解释。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3篇)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堂就餐卡的使用和管理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下面是一般制度的具体内容:1. 申领与充值:食堂就餐卡由个人申领,并按照一定金额进行充值。
具体的申领和充值方式由食堂管理部门确定,并告知各就餐人员。
2. 使用范围:食堂就餐卡只能在食堂内使用,不能用于其他地方消费。
3. 就餐卡的使用:就餐时,将食堂就餐卡刷卡或放入读卡器,并确认金额无误后,即可享受餐费结算。
4. 消费限额:根据食堂管理部门的规定,每张就餐卡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金额不能超过一定限额。
5. 就餐卡挂失:就餐卡挂失后,应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申报挂失,以免损失财物。
挂失后,食堂管理部门将停用该卡,并根据相关流程进行补办。
6. 就餐卡退卡:对于不再继续使用食堂就餐卡的人员,可以申请退卡。
具体退卡流程由食堂管理部门确定。
7. 监督与管理: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就餐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使用规范和公平性。
以上是一般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各个食堂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使用食堂就餐卡时,应遵守具体制度的相关规定。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2)____街道机关职工食堂由街道膳食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就餐卡办理对象: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括长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外聘工勤人员,短期借调人员不办理就餐卡,凭餐券就餐。
二、就餐时间:早餐7:20—8:20;中餐12:00—12:30;晚餐5:00-5:30(夏令时5:30-6:00,晚餐原则上只限值班人员,各办(所)较多人员晚上加班、值班就餐需提前告知)三、就餐标准:早餐____元/人/餐,中、晚餐按所点菜分别计价。
打卡由食堂人员负责,膳食委员会人员轮流监督。
四、就餐卡补助:街道机关每月____日前从职工福利费中按类别进行补助:1、在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____元/人;2、在各拆迁等指挥部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____元/人。
机关单位就餐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就餐卡的管理,保障机关单位员工的就餐权益,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食堂就餐卡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关单位食堂就餐卡(以下简称“就餐卡”)是机关单位员工就餐的凭证,具有唯一性、不可转让性。
第二章就餐卡办理第四条就餐卡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员工入职后应及时办理就餐卡。
第五条办理就餐卡时,员工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三)填写《机关单位就餐卡申请表》。
第六条办理就餐卡需缴纳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单位财务部门制定。
第七条办理就餐卡后,单位人事部门将就餐卡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员工领取。
第三章就餐卡使用第八条员工凭就餐卡在食堂就餐,就餐卡内金额由单位统一充值。
第九条员工就餐时,需将就餐卡放在指定位置,由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刷卡。
第十条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一条员工就餐时,应遵守食堂纪律,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浪费食物。
第十二条员工就餐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第四章就餐卡充值与结算第十三条就餐卡充值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充值金额根据员工实际需求确定。
第十四条就餐卡内余额不足时,员工可向财务部门申请充值。
第十五条就餐卡过期后,员工需重新办理就餐卡。
第十六条员工离职或退休后,就餐卡内余额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就餐卡的办理、挂失、注销等工作。
第十八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就餐卡的充值、结算等工作。
第十九条单位食堂负责就餐卡的使用管理,确保就餐秩序。
第二十条单位纪检部门负责对就餐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机关单位就餐卡的管理,保障员工就餐权益,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为机关单位员工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机关食堂饭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规范食堂饭卡使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全体员工及食堂工作人员。
第二章饭卡发行与管理第三条饭卡为食堂就餐消费专用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
第四条饭卡发行对象:机关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五条饭卡办理程序:1. 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饭卡,并将饭卡发放给员工。
2. 饭卡办理时,需缴纳一定金额的饭卡押金。
3. 饭卡押金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第六条饭卡挂失与补办:1. 饭卡丢失或损坏,员工应及时到食堂办理挂失手续。
2. 挂失后,员工需缴纳一定金额的补办费用。
3. 挂失后,原饭卡失效,新办饭卡内的余额自动转入新卡。
第七条饭卡充值:1. 员工可通过食堂现场充值、网上充值等方式进行饭卡充值。
2. 饭卡余额不足时,员工应及时充值。
第三章饭卡使用第八条饭卡使用时间:早餐7:0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
第九条饭卡使用规则:1. 员工就餐时,需在售饭机上刷卡消费。
2. 每人每餐消费金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 员工不得冒用他人饭卡就餐。
4. 饭堂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使用饭卡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四章饭卡保管与维护第十条员工应妥善保管饭卡,不得将饭卡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故意损坏饭卡,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饭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1. 饭卡丢失、损坏后不及时挂失或补办。
2. 冒用他人饭卡就餐。
3. 故意损坏饭卡。
4. 非法转让、转借饭卡。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关食堂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机关食堂办饭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办饭卡的管理,保障食堂运营秩序,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食堂办饭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办饭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堂资金安全,方便员工就餐。
第二章办卡流程第四条办卡对象1. 我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员工;2. 长期驻我单位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
第五条办卡手续1. 员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食堂办卡处办理;2. 办卡时需缴纳一定的押金,具体金额由食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3. 办卡时需填写《食堂办饭卡申请表》,并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第六条办卡审核1. 食堂办卡处对员工提交的办卡材料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后,为员工办理饭卡,并告知员工饭卡相关信息。
第三章饭卡使用第七条饭卡功能1. 饭卡仅限在本单位食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消费;2. 饭卡具有消费、查询余额、挂失、补办等功能。
第八条饭卡充值1. 员工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充值;2. 食堂办卡处负责饭卡充值业务。
第九条饭卡挂失与补办1. 员工发现饭卡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到食堂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2. 挂失后的饭卡,原卡作废,需重新办理;3. 补办饭卡时,需缴纳一定费用,具体金额由食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饭卡回收与销毁第十条饭卡回收1. 员工离职或退休时,需将饭卡交回食堂办卡处;2. 食堂办卡处对回收的饭卡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饭卡销毁1. 食堂办卡处对回收的饭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销毁;2. 销毁过程需有两人以上在场,确保饭卡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机关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机关食堂的就餐秩序,保障就餐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提升机关食堂的服务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内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
二、就餐时间1. 早餐:早上7:00至8:30开放。
2. 午餐:中午11:30至13:30开放。
3. 晚餐:晚上17:30至19:00开放。
4. 夜宵:晚上20:00至21:30开放。
三、用餐须知1. 就餐人员必须执照排队制度,按照顺序就餐。
2. 就餐人员应该携带工作证或者员工证件进行饭前登记。
3.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就餐礼仪,保持整洁。
不得大声喧哗、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4. 就餐人员应自觉保护环境和公物,禁止乱扔垃圾。
5. 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带入非法的食品或饮料。
四、食品质量保障1. 机关食堂将采取合理的食材配比,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品质。
2.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厨房设备和餐具进行消毒杀菌,确保食品安全。
3. 机关食堂将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五、就餐费用管理1. 机关食堂将根据市场价格和食品成本合理确定就餐费用。
2. 就餐费用将通过工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个人名义进行收取。
3. 就餐费用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一切形式的腐败和浪费。
六、就餐服务管理1. 机关食堂将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确保就餐人员的满意度。
2. 机关食堂将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
3. 机关食堂将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就餐服务。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影响食堂秩序和环境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做出相应记录。
2. 对于多次违纪的就餐人员,将限制其进入食堂用餐一段时间。
3. 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就餐人员,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1. 本机关食堂将在重大节假日提供特色菜肴,丰富食堂菜单。
2. 机关食堂将不定期组织职工营养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机关食堂进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食堂的进餐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食堂及所有在机关食堂就餐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食堂进餐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卫生:确保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2. 服务至上: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就餐人员需求,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3. 节约节能:倡导节约,减少浪费,提高食堂资源利用效率。
4. 严格管理: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食堂由办公室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物品采购、物品管理、人员管理、卫生管理、菜单制定、接待安排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七条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做到服装统一整洁,并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
第八条食堂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分类规范整齐摆放,做到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食堂内应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止食物中毒。
第九条食堂所有设备均应登记造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灶具、电器等设备均负有管理职责,要熟练掌握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正确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条食堂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引导就餐人员树立健康膳食理念,节俭文明用餐。
第三章进餐管理第十一条按规定的时间就餐(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8:00-19:00),因集体活动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的,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协调。
第十二条爱护餐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餐饮用具及公共设施。
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在餐厅就餐时,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
机关食堂饭卡管理规定

机关食堂饭卡管理规定第一条饭卡的使用:1.机关食堂提供饭卡服务,职工必须刷卡就餐,不接受现金付款。
2.饭卡仅限持卡者使用,不得借、出租或转让。
3.饭卡应在用餐前充值,充值金额可根据个人用餐情况自行决定,但最低额度不得少于10元。
4.持卡人应当注意饭卡余额,在余额不足时,及时充值。
第二条饭卡的充值1.饭卡可通过充值机自助充值,也可到指定窗口线下充值。
2.充值时请注意确认卡号,如出现充错卡号情况,将无法退换。
3.充值应遵守月结制度,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充值期限,逾期未充者,需等下个月生效。
4.充值应保证卡内余额充足,如出现欠费情况将无法使用。
第三条饭卡的挂失及补办1.饭卡一经挂失,即可暂停使用。
2.持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挂失,以防卡内余额被盗刷。
3.挂失后,必须到指定窗口申请补办,并遵守规定的办理时间。
4.补办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挂失及补办手续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饭卡的退卡1.饭卡可在离职时办理退卡,由机关财务部门统一处理。
2.退卡时,持卡人应按规定到指定窗口办理,办理退卡手续,财务部门将审核卡内余额并退回到原渠道。
第五条违规处理1.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回或代持卡。
2.如发现卡在他人手中使用或有其他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禁利用饭卡进行赊欠或餐额超支等违规行为,违规者将收到相应的处理措施。
4.如有因失察而导致的损失或其他问题,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以上规定由机关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同时,机关食堂保留对规定做出相应调整和解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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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中心机关食堂就餐卡管理流程、制度
1.开通就餐卡管理(1)流程图
(1)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2)申办人单位
初审
(3)食堂会计复审
(4)财务处处长审核
(2)风险节点及预控措施
序号风险节点预
控
措
施
(3)
复
审
根据申办卡人员单位花名册,核对人员性质,确定申办卡人员是否符合财政伙食补贴范围。
(4) 审核
确认申办卡人员身份、单位,决定是否批准开卡,及开通
有伙食补贴的就餐卡或无补贴的就餐卡,防止超出范围开
通就餐功能。
(3)相关文件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无锡市机关后勤服务外包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委办发〔2009〕82号
(5)处室权限
范围内的
处长审批
(5)处室权限
范围外的
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
(6)食堂出纳开卡备案(做好台帐)
岗位责任制
食堂会计:审核申办卡人员性质,确定申请办卡人员是否符合财政伙食补贴范围。
处室负责人:审批是否准许开通就餐卡,开通何种就餐卡。
食堂出纳:开卡并备案。
2.机关食堂餐券出售及回收管理
(1)流程图
(1)食堂会计印刷餐券
(2)食堂出纳领取餐券
(3)单位办公室人员或个人到财务处申请购买餐券
(4)食堂出纳收款开票
(5)食堂会计周末对账
(6)食堂出纳统计及回收销毁
(7)食堂会计入账
(2)风险节点及预控措施
序号风险节点预控措施
(4)出售餐券的领购需控制上限,一次领购不得超过2本(200张),食堂财务人员需进行领购登记。
财务人员每日清查现金入帐情况,防止现金入帐不及时。
(6)回收已使用的餐券指定专人,一律回收销毁,防止回收的餐券被重复使用。
(3)相关文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①《市机关管理局机关食堂餐券及物资管理规定》
②《岗位责任制》
市民中心机关食堂餐券及物资管理规定
1.机关食堂就餐券保管和出售必须由专人分别负责,不得一人
兼做。
就餐券的领销必须手续清楚。
2.机关食堂必须建立仓库账,进库物资应填写入库单,出库物
资应填写出库单。
3.食堂物资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验收货物核准后填写,购物资
的发票和自制原始凭证(附物资验收入库单),须经办人签字,再经综合处审核,并由分管领导批准,然后审核会计审核后至出纳处报销,由出纳编制付款凭证并登记日记账。
4.每月25日清查存货,由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
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机关食堂负责人和综合处审核,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
岗位责任制
食堂出纳:按编号登记领取及出售餐券的台账;由单位办公室人员或个人至食堂财务处购买餐券,根据购买人的需要开具收据或财政票据;周末进行餐券盘点,核对餐券数与会计对账。
食堂会计:食堂负责人员每天通过对刷卡系统报表、餐券的统计计算出当天的收入金额;使用过的餐券一律回收销毁。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
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