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开采顶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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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属项目部地下矿山顶板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包井下所有采场顶板分级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三章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采场顶板:特指井下采用的上向水平充填采矿方法采场顶板。

第四章要求4.1 采场顶板分级管理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4.2 井下所有施工的采场均须按本标准进行采场顶板分级管理。

4.3 井下采场顶板分级管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井下采场设计的要求。

第五章总则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的要求,结合我公司井下开采生产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六章采场顶板级别划分6.1采场顶板级别考虑因素与级别划分根据井下采场上下盘围岩的稳固性、顶板构造发育程度、采场设计技术参数以及采场回采工艺变化等影响采场顶板安全的因素,将采场顶板分为三级:一级为稳固顶板;二级为基本稳固顶板;三级为不稳固顶板。

第七章采场顶板级别具备条件7.1一级顶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下盘围岩为船山、黄龙灰岩,上盘围岩为黄龙组、和州组(白云质)灰岩或象山群细砂岩、含砾粗砂岩。

---矿体中无钙泥质软弱夹层;矿石结构致密,铅锌矿石与单硫矿石分界线不明显。

----矿体完整性较好;节理(裂隙)不发育,2组节理不呈X型,节理面较粗糙且无充填物质,节理面倾斜角大于55°;无大的断层和溶洞。

----采场预留点、间柱完整且上下对应较好,技术参数(采场跨度、面积)符合设计要求。

7.2二级顶板须具备以下两个以上条件:----下盘围岩为船山、黄龙灰岩,或者钙质、少量硫化物胶结的角砾岩;上盘围岩为和州组泥灰岩或高丽山组细砂岩或者钙质、少量硫化物胶结的角砾岩。

---矿体中无长达5米以上的钙泥质软弱夹层;矿石结构致密性一般,铅锌矿石与单硫矿石分界线较明显,且矿石强度差异不大。

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

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

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顶底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矿山生产安全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矿山顶底板管理机构第二条矿山应当设立专门的顶底板管理部门,负责顶底板的检测、评定、维护、修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顶底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的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进行顶底板的评定和管理。

第三章顶底板管理工作第四条矿山在进行采矿作业前,应当对矿井的顶底板进行全面检测和评定。

检测和评定内容包括顶板和底板的稳定性、强度、裂纹情况等。

第五条对于已经开采的矿井,矿山应当建立顶底板的定期检测机制,保证顶底板安全状态的持续监测。

第六条在进行采矿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顶底板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七条矿山应当建立顶底板维护和修补的制度,确保顶底板的稳固和完好,避免发生顶底板坍塌等事故。

第四章紧急应对措施第八条在发生矿井顶底板突发情况时,矿山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警,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第九条矿山应当配备专门的救援队伍和设备,具备处理顶底板事故的能力,保障矿工的安全。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条对于违反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作业,甚至撤销矿山的生产许可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矿山的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矿山应当全面执行,确保矿山顶底板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矿山顶底板管理制度已经在矿山内部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培训,并得到了矿工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矿山将继续不懈努力,持续加强顶底板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顶板管理制度

井下顶板管理制度

井下顶板管理制度一、概述井下顶板是指开采岩层时所形成的覆岩,也是矿井作业中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

井下顶板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井下顶板的稳定和安全,预防顶板塌方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2.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保障煤矿的正常生产。

三、管理范围井下顶板管理范围包括全矿井覆岩稳定性评估、覆岩工程设计、井下覆岩监测和预警、矿工培训等内容,全面覆盖矿井开采作业的各个环节。

四、管理流程1. 全矿井覆岩稳定性评估在矿井规划阶段,应进行全矿井覆岩稳定性评估,为后续的覆岩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评估内容包括矿井地质构造分析、岩层稳定性分析、覆岩工程条件评价等,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覆岩工程设计的依据。

2. 覆岩工程设计根据覆岩稳定性评估结果,对矿井井下的覆岩条件进行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支护方案、采空区充填方案、控制采空区范围等,确保矿井井下的顶板稳定和安全。

3. 井下覆岩监测和预警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应对井下覆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通过监测设备,实时监测井下顶板的变形和运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矿工培训矿工是矿井作业的主体,他们对井下顶板的认识和操作直接影响矿井的安全和生产。

因此,对矿工进行覆岩安全知识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顶板稳定性知识、采空区支护和充填知识等,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管理措施1. 制定井下顶板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井下顶板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配备井下覆岩监测设备,对井下顶板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确保矿工的安全。

3. 加强矿工的覆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定期进行井下顶板的稳定性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管理效果1. 井下顶板的稳定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预防了顶板塌方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制度范文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制度范文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采掘工程中顶板管理工作,保护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采掘工程顶板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采矿企业进行采掘工程施工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三、所有从事采矿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顶板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顶板管理工作必须以安全防范为核心,确保人身安全。

二、预防为主:通过提前评估,采取防范措施,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履行工作职责。

四、科学管理: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顶板进行科学管理和监测。

第三章顶板管理工作流程一、顶板管理前期准备1.安全评估:施工前进行顶板安全评估,确定有无安全隐患。

2.制定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方案。

二、顶板监测与检测1.顶板监测:建立顶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化情况。

2.顶板检测:定期进行对顶板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稳定。

三、顶板支护与加固1.支护初期:根据顶板状况,进行初期支护工作。

2.支护加固:根据监测和检测结果,进行必要的加固工作。

四、顶板管理评估与调整1.评估结果分析: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2.调整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顶板管理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顶板管理的具体要求一、安全评估:施工前必须进行顶板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顶板结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等。

二、顶板监测: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顶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变化情况。

三、顶板检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对顶板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支护初期:对于初次开采的区域,要进行充分的支护工作,确保顶板的稳定。

五、支护加固:根据监测和检测结果,对已支护的区域进行加固,提高顶板的承载能力。

六、责任落实: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做好顶板管理的落实工作。

第五章顶板管理的安全措施一、组织培训:针对从事顶板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顶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和非煤矿井的顶板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顶板安全管理是指对矿井顶板进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监测、支护和治理,以及对矿工进行培训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顶板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不断加强风险及隐患排查,实施早发现、早处理,确保矿井顶板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和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矿井顶板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矿井顶板安全监测第六条矿井顶板安全监测应采用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和技术设备,确保对顶板变形、裂隙、应力等进行可靠、准确、及时的监测。

第七条矿井顶板安全监测工作应按照监测计划进行,包括定期巡视、定点监测、现场观察等方式,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八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建立监测数据的管理系统,方便查询和分析。

第九条监测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顶板支护和治理第十条顶板支护应根据煤层地质、顶板条件等因素,采用适合的支护方式和设备。

第十一条顶板支护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支护效果。

第十二条顶板支护工作应根据煤层变化及时调整,保持支护的稳定性。

第十三条顶板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及时清理顶板垮落物,修复已经破损的顶板,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顶板治理工作应以安全为前提,严禁在未确保顶板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其他工作。

第四章矿工培训和管理第十五条矿工培训应加强对顶板安全的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矿工对顶板安全有正确的认识和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矿工人员应依法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矿工管理应加强对矿工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交流会议,及时传达有关顶板安全管理的信息。

第十八条矿工违反有关顶板安全管理制度的,应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付矿长为付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收有班长和有经验的熟练工人、安全员、瓦检员为成员。

2、矿井必须每周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板检查发现异常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每旬必须指派三人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敲邦问顶发现有问题的打好支护,问题严重的立即报告矿长,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各采掘作业点有数量足够的支护材料和备用支柱。

5、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之间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临时支护跟拢碛头。

6、采掘时地质构造带、回采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巷道维修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成立领板管理小组。

7、对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控项距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顶板管理制度(2)是指一种用于确保煤矿采矿顶板的安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顶板是指地下煤矿开采中顶板与煤层之间的岩层,它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顶板监测:通过安装顶板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和位移,及时掌握顶板的稳定情况,预警可能出现的顶板事故。

2. 顶板支护:根据顶板的岩性和变形情况,采取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如使用钢架、锚杆等,加固和稳定顶板。

3. 顶板控制:通过减小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加强支护措施等措施,控制采煤工作面上方顶板的压力和变形,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

4. 防止顶板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顶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

5. 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顶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顶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采矿过程中顶板的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3)是指对煤矿顶板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煤矿顶板是指矿井地面以上的岩层或覆岩,包括矿井进口、邮井、回风巷等区域的顶部。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采掘工作面顶板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职责和权利1. 采煤工作面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组织顶板检查,及时处理工作面顶板安全隐患。

2. 顶板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采煤工作面顶板巡查、检查和记录,及时报告工作面顶板安全状况。

3. 生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移动顶板支架。

4. 安全监管人员:对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顶板安全隐患。

三、工作程序1. 顶板检查与记录(1)每天工作开始前,顶板管理人员应对采煤工作面顶板进行巡查,记录顶板的变化情况。

(2)顶板管理记录必须详细、准确,记录顶板的松懈、滑动、断裂等异常情况,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如发现顶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采煤工作面负责人,并采取及时措施进行处理。

2. 顶板支架维护(1)采煤工作面负责人应组织顶板支架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确保支架的稳固性和可靠性。

(2)支架维护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支架的问题,如发现支架存在松动、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修复。

3. 顶板管理协调会议(1)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协调会议,会议由采煤工作面负责人组织,参会人员包括顶板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等。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面顶板安全状况的汇报、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以及发布相关管理措施。

四、安全措施1. 严禁超负荷作业,工作面负责人必须确保采煤工作面顶板的承载能力不超过设计要求。

2. 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 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顶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合理的支护方案,减少对顶板的影响。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业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顶板管理是指对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预测预报、支护设计、施工管理、验收评价等工作,确保顶板安全稳定的全过程。

第四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加强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确保顶板安全。

第六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定期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顶板安全。

第二章职能界定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章支护设计第十条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围岩稳定性、使用设备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十一条支护设计应包括支护形式、材料、参数、施工工艺等内容,并应经过技术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支护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支护效果。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巡查制度,定期对顶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顶板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验收评价第十六条巷道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设备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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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检部,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区队下发整改通知,区队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隐患者按每条隐患50元罚款,隔日加倍。

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2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3、实行顶板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正职押金500元,副职押金400元,其他成员押金300元。

押金管理由顶板小组办公室负责。

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兑现。

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区队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押金100%兑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酌情予以兑现;对出现顶板事故的区队,当月押金不予兑现,且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直到扣完为止。

扣除部分必须及时补交。

4、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各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5、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二、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一)技术管理规定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工程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

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

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

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工作面切眼掘进一般情况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单体支柱配合钢梁帮顶护严、支护到位。

必要时单体支柱架设要穿柱鞋。

支护不能一次装备的,要制定工作面装备支护替棚措施,明确替棚、单体支柱及顶梁架设程序和质量标准。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工。

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跟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

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木支护工作面的坑木规格要在作业工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mm的不得小于11.4MPa;柱径80mm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外观缺损的柱、梁严禁使用。

支护强度必须达到设计的支护强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装结束,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6、工作面初采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技术措施,矿上应成立专门机构,坚持跟班制度。

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时若出现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有推棚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加强支护,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9、为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泵站压力不能低于设计值,液压管路不能有窜、漏液现象。

10、根据我矿生产实际需要和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我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初撑力不能低于11.4MPa。

生产期间要保证支柱稳固,坚持循环测压及循环注液制度。

11、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分段回柱距离、回柱与放顶距离及支柱与移溜距离。

12、根据上下两巷顶板情况合理确定超前支护形式,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巷道高度规定:炮采巷道净高不低于1.6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20m。

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保证支护安全可靠、行人畅通。

13、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及敲帮问顶制度;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15、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无空顶、无不完整支架、无失效柱,并加固周围地点的支架;放炮中出现顶网破损、顶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顶板来压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放炮后要认真检查顶板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支护。

18、矿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

要通过矿压观测成果,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及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三)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临时支护管理(1)掘开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生产队组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3、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1)交叉点、巷宽大于3.2m的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

(4)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

(5)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 不小于160kN。

(6)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mm,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

(7)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托板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8)锚梁网索联合支护巷道锚索加强支护要紧跟锚杆支护到迎头,落后迎头一排锚杆不大于3.2m。

4、架棚巷道顶板管理(1)架设棚子前,当班跟班班队长或班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将浮石活矸清理干净。

(2)放炮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必须加固。

放炮后,必须对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迎头作业在超前支护或临时支护下作业。

(3)支架间必须用牢固的撑木或拉杆连接起来。

可缩性金属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卡缆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

支架和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接顶和背实。

(4)坚持对煤或松软围岩进行松帮卸压,减少支架变形,降低复修工程量,对确实需要修复的巷道,要及时编制措施进行修复。

5、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1)在井巷维修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向维修人员贯彻。

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巷道维修作业,必须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维修巷道应有外向里逐段进行,回撤巷道金属支架时应由里向外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

(4)维修巷道前必须先加固附近支架。

在拆除原支架、架设新支架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岩(煤),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

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

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5)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

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6)支架巷道变形严重进行修复时,一条巷道严禁多头施工。

6、过断层、裂隙带、石门揭煤和岩性突变地段巷道顶板管理(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应采用可缩性拱形支架支护,并喷浆封闭。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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