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教育在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的现状研究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法学教育一直以来都扮演着培养法律人才、推动社会法制进步的重要角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复杂变动,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就法学教育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法学教育的现状1. 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随着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也在发生变化。
除了传统的本科法学专业,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开设了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专业,为学生提供更深入、专业化的法学教育。
2. 多领域交叉学科的融合法学教育逐渐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融合,形成多学科互动的格局。
例如,经济法学、环境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学科的出现,使得法学领域更加综合且具有针对性。
3. 司法人员培训持续深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培训也成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人员培训加强了实践与理论结合,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执业能力。
二、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1. 强化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培养在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中,需要更加注重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
通过增加实践环节,如模拟法庭和实习等,可以加强学生的案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实践经验。
2. 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法学教育要与国际接轨,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律素养。
与海外知名法学院校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将有助于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3. 关注信息技术应用在法学教育中的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其应用于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虚拟实验室等手段,可以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教学方式,拓宽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
4. 建立全面评价体系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建立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
除了传统的考试评价,还应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考察,以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5. 推动公平与互惠的教育资源分配要实现法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推动公平与互惠的教育资源分配。
浅谈独立学院之法学教育

浅谈独立学院之法学教育摘要:近年来,法学教育在社会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不被社会看重的独立学院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在这些独立学院中,法学教育也正摸索着自己的发展道路。
本文从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以期对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改革贡献微薄的力量。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双师型0 引言独立学院是中国高等教育精英化走向大众化的必然选择,独立学院的新体制和生源质量决定其必然走大众化教育路线。
独立学院走的是市场化办学的道路,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必须面向市场,贴近市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近些年来法律专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阶段,由于他的不断壮大,需要的师资力量也要随之壮大,因而队伍扩大了,则放宽了对质量的要求。
独立学院培养的是厚基础、宽口径、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因而必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独立学院依托母体办学,但不能照搬照抄母体高校的办学经验和模式,而法学则在母翼下成长,很少有自己的特色,没有自己明确的发展模式,所以我们要创立以特色求生存、求发展,走适合自己的可持续发展的办学道路,实现质量、规模、效益协调发展。
1 对于一上现状,笔者做了一次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结合笔者搜集的相关资料,可以系统的总结出,我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存在如下问题:1.1方向模糊,定位尴尬在我国,独立学院是夹在二本与专科之间,其法学教育的窘境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高不成低不就”。
据了解,目前重点院校对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锁定为“研究型”、“复合型”人才;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则确定在“应用性”、“事务性”方面,大批的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后被法院、检察院招收为“速录员”。
然而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就是在重点本科和高职高专之间徘徊,不知所从。
1.2 所选教材不合适一些由重点高校出版的教材,字数超过百万,理论性又很强,这类教材只是用于培养“研究型”人才的高校,而与我们独立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不相匹配的。
独立学院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养成探讨

独立学院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养成探讨[摘要]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作为法治建设重要的新生力量,在增进其法律知识的同时,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对于法治建设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主要结合独立学院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进行探讨,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法治;独立学院;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正稳步推进,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逐步树立。
作为法治建设中坚力量的法律职业人员,其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法律职业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却极大降低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期待和司法公信力,阻滞了法治进程。
人们不得不反思,是什么强大的力量驱使这些知法者犯法?痛定之余,探求法律职业人员违法犯罪之根源,发现并非其法律知识不丰富,而是许多法律之外的因素,让这些法律的守护神在明知自己违法犯罪将会招致法律严惩时,仍然面对诱惑而欲罢不能。
如因情欲、色欲泛滥,或因物欲、权欲膨胀等原因加上侥幸之心理而铤而走险。
而这些欲望从根本上说都是人性问题的凸显,是在各种欲望驱使下职业道德沦丧的表现,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个体内部诱因。
孙晓楼先生认为,推动法治建设的法律人才应该是德才兼备的,即其不仅需要有深厚的法律基础、娴熟的职业技能,还需要有崇高的法律职业道德。
因此欲避免法律从业人员违法犯罪,则要实现其善的职业道德养成。
职业道德属于意识形态,其非先天存在而是来源于实践,且主要源于后天道德教育实践。
当前作为我国法律人才培养主要机构的高等院校中的法律院系,其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又如何呢?一、我国独立学院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实践现状(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及目标不明,师资力量薄弱1998年高教司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职业目录》规定,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传授法律知识。
这种法律工具主义理论,使得人们从认识上和行动上忽略了对法律人才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即使是已经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院系,也仅限于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条文知识性讲授,缺乏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化。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反思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反思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独立学院的一部分,法学专业也需要不断反思和完善实践教学模式,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学生的成长。
本文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1.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在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中,实践教学模式存在一些问题。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
一些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缺乏合适的实践基地和教学设备,导致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受到限制。
实践教学内容单一。
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多以模拟法庭和律师事务所实习为主,缺乏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内容,不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实践教学评价方式不够科学。
现行的实践教学评价主要以成绩和报告为主,缺乏全面客观的评价方式,不能真正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需改进的方向二、改进建议1.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应该在实践教学内容上进行创新和丰富,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可以开设模拟法庭、国际法实践、法律翻译、法律写作等课程,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2.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学校应该注重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实践基地和教学设备,如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等,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改进实践教学评价方式学校应该探索更科学、客观的实践教学评价方式,如通过实习报告、实践成果、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水平。
学校应该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结语通过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进行反思,我们可以看到,该专业在实践教学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素质,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需要不断改进实践教学模式,并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和指导。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为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出贡献。
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现状及对策探析

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现状及对策探析一、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一)学生方面1.学生存在着重专业课、轻公共课倾向。
职业院校主要是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学生对今后的毕业定位有一定的认识,认为只要学好专业课,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部分学生对思想政治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专业课联系不大,于是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在重学分、轻实效的思想支配下,这些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思想认识及学习习惯存在问题。
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向,决定其生源多从中学理科生中招取。
职业学生重理轻文倾向严重,人文素养有所欠缺,学习的功利性动机比较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课程学习缺乏兴趣,难以自觉培养良好的法律课程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与专业课相比,学生在法律课理论教学环节问题颇多,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的意义认识不充分,学习动力不足。
二是出勤率不高,部分学生甚至极少上法律课。
三是课堂散漫。
学生因应付老师检查到课堂,故较多存在上课睡觉、玩手机、看无关书籍等现象,听课时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如道德实例评析、法律案例分析、形势政策解析,而当老师讲解基本理论时缺乏耐心,注意力分散,懈于笔记。
(二)教师方面教师教法单一,缺少创新。
据调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大多采用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解模式和“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缺乏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理念,难以激活学生的学习热情,影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同时,不少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多采用大班教学,案例讨论、社会热点、时事焦点的探讨难以开展,师生间缺少交流,教学效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及学生的实际相分离,导致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二、增强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效果的对策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结合职业院校学生的专业特色,进行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创新,符合当前职业院校教育工作的实际要求,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改革思路。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高职院校中,法制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的教学实践中,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制教育内容单一,缺乏实践性在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中,往往只是简单地介绍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而缺乏实际案例分析和综合应用。
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所欠缺,难以在实际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2. 教学资源不足,师资力量不够3. 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由于学生在法制教育中接触到的内容单一,缺乏实践性,导致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往往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
学生的法制观念相对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以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二、解决途径1. 多样化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为了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高职院校应当多样化课程设置和丰富教学内容。
可以适当增加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实务等实践性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加大对师资的支持和培养高职院校应当重视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师资的支持和培训力度。
可以通过增加教学资源投入、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等途径,提高师资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法制教育。
3. 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宣传和教育在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的现象中,高职院校应当加大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宣传和教育力度。
可以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组织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增加学生对法制教育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4. 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5. 建立法制教育评价机制为了确保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质量,可以建立相应的法制教育评价机制,对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督。
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法学专业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专业,日益重要的司法体系和法治建设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目前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理论与实践脱节。
传统的法学专业教育主要侧重于理论的教授,对于法律实践的培养和训练不足。
学生在校期间往往只是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考试,缺乏实际案例分析和运用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过于狭隘。
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完全贴合社会需求,因此教学内容缺乏灵活性,对于一些新兴的法律领域的教学和研究相对薄弱。
三、职业导向不明确。
目前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缺乏明确的职业导向,学生对于未来的工作岗位和职业规划了解不深,缺乏专业发展的指引与引导。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改进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一、加强实践教学。
通过增加案例教学、实习实训、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通过实践锻炼,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
二、丰富教学内容。
法学专业教育应当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增加一些新兴法学领域的教学内容,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等。
这样可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满足社会对新兴法律领域人才的需求。
三、加强职业规划指导。
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职业规划指导课程,向学生介绍法学专业的职业发展前景和工作岗位,引导学生制定个人职业规划,为学生提供更加明确的职业目标和发展路径。
四、与社会机构合作。
学校可以积极与法律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实践活动和项目,提供实际的法律案例和工作经验,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实践的工作环境和方式。
五、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法学专业需要紧密结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如经济学、政治学等,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跨界能力,提高其在职业领域中的竞争力。
六、注重课程评估和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课程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情况,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教学改进和优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存在的问题(一)单一的教学手段在法学专业的职业教学中,存在着教学手段单一的问题。
传统的以课堂讲解为主要教学手段,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生在面对实际工作时会出现一定的不适应。
(二)学生动手能力不足由于长期以来,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较为欠缺,影响了他们未来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三)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法学专业职业教学的模式也需要与时俱进。
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仍然停滞不前,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
二、对策(一)功能性实践教学在法学专业职业教学中,应注重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可以通过实习、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在实践中,学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二)多元化教学手段在法学专业职业教学中,应该注重多元化的教学手段。
除了传统的课堂讲解,还可以引进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形式,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在法学专业职业教学中,应该注重对学生实用性的教学。
不仅要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提供实际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机会,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加强实践导师团队建设在法学专业的职业教学中,应加强实践导师团队的建设。
实践导师可以提供学生更为真实的职业培训,丰富了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素养。
三、结语法学专业的职业教学模式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多元化教学手段、注重实用性教学、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和加强实践导师团队建设等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目前法学专业职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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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教育在独立学院法学教育中的现状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三所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调查,对大学生法律职业教育现状、高校间差异、对法律职业培训的需求情况进行了研究。
通过调查发现:虽然法律职业教育受到重视,但独立学院总体实施情况并不让人满意,高校间并未有统一模式,合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应改进。
基于此次调查结果,提出法律职业教育应该尽早开展,将法律职业教育贯穿整个大学培养计划,并有效的利用社会法律培训机构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法学专业大学生;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笔者团队于2011年1月至4月,分别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以下分别简成为相思湖学院、行健文理学院、漓江学院)这三所开设法学本科的独立学院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对象为在校的法学专业大学生,调查方式为发放调查问卷。
广西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集中在这三所学院,人数为1400人左右,相思湖学院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08份,行健文理学院收回调查问卷84份,漓江学院256份,三校有效调查问卷合计348份,比例超过广西独立学院法学类学生总量的24%。
调查了大学生法律职业教育现状、高校间差异、对法律职业培训的需求情况三个方面的问题,以期对大学生法学教育提供帮助。
一、调查与分析(一)大学生法律职业教育是必要的,但总体情况并不让人满意法律职业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对将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进行的训练,使之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能力、知识水平和法律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与大学本科的素质教育不同,它是为成为法律职业工作者进行的准备,具有强烈的法律职业导向性和社会导向性。
为了应对当前激烈的竞争,突出与二本院校的差别,独立学院都特别强调“实践型”人才的培养。
通过与三所独立学院法学教研室的交流,其人才培养目标都属于“实践型”,这也符合独立学院一贯强调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办学方针。
多数高中生在报考大学专业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了解法律行业的职业是否符合自己的期待,往往是凭兴趣或者间接渠道的了解就报考了法学专业。
当学生进入大学校园开展法律学习的时候,他们迫切的想知道法律行业是怎么样的,从事法律职业有什么样的要求,以及他们毕业以后的出路在哪里。
大学生要学习一个专业,首先应当了解这个专业的特点。
否则,就会出现学生到了大三才发现所学专业实际上与自己的个性特点、职业理想不符,结果是越学越气馁,最后干脆放弃的情况。
现在,需要思考的是:法学类大学生真的明白他们将要从事的法律职业吗?1.学生对于法律职业的情况并不很了解调查显示,清楚法律行业现状的学生为24%,不清楚的为6%,了解点的为70%。
其中66%的学生表示自己有职业规划,34%的没有职业规划。
与此相对应的是62%的学生表示没有做过法律职业测试,26%的表示简单做过,只有12%的表示有系统做过。
学生说自己有职业规划确没有做过相应的职业测试,这说明学生对于法律职业的情况并不真正了解。
2.学生缺少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规划令人担忧的是,63%的学生表示学校没有职业规划向导,只有37%的学生表示学校提供了相应的向导。
根据对大学生“了解法律职业规划的途径”的调查,通过网络、专业课、父母和朋友了解的学生接近一半(图一)。
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的不是学术研究者,而是实际从事实务的人才,从事实务的前提就是对法律行业具备相应的了解。
但是以上的数据说明学校并没有帮助学生很好的了解法律职业,不少学生没有得到相应的帮助。
3.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间仍然有差距在一个信息开放的时代,法学本科生自然会了解到法学专业就业难的现状,令人欣喜的是此次调查显示有77%的学生对学习法律表示满意,7%的表示无所谓,只有16%表示不满。
虽然多数学生对所学专业满意,但是当被问及到“当前的法学教育是否是法律职业教育”时,有47%的学生持否定观点,42%的认为差不多,只有11%的认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一致(图二)。
这说明学生认为学校的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间有较大的差距。
当进一步询问“学校的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差别”时,45%的学生认为两者差别很大,49%的学生认为差不多,只有6%的学生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这说明,广西独立院校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间仍然有差距,学生并不是非常满意。
综上所述,高校虽然重视到了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但很多学生仍然不了解法律行业,缺少职业规划,说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间仍然有差距。
(二)高校间差异较大,法律职业教育应该尽早开展1.广西的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有其自身特点首先,独立学院招录学生在重点和一般本科大学之后,因此其学生的学习能力不强。
其次,独立学院一直想突出其“实践实用”的特点。
母体学校一般只为独立学院提供师资帮助和教学指导,独立学院的科研力量是弱于母体学校。
因此,独立学院就希望突出“实践实用”,以区别于二本院校,增强其竞争力。
问题是,广西的这三所独立学院办学的时间都在十年左右,办学时间不长,因此在教育教学上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根据此次调查,发现这三所学院的调查数据有较大差别,此次调查的重点之一就是研究法律职业教育在不同大学中开展的现状及其原因。
2.在调查“是否清楚法律行业现状”时,相思湖学院的了解程度明显高过其他两所独立学院,同时学生认为不清楚的比例最低(图三)。
这说明相思湖学院学生对行业的了解要好于另外的两所独立学院。
3.相思湖学院的学生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更充分,也更认可学校的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测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对大学生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有很大帮助,调查说明相思湖学院在这方面做得最好,该院有系统做过职业测试的和简单做过职业测试的学生接近60%,行健文理学院60%的学生称没有做过职业测试,36%简单做过,4%系统做过。
漓江学院则更低,75%的表示没有做过法律职业测试。
(图四)从图二可知,有47%的学生认为当前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差别很大,42%的认为差不多,只有11%的认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一致。
这个是全区平均比例,当分别对三所学院就“当前的法学教育是否是法律职业教育”调研(图五),可发现相思湖学院依然是得到学生最多承认的,行健文理学院的总体比例与其类似,只是认为一致的比例较低,漓江学院受到学生的承认则处于较低水平。
通过实地访问这三所学院,发现这三所学院办学方式其实非常相像。
首先,它们采用的课程安排基本都是以标准的法学核心课程为主,辅之以法律选修课。
在任课老师的选择上,除本院老师外一般都会邀请母体学校的教授上课,平时也会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讲学。
另外,它们在新生入学的时候都会开展法律讲座,在高年级都安排学生到法律机构实习,毕业前都有毕业辅导。
并且它们都有开展与司法部门的交流活动,建立有实习基地和模拟法庭。
最后,无论从教学大纲或者是人才培养计划上,它们都非常强调法律职业教育,强调实践型人才的培养。
既然办学方式相似,为什么调研数据会出现很大差别了?4.调查发现,根源在于不同高校开展法律职业教育的时间不同大学生关注自己的职业发展,当学生刚进入大学时,法律职业的前途对他们是完全模糊的,一两节讲座或者模拟法庭并不能解决学生的困惑。
据了解,相思湖学院每个学期都用2周的时间作为实习之用,期间不用课堂教学,而是让老师组织学生去听庭审或者开设模拟法庭,或让老师带学生出去交流、学习。
学院提供相应的经费,只要求这些教学要在教学进度表和教学大纲上体现。
这些教学活动就是法律职业教育中重要的职业体验,是真正的法律职业教育。
相思湖学院从低年级就开始这些活动,正是这些活动让学生接触到了法律职业的脉搏。
与大三实习后才了解实际情况相比,这样学生更能了解社会的需求,通过更早的体验法律职业环境,更使他们了解未来的职业前景和职业要求,从而有时间自己进行职业规划和相应调整。
可见,在大学初期就应该开始法律职业教育,这一时期开展的效果也最好。
(三)法律职业教育势在必行,与法律职业培训学校合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应当有所改进1.以法律职业就业为导向的法律职业教育势在必行法学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成为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高难度,让学校和学生都不得不早做准备,并寻求一切的帮助。
通过对“是否需要法律职业培训学校的帮助”调研,发现75%的学生选择需要帮助,18%的选择无所谓,只有7%选择否。
其原因在于,司法考试的高难度导致需要专门的辅导和资料,独立学院缺乏这样的人力与物力,所以学生和学院都乐于让法律职业培训学校开班辅导。
当被问及“你希望获得的”技能时,就业法律指导、面试技巧、择业技巧指导、就业政策信息发布、课程中联系实际这五项合计超过66%(图六),这五项都跟就业有关。
可见,以法律职业就业为导向的法律职业教育势在必行。
2.合作内容和形式应当更灵活当前,大学与社会上法律职业培训学校的合作多是在大三阶段,形式是开展司法考试培训。
从图六可知,与法律职业培训学校合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应当有所改进。
大学生需要的是掌握法律职业的就业技能和相关信息,完成从大学生到法律人的知识、素质和心理的转变。
大学生更希望获得法律职业素质的提升,而不单单是通过司法考试。
引入社会上的法律职业培训学校是对大学法学教育的有益补充,这种补充在内容上应当是以法律职业就业技能培养为导向,同时关注法律共同体意识的养成。
在形式上,应当更加灵活,不应当局限于大三的司法考试培训,而应当有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的训练。
二、将法律职业教育贯穿大学生培养计划,有效利用社会法律培训机构客观的说,法律职业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间存在差距并不是我国特有的问题,在英美国家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是让法学院和法律行业组织共同负担起法律职业教育的责任。
(一)法律职业教育应当贯穿大学生培养计划中国法学教育缺乏实践性和开放性,过于注重学科知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过于强调传授基本知识以及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解释和分析。
[1]在我国,要参加司法考试,并不需要其本科是法学,这就是出现很多非法学专业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原因,客观的说他们很多人在实践中做得并不差。
这是因为除法律知识外,司法实践中更体现一种为人处事的素质,很多的知识并不在大学课堂上教授,靠的是各自在工作中的摸索。
这种摸索不是一次大三实习就可以解决的,需要个人在不断的行业接触中体会和学习。
法律职业素质的培养不只是知识的培养,还有对法律职业的理解和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
短时间是难以培养这些能力,这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将法律职业教育贯穿大学生培养计划。
创新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必然要求这一教学体系具备完整性、互补性、能动性和社会性等结构要素。
[2]这一过程最好从大一开始,让大学生真正去体验法律职业,去模仿一个法律人,去学习作为一个法律人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应当有效的利用社会法律培训机构一方面,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将法律培训“引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