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及流程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是指医院内部或者不同医院之间的医疗专家会同讨论、研究疑难病例,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方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流程、目的、参预人员、会诊报告等相关内容。
一、会诊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或者需要多学科协作时,向医院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安排: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根据病情紧急程度、专家的时间安排等因素,协调安排参预会诊的专家。
3. 会诊讨论:会诊当天,专家们通过线下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讨论。
他们会子细研究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并提出各自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制定诊疗方案:专家们在会诊讨论的基础上,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并将其记录下来。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会整理会诊报告,包括专家的诊断意见、治疗建议、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将报告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二、会诊目的1.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和专家的集思广益,能够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疑难病例,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误诊率。
2. 加强医疗协作: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会诊制度,可以合理调配医疗资源,避免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会诊参预人员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向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提交会诊申请,并提供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必要资料。
2. 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负责协调安排会诊专家、组织会诊讨论、整理会诊报告等工作。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申请的病情,由会诊中心或者相关科室邀请相关专家参预会诊讨论,提供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诊讨论的过程和结果,整理会诊报告。
5. 患者及其家属:作为会诊的对象,需要配合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并接受会诊专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18.3医院应支持会诊专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先进的会诊理念和技术。
十九、会诊信息的保护与利用
19.1医院应加强对会诊信息的管理,确保会诊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19.2会诊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2)会诊专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赴申请科室参与会诊。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2.3特殊会诊流程
(1)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申请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特殊会诊申请。
(2)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制定会诊方案。
(3)会诊流程同常规会诊。
三、会诊质量管理
3.1医务科负责对院内会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会诊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1医院应设立监督机构,对会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2.2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会诊制度。
22.3对于违反会诊制度的行为,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十三、会诊资源的拓展与优化
23.1医院应积极拓展会诊资源,与国内外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
九、会诊培训与考核
9.1医院应定期组织会诊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会诊能力,确保会诊质量。
9.2医务科应对会诊专家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会诊工作。
9.3会诊专家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十、会诊信息管理系统
10.1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会诊申请、安排、记录、反馈等环节的信息化。
院内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会诊制度
1.1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院内会诊制度旨在加强各科室间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为患者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诊断和治疗。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部或者跨机构之间,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果,医生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讨论,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制度安排。
会诊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二、会诊的定义和目的会诊是指医生之间对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会诊的目的是通过多学科的专业意见和经验,为患者提供更加准确、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降低误诊率和治疗风险。
三、会诊的程序和流程1. 会诊申请: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对病情有疑问或需要其他专科的意见时,可以向医院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2. 会诊安排: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收到会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安排相应的专家进行会诊。
3. 会诊讨论:会诊开始前,参与会诊的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了解和准备。
会诊过程中,各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病情进行讨论和分析,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最终确定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5. 会诊反馈:会诊报告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供其参考和执行。
四、会诊的参与者和角色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向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提出会诊申请,提供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2. 会诊中心或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安排和组织会诊,协调各专家的时间和资源。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申请和患者的病情,参与会诊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4. 会诊报告整理人员:负责整理会诊结果,撰写会诊报告,确保准确、完整地记录会诊过程和结论。
5. 会诊申请医生和患者:根据会诊报告中的建议,执行治疗方案,并及时向会诊专家反馈治疗效果。
五、会诊的管理和质控1. 会诊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的程序和流程,规范会诊的申请、安排和执行。
2. 会诊质控:医院应定期对会诊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提升。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在疾病诊疗过程中,医生可以邀请其他专科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讨论,从而达到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目的。
本文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流程。
一、医院会诊制度的实施办法1. 会诊申请:当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遇到较为复杂或需要多专科协作的病情时,可以向医院申请会诊。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已经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措施、当前病情及所需会诊的专科等内容。
2. 会诊资料准备:在提交会诊申请后,医生应将患者的病历、检查结果、影像学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准备,以供专科医生参考和分析。
3. 会诊团队组建: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专科医生参与会诊。
会诊团队应由各专科领域的专家组成,保证会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 会诊时间与地点安排:医院会根据会诊团队成员的日程和患者的就诊时间安排会诊时间,并确定会诊地点。
5. 会诊方式:会诊可以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远程方式进行,也可以在医院内的会议室举行。
远程会诊需要保证通讯设备的畅通和信息的安全。
二、医院会诊制度的流程1. 会诊安排:医生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后,医院会安排相关的会诊事宜,包括会诊团队组建、会诊时间与地点的安排等。
2. 会诊前准备:会诊团队根据医生提供的患者资料进行预研,并准备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会诊前准备包括对患者病情的了解、专业知识的回顾和相关文献的研读等。
3. 会诊举行: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和地点,会诊团队成员集中在一起,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讨论和评估。
每位专科医生可以分享自己的专业观点,并提出治疗方案和建议。
4.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团队将会诊结果和建议进行总结和整理,形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括会诊意见、治疗方案、药物处方等内容,以供主治医生和患者参考和执行。
5. 会诊结果反馈:会诊报告将由主治医生向患者进行解读和讲解,详细说明会诊结果和相应的治疗方案。
患者可以就会诊结果提出疑问或意见。
6. 治疗执行:根据会诊报告的建议,主治医生将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并监督执行。
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第一篇: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会诊制度及流程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二、会诊工作流程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
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一般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
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不得延误。
4、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三、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四、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第二篇: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一、会诊管理制度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三甲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三甲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根据医院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三甲医院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如下:一、制度目的:院内会诊是指同一医院内两个或多个科室的医生针对同一个患者的诊治情况进行研究和讨论,共同制定诊疗方案的一种方式。
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二、会诊流程:1.申请会诊:患者的主治医生认为需要会诊时,可以向院内其他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患者姓名、诊断、拟定的会诊目的和需要参与会诊的科室。
2.会诊安排:负责会诊安排的科室根据患者的情况和会诊目的,确定参与会诊的科室、时间、地点等,并通知相关医生参加会诊。
3.会诊准备:参与会诊的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史、体检结果、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并提前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进展。
4.会诊实施:在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的主治医生介绍患者的情况,并提出相关问题。
参与会诊的医生就患者的病情进行讨论、交流和提出建议。
5.会诊结论:参与会诊的医生在会诊结束后,对患者的诊疗方案进行共同讨论和制定,并达成一致意见。
会诊结论需书面记录,并由主治医生提供给患者和相关科室。
6.会诊回馈:会诊结论需及时回馈给申请会诊的科室和主治医生,供其参考和执行。
三、会诊管理:2.会诊记录:会诊负责人或主治医生需负责对会诊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和结论等,以备案和后续参考。
3.会诊报告:对于重大疑难病例,会诊负责人或主治医生可以编写会诊报告,总结会诊的过程和结论,供科研、教学和临床参考。
4.学术交流:定期组织院内学术会议,有针对性地讨论和汇报部分会诊案例,提高医生的学术水平和诊疗能力。
5.质量评估: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机制,对会诊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四、注意事项:1.会诊应遵循医疗质量管理和患者隐私保护的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会诊讨论应以学术为导向,尊重各科室医生的专业意见和贡献。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率,解决疑难病例,以及促进多学科间的合作与交流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会诊的定义和目的会诊是指医院内部医生之间或不同科室之间就疑难病例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病例进行讨论、交流和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医疗行为。
会诊的目的是提高诊疗水平,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质量。
二、会诊的程序和流程1. 申请会诊: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遇到疑难病例或需要多学科协作时,可向医院会诊中心提交会诊申请。
申请中需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进行的检查和治疗等内容。
2. 会诊评估:医院会诊中心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评估包括对病例的综合分析、查阅相关文献和病例资料等。
3. 会诊讨论:医院会诊中心根据评估结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治疗方案等。
4. 会诊报告:会诊讨论结束后,医院会诊中心将会诊报告书面化,并发送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会诊报告包括会诊意见、治疗方案、后续随访建议等。
5. 患者知情和同意:医生在收到会诊报告后,应与患者进行详细沟通,将会诊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向患者进行解释,并征得患者的知情和同意。
6. 治疗执行和随访:根据会诊报告的指导,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三、会诊的参与人员和专业要求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申请会诊,提供患者病情资料,与患者进行沟通和解释会诊结果。
2. 会诊中心:负责收集、评估和组织会诊讨论,撰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3. 会诊专家:根据会诊中心的安排,参与会诊讨论,提供专业意见和治疗方案。
4. 患者:接受会诊申请医生的解释和治疗,积极配合治疗和随访。
四、会诊的保密和信息安全1. 会诊涉及的患者信息应严格保密,仅限于参与会诊的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知晓。
2. 会诊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会诊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会诊制度 流程及办法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会诊制度是医院为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通过会诊,不同专科的医生可以共同讨论和解决疑难病例,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本文将介绍会诊制度的流程及具体办法。
一、会诊制度的流程1. 会诊申请当初治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向相关的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会诊申请内容应包含患者的基本情况、主要症状表现、已进行的相关检查及已经给予的治疗措施等。
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以便会诊医生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
2. 科室接受申请接到会诊申请后,相关科室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会诊请求。
科室审核时需要综合考虑专业医生的工作负荷、当前科室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会诊的紧急程度等因素。
如果决定接受会诊请求,科室应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并明确会诊的时间和地点。
3. 会诊讨论会诊时,申请科室的医生与被会诊科室的医生共同参与。
在会诊讨论过程中,主治医生首先介绍患者的病情,并提供患者的病历数据、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资料。
被会诊科室的医生根据提供的资料和自己的专业经验对病情进行评估,并提出诊断意见或治疗建议。
会诊讨论应注重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最终提供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 会诊报告会诊讨论结束后,会诊医生需撰写会诊报告,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结果和意见建议。
会诊报告应包含患者的病历摘要、会诊科室的诊断意见、各方医生的建议及共同制定的治疗方案等。
会诊报告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科室,并及时通知患者及家属。
5. 治疗执行申请科室在收到会诊报告后,应根据报告中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按时执行治疗。
如果会诊报告中的意见与原科室诊断有不同,应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并获得其同意。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申请科室与会诊科室需要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协作,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二、会诊制度的具体办法1. 建立会诊申请流程医院应建立规范的会诊申请流程,明确申请的渠道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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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会诊原则上应每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一)门诊会诊办法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规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2)必要的辅助检查;(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等。
(4)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到场;(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1)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2)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3)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等;(3)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1)不能确定诊断;2)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二、病房会诊办法(一)科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科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1次,固定时间进行。
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2)组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3)组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后集中形式,首先是管床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案;(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会诊后(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可实施;(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案;(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会诊的提出:(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值班。
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六、日除外)。
5.会诊进行(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
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可进行。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1.会诊提出:(1)患者病情复杂,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科;会诊申请单容包括:1)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2)拟会诊时间;3)拟请会诊人员;4)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3.会诊进行(1)医务科长或科长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的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管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做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