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第一条贮存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柜内,所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
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防湿、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2、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场所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硫磺、硫铵库房必须保持干燥。
库房不得存放其它潮湿、易燃物品,存放与其性质和灭火方法相反的其它物品。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方,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5、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存放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成份检验报告。
6、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根据消防条例配置消防器材、报警装置。
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7、危险品库房、货物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爆、维修、动火等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第二条贮存有毒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贮存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同时存放其它化学品。
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2、库房要安装两把锁。
主管部门选派两名责任心强,熟知有毒物品的性质的人员,同时担任仓库管理员。
并做好入库、出库记录,当天领用的有毒物品必须当天用完,不得留有余量。
3、搬运有毒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摔碰、翻滚,防止包装容器破损,并应禁止肩扛、肩负。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必要时戴防毒面具。
4、贮存、领用有毒物品时,要检查包装物是否完整、密封。
凡包装破损要及时进行处理。
5、库房门上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6、有毒品必须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和接近酸类物质。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

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1.存放地点选择:危险化学药品应该单独存放在专门的化学品存放室或设施中。
这些存放地点应选在通风良好、无火源、干燥阴凉、无阳光直射、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饮食区、居住区和人流密集的地方。
2.标识和标牌:存放地点应该明确标识危险性质和危险级别,并且配备明显可见的警示标识和标牌,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
3.化学品柜:危险化学药品应该储存在特制的化学品柜或柜子中。
这些柜子应该有防火、防腐蚀、防漏溢的特性,并且柜子内部应根据不同的化学药品类型进行分层存放,避免混合使用。
4.包装和密封: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保持在原包装中,并且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包装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如密封性良好,无泄漏,无破损等。
5.温度控制:一些危险化学药品对温度比较敏感,因此存放时需要对温度进行控制。
存放环境应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
6.防火措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
同时,存放地点应远离明火、高温热源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和环境。
7.防爆措施:一些危险化学药品具有爆炸性质,因此存放地点应具备相应的防爆措施,如防爆灯具、防静电设备等。
8.防腐蚀措施:危险化学药品具有腐蚀性质,因此存放地点应具备防腐蚀设施,如防腐蚀柜、防腐蚀垫等。
9.废物处理:危险化学药品的废物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废弃的危险化学药品和容器应进行分类、封存、标识,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置。
10.人员培训和防护措施:存放、搬运和处置危险化学药品的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质、急救措施等。
同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等。
总之,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非常重要,严格遵守这些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防范化学事故的发生。
各个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要求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环境。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条件与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条件与要求危险化学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必须遵守一系列的存储条件与要求。
本文将从环境条件、储存设施和管理措施三个方面来探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条件与要求。
一、环境条件首先,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
湿度过高可能导致化学品腐蚀容器,甚至引发化学反应。
因此,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确保空气流通,避免湿气积聚。
其次,温度是危险化学品存储的重要因素。
不同的化学品对温度的要求各不相同。
例如,某些化学品需要低温储存,以防止其挥发或发生不可逆的化学反应。
而另一些化学品则需要在常温下储存,以保持其稳定性。
因此,在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根据不同化学品的特性,确保储存环境的温度符合要求。
二、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应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
首先,储存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措施。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储存设施必须具备防火防爆的能力。
例如,储存设施的墙壁、屋顶和地板应采用防火材料,设施内部应安装防爆设备,如防爆灯具和排风设备等。
其次,储存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
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储存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化学品泄漏。
同时,储存设施的容器和管道应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最后,储存设施应具备适当的容量和分类管理。
储存设施的容量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合理规划,避免过度储存。
同时,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存,以免引发事故。
三、管理措施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安全使用。
首先,储存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储存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化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掌握应急处理方法,以应对突发情况。
其次,储存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定期巡检可以及时发现设施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一是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
二是危险化学品应该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三是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该隔离储存。
四是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该采取降温和隔热措施。
五是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六是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七是不准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八是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储存保管上,不同于其它一般物质,需要加以特别防护.在做好一般物质储存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严格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分析物品储存的火灾危险因素表现在物品本身内因和储存环境外因两个方面.一内因1、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由于混合或接触而发生燃烧危险的物品,称作混合危险性物品,有时也称“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这种混合危险性物品,在储运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其原因是,这些物品在储运时,往往由于储存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标签,没有说明书,也有因一些单位储存场地减少,或者临时任意存放,而出现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放的情况.2、产品变质:有些物品由于长期不用,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二外因1、包装破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包装损坏,或者出厂包装不符合要求,都会引起事故.常见的情况有:1硫酸坛之间用稻草等易燃物隔垫;2压缩气瓶不带安全帽;3金属钠、钾的容器泄漏;4盛装黄磷的容器缺水;5电石桶内充装的氮气泄漏;6盛装易燃液体的瓶盖不严,瓶身上有泡疵点,受阳光照射聚焦等.出现这些情况往往引起危险.2、储存条件储存仓库建筑条件差,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房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缺少保暖措施,无雷电保护装置等,使某些性质不稳定或受储存条件影响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引起燃烧爆炸事故.3、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垛堆过高不稳,发生倒桩;或在库内改桩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4、灭火方法不当发生火警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反使火灾扩散,造成更大的危险.5、着火源控制不严着火源,指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电火花、化学能等.在危险品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1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2是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如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程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曝晒等.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二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三、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1、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审核、验收的仓库内.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自燃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地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危险化学品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存放.6、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性能标志.四、储存方式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储存:在同一仓间或同一区蜮内,不同的物质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质之间用通道保持一定空间的储存方式.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蜮内,用实体墙等分隔物将其与禁忌物质分离开的储存方式.分离储存: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蜮的储存方式.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四定”、“三分”原则进行储存,即定库房、定品种、定数量、定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质混合储存.六、储存安排及储存量限制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要求.2、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分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有毒气体同储.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5、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类物质.6、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七、储存危险化学品防范措施.1、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施、防火间距、建筑等.2、专用仓库、货场或其它专用储存设施,从业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进行管理.3、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4、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并应妥善处理.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八、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有关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在第三章储存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装置.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如何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

如何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等危险性质,并可能对人身安全、环境及财产造成损害的化学物质。
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如何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几个方面。
1. 选取合适的储存区域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储存区域来存放危险化学品。
这个区域应该远离火源、热源和电器设备,并且应该是通风良好的地方。
这样可以降低火灾的风险和化学品挥发引起的中毒风险。
2. 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该根据其性质、危险等级和不相容性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可能存在剧烈的反应,因此在储存时应确保不同种类的化学品相互隔离,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 使用适当的储存容器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适当的储存容器中。
这些容器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并且能够承受化学品的特性。
例如,易腐蚀物质应储存在耐腐蚀的容器中,易燃物质应储存在防爆容器中。
此外,容器应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危险性质和相应的警示标识。
4. 储存区域的标识为了避免混淆和意外事故,储存区域应该明确标识。
应使用标识牌或标识条进行标示,并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格式进行编码和判读。
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消防设备,并保持通道的畅通,以便应急情况下的疏散和救援工作。
5. 储存记录和检查建立详细的储存记录,包括储存物质的名称、数量、储存位置、储存日期等信息。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确保容器的完整性、标识的清晰可见以及储存区域的整洁。
总结: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至关重要。
为了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我们需要选取合适的储存区域,分类储存化学品,使用适当的储存容器,标识储存区域,并建立储存记录和进行定期检查。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

行业资料:________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一、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
剧毒物品要专人(两人或两人以上)、专库(柜)保管。
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二、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分堆存放。
堆垛不得过高,储存不准超量,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室。
四、遇火、遇潮易燃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
对于怕冷、晒的危险物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五、储存和保管危险物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扩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保管危险物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出入库安全管理第一条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储存危险化学品。
工厂由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第 2 页共 7 页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设立剧毒化学品储存厂房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四)安全评价报告;(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六)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予以批准的。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
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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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储存保管上,不同于其它一般物质,需要加以特别防护。
在做好一般物质储存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严格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分析
物品储存的火灾危险因素表现在物品本身(内因)和储存环境(外因)两个方面。
(一)内因
1、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由于混合或接触而发生燃烧危险的物品,称作混合危险性物品,有时也称“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
这种混合危险性物品,在储运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
其原因是,这些物品在储运时,往
往由于储存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标签,没有说明书,也有因一些单位储存场地减少,或者临时任意存放,而出现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放的情况。
2、产品变质:有些物品由于长期不用,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二)外因
1、包装破坏或不符合要求
危险化学品容器的包装损坏,或者出厂包装不符合要求,都会引起事故。
常见的情况有:
(1)硫酸坛之间用稻草等易燃物隔垫;
(2)压缩气瓶不带安全帽;
(3)金属钠、钾的容器泄漏;
(4)盛装黄磷的容器缺水;
(5)电石桶内充装的氮气泄漏;
(6)盛装易燃液体的瓶盖不严,瓶身上有泡疵点,受阳光照射聚焦等。
出现这些情况往往引起危险。
2、储存条件
储存仓库建筑条件差,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房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
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缺少保暖措施,无雷电保护装置等,使某些性质不稳定或受储存条件影响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3、违反操作规程
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垛堆过高不稳,发生倒桩;或在库内改桩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4、灭火方法不当
发生火警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反使火灾扩散,造成更大的危险。
5、着火源控制不严
着火源,指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
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电火花、化学能等。
在危险品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1)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2)是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
如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程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曝晒等。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必须具备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二)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审核、验收)的仓库内。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自燃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地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危险化学品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存放。
6、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0的规定。
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性能标志。
四、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
隔离储存:在同一仓间或同一区蜮内,不同的物质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质之间用通道保持一定空间的储存方式。
隔开储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蜮内,用实体墙等分隔物将其与禁忌物质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分离储存: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蜮的储
存方式。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原则
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四定”、“三分”原则进行储存,即定库房、定品种、定数量、定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质混合储存。
六、储存安排及储存量限制
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分离储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有毒气体同储。
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6、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七、储存危险化学品防范措施。
1、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施、防火间距、建筑等)。
2、专用仓库、货场或其它专用储存设施,从业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进行管理。
3、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4、不得超量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并应妥善处理。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有关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在第三章储存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
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装置。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