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
行政强制文书

相关行政(路政管理)强制措施法律适用行政强制文书1(强制措施审批)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正面背面行政强制文书2(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执法机构已经于年月日时分通知了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到场情况:我们是(执法机关名称)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 _______。
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
问:答:问:答:……第页共页经调查,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涉嫌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若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
陈述申辩情况:现场情况:当事人(受委托人)(签名):被邀请人(签名):时间:时间:执法人员(签名):第页共页行政强制文书3(3-3路政:扣留车辆、工具)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本机关在年月日时(地点)依法实施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第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扣押物品(见扣押物品清单)。
扣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检验期间为。
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请持本凭证于年月日前到(执法场所)接受处理(联系电话:)。
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扣押物品清单:1.车辆简况(车牌号、厂牌车型、外观状况、存在的瑕疵、装载情况等)2.其他物品简况(名称、数量、外观等)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收:签收日期:年月日时分备注: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执法考试题库选择题-行政强制法

1、不属于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是(D)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C:代履行的标的、费用预算及代履行人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不属于行政强制中止执行情形的是(C)A: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B: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C:执行标的灭失的D: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3、不属于强制执行决定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是(D)A:强制执行的理由B:强制执行的依据C:行政机关的名称D:行政机关负责人4、不属于终结执行的情形是(B)A: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终结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D: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查封、扣押(C)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A:可以由人民法院B:可以由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C: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D:应当由法院6、查封、扣押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B)日A:15B:30C:20D:407、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A)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A:不得;不得B:不得;可以C:可以;不得D:可以;可以8、除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起(C)内作出执行裁定。
A:三日B:五日C:七日D:十日9、除了紧急情况外,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并经批准是下列哪项制度(D)A:告知制度B:公开制度C:听取意见制度D: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与具体执行相分离制度10、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A)当事人。
A:直接送达B:委托送达C:留置送达D:公告送达11、催告书送达(C)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按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强制四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强制(四)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1.林某在河道内修建了“农家乐”休闲旅社,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81/多选)A.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8.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仁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D.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酒班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A项中,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B项中,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错谩。
《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C项中,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正确。
桁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D项中,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属于紧急情况,不适用于分阶段履行的情形2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2.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2015/49/单选)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恢复强制执行仁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2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硒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和文书格式的通知-豫交文[201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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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和文书格式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和文书格式的通知(豫交文〔2012〕35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做好《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试行)》和《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试行)》和《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试行)》适用于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系统,自发布之日起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行为规范和文书格式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必须严格按照本文附件规定,文书使用和填写严格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强制文书作为执法案卷的附件归档,或者单独立卷归档。
各级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政策法规处反馈。
随文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职权梳理一览表10(暂行)》,供各有关单位清理行政强制职权时参考。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试行)2.河南省交通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试行)3.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使用和填写说明(试行)4.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权梳理一览表(暂行)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强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6.30•【文号】主席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强制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封、扣押第三节冻结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第三节代履行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涉税相关法律讲义】22代履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循的规则有()。
A.代履行前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B.实施代履行应事先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或者有关机构鉴证C.代履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D.行政机关必须亲自代履行,不得委托第三人代履行E.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派员到场监督【【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代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答案】D解析】(1)选项AB: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2)选项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E解析】(1)选项B:法律未要求实施代履行应经公证或鉴证;(2)选项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D: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A.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强制执行B.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C.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由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直接依职权强制执行)。
【答案】A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法律对行政强制中的代执行如何规定

法律对⾏政强制中的代执⾏如何规定在我国的《⾏政强制法》是我国《⾏政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法体系的重要部分,其在很⼤程度上吸收了他国⽴法经验,其中“代履⾏”有时⾏政强制法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强制法》中对代履⾏的适⽤条件、主体、程序、⽅式以及即时代履⾏等均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
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有关⾏政强制法中的“代履⾏”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以下简称《⾏政强制法》)第12条第(五)项将“代履⾏”设定为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这四种⼿段相并列的⼀种独⽴的强制执⾏⽅式。
《⾏政强制法》对代履⾏的规定和局限《⾏政强制法》作为中国现⾏⾏政强制制度的基本法律,不仅对⾏政强制相关的主体、权⼒、⽅法、程序等作了系统的规定,⽽且还特别对作为间接强制执⾏的代履⾏作了专节规定,集中体现在三个条⽂(第50-52条)上。
⾸先,《⾏政强制法》在第50条中规定了代履⾏的授权模式。
由于代履⾏在本法中被定位为⼀项“轻微”、“缓和”的⾏政执⾏措施,强制性较弱并以“做好事”为基本特征,基本不涉及当事⼈财产或者不减损当事⼈的财产,⽽拆违等破坏性⾏为也被划出了代履⾏范围之外。
因此,在条⽂中明显体现了放宽对法律依据⽅⾯的规制,⽽由《⾏政强制法》作直接⽽普遍的授权。
另外,将⾏政机关⾃⾏代履⾏也纳⼊了代履⾏范畴。
考虑到代履⾏针对的事项是“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然资源的”,因此极有可能存在紧急性,⼀旦在延误处理和处理不到位时都将会造成极⼤的安全隐患、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此时再硬性规定⾏政机关不能⾃⾏代履⾏将可能会出现受限于寻找适格执⾏⽅⽽导致执⾏延误,以致⾏政强制的效率性特点⽆法得到体现。
其次,《⾏政强制法》第51条则设定了代履⾏程序的特别要求。
由于代履⾏存在复杂的三⽅法律关系这⼀特点,不能完全适⽤⾏政机关强制执⾏的⼀般规定。
代履行是什么意思

代履⾏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代履⾏?很多⼈只听过却不太了解,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代履⾏是指义务⼈逾期不履⾏⾏政法义务,由他⼈代为履⾏可以达到相同⽬的的,⾏政机关可以⾃⼰代为履⾏或者委托第三⼈代为履⾏,向义务⼈征收代履⾏费⽤的强制执⾏制度。
代履⾏主要适⽤于该⾏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代替履⾏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强制拆除等。
对于不能够由他⼈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有关的义务,不能适⽤代履⾏。
相关法律可参考:《⾏政强制法》第五⼗条⾏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履⾏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政决定,当事⼈逾期不履⾏,经催告仍不履⾏,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然资源的,⾏政机关可以代履⾏,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代履⾏。
第五⼗⼀条代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代履⾏前送达决定书,代履⾏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的理由和依据、⽅式和时间、标的、费⽤预算以及代履⾏⼈;(⼆)代履⾏三⽇前,催告当事⼈履⾏,当事⼈履⾏的,停⽌代履⾏;(三)代履⾏时,作出决定的⾏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完毕,⾏政机关到场监督的⼯作⼈员、代履⾏⼈和当事⼈或者见证⼈应当在执⾏⽂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的费⽤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承担。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不得采⽤暴⼒、胁迫以及其他⾮法⽅式。
第五⼗⼆条需要⽴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不能清除的,⾏政机关可以决定⽴即实施代履⾏;当事⼈不在场的,⾏政机关应当在事后⽴即通知当事⼈,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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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
环代字〔〕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我局(分局)年月日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环责改字〔〕号)的义务,经我局(分局)行政强制催告(环催字〔〕号)后,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的规定,我局(分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代履行。
代履行的方式:。
代履行的时间:。
代履行人:。
代履行的标的:。
代履行的费用预算:。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局(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环境保护局(分局)(印章)
年月日行政强制代履行决定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相应文号和当事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二)有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三)有作出的行政强制催告履行的日期、文号。
(四)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五)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人(案件承办人)、电话、地址、邮编等。
(六)有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二)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三)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四)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