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校车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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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服务活动方案

校车服务活动方案

校车服务活动方案一、活动名称关爱校车,共享安全之旅二、活动目的通过本次活动,提高师生校车安全意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服务标准,增强家长对校车的信任和支持,让每一位师生安全出行。

三、活动时间本次活动计划在开学前两周举行,时间为每周六或周日上午9:00至11:00。

四、活动地点校内教学楼前广场五、活动内容1、开展校车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展板、讲解、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校车安全知识,让他们了解校车的安全规范、应急处理、疏散等知识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组织校车安全演练学校会邀请专业的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校车安全演练,模拟各种突发情况,让师生在模拟的环境下学会如何正确的应对突发情况,提高他们的自救自护能力。

3、开展校车安全监督检查学校将邀请安全监管部门对校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来检查校车安全设施、教练员驾驶技能、车辆运行状况、校车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等,有效保障师生的安全出行。

4、组织校车服务培训学校将邀请校车服务人员进行校车服务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培训内容包括服务规范、服务礼仪、服务技巧等,力求提升服务品牌形象。

5、开展家长对校车的投诉、建议调查学校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家长了解校车服务中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加强服务管理,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六、活动效果1、提高师生对校车安全的认识和了解;2、增强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师生安全出行;3、加强家长对校车服务的信任和支持;4、提高校车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5、发现校车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标准。

以上是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打造更加安全舒适的校车服务环境。

校车运营行方案

校车运营行方案

校车运营行方案一、项目概述校车运营是指为了满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需求,由学校或政府组织运营的一种公共交通服务。

本校车运营方案旨在建立一套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校车运营管理体系,提供学生通勤的便利,并推动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

二、项目目标1. 建立多元化的校车运营网络,覆盖学校与学生居住区;2. 提高校车运营的安全性和质量;3. 降低学生家庭的交通成本,增加学生上学的便利性;4. 减少私家车辆使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5.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化,减少交通对环境的影响。

三、运营模式校车运营将采取公益性与商业化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即由政府与学校共同组织运营,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具体分为政府组织管理的公共校车和学校委托运营的特色校车。

1. 公共校车政府组织的公共校车将按照学生上下学需求,在学校与学生居住区之间设立多个校车站点,采用固定线路、时间表的运营模式。

政府将负责校车运营的组织与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预算,并适度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提高运营效益。

公共校车将通过公示招标方式选择运营商,并签订合同进行管理。

2. 特色校车学校委托运营的特色校车将由学校自行组织,即学校管理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营。

学校将根据学生居住区的分布情况,设计特色校车线路,满足学生上学的个性需求。

特色校车可以根据学校的情况,考虑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收取学生费用来减轻运营成本。

学校与运输公司之间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四、校车运营管理为了保证校车运营的高效与安全,需要建立一套严谨的运营管理体系。

1. 校车运营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校车运营管理机构,由政府与学校共同组成。

管理机构将负责校车运营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与各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

2. 校车运营监测系统建立校车运营监测系统,通过使用GPS定位技术和车载摄像头等设备对校车的行驶路线、速度、停靠时间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校车运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学校校车服务方案范文(精选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学校校车服务方案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1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组员:二、任务目标及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

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45度角、后面、车厢内部);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接送学生车辆实施方案

接送学生车辆实施方案

接送学生车辆实施方案在校园中,学生接送车辆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和校园交通秩序。

为了有效地组织学生接送车辆,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 学校将建立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接送车辆的停靠点、进出校门的时间和路线等相关规定。

2. 所有接送车辆必须经过学校审批,取得接送车辆通行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送学生。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 学校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规则,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2. 学校将加强对接送车辆司机的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三、优化接送车辆停靠点。

1. 学校将对接送车辆停靠点进行优化规划,确保停靠点的位置合理、通行顺畅,减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2. 学校将增加接送车辆停靠点的数量,以满足学生接送车辆的需求,减少学生在校门口等待的时间。

四、加强接送车辆管理和监督。

1. 学校将建立接送车辆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接送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接送车辆按规定停靠和接送学生。

2. 学校将加强对接送车辆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和秩序。

五、建立应急预案。

1. 学校将建立学生接送车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下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学生在接送车辆过程中的安全。

2. 学校将定期组织学生和家长参与应急演练,增强他们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加强与社区的沟通与合作。

1. 学校将加强与社区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学生接送车辆的秩序和安全。

2. 学校将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解决学生接送车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七、持续改进和完善。

1.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学校将积极倾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学生接送车辆的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接送服务。

XX区校车服务方案

XX区校车服务方案

XX区校车服务方案为了便利家长和学生们的出行,XX区决定提供校车服务。

本方案旨在使校车服务更加合理、规范、安全、舒适,以尽可能地为学生们提供最实用的服务。

一、校车服务的时间和范围校车服务时间定为每天6:30至8:30和15:00至17:30,这样可以覆盖学校开学、放学和各种课外活动的时间段。

范围覆盖了全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保障了学生出行的同时,也为家长们减轻了接送的压力。

二、校车的设备标准1.校车的外观应该整洁、明亮、大气。

校车的颜色应该与学校的主色调相协调,外部可以绘制学校名字或者标识。

2.校车内的设施应该完善、舒适,座椅可以调整,有足够的腿部空间。

配备了空气净化、消毒等设施,保障学生的卫生、健康。

同时,校车上应该配备应急物品,如灭火器、打氧机等。

三、校车服务的安全规范为保障校车服务的安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校车驾驶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和证书考核,并定期定量地进行乘车安全、交通规则、车辆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2.校车驾驶员应该保持使用车辆的熟悉程度,每天使用车辆时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轮胎的气压等。

如果出现故障,需要立即进行修理。

3.校车每月应该经过专业维修机构的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四、收费标准校车服务的收费标准应该参照市区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应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条件进行分类收费。

五、服务质量监管为保障校车服务的质量,应该设立专门的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校车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同时,也应建立家长、学生的反馈渠道,时刻关注服务质量问题。

六、宣传推广为保障校车服务的传播和宣传,应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如媒体广告、社交媒体等。

同时也可以通过学校官网、家委会等多个渠道来向家长宣传校车服务的相关信息。

可以让更多的家长和学生了解校车服务,提高校车服务的满意度。

总之,XX区校车服务方案旨在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利益,为学生提供更加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也为解决家长接送问题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制度

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制度

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车运营服务管理行为,提高校车运营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和委托第三方进行校车运营服务管理的情况。

第三条学校内部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第三方进行校车运营服务管理的,需签订相关协议并明确责任。

第四条学校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应坚持以保障师生安全出行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门规定对校车运营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校车运营服务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校车运营服务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第八条学校应密切关注校车运营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好师生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学校是校车运营服务的委托方,负有对校车运营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第十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校车运营服务管理机构,完善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应明确校车运营服务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应通过校车运营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行车纪律、车辆维护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校车运营服务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及时为校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车运营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服务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做好事故处置和相关责任追究工作。

理工作。

第三章校车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校车驾驶员是校车运营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学校应制定相关管理措施,确保校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第十八条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和职业道德素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校车运营服务相关规定。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

学校校车服务方案学校年月学校校车服务方案为加大我校对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照、无证与报废车辆在我校承载学生,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在我校非法营运,结合局长的指导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育,强化认识。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

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宣读全国各种因超员造成的安全事故,认清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先让全体教师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行动上抓起来,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讲明乘坐超原车的危害,号召全体学生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互相监督,拒绝超员,以坐超员车为耻。

3、召开学生家长会,讲明乘坐超原车的危害,号召全体学生家长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杜绝坐超员车,并签定责任状。

4、召集车主会议,排查车况。

首先向他们讲清驾驶超员车辆的危害,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其次学校和车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再次查看车主驾驶证、行车证、强险标志,杜绝证件不全车辆接送学生,最后勘察每一辆车的车况,杜绝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二、实行日排查周总结制度。

学校班子成员带班,和班主任组成排查治理小组。

定期将学校排查情况汇总,及时上报学校和中心校,同时通过校讯通通知家长,取得每位家长的大力支持。

三、将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每天早晚排查。

发现违纪学生,立即带到安全处,按学校规定处理。

早晨在各路口堵截超员学生,登记备案后带到安全处学生处听后处理。

晚排查将乘车学生在校园内以车辆为单位排队,司机进校领取核载人数,其他学生通知家长接回,不允许司机二次接送。

超员车辆的学生全部登记在册,交安全处处理。

四、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乘坐超员车的学生,一律进行停课教育(看交通事故宣传片,情况严重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将学生领回家进行家庭教育,确保改正之后再返校学习。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履责不利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如发生事故,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根据履责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班主任将承担班级排查和教育不力的主要责任。

开学校车接送服务方案

开学校车接送服务方案

开学校车接送服务方案一、服务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的出行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出行安全性和舒适度,我们学校决定推出开学校车接送服务方案。

该方案旨在给予学生高品质的出行体验,提供安全可靠的接送服务。

二、服务时间该服务将覆盖学校正常的上学和放学时间。

具体而言,每天早晨7点至8点,下午3点至4点,在这个时间段内学生需要乘坐校车的需求将得到满足。

三、服务范围开学校车接送服务将覆盖学校周边的居民区,具体范围包括学校周边3千米以内的居民区。

这样的设计可以确保学生在合理距离内便捷地搭乘校车,减少他们的出行时间。

四、车辆配置学校将配备一支专门的校车队伍,每辆校车都将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包括座椅舒适度、安全带完好性等等。

此外,我们还将确保每位司机具有驾驶校车的经验,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五、服务安全为了确保学生的乘车安全,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学校将与当地交警部门合作,增加职工的规范指导和安全培训,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此外,我们还将设置紧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快速响应和处理。

六、服务质量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学生的乘车体验,我们将进行定期服务评估和监督,以了解学生对服务的满意度和反馈。

同时,学校将建立一个用户服务中心,供家长反馈问题和咨询相关事宜。

七、收费标准为了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学校决定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具体而言,每人每学期收取200元的接送费用。

学生家庭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缴纳费用,以确保缴费的及时和便捷。

八、服务宣传为了让更多家长和学生了解和使用开学校车接送服务,学校将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

我们将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生家长会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和服务介绍。

此外,我们还将组织家长和学生参观校车,并提供免费试乘体验,以增加他们对服务的信任和兴趣。

九、社会责任学校一直将社会责任作为重要的使命之一,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在开展学校车接送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关心弱势群体的出行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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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校车服务方案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海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学生,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规范校车运营和管理,稳步推进接送学生车辆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海南实际的校车运营管理服务机制,确保校车运营安全、学生乘车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完善校车管理和服务措施,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做到严格审批校车使用许可、严格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格校车通行安全管理。

进一步增强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运载学生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出行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加强对《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过渡期内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

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学生用车不能满足国家专用校车标准的,允许取得校车标牌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纳入客运模式管理的车辆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11座以上的载客汽车;纳入专营模式管理的车辆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应当逐步更新为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

三、工作要求(一)优化学校布局。

合理规划设置学校,是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立足点。

各市县政府(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3〕4号)精神,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为交通不便的农村中小学生提供就近入学机会。

结合实际建设好寄宿制学校,努力满足留守少年儿童和交通不便学生的寄宿需求。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让农村学生能够就近上好学。

落实本市县第二期及后续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学,尽可能减少其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二)完善公交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是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

各市县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合理规划、优化统筹、科学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放假高峰时段,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学校附近的公交站点要强制设立港湾式站台,并要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

具体完成设立站台和警示标志的时限,由各市县政府具体确定。

(三)严格校车使用范围。

各市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公办学校一般不使用校车。

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公办学校可以根据接送学生上下学需要配备校车。

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现有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不符合校车使用范围的学校,要责令其进行整改,同时合理安排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需求。

(四)严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接送学生车辆尚未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情况,每年各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开展排查,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者,车辆达到标准的,督促其依法依规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申领校车标牌;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对所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予以取缔。

四、服务对象各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具体实际逐一摸底,确定应纳入基本运营模式保障的对象,使其获得校车服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对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一般不提供校车服务。

凡具有完善的城市公交客运系统的城区或县城,学生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应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护。

(二)农村地区非寄宿制学校学生上下学步行路程小学在2.5公里、初中在3.5公里以内的,应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

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幼儿园幼儿步行上下学的应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陪护。

(三)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陪护职责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四)凡不能通过城市公交客运或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幼儿,应全部纳入基本运营模式保障。

五、运营模式我省校车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基本原则建立。

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规划,整合资源,采取措施,统一组织实施,逐步构建规范有序的校车运营市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各市县在遵循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以下几种运营模式:(一)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应当承担的校车服务,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二)组建校车公司模式。

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组建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校车,接送小学生幼儿的,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和幼儿专用车,接送初中生的可以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喷涂国家统一校车图案式样、加装车内监控设备的客运车辆,校车专营公司专门承担中小学生和幼儿接送业务以及承担学生社会实践、夏令营和以学生为主的旅游、拓展等活动用车业务。

校车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以外的其他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鼓励省内客运企业组建全省性的校车集团,统一为各地提供校车服务。

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新购和换购的校车按照购车价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按车辆拨付一定额度的校车运营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省财政根据各市县运营情况适当予以奖补。

(三)学校或幼儿园自主运营模式。

由政府出资购买或学校幼儿园自行购买、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按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物价部门指导核定学生每学期交纳乘车费用,学校或幼儿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建立了由宣传、发改、物价、工信、财政、教育、公安、司法、住建、交通、税务、质监、安监19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各市县政府对本市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本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方案以及本市县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二)建立财政保障体系。

各市县应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投入,多渠道筹措校车服务所需资金,适当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购车补贴、运营成本补贴、保险费补贴、安全奖励等方面,建立政府和学生家长共同分担校车服务成本机制。

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市县予以奖补。

(三)制定税费减免及运营管理扶持政策。

各市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好税费扶持政策。

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物价、保监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校车服务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研究落实校车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物价部门应在校车的各类费用和保险优惠政策等方面贯彻“能免除的一律免除,不能免除的要最大幅度给予优惠”的精神,并负责校车运价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应只收取校车牌照办理工本费,免费为校车驾驶人培训,并协调车辆检测机构减免校车综合性能检测费;交通运输部门应依法许可校车开展以学生为主的跨市县区域的社会实践活动、春游秋游、夏令营以及户外拓展等业务;保险机构对校车按规定标准承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应结合校车实际运营情况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

(四)建立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保障机制。

各市县政府要建立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保障机制,按照“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做到建设一条、开通一条、养护一条;要完善有校车途径线路的农村公路道路改造,有条件的路段按双车道、设置硬路肩改造,无条件的路段按设置错车道改造;完善校车停靠站设置。

各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行动,全面核查校车运行的出行线路,对校车途经线路上的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路段及其应采取的措施逐一查清底数,按照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划分,遵循“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隐患路段整治责任,完善急弯、陡坡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同时,各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交通建设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

(五)建立健全学生用车信息平台。

省级公安交警部门应建立健全校车信息管理省级系统,专门管理全省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等信息。

各市县政府也要建立校车信息管理本级子系统,完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及时全面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的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督办机制,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公安交警部门要负责对校车标牌发放、车辆安全检验、行驶线路、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进行收集和统计;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管理权限负责提供校车途经线路状况、停靠站点预告标志、标牌相关信息。

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异常情况、突发事件及时预防,正确处置。

市县政府要根据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标本兼治,不断优化校车运行环境。

(六)建立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市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各市县政府要相应地建立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本辖区内校车管理工作的督查,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范围。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七)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交通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巡逻检查制度。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校车线路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排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车及驾驶员的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校车、校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建立交警护学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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