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3.9)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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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单项选择题第1题:必成公司与明合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必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明合公司赔偿因提供不合格质量设备给自己造成的原材料损失9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明合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关法院已受理对明合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诉讼终结B.缺席判决C.延期审理D.中止诉讼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受理法院应先等待有关法院对明合公司的破产案件作出判决后,再继续审理,故应先中止诉讼。

第2题:以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公司章程中应当写明实际控制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C.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实际控制人《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写明实际控制人,因此A不对;《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因此B正确;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C正确;《公司法》只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任职资格,没有规定实际控制人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因此D正确。

第3题:李某与沈某经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欲提起上诉,遂向律师咨询,律师的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B.如果要上诉应当在法庭宣判后15日内提起C.提起上诉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D.如果你在接到判决书时已经明确表示上诉,并在送达回证上予以记载,即已经提起上诉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doc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doc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1.对于调解,下列哪种理解是正确的?A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B调解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C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本人不能表达意志而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D离婚案件调解书送达并签收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D:本题考点是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据此,调解是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院不能强迫其进行调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因此,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故A选项不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所以,调解并非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B选项不正确。

《民事诉讼意见》第93条第2款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根据此款,若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则不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因此,C选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24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24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24.1.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闲聊,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恳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恳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担当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觉缺陷存在则不担当赔偿责任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担当责任。

选项B、C说法正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选项D说法错误。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其次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觉缺陷的存在的。

据此可知,这里应为“投入流通时”而非“损害发生时”。

2、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闲聊,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恳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恳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担当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觉缺陷存在则不担当赔偿责任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担当责任。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9)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9)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

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2、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

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卷三—35,单)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仲裁。

(1)关于调解中调解书是否能换成判决书或者裁决书的问题,《法院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据《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调解中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据此,A项正确。

(2)关于审理和裁决的范围,民事诉讼与仲裁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就民事诉讼而言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

据此,B项错误。

(3)关于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可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并不能申请重新仲裁。

因此C项错误。

但相关法条对于重新仲裁的规定确实存在:一是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8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即只有在此两种情形下,才可能重新仲裁。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3)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3)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

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

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

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

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钱某不得利用其信息而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未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选项B说法错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据此可知,甲公司房价明显高于乙公司房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不能认定为侵害了钱某的公平交易权。

选项C说法错误。

乙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自己的经营策略定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说法错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8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将祖传的一件古董出卖给乙,约定甲先交付古董,乙取得古董时支付一半的价款,余者在2个月内付清,付清前甲保留该古董的所有权。

此后半个月,甲因向丙借款,以该古董做抵押,对丙说乙是自己的亲戚,借古董用来临摹。

丙知道甲的古董是祖传的,于是同意借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合同。

乙在同朋友丁观赏古董时,丁失手打碎古董。

乙见古董已碎,不再打算支付剩下的价金。

此时甲无力还款,丙欲行使抵押权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将古董抵押于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丙有权对古董的赔偿款主张抵押权C.甲有权请求丁赔偿古董的损失D.古董损毁的风险由乙承担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甲乙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在乙付清全款前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甲作为所有人,将古董抵押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A选项错误。

丙能取得古董的抵押权,在古董损毁的情况下,有权对赔偿款主张抵押权,B选项正确。

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丁赔偿自己的损失,C选项正确。

买卖合同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之日其转移,在甲乙之间,由于古董已经交付给乙,因此风险由乙承担,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A选项。

第2题: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的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54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3题: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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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3.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

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

《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2、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

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

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使的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方不服,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选项B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据此可知,土地出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作为出让方的国家(由市政府为代表)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第一项行政争议实质上属于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纠纷。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3、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

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4、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

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5、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

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

“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A.正当的竞争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单选题【答案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据此可知,“老社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

6、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

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

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使的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方不服,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选项B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据此可知,土地出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作为出让方的国家(由市政府为代表)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第一项行政争议实质上属于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纠纷。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7、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

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价格同盟行为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单选题【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8、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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