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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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函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函

扬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扬政民〔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扬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市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21日起开展2019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慈善组织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年检年报对象全市性社会组织(除慈善组织外)均需年检,慈善组织按要求进行年报。

本文所称全市性社会组织是指在扬州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基金会;本文所称全市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是指在扬州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

(一)年检对象范围:2019年6月30日前在扬州市民政局登记的民非(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2019年12月31日前在扬州市民政局登记的社团、基金会(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

(二)年报对象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在扬州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

二、年检申报材料和标准(一)实施分类施检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为切实减轻社会组织负担,探索开展分类施检工作。

1.符合年检对象限定范围的社团、民非年检试行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参检只需向扬州市民政局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无需提供《审计报告》。

扬州市民政局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参检对象开展随机抽查审计。

工作结算总结报告范文(3篇)

工作结算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财务结算工作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现将本人在2019年度的工作结算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在2019年度,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确保了公司财务结算工作的合法合规。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准确计算并申报各项税费;(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结算流程;(3)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2. 做好会计核算工作(1)准确、及时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2)按时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3)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3. 资金管理(1)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加强与银行、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链稳定。

4. 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1)与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业务需求,确保财务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2)与审计部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审计工作;(3)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工作亮点1. 优化财务结算流程通过对现有财务结算流程的梳理和优化,提高了结算效率,降低了结算成本。

具体表现在:(1)简化结算流程,缩短结算周期;(2)加强结算审核,确保结算准确无误;(3)推广使用电子结算,提高结算效率。

2. 提升财务团队凝聚力通过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具体表现在:(1)组织团队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了解和信任;(2)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3)关心员工生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 加强与外部合作与银行、供应商等合作伙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具体表现在:(1)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优化融资渠道;(2)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降低采购成本;(3)积极拓展外部业务,为公司创造更多收益。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青政办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现将《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管理保障和示范窗口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努力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按照“政治强、运行畅、信息灵、督查实、服务优、作风硬”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严、细、精、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谋划工作再聚焦1.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程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紧密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扩大高水平开放等重大部署的研究和谋划,及时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以下文本内容供参考,以年报年检系统信息为准()2019年度工作报告本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年度工作报告。

本组织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签,不接受电子签章等其他非手签格式)目录一、基本信息二、机构建设情况(一)理事会召开情况(二)理事会成员情况(三)监事情况(四)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五)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六)党组织建设情况(七)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八)专项基金、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二)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填写)(三)公益事业支出情况/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四)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2、本年度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3、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4、下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五)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六)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七)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填写)(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四、财务会计报告(一)资产负债表(二)业务活动表(三)现金流量表(四)应收账款及客户(五)预付账款及客户(六)应付账款及客户(七)预收账款及客户五、接受监督、管理情况(一)年检年报情况(二)评估情况(三)税收优惠资格获得情况(四)行政处罚情况六、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情况(一)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二)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三)委托投资情况(四)其他投资情况七、信息公开情况八、监事意见九、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说明:住所填写能接收邮件、信件的实际办公场所。

二、机构建设情况(一)理事会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次理事会(四)专职工作人员情况本机构共有专职工作人员()位。

2019协会工作制度

2019协会工作制度

2019协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组织管理,规范协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协会的运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工作制度是根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协会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各部门和全体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成员。

第四条协会工作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充分体现协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二、协会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以及若干个部门,各部门设立负责人一名,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小组。

第六条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主持协会的重大活动,代表协会与其他组织进行交往。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向会长报告工作进展。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协会的文件资料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协会的工作需要设立,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小组的工作,向秘书长报告工作进展。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

第九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某一特定事项。

工作小组负责人由会长或秘书长任命。

三、协会工作程序第十条协会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报会长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协会各项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各部门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报秘书长审批。

(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审批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相关小组开展工作。

(三)工作汇报:各部门定期向秘书长汇报工作进展,重大事项及时向会长汇报。

(四)工作总结:各部门在年底前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秘书长审批。

第十二条协会召开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协会会议分为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2019年度,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入推进国务院、财政部、财政厅文件精神,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现将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建立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财政部文件,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取消或停止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的相关文件,2017年3月份与呼市发改委共同审核制定《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

5月份,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一次更新工作。

6月份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以上两个清单。

2019年2、2019年11月,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两次更新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公民负担。

(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流程(试行)》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文件,指导全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019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四篇)

2019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四篇)

工作报告参考范本2019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四篇)目录:2019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一2019年年度公共卫生部服务工作总结二2019年年度公司工作总结报告例文三2019年年度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四2019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一20XX年,范各庄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一抓到底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与经济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责任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片包点、部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明确责任内容,落实具体责任人,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干部行为。

在工作中,主要领导负总责,总揽全局,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分工协作,团结和睦。

坚持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组织人事任免、奖励、大笔财政收支、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提交党政班子集体讨论。

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由镇纪委监督实施。

如:办公物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采购;执行公车定点加油,办公用车统一调配使用;在考勤值班管理上,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和实名签到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与奖惩挂钩;来人接待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先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镇长审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待标准。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10.1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形成《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9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87.0万亿元、负债总额58.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7.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2%。

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9万亿元、负债总额91.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7.1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5万亿元、负债总额178.8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14.9万亿元。

2019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3.7万亿元、负债总额83.7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3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3.2万亿元、负债总额262.5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0万亿元、负债总额1.2万亿元、净资产3.8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万亿元。

2019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7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3.2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7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0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27.0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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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1】
为了及时汇总、掌握市联社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公布时限
市联社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联社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报告的内容
市联社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单位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本单位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工作情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具体分类见附件表1);
4.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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