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理工大学附属职业中专附属高中学生公寓费标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发改收费字[2008]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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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发改收费字[2008]408号)各有关学校: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审核确定大连海浪模特艺术技工学校等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新增专业的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附表。
本文确定的收费标准自2008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新确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最多不能超过10%。
其它要求按《关于确定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发改收费字[2007]47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表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表序号学校名称分类或专业收费标准(元/生·学年)学费住宿费1大连瑞格中学初中外籍走读15000----外籍寄宿制2800020002大连市培根学校小学外籍15000----3大连新希望职业技术学校技校电子技术应用专业38001000机电一体化38001000船舶焊接专业42001000中日文数据处理专业380010004大连金石技工学校技校无线电装接技术2800800计算机与日语4500800机械加工与数控技术38001000国际贸易与物流管理58008005大连海浪模特艺术技工学校技校初级班航空服务专业8000---高级班8500---6大连开发区国防高级技工学校技校中级机械产品检验专业3000_______二校区高级5000________中级计算机制图员专业3000_______高级5000_______船舶电器专业5000_______起重天车3000_______高级护理师专业5000_______通关(报关、报检、物流、商务单)专业5300_______三校区通关(商务英、日、韩语)专业_______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开发)专业7000________计算机信息管理(动漫与艺术设计)专业7000________旅游管理专业5000________7大连市北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________技校________高中起点物流管理7200________初中起点商务日语及计算机应用6000________高中起点7200________初中起点商务日语及计算机应用6000________高中起点7200________初中起点护理6000________高中起点7200________——结束——。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和调整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和调整部分民办学
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大发改收费字[2009]460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和调整部分民办学历教育
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发改收费字[2009]460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辽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发改收费字[2007]569号)精神,经审核,确定和调整中山高中等16所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附表)。
本通知确定和调整的收费标准自2009年秋季招录的新生开始执行。
其它要求按《关于确定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大发改收费字[2007]478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
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表。
大连市西岗区40所学校及青年教师公寓物业管理项目

大连市西岗区所学校及青年教师公寓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招标代理人:大连卓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大连市西岗区所学校及青年教师公寓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范鑫编制人:范鑫审核人:陈伟目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管理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开标一览表…………………………………………………附件评标方法……………………………………………………大连市西岗区所学校及青年教师公寓物业管理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卓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西岗区所学校及青年教师公寓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二、招标内容:包:个单位的物业保洁服务;包:个单位的物业保洁服务;包:青年教师公寓的物业保洁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投多包,但包、包兼投不兼中。
如果某一投标人在、包中综合得分排序均为第一时,招标人将推荐其为包预中标候选人。
包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的资格:(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三)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两项(以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为准);(四)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管理员);(五)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并具有大连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备案证书》。
辽宁省学校收费公示表

2006-08-25 14:05:26
辽宁省学校收费公示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办)
单位:学期/生/元 表1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批准单位
备 注
机械加工、冶金、石化、信息、现代服务、农业
1200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
批准单位
备 注
公费生
正在核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2006]22号)取消了自费生项目,公费生的收费标准正在核定工作中。
省政府
择校生(重点高中)
关于普通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9号)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
3200-3500
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等
3800-4200
医学、公安、体育、电气信息、建筑学、工业设计
4200-4800
艺术类专业
6000-14000
专业艺术院校的绘画、艺术设计、表演、乐器演奏最高不超过1.4万元,其他学校的艺术理论等基础专业最高不超过0.6万元
师范类一般专业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公办)
单位:每学期/生/元 表6-2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批准单位
备 注
住宿费
关于统一规范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辽价发[2004]111号)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一般标准
80-100
融资建设
200
公寓化
400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统一规范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辽价发[200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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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统一规范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统一规范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辽价发[2004]111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近年来,各地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委托市制定中小学生学费、杂费和住宿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1993]19号)规定,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保证了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寄宿的需求。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校宿舍条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为了规范我省中小学校住宿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及国家和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中小学住宿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应本着“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兴建和管理,按照适当补偿日常运行费用的原则制定住宿收费标准。
二、省统一制定中小学校住宿最高收费标准。
各学校根据本校住宿条件,并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承受能力,在省定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意见,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中外合作办学报省核定。
三、政府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一般为;城市(含县城所在地镇,下同)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
经省或市教育部门批准,学校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对现有学生宿舍实施改造,而且住宿条件有明显改善的,住宿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其幅度最高不超过30%。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4.08.10•【字号】辽价发[2004]107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3]40号)精神,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资源整合,确保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时输送合格技术人才,根据原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的职业高中班,下同)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统一规范为:机械加工、冶金、石化、信息,现代服务及农业等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200元;卫生医疗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500元;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2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3500元;其它专业(含师范类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900元,其中师范类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800元。
二、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体育艺术高等院校附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办学成本特高的特殊专业,根据教学质量、办学成本和学生承受能力及就业状况,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可申请适当上浮,其幅度不超过20%,其牛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上浮幅度不超过10%。
三、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脱产教育学费标准按不超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未上浮的标准,下同)的90%收取,业余教育按不超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同类专业学费标准的60%收取。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辽宁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辽价发[2003]137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辽宁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辽宁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辽价发[2003]137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辽宁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行。
辽宁省物价局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附件:辽宁省定价目录┌─┬───────┬───────┬─────┬─────────┬──────────┐│序│品名│定价内容│定价部门│定价范围│备注││号││││││├─┼───────┼───────┼─────┼─────────┼──────────┤│1 │重要的储备物资│储备粮食、食用│国家发展和│承担中央储备任务的│1 ││││植物油(料)、棉│改革委会同│企业收储的中央储备│││││花的收购价格和│有关部门│粮食,中央储备食用│││││销售价格,储备││植物油(料),中央储│││││食糖竞卖底价,││备棉花、食糖、厂丝│││││储备石油的出厂││,国家储备用原油、│││││价格和出库价格││成品油,中央救灾储│││││,储备化肥入库││备化肥等│││││和出库价格,储├─────┼─────────┤││││备厂丝收购价格│省物价局会│省级储备、救灾物资│││││和销售价格│同有关部门│││├─┼──┬────┼───────┼─────┼─────────┼──────────┤│2 │专营│烟叶│收购价格│国家发展和│烟叶中准级收购价格│1 │││及特│││改革委会同│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定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品││││制定,其他具体品种││││││││等级收购价格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制定││││├────┼───────┼─────┼─────────┼──────────┤│││食盐│食盐出厂价格、│国家发展和│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1 │││││批发价格│改革委会同│批发的食盐│││││││有关部门││││││├───────┼─────┼─────────┼──────────┤││││食盐零售价格、│省物价局│省内食盐经营企业│1 │││││小包装费用标准││││││├────┼───────┼─────┼─────────┼──────────┤│││两碱外工│两碱外工业盐中│省物价局│省内两碱外工业盐经│1 ││││业盐│准供应价格及浮││营企业││││││动幅度││││││├────┼───────┼─────┼─────────┼──────────┤│││民爆器材│出厂基准价格及│国家发展和│民爆行业所有生产企│1 │││││浮动幅度│改革委会同│业│││││││有关部门││││││├───────┼─────┼─────────┼──────────┤││││民爆器材仓储、│省物价局会│省内民爆器材经营企│1 │││││运杂费等流通费│同有关部门│业││││││率或销售价格││││├─┼──┼────┼───────┼─────┼─────────┼──────────┤│3 │重要│部分化肥│出厂基准价格及│国家发展和│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1 │││农业││浮动幅度;港口│改革委│万吨以上的大型氮肥││││生产││结算价格││企业生产尿素、硝酸││││资││││铵出厂基准价格及浮││││料││││动幅度;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中央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省物价局│合成氨年生产能力30│1 │││││││万吨以下企业生产的││││││││氮肥以及磷肥、钾肥││││││││、复合肥出厂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按照省││││││││进口配额进口的化肥││││││││港口结算价格││││├────┼───────┼─────┼─────────┼──────────┤│││主要农作│收购、销售价格│省物价局会│种子公司定点生产收│1 ││││物种子││同有关部门│购的玉米、高梁杂交││││││││种子的收购价格及浮││││││││动幅度,销售价格按││││││││购进价格加综合差率││││││││制定││├─┼──┴────┼───────┼─────┼─────────┼──────────┤│4 │工程供水│出库(渠首)价格│国家发展和│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库│1 │││││改革委│、干渠及河道供水价│││││││格│││├───────┼───────┼─────┼─────────┼──────────┤│││供水价格│省物价局会│省直属及跨市水利工│1 │││││同有关部│程供水价格│││├───────┤│门├─────────┼──────────┤│││││市及市以下管理的水│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利工程供水价格及农│││││││业用水到户价格││├─┼──┬────┼───────┼─────┼─────────┼──────────┤│5 │部分│天然气│出厂价格│国家发展和│陆上油气田天然气│1 │││能源│││改革委│││││├────┼───────┼─────┼─────────┼──────────┤│││焦炉气│出厂价、批发价│省物价局│辖区内生产使用的焦│授权市人民政府定价│││││││炉气││││├────┼───────┼─────┼─────────┼──────────┤│││电力│未实行竞价的上│国家发展和│未实行竞价上网、由│1 │││││网电价│改革委│省及省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独立发电企业││││││││的电量。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价发[2004]107号【发布部门】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4.08.10【实施日期】2004.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3]40号)精神,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资源整合,确保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时输送合格技术人才,根据原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的职业高中班,下同)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统一规范为:机械加工、冶金、石化、信息,现代服务及农业等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200元;卫生医疗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500元;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2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3500元;其它专业(含师范类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900元,其中师范类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1800元。
二、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体育艺术高等院校附设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办学成本特高的特殊专业,根据教学质量、办学成本和学生承受能力及就业状况,在上述学费标准基础上可申请适当上浮,其幅度不超。
大连用水价格表
自筹资金或社会办 学
公寓费
每生每学期
不超过400
自筹资金或社会办 学
高等教育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按学分收 费(兀)
说明
学费(本科)
普通高校专科生学 费低于同类咼校本 科专业学费每生每
学年500元
哲学、法学、语言 学、图书档案学
每生每学年
3200—3500
省定
经济学、理学工 学、管理学农学等
2500—4000
省尢
成人高等教育
脱产班
每生每学年
同类普通咼校标准
省定、市标准
业余班
每生每学年
同类普通高校60%
省定、市标准:
住宿费
公寓化
每生每学年
500
省怎
非公寓化
每生每学年
300
省肚
学校自筹资金建 造,与企业连建的 宿舍
每生每学年
1000—1200
省定
300
择校生
一般高中
三年
18000
重点咼中
三年
30000
省重点咼中
三年
25000
中等教育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说明
普通中专
省定
机械加工类
每生每学期
不超过1200元
国家级重点、省级 示范、体育艺术咼 等院校附设中等职 业学校和办学成本 特高的特殊专业, 在上述学费标准基 础上可申请适当上 浮,其幅度不超过 20%其中省级示范 中等职业学校上浮 幅度不超过10%中 等职业学校按上述 规定向学生收取学 费后,不得向学生 收取实习费、试验 费、材料费。
其它第二产业专业
(高级)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大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大连市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1999.06.08
•【字号】大价费[1999]21号
•【施行日期】1999.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大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
育培训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1999]21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标准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按如下标准收取培训费:高中(职高)教师150元/人(150学时);初中教师130元/人(150学时);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元/人(150学时)。
证书费3元/证。
各单位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同级财政部门发放的由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所收取的培训费及证书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特此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
大连市财政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