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
学校各类宣传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宣传阵地建设,规范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宣传阵地,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第三条学校宣传阵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 坚持以学生为本,贴近学生生活,服务学生成长;3. 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传播正能量;4.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宣传阵地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阵地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宣传阵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阵地的日常管理和内容审核。
第六条各部门、学院(系)应积极配合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形象。
第三章宣传内容管理第七条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条宣传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第九条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公正,不得歪曲事实、编造谣言。
第十条宣传内容应注重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满足不同层次师生的需求。
第十一条宣传内容应定期更新,保持时效性。
第四章宣传阵地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各宣传阵地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各宣传阵地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各宣传阵地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各宣传阵地应加强与其他宣传阵地的协作,形成宣传合力。
第五章宣传阵地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宣传阵地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学校将对各宣传阵地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宣传阵地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对表现突出的宣传阵地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规范宣传文化阵地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宣传文化阵地,包括但不限于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宣传栏、文化墙、图书馆、展览馆等。
第三条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宣传文化阵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文化阵地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宣传部是宣传文化阵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宣传文化阵地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七条宣传文化阵地的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增强师生员工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
(三)关注校园热点,反映师生员工心声,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四)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素养。
第八条宣传文化阵地的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权威,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当言论和违法违规内容。
第九条宣传文化阵地的内容应定期更新,保持时效性和吸引力。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条宣传文化阵地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学院的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文化阵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内容审核、发布、维护等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学院应按照宣传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宣传材料,配合完成宣传任务。
第十三条宣传文化阵地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学校对宣传文化阵地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内容质量、运营管理、师生满意度等。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宣传文化阵地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年宣传级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宣传阵地管理,提高宣传质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宣传阵地,包括但不限于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宣传栏、海报、展板等。
第三条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关注学生需求,提高宣传效果;(三)坚持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四)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宣传阵地安全稳定。
第二章宣传阵地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宣传阵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三)负责宣传内容的审核、发布和监督;(四)负责宣传阵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五)负责宣传阵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阵地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建设;(二)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内容审核、发布和监督;(三)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开展宣传阵地管理工作。
第三章宣传内容管理第六条宣传内容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关注学生需求;(四)内容健康向上,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
第七条宣传内容审核程序:(一)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宣传内容前,应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二)学校党委宣传部对宣传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本制度要求;(三)审核通过的宣传内容,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第四章宣传阵地人员管理第八条宣传阵地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宣传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宣传业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审美能力;(三)熟悉宣传阵地操作,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
3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word文档良心出品)

光华小学活动宣传阵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校园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校园内舆论园地的管理,特分类制定管理规定。
二、校园张贴物管理1.校园张贴物主要包括海报、启事、通知、标语等,必须内容健康有益、符合有关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张贴内容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查。
2.校园内不得张贴外来各类广告,如工作需要,应由校内经办者报党政办审查同意。
3.张贴物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张贴、摆放。
张贴物必须落款,写明张贴单位(个人)及日期。
有效期一过,必须立即清除。
4.凡未经审批的外来广告及未按指定场所随意张贴的,应及时清除;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三、内部刊物管理1.内部刊物主要包括校报及各级学生组织报刊,班级原则上不办刊物。
2.刊物内容必须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体现正确的办刊宗旨,有利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每年12月31日前,各刊物应将年度总结和第二年的工作计划及全年刊物合订本送党政办。
四、音像场所管理1.本规定所指的音像场所主要包括校园内面向师生的音像制品播放场所。
2.凡校园内录放的音像资料,必须做到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3.各音像放映场所在中央台新闻联播时间不能播放录像,应转播中央新闻,对重大国内新闻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转播,便于学生收看。
4.凡学生活动场所的音像播放,由校团委主管并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要具体落实负责人员,填写《音像播放单》备案。
5.音像制品的来源要保证渠道正规,严禁播放盗版、走私片及格调低下片。
6.音像录放场所的收费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收支分明,帐目公开。
7.切实做好音像录放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根据保卫处规定落实各种措施。
五、人文学术讲座管理1.人文学术讲座要体现浓厚校园学术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的宗旨。
2.讲座内容健康,严禁利用学术讲座散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确保我校讲坛的纯洁。
学校宣传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宣传活动阵地的管理,规范宣传活动行为,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宣传活动阵地,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第三条学校宣传活动阵地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宣传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第二章宣传内容管理第四条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教育方针,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损害国家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宣传内容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学校特色,弘扬正能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六条宣传内容应注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以提高宣传效果。
第七条宣传内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八条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低俗信息、迷信信息、暴力信息等有害内容。
第三章宣传阵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宣传活动阵地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十条宣传阵地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宣传阵地使用前,需向学校宣传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宣传阵地时,应爱护宣传设施,不得损坏、乱涂乱画。
第十三条宣传阵地使用后,应立即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第四章宣传活动组织第十四条学校宣传活动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十五条宣传活动应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第十六条宣传活动方案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宣传活动应注重安全、有序,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宣传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健全

一、前言学校宣传阵地是学校对外展示形象、传播信息、弘扬校园文化的重要窗口。
为加强学校宣传阵地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宣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确保宣传阵地正常运行。
2. 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
3.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宣传阵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宣传阵地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管理。
2. 设立宣传阵地管理员,负责宣传阵地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
四、管理制度1. 宣传阵地内容管理(1)宣传内容应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
(3)宣传内容应注重创新,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学校特色。
2. 宣传阵地形式管理(1)宣传阵地设计应简洁大方,符合学校整体形象。
(2)宣传阵地布局合理,便于观众观看和阅读。
(3)宣传阵地应定期更新,保持新鲜感。
3. 宣传阵地安全管理(1)宣传阵地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宣传阵地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安全隐患。
(3)宣传阵地管理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宣传阵地安全。
4. 宣传阵地责任追究(1)宣传内容出现错误,管理员应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宣传阵地设施设备损坏,管理员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3)宣传阵地出现安全事故,管理员应立即上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实施与监督1. 学校宣传阵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宣传阵地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宣传阵地正常运行。
3. 学校其他部门和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宣传阵地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形象。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宣传阵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通过建立健全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我们将更好地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小学宣传阵地管理制度措施

小学宣传阵地管理制度措施为了加强小学宣传阵地的管理,提高宣传效果,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措施,以确保宣传阵地的有序运行和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制度措施。
一、宣传阵地管理制度1. 宣传阵地使用管理制度(1)每个班级、学校固定或临时宣传阵地的使用均需提前登记,经批准方可使用。
(2)宣传阵地使用具体时间和内容应当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涉及不良信息或内容。
(3)宣传阵地使用期间需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宣传材料的整洁和宣传内容的真实。
2. 宣传阵地维护管理制度(1)宣传阵地的日常维护由班级学生会和班级学习委员负责,学校统一对宣传阵地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
(2)宣传阵地出现损坏或者变形等情况时,学校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影响宣传效果。
3. 宣传阵地内容管理制度(1)宣传阵地上的内容应当真实、积极向上,不得宣传违法、低俗或不良信息。
(2)宣传阵地上的宣传内容应当经过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4. 宣传阵地宣传效果评估制度(1)学校将定期对各宣传阵地的宣传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宣传阵地使用进行调整。
(2)宣传阵地宣传效果评估结果将作为班级学生会、学习委员工作考核的一部分。
二、宣传阵地管理措施1. 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1)建立宣传阵地管理团队,招募热爱学校宣传工作的志愿者,形成学校宣传阵地管理人员队伍。
(2)对宣传阵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宣传技能。
2. 宣传阵地信息发布规范(1)规范宣传阵地上的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建立宣传阵地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要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虚假、不实信息的发布。
3. 宣传阵地活动组织规范(1)对各类宣传阵地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2)制定宣传阵地活动组织手册,规范各类活动的组织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宣传阵地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宣传阵地管理工作考核标准(1)宣传阵地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是考核的重点内容。
小学学校宣传阵地管理制度措施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学校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宣传阵地范围1. 校园广播站2. 校园宣传栏3. 校园网络平台4. 校报、校刊5. 其他宣传渠道三、管理制度1. 宣传内容(1)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2)宣传内容要贴近师生生活,贴近实际,具有教育意义。
(3)宣传内容要注重创新,提高宣传效果。
2. 宣传时间(1)校园广播站:每天早晨、中午、下午放学后各播放一次,每次15分钟。
(2)校园宣传栏:每周更新一次,每次更新内容不少于4篇。
(3)校园网络平台:每天至少更新一篇,包括校园新闻、活动通知、师生风采等。
(4)校报、校刊:每月出版一次,每期内容不少于8篇。
3. 宣传人员(1)校园广播站:由校团委负责,招募热爱广播的同学组成广播站团队。
(2)校园宣传栏:由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同学参与设计、制作。
(3)校园网络平台:由校宣传部门负责,招募热爱网络宣传的同学组成宣传团队。
(4)校报、校刊:由校宣传部门负责,招募热爱写作的同学组成校报、校刊编辑部。
4. 宣传审批(1)所有宣传内容需经校宣传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
(2)宣传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5. 宣传效果(1)宣传效果由校宣传部门负责评估,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2)根据宣传效果,对宣传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措施1.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人员的综合素质。
2. 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宣传人员的业务能力。
3.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4. 加强与其他学校的宣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
5. 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宣传阵地的正常运行。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宣传部门所有。
如遇特殊情况,校宣传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光华小学活动宣传阵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校园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校园内舆论园地的管理,特分类制定管理规定。
二、校园张贴物管理
1.校园张贴物主要包括海报、启事、通知、标语等,必须内容健康有益、符合有关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张贴内容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查。
2.校园内不得张贴外来各类广告,如工作需要,应由校内经办者报党政办审查同意。
3.张贴物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张贴、摆放。
张贴物必须落款,写明张贴单位(个人)及日期。
有效期一过,必须立即清除。
4.凡未经审批的外来广告及未按指定场所随意张贴的,应及时清除;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三、内部刊物管理
1.内部刊物主要包括校报及各级学生组织报刊,班级原则上不办刊物。
2.刊物内容必须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体现正确的办刊宗旨,有利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每年12月31日前,各刊物应将年度总结和第二年的工作计划及全年刊物合订本送党政办。
四、音像场所管理
1.本规定所指的音像场所主要包括校园内面向师生的音像制品播放场所。
2.凡校园内录放的音像资料,必须做到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3.各音像放映场所在中央台新闻联播时间不能播放录像,应转播中央新闻,对重大国内新闻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转播,便于学生收看。
4.凡学生活动场所的音像播放,由校团委主管并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要具体落实负责人员,填写《音像播放单》备案。
5.音像制品的来源要保证渠道正规,严禁播放盗版、走私片及格调低下片。
6.音像录放场所的收费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收支分明,帐目公开。
7.切实做好音像录放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根据保卫处规定落实各种措施。
五、人文学术讲座管理
1.人文学术讲座要体现浓厚校园学术氛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的宗旨。
2.讲座内容健康,严禁利用学术讲座散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确保我校讲坛的纯洁。
3.严禁利用学术讲座的形式,为个人谋利。
4.严格执行学术讲座管理制度;自然科学类讲座由校科研处审批;人文社科讲座由党委宣传部审批;学生举办的讲座由学生会、团委审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5.举办讲座实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讲座前举办人要填写《学术讲座单》,学生讲座由校团委、学生会统计备案。
6.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员来校举办讲座,分别由国际交流中心、统战部审批。
六、INTERNET信息发布管理
1.为了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向国内外宣传光华小学,树立光华小学的网上形象,进一步提光华小学在县内的地位。
2.必须遵守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校园网信息发布责任书。
3.只发布与本单位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信息,发布内容须经发布单位负责人审阅。
4.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5.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7.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广播台管理
1.广播台的节目内容须经编委会审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老师签发后方可播出;
2.未经党委批准,不得已审批过的节目中插播其他内容。
3.拟播出的节目内容须报经编委会审核后方可播出。
4.除学校有关通知外,各节目不得播出与节目内容无关的信息,如:寻物启事、声明、社团的内部通知等,不得承接商品宣传等广告业务。
5.对拟播出的通知,须向有关部门进行内容核实,接收的送播材料上必须有单位公章。
6.未经批准,不得以本站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准时到岗,确保播音工作的正常进行。
8.保持工作间的安排和清洁,爱护公物,做好广播台的安全保卫工作。
9.对违纪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10.值日组长要做好节目监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负责老师汇报。
八、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党委宣部负责解释,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