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河长制推行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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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担任某市河长制工作的工作人员,特向您汇报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

首先,我们发现河长制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责任不落实:部分河长对河流管理责任不够重视,工作推诿扯皮,未能有效履行河流保护和治理职责。

2.监督不到位:河长制的监督机制尚未完善,监督角色不明确,导致一些问题无人负责监测和处理。

3.资金不足:河流治理需要大量的投入,然而一些地区在资金筹措上存在困难,导致治理计划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4.信息发布不及时: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向公众发布河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缺乏透明度与参与度,导致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缺乏了解和信任。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拟定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责任制: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河长的权限和职责,使其真正履行河流保护与治理的职责。

2.建立监督机制:完善河长制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明确相关职责,加强对河长工作的督导和监督。

3.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资金补充,确保河流治理工作能够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

4.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开河流治理工作的机制,通过网站、公告牌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政府工作进展情况,提高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以上是我向您汇报的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我们将全力以赴,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指导与支持,共同促进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谢谢!尊敬的领导:继上次汇报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后,我将进一步详细描述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动河长制工作的改进与发展。

一、责任不落实问题针对责任不落实的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明确的河长职责:通过制定具体的河长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将其纳入相关考核体系,明确责任的界定。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河长的职责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升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一、调查结果与分析江苏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同时也是典型的农业大省。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对江苏省农村河道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河道清淤不及时。

由于缺乏专业设备和技术,很多农村河道在长时间不进行清淤,导致河道淤积严重,流量减小,容易发生汛期洪水灾害。

2. 河道围垦滥用。

农民为了扩大种植面积,往往会在河道两边围垦土地,导致河道被迫缩小,流量减少,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河道水质污染严重。

农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过多,导致河道水质污染。

4. 河道生态环境破坏。

农民在河道两岸乱采乱挖,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

以上问题的存在给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

二、有效管护对策1. 完善河道清淤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河道清淤设备的购置力度,提高农村河道清淤的技术水平,确保河道的通畅,避免汛期洪水灾害的发生。

2. 加强河道管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河道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民围垦行为的监管,避免河道被滥用和破坏。

3. 推动农民科学种植。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水平,减少对化学物质的过度使用,降低对河道水质的污染。

4. 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民乱采乱挖的打击力度,提高农民对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5. 建立健全河道治理长效机制。

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河道治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工作。

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河道的投入力度,完善治理机制,加强农民的意识教育,形成共治共护的局面,确保农村河道的良好运行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当前河长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河长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河长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配合不顺畅。

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权责划分还不够明确,共同管理协作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流域管理的监测监控、执法监督、科技运用、资金投入等治理能力还比较薄弱,河流规划和控制不能做到保护优先的原则。

第二,确权工作进展缓慢。

流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边际的确权划界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推进缓慢。

有些在管理维护时不承认权属,有些在涉及利益时争权属;甚至有些已经确权的,存在长期被周边群众耕种或违建占用现象,依法收回需要支付补偿金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管理。

第三,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

河流污染治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部门之间职责仍有交叉、模糊或空缺,在解决某些具体问题时相关部门职责权限边际界定不清,配合不紧密、不顺畅,各自所开展的规划、政策、行政管理等工作还存在交叉重叠或权责脱节或多头治理等问题,缺乏统一有效的制度保障,难以协调形成治理合力,造成“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严重。

第四,区域间较难协调。

流域相关地区由于发展基础和经济水平不同,其利益需求出发点也不同,对流域治理保护着重点也不同,流域上下游和城市间关系协调复杂,流域地区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还未建立,难以全面有效规范河流整体的开发和水生态保护的行为,生态环保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不平衡性仍然较为突出,“上游污染、下游治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急需各级河长的共同努力。

针对当前河长制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1.进一步明确河长制的法律地位和权责。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河长制的法律地位和权责,使得各级河长在开展工作时具有更强的法律保障和权威性。

2.加强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协作。

通过加强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3.加快推进确权工作。

通过加快推进河流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边际的确权划界工作,明确管理范围和权属,加强执法管理力度。

“河长制”实践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共3篇

“河长制”实践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共3篇

“河长制”实践的困境及对策研究共3篇“河长制”实践的困境及对策研究1“河长制”实践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自2014年开始,中国实行了“河长制”以管理本土河流和水域环境。

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和困境。

本文将介绍“河长制”的实践情况和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对策,促进“河长制”的有效实施。

一、“河长制”实践情况“河长制”是中国提出的河流治理的措施之一。

每个流域、河流设立一位“河长”,并组织河流治理机构,实施前、中、后三级排查和整治工作。

这个措施最初在小河流的治理中应用,随后发展到整个流域的治理。

到2020年,全国已设立河长171.2万名,增速高达25.6%。

“河长制”的实践中,一些进展也得到了表现:河道水质有所提高,河流蓝线得到了保护,环境管理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河流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职能也有所提高。

现在,“河长制”已逐渐成为了中国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然而,“河长制”在实践中也面临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困境。

二、“河长制”实践中的困境1.财政投入不足: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府在整治河流、提升水质的财政投入也不同。

有些地方在“河长制”实践中,财政资金不足以覆盖整治工作。

2.难以跨流域治理:大河流经过不同行政区,有些问题没有发生在同一行政区内,导致难以进行治理,仍然存在涉及各级政府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3.治理效果难以持续:在治理过程中,工作难度和治理程度都不一样。

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因素多样性,治理效果难以持续。

在固定期限之后,恢复原状态的可能性很高。

4.河长的权威不够:由于“河长制”还处于发展阶段,对于河长真正的权威和职责定位尚未明确,导致河长的权威不够。

三、对策1.加强针对财政投入的监管措施:政府应对自己的经济实力有明确的规划,并对河流治理的财政预算进行严格监管和审查。

2.加强流域间的沟通协调:政府间应根据流域和行政区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跨流域治理法规和协调方案,在保证治理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各区流畅的合作。

江苏盐城河长制推行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江苏盐城河长制推行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江苏盐城河长制推行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江苏盐城河长制是指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负责一段河流的水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河长制在江苏盐城的推行,一些河流的水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现实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本文将就江苏盐城河长制推行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助力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现状问题1.监管不到位虽然河长制在江苏盐城得到了全面推行,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河流的水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存在滞后的情况。

一些企业和居民依然存在乱排污、乱倾倒垃圾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河流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2.宣传不足河长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但目前在江苏盐城,对于河长制的宣传不足,导致一些居民和企业对于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不够,缺乏环保意识,不积极配合河长制工作,造成工作推进缓慢。

3.资金支持不足河长制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设备等方面。

但目前在江苏盐城,资金支持不足,导致河长制工作推进受限,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4.责任不清在一些河流管理中,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相关部门之间协作不畅,导致一些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一些河长也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对策建议1.加强监管力度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该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加大对于乱排污、乱倾倒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河流的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加强宣传工作为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需要加强对于河长制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居民和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共同保护好家乡的水环境。

3.增加资金投入针对资金支持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于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相关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4.明确责任在河长制工作中,需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确保环境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用3篇)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用3篇)

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用3篇)第一篇:河长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河长制发展与成效河长制最初的探索实践源于江苏省无锡市。

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暴发后,无锡市力排众议,率先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河长制,由相关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所辖河段的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并将河流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内容。

无锡市印发的《河(湖、库、荡、沆)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的出台,一般被认为是无锡市推行河长制的起源。

通过实行河长制,全面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河道的水质水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无锡市河长制经验不断推广,延伸到江苏全省及全国大多数地区。

据资料显示,全国共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河长制探索,其中,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海南等8个省(直辖市)专门出台文件,在全辖区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其余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同程度上实(试)行了河长制,有的在部分市县实施,有的在部分流域水系实施。

实施河长制的大多数行政区域成立河长制管理领导小组,一般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设立办公室,但牵头部门或人员有所不同:有的在水利部门,有的在环保部门,也有个别地区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

担任“河长”的责任人,既有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负责人,也有管理部门负责人;既有水利、环保等主要涉水部门负责人,也有发改、住建等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既有主要领导,也有分管领导。

江苏省在全省推行河长制的同时,还在15条主要入太湖河流全面实行“双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了自上而下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建立了一级督办一级的工作机制。

浙江省6条跨市江河分别由6名省领导担任河长,市级领导也带头包河治水。

江西省明确建立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省、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

当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当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一、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县的“河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体系已初步形成。

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县已完成全县河库的管理划定工作。

目前河长制工作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跨区域河流缺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河道管理难度大。

目前,跨境中小河流虽已实行属地河湖制管理,但上下流、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标准和要求不尽相同,同时上游河段对下游河段的影响因素不易量化。

如:XX镇与XX县交界处XX河,上游是XX县,中流为两县交界面河流流经XX镇XX村,经常有垃圾漂浮河面,很难鉴定两县界面的工作。

(二)入河排污口存在违规设置不规范、水质排放标准低,影响河湖水质。

由于历史遗留部分排污口没有接入污水管道,入河排污口未经审批,均属私自设立,据调查有8个排污口直接将污水排入XX河内对河湖水质安全形成重大隐患,比如XX河通过走访和调查发现,沿河偷排、暗排现象严重,尤以XX城区河段为重,部分居民直接污水偷排入鉴河。

(三)乡村级河长对河长制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

由于近期换届工作繁忙乡村级河长对检查发现问题重视力不够。

如:每月巡河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巡河APP数据相对滞后。

各级河长实际巡河记录完成率XX%,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河流水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或河流严重污染的河段长得不到治理。

二、几点建议(一)建立各级河长联系会议制度。

负责协调跨界跨流域河湖水量调度、水污染纠纷、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

按照“一河一策”标准出台上下游左右岸相统一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方案,并明确联动协调机制监督考核标准等,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加快开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加快推进各级河湖问题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全县入河排污有关情况。

以河长制统筹江苏水生态环境治理

"JI家•学员论坛以河长制统筹江苏水生态环境治理张春松江苏濒江临海,境内河湖众多、水网交织,河湖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9%,是全国水域面积率最高的省份。

自北向南分布着沂沐泗、淮河、长江和太湖四大水系,长江横穿东西425公里,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718公里。

全省分布着290多个大小湖泊,2900多条大小河流,坐拥全国五大淡水湖中的太湖、洪泽湖,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南通和盐城三市,海岸线长达954公里。

全省有村级以上河道10万多条、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495条,在册水库921座(其中大中型水库49座)。

全省水资源充沛,水文化底蕴深厚,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现江苏“两争一前列”目标至关重要。

-、江苏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显著成效自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行河长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

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共同担任省级总河长,12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20条流域性重要河道和14个重点湖泊的河(湖胀。

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5.7万余人,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实现了全省水体全覆盖。

为打赢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河湖违法圈号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河(湖)长、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高强度”向“高质量”,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成效显著,河湖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得到全面遏制,并呈现出系统性好转迹象。

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合力治河。

一是河(湖)长履职尽责。

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娄勤俭亲自巡查长江、大运河苏北段、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省长、省总河长吴政隆亲自巡查太湖、长江,不定期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各地水污染防治情况。

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及成效

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及成效以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及成效为标题,写一篇文章。

河长制,是我国为解决水污染问题而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是通过设立河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河流水质,促进河流生态恢复。

然而,近年来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地方在河长制落实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并探讨整改措施带来的成效。

河长制在某些地方的落实并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河长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河长制的推行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充分合作,但一些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不够,导致河长制难以落地。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河长的选拔和任职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专业素质,导致一些河长缺乏必要的管理能力。

一些地方在河长制的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核心任务是保护河流水质和生态环境,但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注重的更多是表面工作,而忽视了实质性的改善。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只注重在河流两岸修建景观,而忽略了河水的治理工作。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河长制的落实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河长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地方政府对河长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对河长进行了专业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污染治理知识。

此外,加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推动了河长制的落地。

同时,加强了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这些整改措施带来了一些积极的成效。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河长制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加大了对河长制的支持力度。

其次,通过对河长进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管理能力,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了河长制的落实。

此外,加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河长制落实中的问题。

同时,加强了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了整改措施的有效执行。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还存在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某某区委河长制工作小组成员,现就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向您做一份汇报。

问题一:河长制工作责任不够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导致河长制工作责任不够明确。

例如,在污水治理方面,有的化工企业应承担责任,但实际情况是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政府部门负责协调。

这样容易造成责任推卸和工作混乱。

整改措施:建立河办机构,职责划分明确。

为了解决责任不明的问题,我们建议在区委内设一个专门的“河办”机构,将各部门的职责划分明确。

同时,通过制定考核绩效,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使河长制工作有方向、有内容、有保障。

问题二:河道保洁不够到位。

在日常河长制工作中,河道保洁不够到位,尤其是一些难以清理的废品和死角,存在较大的隐患。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清理垃圾。

针对地面垃圾清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打算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同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保证垃圾及时清理。

问题三:对河流的保护治理存在缺陷。

目前,涉及河流保护治理的部门较多,出现部门职责不清、沟通不畅、信息不互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河流的保护治理。

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在区内成立“河管组”,为细化责任、完善职责、提高协调作用。

同时,工作组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多方面地获取信息沟通工作,实现对流域的主要污染源,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

以上就是我们小组就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请领导过目。

我们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倡导全区居民及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真正保护我们的环境,美好我们的家园。

谢谢!问题四:河长制工作资金不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河长制工作缺乏资金保障,河流治理和环境保护等其他工作也得不到有效支持。

加上一些地方财政压力等因素,导致经费配备一直是河长制工作的一大瓶颈。

整改措施: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投资力度。

针对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提出促进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 模式拓宽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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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除 ,或是非法排污口封堵,各地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河
道 的 整 体 水 环 境 得 到 显 著 改 善 ,水 体 污 染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河流
水 质 得 到 明 显 改 善 ,河 道 面 貌 大 有 改 观 。
2 . 2 河长制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2 . 2 . 1 治水主体力量薄弱
一 方 面 水 环 境 治 理 任 务 艰 巨 ,各 级 河 长 都 是 各 辖 区 的 党 政
201第8年5 期9 月
文 章 编 号 :1673-9000(2018)05-0007-02
Shaanxi 陕W西at水er 利Resources
SeptemNboe.5r ,2018
江苏省河长制推行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姚炜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川 姜 镇 水 利 站 ,江 苏 南 通 226300)
领 导 ,负责地方经济发展任务繁重,治水管水工作精力有限,治
[文献标识码] B
河 湖 管 理 工 作 涉 及 上 下 游 、左 右 岸 、不 同 行 政 区 域 和 行 业 , 近 年 来 ,各 地 区 积 极 探 索 河 长 制 的 实 施 ,由 党 政 领 导 担 任 河 长 , 依 法 规 划 落 实 地 方 主 体 责 任 ,协 调 整 合 各 方 力 量 ,有 力 促 进 水 资 源 保 护 、水 污 染 防 治 、水 环 境 治 理 等 工 作 。全 面 推 行 河 长 制 是 落 实 绿 色 发 展 理 念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内 在 要 求 ,为进 一 步 加 强 河 湖 管 理 工 作 ,必 须 落 实 属 地 责 任 ,树 立 “绿 水 青山就是金 山 银 山 ”的 意 识 ,是 走 向 社 会 主 义 生 态 文 明 新 时 代 的 必 然 要 求 。 全 面 推 行 河 长 制 ,为 实 现 河 湖 功 能 永 续 利 用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为 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2 江苏省河长制推行现状
2 . 1 取得成效 目前,全 国 已 基 本 建 立 河 长 制 ,河 长 制 领 导 组 织 体 系 已 初
步 形 成 ,省 、市 、县 、乡 、村五级河长管理体系模型也基本建立, 初步实现河流河长全覆盖的既定目标。
江苏省自河长制推行开始,各 市 (县 、区)组建河长制办公 室 ,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依 法 划 定 河 湖 管 理 范 围 ,强 化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管 理 ,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 理 包 涵 监 管 力 度 。建 立 健 全 部 门 联 合 执 法 机 制 ,建 立 河 湖 日 常 监 管 巡 查 制 度 ,实 行 河 湖 动 态 监 管 。落 实 河 湖 管 理 保 护 执 法 监 管 责 任 主 体 、人 员 、设 备 和 经 费 ,加 快 形 成 治 水 合 力 ,建 立 了 “一 河一档”,制 定 “一河一策”,全面开展河道基础情况调查工作, 并 以 文 字 、表 格 、数据等形式对每条河流的基本概况进行调查 建档。
[ 收 稿 日 期 ] 2018-07-16
[ ] 1992-) 作 者 简 介 姚 炜 (
,男 ,江 苏 南 通 人 ,助 理 工 程 师 ,主 要 从 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方 面 的 工 作 。
•7•
201第8年5 期9 月
Shaanxi 陕W西at水er 利Resources
SeptemNboe.5r, 2018
据 统 计 ,江 苏 省 已 出 台 1 3 个 设 区 市 、1 2 0 个 县 (市 、区 )、 1339个乡镇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全省落实省、市 、县 、乡 、村五 级 河 长 共 66037人 ,实现了全省河流河长全覆盖。省市县乡村 五级河长全部到位,1 1 位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市 、 县 、乡级总河长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制推行后,河 道的整治力度明显增大。各地也全面开展“清河行动”,“水环境 整 治 大 行 动 ”,无 论 是 清 理 河 道 垃 圾 漂 浮 物 ,还 是 沿 河 违 章 建 筑
湖 健 康 生 命 、实 现 河 湖 功 能 永 续 利 用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结 果 表 明 ,实 现 河 长 制 的 推 行 对 河 道 水 质 水 环 境 的 改 善 ,政府执
政能力的提升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有显著成效。
[ 关 键 词 ] 河 长 制 ;现 状 ;河湖管理;对策
பைடு நூலகம்
[ 中 图 分 类 号 ] TV213.4
[摘 要 ]全 面 推 行 河 长 制 是 落 实 绿 色 发 展 理 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工
作 ,落实属地责任,以江苏省推行河长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分析对象,从治水主体、部门协调、考核问责等几方面考
虑 ,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对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
1 河长制简述
2003年 1 0 月 ,浙江长兴县河长制在全国率先对城区河流 管理试行;2 01 6年 1 2 月 ,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如期实现 到 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 持 问 题 导 向 ,落实地 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的 诞 生 ,旨在改善流域水环境、减少流域水污染、恢复水生态。狭 义 上 的 河 长 ,是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辖区内 河 长 制 的 组 织 领 导 ,协 调 解 决 河 长 制 推 行 过 程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 并 牵 头 组 织 督 查 、考 核 和 问 责 追 究 等 工 作 。广 义 上 的 河 长 ,凡是 承 担 河 流 治 理 的 责 任 人 ,都 可 以 称 之 为 河 长 ,不 论 是 官 员 河 长 , 还 是 老 百 姓 中 的 民 间 河 长 ,或 是 某 个 社 会 团 体 ,都 代 表 着 一 种 责 任 ,负责河湖管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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