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用血的三个必备条件
紧急用血预案及措施

一、背景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救治能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紧急用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紧急用血工作。
2.紧急用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3.各科室负责人为紧急用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紧急用血需求。
4.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紧急用血工作。
三、紧急用血启动条件1.患者因疾病或手术需要紧急输血,且无充足血液储备。
2.医疗机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输血。
3.其他需要紧急用血的情况。
四、紧急用血流程1.科室负责人接到紧急用血需求后,立即向紧急用血领导小组报告。
2.紧急用血领导小组核实情况后,启动紧急用血预案。
3.输血科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血液采集、检测、制备等工作。
4.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协调临床科室,确保血液及时输注。
5.紧急用血结束后,紧急用血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紧急用血措施1.血液储备: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血液储备制度,确保储备血液满足临床需求。
2.血液采集:输血科应加强与血站沟通,确保血液及时供应。
3.血液检测:严格执行血液检测标准,确保血液安全。
4.血液输注:严格按照输血操作规范,确保输血安全。
5.紧急用血培训:定期开展紧急用血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紧急用血的能力。
6.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输血器、急救药品等。
7.信息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紧急用血工作顺利进行。
六、紧急用血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为紧急用血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保障:确保紧急用血工作所需资金,用于血液采购、设备购置等。
3.人员保障: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紧急用血工作能力。
4.物资保障:确保紧急用血所需物资充足,如血液、输血器等。
七、紧急用血总结评估1.紧急用血结束后,紧急用血领导小组组织评估小组,对紧急用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紧急用血预案制度_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使用血液,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紧急用血预案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因抢救危重患者而需要紧急用血的情况。
三、组织架构1. 紧急用血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 紧急用血应急小组:由输血科、检验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四、预案启动条件1. 患者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输血抢救。
2. 血液库存不足,无法满足临床抢救需求。
3.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紧急用血。
五、紧急用血预案流程1. 报告与审批(1)临床科室发现患者需要紧急用血时,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紧急用血领导小组报告。
(3)紧急用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紧急用血预案。
(4)经批准后,启动紧急用血预案。
2. 血液调配(1)输血科接到启动紧急用血预案的通知后,立即进行血液调配。
(2)输血科根据患者病情和血型,优先调配O型红细胞和AB型血浆。
(3)如血液库存不足,输血科应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请求支援。
3. 输血申请与审批(1)临床科室向输血科提出紧急用血申请,并填写《紧急用血申请单》。
(2)输血科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如符合紧急用血条件,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
(3)医务科审批通过后,将申请单转输血科执行。
4. 输血准备(1)输血科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单,准备输血所需血液制品。
(2)输血科对血液制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输血要求。
(3)输血科与临床科室沟通,确定输血时间和地点。
5. 输血实施(1)临床科室根据输血科提供的血液制品,为患者进行输血。
(2)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3)输血完毕后,输血科与临床科室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
6. 预案终止(1)患者病情稳定,无需继续输血时,由临床科室提出终止紧急用血预案。
医院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用血预案

医院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用血预案一、紧急用血预案第一条: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采供血预案(试行)》有关规定。
第二条:在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监督下进行科学、合理、求实地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
保证紧急状态下的临床供血需要,保证临床救治工作的进学进行。
第三条:紧急情况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血液需要量急骤增加,或呼伦贝尔中心血站库存血液偏型、或贮存量不足,或特殊血型需要从外省、自治区、市调配血液而未能到达者。
2、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代替。
3、输血科和检验科具备交叉配备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条件。
4、各抢救科室具备处理输血反应的能力和条件。
5、具备采供血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注射器、采血器材、检验仪器及检验试剂,能满足《输血技术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6、临时紧急用血的采集量以视血站送达所需的时间为限,只容许采全血,每人次献血不宜超过400ml。
第四条:启动该预案应遵守的原则:1、事先由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向呼伦贝尔市卫生局请求并得到同意。
2、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要与呼伦贝尔市中心血站联系,了解血站的血液送达时间与可供血量,根据病人的情况,计划好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量。
3、对临时采集血液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血液采集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并以文件形式详细转呈呼伦贝尔市卫生局(报告日期以亲自送达为准)。
输得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4、为确保血液重量和采供血活动的卫生安全,各临床科室要积极配合内蒙古血液质量监测中心对应急采供血血液的重量监督、检测及控制。
第五条:除规定的情形外,各临床科室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自行采供血液。
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由医院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用血预案

应急用血预案一、前言血液是拯救生命的重要资源,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及时、充足和安全的用血对于挽救患者生命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用血需求,特制定本应急用血预案,以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和调配血液资源,满足临床救治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突发的重大伤亡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大量用血需求,以及血液库存告急等紧急情况。
三、应急用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用血领导小组成立由医院院长为组长,医务科、输血科、检验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用血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应急用血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制定应急用血策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应急用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医务科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临床科室的用血需求,根据病情合理安排用血,监督临床用血的规范操作。
(三)输血科职责:负责血液的库存管理、血液调配、质量控制和血液相容性检测等工作。
及时掌握血液库存动态,向领导小组汇报库存情况,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进行血液调配。
(四)检验科职责:负责应急用血患者的血液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临床用血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急诊科职责:负责接收和救治紧急用血患者,及时向相关科室通报患者情况,协助输血科进行血液输注。
四、血液库存监测与预警(一)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血液库存监测制度,每天对血液库存进行盘点,记录各类血型的库存数量。
(二)根据医院的临床用血情况和以往的经验,设定不同血型的最低库存警戒线。
当某种血型的库存数量低于警戒线时,输血科应立即向应急用血领导小组报告。
(三)预警级别分为三级:1、一级预警:某种血型的库存数量低于最低库存警戒线的 50%。
2、二级预警:某种血型的库存数量低于最低库存警戒线的 70%。
3、三级预警:某种血型的库存数量低于最低库存警戒线。
五、应急用血的启动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用血预案:(一)医院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导致多名患者需要大量用血。
临床紧急用血预案

临床紧急用血预案引言概述: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理急需输血患者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需求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流程。
这一预案的目的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适宜的血液制品,以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存率。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临床紧急用血预案的内容。
一、紧急用血的指征1.1 严重失血:如大面积创伤、手术后出血等。
1.2 休克状态:如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等。
1.3 严重贫血:如急性溶血反应、贫血性心脏病等。
二、紧急用血的血液制品选择2.1 红细胞悬液:主要用于补充患者的红细胞量,改善氧输送能力。
2.2 血小板悬液:适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的患者,以预防或治疗出血。
2.3 新鲜冰冻血浆:用于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凝血功能障碍。
三、紧急用血的输血反应防治3.1 术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实验室检查。
3.2 术中监测: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及时发现输血反应。
3.3 输血反应处理:根据不同类型的输血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停止输血、给予抗过敏药物等。
四、紧急用血的质量控制4.1 血液制品的质量检测:确保输血前进行必要的血液制品质量检测,如血型鉴定、传染病筛查等。
4.2 输血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输血记录的完整性、输血设备的合理使用等。
4.3 输血后的监测与评估:对输血后的患者进行监测,评估输血效果及可能的并发症。
五、紧急用血的团队协作5.1 临床医生:负责判断患者是否需要紧急输血,并制定相应的用血方案。
5.2 输血科护士:负责血液制品的准备、输血操作和监测患者的输血反应。
5.3 实验室人员:负责血型鉴定、血液制品的质量检测和传染病筛查等。
结论: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是医疗机构应急处理急需输血患者的重要措施。
通过明确紧急用血的指征、合理选择血液制品、防治输血反应、质量控制和团队协作,可以保证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适宜的血液制品,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存率。
急诊用血管理制度

急诊用血管理制度为挽救病人的生命,赢得最大限度的抢救时间,确保急诊危重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医院决定制定《急诊用血管理制度》,规范急诊用血。
一、急诊输血是指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时间必须施行的紧急输血。
其指征为下列三种情况:1、患者急性失血达自身血容量的40%以上;2、患者已呈失血性休克状态;3、突然发生无法控制的快速出血(如胸腹腔大血管破裂、肝脾破裂等)。
二、急诊输血应尽快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用的血标本。
三、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创伤患者,此时应该指定一名医生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血库联络。
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该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住院号。
若无法识别患者,应该使用某种形式的紧急入院号(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黏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
四、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了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血库工作人员知道他们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五、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维持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白色血栓)被血流冲走。
六、对于那些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手术室是给创伤患者输血的理想场所。
如在急诊科就开始输血使得患者在手术室外需花费太长的时间,这是一种完全不必要的耽搁。
七、急诊输血时,经治科室应尽快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一同送达血库,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注明“火急”、“紧急”或“绿色通道”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输血。
与此同时,经治医师应通过电话向医务处报告。
八、血库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火急”且又不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应在10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临床紧急用血应急预案

临床紧急用血应急预案临床用血是多种医疗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临床紧急用血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救治手段。
然而,因为血液系统具有特殊的生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特征,因此,在进行临床紧急用血时,必须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如血型的匹配、安全与卫生等。
因此,临床紧急用血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在临床紧急用血时的相关预案。
一、紧急用血的诊断当出现严重出血时,需要做出紧急用血的诊断。
紧急用血的主要方法包括观察病人的病情、完善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严格按照血液学检查的结果,医生可以判断是否需要紧急用血,并根据病人的血型、病理生理学特征和其他因素决定使用哪种血型的血浆。
二、紧急用血的准备在准备紧急用血时,医生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必须要确保病人在输血前接受了全面的医学检查,包括测量血压、血液指标、心率等。
其次,在选择供血者时要遵循严格的血型匹配原则,并通过实验室检查确保提供的血液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和耐受性。
最后,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和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
三、输血的过程在紧急用血的过程中,应该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以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这包括:在局部麻醉下穿刺静脉、选择合适的输血速率、经常观察环境和病人的反应等。
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血液输注过程中的风险,并能迅速将血浆输到受害者的体内。
四、紧急用血的后续处理在紧急用血后,医生需要对病人进行细致的观察,以确保血液输入后病人的健康状况趋于稳定。
必须考虑到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过敏反应、发热、增加血容量等。
如果出现以上症状,则需要采取及时的处理措施,比如加大生理盐水输注的比例,以帮助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总之,在进行临床紧急用血时,必须安排好全面准备,严格使用血型匹配原则,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总体措施。
本文介绍的紧急用血应急预案可以赋予医护人员和病人更多的安全和信心。
通过遵守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减少输血过程中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病人的安全。
紧急用血及大量输血原则

紧急用血及大量输血原则
(一)紧急用血原则
为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等待做完交叉配血试验的时间内会危及病人的生命和向病人家属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的紧急情况下,可发放未经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须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
紧急发血必需遵循下列原则:
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的RH血型时,则
首选D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妊娠经历的女性。
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ABO血型监测,可给ABO血型相合的
血制品。
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标明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
4、尽快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
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输血科医生。
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
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
如有原因标明输血加
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二)大量输血原则
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达到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
1、经输血科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科适当简化
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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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的,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一)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
(二)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所不能替代;
(三)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
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十日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关于云南省卫生厅医疗机构应急用血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卫医血发[1999]第53号)
云南省卫生厅:
我部一九九九年一月五日下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为减少和杜绝应急用血的纠纷,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的血液管理工作,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常规备血量、制定应急用血预案,在没有采供血机构的地方,积极提高自身血液检测水平,建立中心血库等。
卫生部医政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