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验检疫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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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验检疫技术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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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眼睛
❖ 眼结膜表面用拭子轻轻擦拭后,放在灭菌的30% 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中送检。
❖ 有时,也采取病变组织碎屑,置载玻片上,供显 微镜检查。
9、小家畜及家禽
将整个尸体包入不透水塑料薄膜、油纸或油布中, 装入木箱内,送往实验室。
小动物,禽和鱼等可整体送检。在距离实验室很近, 又有隔离运输条件时,也可将发病小动物直接送检。

2、微生物分类鉴定中的现代方法
(1)核酸分析鉴定微生物遗传型 特点:直接比较不同微生物之间基因组的差异
主要方法
DNA的碱基组成(G+C mol%) 核酸的分子杂交法
(2)应用计算机鉴定微生物学
计算机鉴定微生物基于数值分类法 即通过广泛比较分类单位的性状特征,然后计算
它们之间的相似性,再根据相似性的数值划分类 群的一种分类方法。
三、细菌的鉴定
生物分类的传统指标 形态学特征 生理学特征 生态学特征
1、微生物分类鉴定的经典方法 纯培养的病原微生物可进行系统鉴定。 系统鉴定就是通过病原菌的形态结构、生长特征、
抗原性和病原性等检测,并用已知标准血清确定 分离细菌的属、种和型。
微生物鉴定程序通常是根据其形态生长、生化特 征等定种,最后根据抗原的免疫血清检查定型
个菌落,有利于从含有多种细菌的标本中分 离出目的菌。
A 分区划线法
首先将接种环灭菌后,沾取标本均匀涂 布于平板培养基边缘一小部分(第一 区),将接种环火焰灭菌,待冷却后只通 过第一区3-4次后连续划线(为第二区), 依次可共划线3-5区,每一区细菌数可 逐渐减少,直到分离出单个菌落为止.
B 连续划线法
②组织病理学检查样品的采集
采集包括病灶及临近正常组织的组织块,立即放入10倍于 组织块的10%福尔马林溶液中固定。组织块厚度不超过 0.5cm,切成1cm2~2cm2 。组织块切忌挤压、刮摸和用 水洗。如作冷冻切片用,则将组织块放在0℃~4℃容器中, 尽快送实验室检验。

动物检验检疫重点

动物检验检疫重点
一、进境检疫:进境检疫(entry quarantine)但指对贸易、交换、赠送、援助等方式进境的食品及其他检疫物在入境口岸进行的一种检疫。
二、出境检疫:出境检疫(exit quarantine)。是指对贸易、交换、赠送、援助等方式出境的食品或其他检疫物在出境口岸进行的一种检疫。有利于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信誉。覆行国际主义义务,有利于国家对出口贸易的宏观管理,促进国内农牧业生产,扩大外贸出口.也有利于杜绝货物因漏报、漏检而被输入国退回或销毁的现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绪论食品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第一章检验检疫的概念检疫的特点食品国内检疫分为哪几类国境检疫分为哪几类第二章掌握血液那部分的内容第三章屠宰加工场所的组成屠宰加工用水及污水的处理第四章宰前检疫的目的意义动物宰前管理包括哪些方面宰前检疫的基本步骤和程序宰前检疫之后应该怎样处理以及宰后检疫后怎么处理
3.逐头检查剔出病畜进入预检圈的牲畜,要给足饮水,待休息4h后,再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逐头测温。经检查确认健康的牲畜,可以赶入饲养圈。病畜或疑似病畜则赶入隔离圈。
4.个别诊断按章处理被隔离的病畜和可疑病畜,经适当休息后,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必要时辅以实验室检查。确诊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宰前检疫之后应该怎样处理以及宰后检疫后怎么处理。
1.查验证件了解疫性首先向押运人员索取产地动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证明书;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并亲临车、船,仔细观察畜群,核对屠畜的种类和头数。发现产地有严重疫情流行或途中病死的头数很多时,立即将该批牲畜转入隔离圈,做详细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待疾病性质确诊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视检屠畜病健分群经过初步视检和调查了解,认为合格的畜群允许卸下,并赶入预检圈,此时,检验人员要认真观察每头屠畜的外貌、运步姿势、精神状况等。如发现异常,立即剔出隔离,待验收后进行详细检查和处理。赶入预检圈的牲畜,必须按产地、批次分圈饲养,不可混杂。

第一章 动物检疫基本知识

第一章 动物检疫基本知识
国境或在本国范 围内需要重点控制的动物疫病,其名录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每隔几年需要重新修订。
动物检疫对象的制定原则
1)国内没有而国外常发或国内已经消灭的; 2)急性、烈性传染病; 3)危害大而目前尚无有效控制办法的; 4)人兽共患的畜禽疫病; 5)新近发生的畜禽传染病。





(2)角、骨、蹄、甲:羚羊角(粉)、各种骨制品。 (3)肉、内脏及其制品:肉松、鱼肝油。 (4)哺乳动物奶及制品:奶粉。 (5)甲壳类动物: (6)动物水产品、软体及无脊椎动物: (7)动物油脂及动物粉类:肉骨粉。 (8)蛋及蛋制品: (9)其他动物产品:
(1)毛、羽、绒、皮:
(三)进境动物检疫对象
进出境动物检疫对象由国家进出境检验检疫局规定 和公布,贸易双方国家签订有关协定或贸易合同,也 可以规定某种动物疫病为检疫对象。
(三)进境动物检疫对象(1999年) 一类(15种): 二类(82种): (1)共患病(13种) (2)牛病(11种) (3)绵羊和山羊病(6种) (4)猪病(6种) (5)马病(9种) (6)禽病(14种) (7)啮齿动物病(3种) (8)水生动物病(11种) (9)蜜蜂病(5种) (10)其它动物病(4种)
(2)国外检疫(外检) A、进境检疫:对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进 入国境过程中进行的动物检疫 B、出境检疫:对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输 出国外前进行的检疫 C、过境检疫:对载有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的运输工具要通过我国国境时进行的动物检疫 D、携带、邮寄物检疫:携带物检疫和邮寄物检疫 携带物检疫(旅检):对进入国境的旅客、交通员 工携带的或托运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动物检疫 邮寄物检疫(邮检):对邮寄入境的动物产品进行 的动物检疫 E、运输工具检疫:对来自动物疫区的进境运输工 具,所有进出境、过境装载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 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包括集装箱)进行的检疫

第4章动物检疫基本知识

第4章动物检疫基本知识
病原学检测 疫病 名 称 检测方法 数量 时限 检测方法 抗体检测 备注 数量 时限
高致病性禽流 感
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 治技术规范》、《高致 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GB/T18936)、《禽流 感病毒RT-PCR试验方法》 (NY/T772)
30份/供体 栋舍
调运前3 个月内
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 治技术规范》、《高致 0.5%(不 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GB/T18936)、《禽流 少于30份) 感病毒RT-PCR试验方法》 (NY/T772) 见《新城疫防治技术规 范》、《新城疫诊断技 术》(GB/T16550) 无
疫病名称 病原学检测 抗体检测
检测方法
见《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口蹄 疫诊断技术》 (GB/T18935)
数量
100%
时限
调运前3个月内
检测方法
见《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口蹄 疫诊断技术》 (GB/T18935)
数量
100%
时限
调运前1个月 内
备注
口蹄疫
抗原检测阴性,抗体 检测符合规定为合格
猪瘟
30份/供体 栋舍 30份/供体 栋舍
调运前3 个月内 调运前3 个月内


小鹅瘟



禽白血病
见《J-亚群禽白血病防治 技术规范》
30份/供体 栋舍
调运前3 0.5%(不 ELISA(J抗体、AB抗体) 个月内 少于30份)
调运前1 个月内
禽网状内皮组 织增殖症



ELISA
0.5%(不 少于30份)
二、动物检疫的特点
(一)法定性(法定的主体、法定的人员、 法定的标准和办法、法定的检疫对象、法定的处 理办法) (二)强制性(实行主动报检制度) (三)权威性(官方兽医任命就取得了法律

动物检疫考试知识点

动物检疫考试知识点

动物检疫考试知识点检疫:是以法律为依据,国家授权特定机关对有关生物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的商品实施科学检验鉴定与处理,以防止有害生物在国内芟延和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或者说是为防止疫病的传播所采取的防范管理措施。

生化需氧量: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温度下,水体中有机物经微生物氧化分解时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红下水检验点:设在开膛摘出心、肝、肺之后,检验心、肝、肺及相应的淋巴结。

白下水检验点:设在开膛摘出腹腔脏器之后,主要检验胃、肠、脾、胰及相应的淋巴结。

法定检疫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等法定的动物、动物产品(或食品)检验检疫机关及国际兽医卫生组织依法制定的检疫证明为法定检疫证明。

化学耗氧量:用化学氧化剂氧化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和一些还原物质(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所消耗的氧量。

副产品:指屠宰动物体除胴体以外的部分,包括头、蹄、内脏器 官、血液、脂肪、内分泌腺体及皮毛等。

胴体修整:胴体修整是清除胴体表面各种污物,修割掉胴体上的病变组织、损伤组织及游离组织,摘除有碍食肉卫生的组织器官,并对胴体进行修削整形,使胴体具有完好商品形象的加工操作。

人兽共患病:即能在人类和脊椎动物之间自然传播的疾病或感染。

包括人畜共患传染病和人畜共患寄生虫病。

白肌肉:即“P S E”肉,也称水煮样肉。

仅见于猪肉。

其特征为肉色苍白、质地柔软、几乎软塌,表面渗水等。

胴体:牲畜屠宰后放血后去毛、头、尾、蹄、内脏的带皮或不带皮的躯体。

败血症:疾病过程中,血液内持续存在病原微生物或其毒性产物,造成广泛的组织损害,临床上出现严重的全身反应,这种全身性病理过程成为败血症。

红细胞的渗透脆性:红细胞在低渗溶液中发生膨胀、破裂的特性,称渗透脆性。

消毒和灭菌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除或杀灭病原微生物。

只能将有害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不致病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杀灭微生物。

灭菌:是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全部微生物,包括致病和非致病微生物以及芽胞。

《动物检疫学》课程笔记

《动物检疫学》课程笔记

《动物检疫学》课程笔记第一章: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认知1.1 动物防疫与检疫的定义和目的动物防疫与检疫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动物病理学、动物毒理学、动物疫病、动物卫生和动物临床诊断等多个方面。

该领域的主要目的是预防、诊断、检验、控制和治疗动物疫病,如禽流感、动物瘟疫等。

此外,它还包括动物性食品的检验与检疫,以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检验。

1.2 动物防疫与检疫的重要性动物防疫与检疫对于维护动物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监测,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降低经济损失,保护人类健康。

此外,动物防疫与检疫还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3 动物防疫与检疫的基本原则动物防疫与检疫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饲养管理、免疫接种、药物防治等综合性防疫措施,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 早期发现: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动物疫情,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 快速反应:对动物疫病疫情做出快速反应,采取隔离、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 科学防控:根据动物疫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特点,制定合理的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防控效果。

1.4 动物防疫与检疫的基本内容动物防疫与检疫的基本内容包括:- 动物疫病的预防、诊断、检验、控制和治疗;- 动物性食品的检验与检疫;- 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检验;- 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 防疫计划与防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兽医消毒技术;- 免疫接种技术;- 药物防治技术;- 动物疫病净化技术;- 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技术;- 动物检疫技术;- 动物生产与流通环节检疫;- 主要动物疫病检疫。

1.5 动物防疫与检疫的法律法规动物防疫与检疫工作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法》、《兽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动物防疫与检疫的组织管理、职责权限、技术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为动物防疫与检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动物检检疫基础必学知识点

动物检检疫基础必学知识点

动物检检疫基础必学知识点
1. 动物检疫的目的和重要性:动物检疫是防止动物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目的是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并确保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动物传染病的分类:动物传染病可分为传染性病原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

传染性病原体性疾病主要由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引起。

3. 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各国都有相关的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确保动物产品的安全和贸易的公平。

4. 动物检疫的常见措施:动物检疫常见的措施包括检疫封锁、隔离检疫、卫生监督、检疫证明、撤销检疫等。

5. 动物检疫证明和出入境规定:动物检疫证明是出入境动物产品必须的文件,规定了携带动物产品的相关要求。

6. 动物携带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动物可以通过直接接触、空气传播、食物、水源、物体传播等途径传播疾病,预防措施包括强化卫生管理、接种疫苗、消毒、隔离等。

7. 动物检疫的重要工作:动物检疫包括动物疫病监测、疫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8. 国际动物检疫组织(OIE):国际动物检疫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组织,旨在促进动物的健康和福祉,并协助国家制定和实施动物检疫措施。

以上是动物检疫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这些知识可以更好地了解动物检疫工作及其意义。

动物检疫的基本知识

动物检疫的基本知识

动物检疫的基本知识(一)检疫的定义及意义检疫(Quarantine):源自拉丁文Quarantum,原义是40天的意思。

它起源于14世纪中叶,当时在欧洲大陆鼠疫、霍乱、疟疾、黄热病盛行,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当时在欧洲的威尼斯共和国,政府当局为了阻止传染病传入本国,规定凡入境的外来传船只和人员,一律采取在到岸之前,在锚地滞留(隔离)45天。

在此期间,如果发现船上人员患有传染病,即不准船只进港和人员上岸;如果未发人员患有传染病,方允许船只进港和人员上岸。

这种原始的带有强制性的隔离措施,在当时医疗系条件倘不发达的情况下,对阻止疫病的传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后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并发展成为现在“检疫”的概念,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生物体(包括人类、动物和植物等)及其产品和其他相关物品,实施科学的检验鉴定与处理,以防止有害生物(包括人类和动物致病菌、病毒、寄生虫及植物性病、虫、杂草等)传入国境或在国内蔓延及在国际间传播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

由此可知:检疫有两种基本属性:(1)强制性。

即检疫是国家采取的强制性行政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或阻止。

它受法律保护。

因此,许多国家,包括我们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2)预防性。

即检疫可以防止疫病传入。

而不是等疫病传入后再去控制。

否则,不仅效果差,而且难度大,且代价高。

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检疫工作,尤其是出入境检疫工作。

在世贸组织(WTO)谈判中,动植物检疫也始终是谈判的焦点,因为它是设置非关税技术性贸易性壁垒(TBT)的有效手段。

为了消除由此引发的技术性贸易性壁垒,在WTO规则中有一个专门的规则----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一条即明确规定: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二)动物检疫动物检疫是遵照国家法律,运用强制性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预防或阻断动物疫病的发生以及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间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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