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友好交往,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2 适用范围2.1 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党政机关、投资方来员视察、指导、调研、参观、访问。
2.2 兄弟单位来员交流、参观、访问、收资等。
2.3 因公司邀请的有关业务单位来员洽谈业务。
2.4 受有关部门安排来访的外宾。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凡来本单位招揽、推销业务的人员一律不予招待。
凡承包公司业务的单位来员原则上不予招待。
3.2 实行对口、对等接待。
上级领导由公司领导接待。
3.3 对来宾的接待,原则上由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确定。
3.4 接待标准, 按接待人的职务确定招待标准:3.4.1 总经理:根据来宾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3.4.2 副总经理:最高接待标准为:300元/位(白酒300元以下/瓶;其它酒水80元以下/ 瓶)3.4.3 部门领导:最高接待标准为:100元/位(白酒200元以下/瓶;其它酒水60元以下/ 瓶)。
3.4.4 管理人员:原则上招待客饭,特殊情况向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请示安排。
3.5 程序和要求3.5.1 部门需要接待来宾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或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3.5.2 总经理工作部服从公司领导的接待安排,并按规定标准执行。
3.5.3 公司领导出面接待时,如无明确要求,则视为一般招待,安排标准为:总经理150元/位(酒水300元以下/瓶);副总经理100元/位(酒水200元以下/ 瓶)。
3.5.4 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3.5.5 招待费签单、报销时,应注明接待事由、对象或单位。
3.5.6 报销程序按财务规定执行。
3.6 以上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招待标准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住宿、交通、礼品等。
二、事前审批制度所有业务招待活动必须提前进行书面申请,明确招待对象、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内容,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特殊情况下,需口头请示并事后补全审批手续。
三、招待费用标准餐饮费用: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和地域消费水平,设定不同标准的餐饮费用。
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同类型餐厅的中等消费水平。
住宿费用:根据招待对象的需求和出差地点,选择合理的住宿标准。
一般情况下,应选择经济型酒店或等同档次的住宿条件。
交通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交通方式。
在符合公司业务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礼品费用:礼品的选择和赠送应遵守公司礼品管理规定,不得超出规定的礼品预算。
四、招待费报销要求所有招待费用必须凭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内容应清晰、准确,与招待活动相关。
报销单上必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地点、事由等详细信息,并经上级领导审批签字。
报销单据应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财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待费使用范围招待费的使用应仅限于与公司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招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与客户、合作伙伴的业务洽谈;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公司内部重要会议的餐饮安排;其他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招待活动。
六、定点接待原则为提高招待活动的效率和品质,公司应与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餐厅、酒店等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作为定点接待单位。
在定点单位进行的招待活动,应优先享受优惠价格和服务。
七、对等陪同原则在业务招待活动中,应遵循对等陪同原则,即根据公司职务级别和业务关系,合理安排陪同人员。
避免过度陪同或低级别人员陪同高级别客户的情况。
八、招待费核算与审计财务部门负责招待费的日常核算和管理,确保各项费用在预算范围内。
最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三篇

【范文大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和物品采购工作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提升接待质量,根据*委办(XX)*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1、接待范围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招商引资及其他重要活动。
2、接待程序对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其相关部门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客情报告单,及时报某地委办公室,按某地有关领导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国家、某某、某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其他领导、客商,来我局检查工作、调研考察、洽谈项目、投资兴业以及本某地城区外因公来我局办事人员,确需就餐的,由局办公室填写《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局领导签字同意后安排(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在二日内补单),否则餐费不予报销。
3、接待安排住宿。
来宾在某地内接待的,安排在伊山宾馆或定点宾馆。
某厅级以上领导住套房或套间,某地处级及以下住单间或标间。
就餐。
工作日中午实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除外。
酒水、饮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产品,原则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则上不安排香烟。
安排外来人员就餐时,由对口人员作陪,陪客人数尽量减少,不得一客多陪。
就餐标准,某地内5人以内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
特殊情况按局领导批准标准执行。
接待。
凡局领导安排参加接待的人员无特殊原因,要按时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4、经费管理接待费用在某地内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来人员用餐餐费报销时,除要有正规票据外,还要有局领导批准的《外来人员用餐通知单》(报销凭证),然后再按财务管理规定处理相关费用。
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员结算,出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单据,经局领导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
二、物品采购局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股室负责人填写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采购人员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力求少花钱,办实事。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有效控制费用支出,规范业务招待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应酬、接待、礼品等费用支出。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第四条合规性原则: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规、违法的活动。
第五条必要性原则:业务招待活动应是为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合作、维护良好关系等必要的行为,不得为了个人私利或无实际业务需求而进行招待。
第六条节俭性原则: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约费用,避免铺张浪费。
第七条事先审批原则:所有业务招待活动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第三章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第八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业务招待费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情况,合理预估业务招待需求,提出本部门的业务招待费预算申请。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的预算申请,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目标,制定公司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突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须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第十二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根据费用金额大小和业务性质进行划分。
第十三条单笔业务招待费用在_____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业务招待费用在_____元至_____元之间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业务招待费用在_____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对于重要客户、重大项目的业务招待活动,无论费用金额大小,均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业务招待费的报销管理第十五条业务招待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应及时整理报销凭证,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业务招待费审批表》及相关发票、清单等凭证。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长虹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参照《天津市长虹新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长虹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业务招待”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进行的应酬招待,分为商务招待、外事招待和其他公务接待。
商务招待是指企业在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的活动。
外事招待是指对涉及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团体或个人的来访等开展的活动。
企业外事招待相关标准参照商务招待执行。
其他公务接待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业务接待活动。
企业接待对象为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的, 视同为其他公务接待。
企业其他公务接待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纳入集团费用预算管理。
各单位要合理限定业务招待费预算总额,细化支出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管理应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审批和报销支付第六条各单位业务招待事项须严格审批,发生业务招待事项时,经办部门根据不同的招待事项和相应的标准,填写“业务招待单”(见附件)。
集团公司由经办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分管领导签批。
各子公司、分公司履行本公司审批程序。
“业务招待单”应填写招待对象、陪餐人员和费用明细等内容。
“业务招待单”作为业务招待费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七条企业开展商务宴请严禁讲排场、杜绝奢侈浪费,原则上优先安排在企业内部餐厅,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及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高消费场所。
企业开展商务宴请,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具体标准如下:(一)在开展商务招待活动时,集团领导宴请标准最高每次人均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
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营业接待费治理方法【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和规范北京地铁信息成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营业接待费治理,厉行勤俭,否决糟蹋,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实用于公司所属各本能机能部室.第三条营业接待费可用于公司因对外联络.洽谈公事.商务会谈.考核调研.进修交换所产生的就餐和购买接待用品(茶水.饮料.小额礼物.食物.酒水)等必要性支出;可用于公司因实施重大项目.暂时突击项目消失误餐时所产生的工作餐和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第二章营业接待费的应用原则第四条营业接待费的应用要相符廉政扶植的有关划定,必须相符财政律例和财经规律划定.第五条公司在掌握营业接待费的同时,要本着“热忱.文明.节省.周密”的原则接待宾客.第六条接待用餐的陪伴人数应严厉予以掌握,与营业运动不相干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第七条不得到中心及市委.市当局明令制止的景致胜景区.私家会所等地接待用餐.第八条营业接待费应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临盆.经济合作.企业经营治理起到积极的感化.第三章营业接待费的预算治理第九条营业接待费实施年度预算治理.公司各部室联合下年度工作筹划安排,编制本部室营业接待费预算,填写《营业接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担引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司理办公室.司理办公室汇总营业接待费预算数额,报分担引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第十条司理办公室按不超过当年主营营业预算收入5‰的标准对营业接待费实施总额掌握,并与各部室沟通确承认列支的营业接待费预算数额.财务资产部负责将营业接待费预算汇总大公司年度分解预算.第四章接待标准及审批权限第十一条接待用餐的菜品以供给家常菜为主,不得应用鱼翅.燕窝等高级菜肴和用野生破坏动物制造的菜肴,不得供给喷鼻烟和高级酒水,不得应用私家会所.营业性娱乐场所.营业性健身场所.农家乐.高花费餐饮场所等场地.第十二条对外接待用品由司理办公室同一采购同一治理,采购时由司理办公室分担引导根据年度预算及划定标准审批.第十三条来访外单位的住宿费.日常伙食费.交通费.参不雅游览费等,一律不得在营业接待费中列支.第十四条营业接待费应用申请同一由总司理审批.第五章营业接待费的申请.掌握和报销第十五条营业接待费的应用采取事前申请和过后费用报销方法.(一)事前审批:营业接待承办部门应提前提报书面申请,填写《营业接待费审批单》(见附件2),解释接待类型.重要内容.时光.地点.陪伴人员.估计费用等事项,经部室主管引导.总司理分离审批后方可办理筹备事宜.因特别情形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德律风请示,德律风请示的内容同《营业接待费审批单》所填内容一致,德律风请示后必须在营业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二)事中掌握:严厉按照同意的《营业接待费审批单》划定的陪客人员和接待标准等内容履行.营业接待就餐履行中应由陪伴人员签字备案,内部工作餐履行中应由就餐的本公司人员签字备案,应用《营业接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见附件3)第十六条过后报销:营业接待运动停止后7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将营业接待费原始单子按财务划定查验.粘贴,与经审批的《营业接待费审批单》和相干证实材料一并作为报销凭证,提报司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根据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第十七条营业接待费报销遵守“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报营业接待费.第十八条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营业接待费支出,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法付出.第六章监视检讨和义务穷究第十九条财务资产部应会同司理办公室,对公司营业接待费的应用和治理情形进行监视检讨.第二十条财务资产部应严厉审核营业接待费开支,对于未经事前审批的营业接待事项以及超规模.超标准的营业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第二十一条财务资产部应严厉审查单子是否正当.金额是否精确.单据是否齐备.审批是否完全.财务资产部有权谢毫不相符报销流程或审批权限的营业接待费的报销.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司理办公室做营业接待费应用情形报告,并对公司应用营业接待费情形进行传递.第二十三条违背本办律例定,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穷究有关人员义务:(一)私自进步营业接待费列支标准的.(二)未经同意私自应用营业接待费的.(三)接待进程中消失铺张糟蹋.奢靡豪华行动的.(四)违规扩展营业接待费应用规模,或报销与公事无关的接待费用的.(五)虚报接待人数,套取营业接待费的.(六)应用虚伪发票.不合规发票报销营业接待费的.(七)其他违背本方法的行动.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第二十五条本方法如与公司原有规章轨制不一致,按本方法履行.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司理办公室和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附件:1.营业接待费预算申报单2.营业接待费审批单3.营业接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附件1:营业接待费预算申报单申报部门附件2:营业接待费审批单编号:附件3:营业接待费内部人员签字表注:本表格由营业接待陪伴人员或食用工作餐的本公司人员填写.。
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报销管理。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为达到业务目标,对外进行商务洽谈、合作交流、客户接待等必要活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二章报销范围和标准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招待客户、合作伙伴的餐饮、茶歇费用;(二)为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礼品、纪念品购置费用;(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其他与业务活动相关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报销标准:(一)餐饮、茶歇费用:每人每餐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报销;(二)礼品、纪念品购置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购置,单件礼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元;(三)交通、住宿费用: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执行;(四)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合理报销。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六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需与实际消费项目相符,发票金额需与报销金额一致;(二)消费明细:列明消费时间、地点、消费项目、消费金额等;(三)参与人员名单:注明参与业务活动的人员姓名、职务等信息;(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一)业务招待费发生后,由经办人填写《业务招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二)部门负责人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签字确认;(三)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四)报销款项划拨至经办人银行账户。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业务招待费报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合规性。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业务招待费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做好公司接待管理工作,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程序,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公务接待遵循热情周到、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实行定额管理,综合部统一标准。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业务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1、使用业务招待费,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实行事前审批制度。
2、招待费由分管副总经理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权限审批。
3、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适当控制业务接待。
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食堂,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在外面安排,但不能突破接待标准。
4、集团内各兄弟、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到公司,原则上在员工食堂用工作餐接待。
5、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排食宿及接风、送行外,一律不安排免费伙食。
确需接风、送行的,在公司招待费中开支。
6、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
禁止越档次接待。
7、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
坚持执行中、高档接待司机不参与陪客就餐规定。
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接待标准1、省地市领导2000元/桌以下,酒水200元/瓶以下;2、市党政机关领导1500元/桌以下,酒水150元/瓶以下;3、公司重要客户(销售对口单位)1200元/桌以下,酒水150元/瓶以下;4、银行、税务局、煤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1200元/桌以下,酒水150元/瓶以下;5、供应合作厂商原则上实行工作餐,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6、工作餐按不同级别,分别按每人12元、25元、35元安排;注:以上标准一般不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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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友好交往,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2 适用范围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党政机关、投资方来员视察、指导、调研、参观、访问。
兄弟单位来员交流、参观、访问、收资等。
因公司邀请的有关业务单位来员洽谈业务。
受有关部门安排来访的外宾。
3 管理内容与要求凡来本单位招揽、推销业务的人员一律不予招待。
凡承包公司业务的单位来员原则上不予招待。
实行对口、对等接待。
上级领导由公司领导接待。
对来宾的接待,原则上由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确定。
接待标准,按接待人的职务确定招待标准:总经理:根据来宾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副总经理:最高接待标准为:300元/位(白酒300元以下/瓶;其它酒水80元以下/瓶)。
部门领导:最高接待标准为:100元/位(白酒200元以下/瓶;其它酒水60元以下/瓶)。
管理人员:原则上招待客饭,特殊情况向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请示安排。
程序和要求部门需要接待来宾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或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总经理工作部服从公司领导的接待安排,并按规定标准执行。
公司领导出面接待时,如无明确要求,则视
为一般招待,安排标准为:总经理150元/位(酒水300元以下/瓶);副总经理100元/位(酒水200元以下/瓶)。
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招待费签单、报销时,应注明接待事由、对象或单位。
报销程序按财务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招待标准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