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如何提升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如何提升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变得愈发重要。
优质的合作关系不仅可以帮助零售企业获得更好的产品供应和服务支持,还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因此,如何提升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成为了当前零售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提升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一、建立互信基础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是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前提。
零售企业应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的诚信合作,逐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基础。
零售企业要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则要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准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只有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双方才能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加强沟通与协调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是提升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合作关系的关键。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零售企业应该向供应商清晰地传达自己的需求和要求,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销售预测,以便供应商能够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供货计划。
供应商则应该积极响应零售企业的需求,灵活调整生产和供货计划,确保及时供应符合要求的产品。
三、共同制定发展规划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应该共同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双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共同制定产品研发计划、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目标,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实现合作共赢。
零售企业可以与供应商共同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供应商则可以通过与零售企业合作,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拓展销售渠道,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建立供应链协同机制建立供应链协同机制是提升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合作关系的重要途径。
零售企业应该与供应商建立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的供应链协同机制,实现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的协同配合,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灵活性。
双方可以共同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和仓储设施,优化供应链管理和配送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王平律师随着中国市场的日益成熟,中国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和品牌生产企业的快速成长,市场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社会上对零售商和供应商(制造商及批发商)的关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
特别是在现阶段,零售企业的地位发生了本质变化,市场已由供应商主体转化为零售商主体,零售企业和采购面临众多选择,因此,有人认为现时供应商受到了零售企业尤其是大型零售企业的压力。
一方面,许多大型超市及大卖场的销售利润很少甚至不赚钱,其商业利润主要来源于收取各种进场费、折扣、延期结算、续签合同费、条码费、货架费、节日赞助费、生产商承担各种商业让利促销费用等,这些费用已经占到其销售额产品的26%以上。
另一方面,零售商尤其是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利用供应商的资金大肆圈地,使供、零关系形成对立之势。
不良的供、零关系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使企业和消费者蒙受损失。
供零关系的紧张,又使得供应链的资金流十分脆弱,企业抵抗商业风险的能力下降,形成恶性循环,这不利于市场竞争能力的培育和提高。
供零关系已成当前零售业发展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对零售商来说,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正确认识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关系,在商品采购过程中,正确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正确调整企业的采购供应系统,以及如何加强与供应商的协作关系等问题是零售企业要认真思考和急待解决好的问题,打造新的供零关系也是零售企业经营再造的重要工程。
在本文中,笔者试就如何正确认识零售商与其供应商的关系,从渠道关系、利益关系和合同关系三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渠道关系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分销渠道中两个重要的主体,我们必须理解零售商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方面,零售商是分销渠道的一部分,现今,制造商和批发商已认识到终端渠道对其产品销售的重要性,并产生依赖性。
制造商和批发商必须关注零售商对消费者市场的覆盖范围、店内展示的作用、顾客服务水平、营业时间、零售商作为商业伙伴的可靠性。
另一方面,零售商也是再售商品和服务、商店设施、数据处理设备、管理咨询和保险服务的主要顾客。
在线零售商店如何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线零售商店如何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在线零售业务正迅速发展。
与此同时,如何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成为在线零售商店成功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探讨在线零售商店应如何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共赢局面。
1. 建立互信关系建立互信关系是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
在线零售商店应积极与供应商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目标。
同时,及时履行合同和承诺,保持信用。
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够建立起互信和共同发展的基础。
2. 共同制定战略在线零售商店与供应商应共同制定战略,以实现双方的共同目标。
双方可以通过定期会议和讨论,分享市场趋势、产品需求和销售数据等信息,共同制定产品定价、推广策略和市场拓展计划。
通过共同制定战略,双方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销售效益。
3. 提供市场反馈在线零售商店作为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渠道,能够提供宝贵的市场反馈给供应商。
在线零售商店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产品的销售情况、消费者反馈和市场趋势等信息。
供应商可以根据这些反馈,调整产品设计、改进服务和提升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同时,供应商也应积极响应在线零售商店的反馈,共同完善产品和服务。
4. 建立供应链合作在线零售商店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不仅限于产品销售,还包括供应链合作。
在线零售商店应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共同解决物流、库存管理和订单处理等问题。
双方可以通过共享信息系统、共同制定物流计划和优化供应链流程等方式,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灵活性,降低成本,提供更好的服务。
5. 优化售后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是在线零售商店与供应商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线零售商店应与供应商合作,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
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在线零售商店解决售后问题。
通过优化售后服务,双方能够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重复购买率,实现共同的商业目标。
总结起来,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在线零售商店的成功至关重要。
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及其关系质量

Circulation Economy流通经济0222012年3月 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及其关系质量分析①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于苗摘 要:零售业的迅猛发展,使得大型零售商的渠道信息权、控制权不断增强,零供关系的状态、结构、质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本文将从零供关系形成的动态角度,分析零供关系的演进过程、状态结构和发展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界定零供关系质量的内涵和研究范畴。
关键词:零供关系 关系质量 渠道权利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3(b)-022-02零供关系质量作为影响和评价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稳定性、持久性、公平性的重要因素,备受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重视。
而零售业的迅猛发展,使得大型零售商的渠道信息权、控制权不断增强,特别是我国流通业全面对外开放后,零供关系的状态、结构、质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本研究将从零供关系形成的动态角度,分析零供关系的演进过程、状态结构和发展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界定零供关系质量的内涵和研究范畴。
1 零供关系的形成过程在我国,零供关系的形成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
零售商与供应商渠道关系形成的过程中,主要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市场供求关系变迁因素,二是零售业态多元化因素,三是外资零售势力冲击的因素,这三大因素导致了渠道权利自然而然地向零售商转移。
1.1 市场供求关系变迁因素在市场化的商业制度环境中,商业和制造业之间对流通渠道的最终控制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这是分析二者关系转化的基本市场条件。
从市场供求关系的演化来看,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基本上属于短缺经济阶段,商品供不应求,市场需求无法满足。
在这样的供求关系下,通常是制造业控制整个渠道。
而自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制造业生产能力和有效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市场供求关系开始逐渐由紧缺转向宽松,商品极大丰富,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状态,市场对生产的导向作用日益增强。
家用电器产业链分析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角色和关系

家用电器产业链分析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角色和关系家用电器产业链分析: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角色和关系家用电器产业链是指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一系列环节。
在这条产业链中,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且彼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一、供应商供应商是家用电器产业链的首要环节,他们负责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和相关配套设备。
供应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的供应商,如矿产资源供应商;另一类是从其他企业购买零部件或设备的供应商,如电子元器件厂家。
供应商与制造商的关系密切,他们之间的合作对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起着重要作用。
供应商需要根据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同时,供应商还承担着价格谈判的任务,他们需要与制造商协商价格和采购数量,以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二、制造商制造商是家用电器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他们负责将原材料和零部件加工转化为成品,并进行产品的组装和测试。
制造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整机制造商,如电视机、洗衣机等产品的制造商;另一类是零部件制造商,如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商。
制造商与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他们需要与供应商密切合作,及时获取原材料和零部件,并保证生产线的稳定和高效运作。
此外,制造商还需要与零售商沟通,了解市场需求,根据需求进行生产和产品创新。
三、零售商零售商是家用电器产业链的末端环节,他们负责将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卖给最终消费者。
零售商可以分为实体店和电子商城两种形式,如家电卖场、超市和网上购物平台等。
零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合作和竞争关系。
零售商需要与制造商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确保产品的供应和库存管理。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制造商谈判价格和销售政策,以获取更好的销售利润。
此外,零售商还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进行市场调研和销售策划,以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买卖关系,更是一种共生共赢的合作关系。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详述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详述1. 简介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在商业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包括合作形式、合作目的和关系管理等方面。
2. 合作形式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
主要的合作形式包括独家供应、合作采购和共享资源等。
独家供应是指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建立独家供应关系,确保供应商只向零售商提供产品或服务。
合作采购是指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共同进行采购活动,实现采购成本的降低。
共享资源是指零售商与供应商在某些资源上进行共享,例如物流、仓库等。
3. 合作目的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目的通常是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和增加市场竞争力。
合作可以提高供应链的效率,降低成本,优化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形象等。
此外,合作还可以帮助零售商和供应商共同应对市场竞争和变化,以及满足消费者需求。
4. 关系管理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管理至关重要。
建立互信、互利、互赢的关系是关键。
双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问题和冲突。
此外,建立稳定的供应链网络和合同关系也是关系管理的重要方面。
5. 维护关系的策略为了维护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一些策略可以被采用。
例如,定期会议可以用于分享信息、讨论问题和制定计划。
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可以提高合作信任。
双方还可以共同制定目标和指标,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6. 结论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对于商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可以共同实现商业目标,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良好的关系管理和合作策略,零售商和供应商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双赢。
零售企业供应商关系

零售企业供应商关系零售企业作为商品的零售环节,与供应商关系的稳定与良好,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个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可以确保零售企业能够获得稳定的货源,并且获得更好的价格和质量保障。
本文将从供应商选择、合作关系建立、合作模式以及供应商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探讨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一、供应商选择在与供应商建立稳定关系之前,零售企业首先需要进行供应商选择。
供应商的选择直接影响到零售企业的采购能力和经营效益。
以下是零售企业在选择合适供应商时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1. 产品质量与价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与价格是零售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一个优质的供应商应该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并且价格合理。
2. 供货周期与交货能力:供应商的供货周期和交货能力也是零售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
供应商应该能够及时供货,以确保零售企业的商品能够按时上架。
3. 售后服务: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也是零售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供应商应该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问题。
二、合作关系建立在选择好供应商之后,零售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
合作关系的建立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 沟通: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双方的需求和合作意愿。
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会面等方式进行沟通。
2. 合作协议:在明确双方需求和意愿的基础上,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可以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方式。
3. 互信建立:互信是建立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应该相互信任,保持诚信,建立良好的合作氛围。
三、合作模式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之后,零售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合作模式。
常见的合作模式包括:传统采购、合作采购、合作配送等。
以下是对这几种合作模式的简要说明:1. 传统采购:零售企业通过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负责库存管理、上架销售等工作。
2. 合作采购: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共同参与商品采购,并共享信息和风险,可以通过合作共同获得更好的价格和资源。
浅析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

浅析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摘要: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的环节。
随着“零售革命”的兴起,以连锁超市为代表的各种新型业态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零售业态导致零售商与供应商冲突的加剧,缓解二者关系危机十分必要。
建立新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尤为重要。
如何加强对渠道的管理,妥善解决渠道冲突以促进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生产商们共同面临的问题。
本文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复杂零供关系,并研究零供双方放弃且利行为的合作方式,找到和总结如何协调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的方法,以期为构建新型的零售商和供应商关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零售商;供应商;新型关系一、引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既是商业流通领域的矛盾焦点,亦是触及广大消费者利益,关涉我国经济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
如几年前的“南昌百货大楼事件”和2004 年国美与格力之间的“激情碰撞”营销渠道中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缓解二者关系危机十分必要。
建立新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由为重要。
本论文之所以选择和研究这个问题,是因为本人现在正在从事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在寻找代理商的过程中,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问题尤为突出。
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双方都拥有共同的利益,而双方追求各自的利益则会使得冲突不可避免。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对新产品的推广和成熟品牌的维护都有重大的影响,还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利益和消费市场的稳定。
近年来,学术界对零供合作关系研究的结论普遍是零供合作关系更能促进双赢,如朱如梦从交易成本理论来证明零供合作优于非合作”;陈育花等构建了重复博弈模型,证明了只要博弈双方以长期利益为目标,合作才是最优战略:邵晓峰等从采购、库存角度出发,建立批量模型,证明零供合作更能使供应链得到优化;徐军玲等从信息管理角度出发,提出采用EPFR系统,此系统专应用于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能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等等。
这些研究无疑有助于零售商和供应商在思想上树立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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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摘要:零售商与供应商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的环节。
随着“零售革命”的兴起,以连锁超市为代表的各种新型业态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零售业态导致零售商与供应商冲突的加剧,缓解二者关系危机十分必要。
建立新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尤为重要。
如何加强对渠道的管理,妥善解决渠道冲突以促进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生产商们共同面临的问题。
本文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复杂零供关系,并研究零供双方放弃且利行为的合作方式,找到和总结如何协调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的方法,以期为构建新型的零售商和供应商关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零售商;供应商;新型关系一、引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既是商业流通领域的矛盾焦点,亦是触及广大消费者利益,关涉我国经济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
如几年前的“南昌百货大楼事件”和2004 年国美与格力之间的“激情碰撞”营销渠道中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缓解二者关系危机十分必要。
建立新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由为重要。
本论文之所以选择和研究这个问题,是因为本人现在正在从事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在寻找代理商的过程中,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问题尤为突出。
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双方都拥有共同的利益,而双方追求各自的利益则会使得冲突不可避免。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对新产品的推广和成熟品牌的维护都有重大的影响,还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利益和消费市场的稳定。
近年来,学术界对零供合作关系研究的结论普遍是零供合作关系更能促进双赢,如朱如梦从交易成本理论来证明零供合作优于非合作”;陈育花等构建了重复博弈模型,证明了只要博弈双方以长期利益为目标,合作才是最优战略:邵晓峰等从采购、库存角度出发,建立批量模型,证明零供合作更能使供应链得到优化;徐军玲等从信息管理角度出发,提出采用EPFR系统,此系统专应用于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能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等等。
这些研究无疑有助于零售商和供应商在思想上树立合作意识。
但现有文献很少有提出与现实紧密联系的方法来解决怎样促进零供合作和的问题,给零售商和供应商指出具体的合作方案。
二、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和冲突零售商与供应商矛盾的原因随着中国零售业发展速度加快,商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
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零售商拖欠供应商货款1. 表现流通过程中存在着零售企业利用其在供应链中的优势地位,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不结帐,或者零售企业间联合制造所谓“行规”,如一般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货款大多为三个月一结,个别的企业甚至半年、一年才结一次。
零售商长期拖欠使供应商不能及时收回货款,占压了资金,影响了供应商正常的资金周转,进而影响供应商的生产,甚至使部分供应商无法经营下去。
还有一种情况是,个别的零售商利用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骗取货款集中到一定时间后,就携款潜逃,演变为商业欺诈案件。
2.案例分析3.例如,在2006年的海口,全国连锁的新一佳超市在秀英港登陆,年尾,台资大润发和法国家乐福相继落户海口。
本土零售业中的日子越来越难过,2007年的日历刚翻到第二页,本土超市中的喜佳就宣告关门,接着又有一些本土超市濒临破产。
随即引发了供应商与零售商的矛盾,大批供应商围堵在破产超市门口,希望拿回超市所欠的货款。
可结果也大多是无功而返。
所以,现在零售商大多愿意与一些较大型的超市建立合作关系。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虽然与大型卖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可以保证货款能收回,但是大型卖场一般都会采取拖欠货款的方式。
因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卖场一般先将货物卖出,在用收入来偿还应付给供应商的欠款。
从收到货物到偿还欠款的一段时间内,卖场占用了大量资金,并用这些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盈利。
就是说,用供应商的钱来赚钱,盈利后只将盈利中的本应属于供应商的货款还给供应商本身。
这也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盈利方式。
(二)供应商与零售商营销领域内的争夺供应商与零售商营销领域内的争夺也是对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关系影响最为深远的。
与前两个冲突层次不同的是,后者发生于流通的运作层面,而高级形式发生于营销层面,即对营销因素控制权的争夺和对品牌的争夺。
提到营销因素,一般指4P,即: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他们是制造商市场营销组合的主要工具。
而如今在现代大型零售企业,新产品推出要看零售商是否愿意接受,定价权也转给零售商,促销权被卖场的剥夺,而渠道上面对着零售商的强势。
不仅如此,零售商又使用自有品牌,来蚕食供应商最后的阵地,使中小制造商面临沦为零售企业加工厂的威胁。
所以说,在营销领域内的冲突才是零供矛盾的最终形式和发展趋势,且这种零供矛盾形式的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不可逆转的规律。
因为在全面买方市场中,零售商距离消费者更近,掌握第一手的营销信息和各种营销资源,同时有意无意的在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树立起巨大的屏障,阻断或扭曲了他们之间的信息交互。
2.分析零售商掌握的是销售渠道,而现在人们不再把购物看作是一种简单的买卖行为,而是更多地看作是一种休闲方式,所以更多的人倾向于到较大型的卖场。
这些卖场大多购物环境不错,商品种类也繁多,尤其是在私家车普及的情况下,更多的人把去购物时能有一个停车位作为其最优选择。
因此,作为卖场本身就要有强大的实力才能吸引更多的顾客。
而面对大型卖场的这么多优点,在销售渠道和供应商之间的市场就变得供小于求,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几年里,新建了许多大型的卖场。
当市场上供小于求的时候,就是以作为销售渠道的供给者——零售商充分享受大量好处。
所以,不论是大供应商还是小供应商均接受各大卖场提出的各种霸王条款。
(三)供应商的应对与反击国美、永乐、苏宁在“吃供应商”的盈利模式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强化渠道资源,获取更多的“垄断利润”。
目前,国内连锁零售企业开店资金的80%左右都来自于占用供应商的货款,其资金内部循环体系是以渠道价值为核心的,而构成渠道价值的核心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一旦零售企业倒闭,供应商的货款也就随之打了水漂。
之前一些零售商“盘剥”供应商过度,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例子并不鲜见。
如大型连锁超市普尔斯马特在中国关门后,就留下了高达20多亿元的欠款无法偿还,严重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
“渠道为王”的局面是产销双方长期博弈的结果。
就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来说,如果制造商认为零售商的费用过高,完全可以不进入该零售终端,但是,如今绝大多数制造商还不能挺直腰杆,抛弃大型零售商自谋渠道。
就现在市场状况而言,似乎有利的方面都让零售商占尽。
格力与国美交恶,源于2004年3月9日,国美向各地分公司下发了一份“关于清理格力空调库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分公司将格力空调的库存及业务清理完毕。
格力总部随即反击:“如果国美不按照格力的游戏规则处事,格力将把国美清除出自己的销售体系。
”而今年8月31日,由于青岛海信公司的一位高层不听劝阻参加了苏宁电器的一个平板彩电论坛,导致海信彩电在上海某家电连锁卖场被8折出售;“十一”期间,厦华彩电因支持某家电连锁,部分产品在上海被另一家家电连锁3折抛售。
此前,还出现过某家电连锁进入南京市场时6折销售一些不捧场的供应商货物。
由此不难看出,正是由于这样的潜规则难以打破,供应商的利益因此而得不到保障。
而想挑战零售商,供应商的确需要有相当的底气和魄力。
(四)零供关系的发展著零供关系的走向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供应商上游是占据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一大批中小制造企业,而零售商终端则需要直接面对广大的消费民众,这使得零供关系在产业链中具有了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商业资本的崛起使得供应商的地位开始弱化,逐渐转向卖方市场。
而大型超市、零售卖场因其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使得其在产业链上很快占据了优势地位。
它们俨然更能够集中力量做单一的事情,一时间供应商纷纷放弃渠道,选择进入卖场。
这使得零售商和供应商从一开始就处于了一种不均等的地位。
这种不均等不仅体现在双方选择机会上,还表现在双方盈利模式的差异上。
按照理想中的市场原则,零售商应当是依靠销量和服务去获得利润,这将是零售渠道的主要盈利方式。
同时也可以有条件地出售卖场的相关资源以补充收入。
1但是,在事实上,零售商的盈利方式已经发上了本质的迁移。
它们通过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拖欠对方货款、延缓资产流转速度来赚取利润。
通过这样的方式,供应商彻彻底底成为了被盘剥方。
也就是说,出售卖场资源,尤其是通过不合理、不公平的方式出售,成为零售渠道的盈利之道。
而一旦零售商将这种欲望无止境地放大,便将导致零供矛盾的紧张和不可遏制。
供应商能够完成和做好的顶多是把产品做出来,但在流通环节则完全受制于人。
因为本身实力不大,单独建立渠道资金匮乏,只能够借助这种现代化的大卖场做大规模做大品牌。
而一旦进入这些强势的零售渠道,缺乏话语权的供应商在某种意义上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目前的这种激烈程度还将维持3-5年时间。
在这个过程1王国才,王希凤,龚国华. 家电企业分销渠道优化策略研究.商业研究[J].2005,(16),中,无论是矛盾的表现形式,还是破坏性以及普遍性都已经恶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三、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博弈的实现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消除目前阻碍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行合作的障碍,创造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博弈的环境和氛围,才有可能使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冲突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零售商和供应商合作是必要的,在既竞争又合作的时代,无论是零售商还是供应商,再也无法透过单打独斗维持其竞争优势。
市场环境要求他们必须协同合作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如何建立零售商和供应商有效的合作,达到双赢的状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相互信任信任是相互合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信任又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大家都讲信用,才有相互信任,才能够进行合作。
但这也是合作博弈最大的难题,因为从本质上说人都是利己的。
当不守信能带来更大利益时,理论上人们都会倾向于不守信。
在我国,缺乏诚信是企业界普遍存在的问题,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冲突,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厂家或商家不守信用所造成的。
这一问题不解决,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因此,要实现零售商与供应商的有效合作,必须建立起社会的诚信机制和氛围,为企业间的相互合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零售商与供应商的重复博弈零售商与供应商的重复博弈,也就是要进行连续的反复的交易。
因为重复的博弈可以减少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博弈双方的关系,使之更容易进行合作。
在数学上已经证明,如果博弈无限地重复下去,最后会趋向于合作。
对于零售商和供应商来说,重复博弈则意味着相互之间应保持较为稳定的长期业务关系。
国外大型零售企业通常在选择供应商时十分谨慎,一旦确定业务关系后,往往进行长期的合作,一些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合作可长达几十年,这与我国零售企业频繁变换供应商形成鲜明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