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艺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2016年6月)
娱乐场所行政许可业务手册.doc

保安工作实施方案依照贵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我公司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实现人、财、物的最佳结合为目标,采取有效的形式,实现全方位统一管理。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以合理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对该项目实行专业化安全服务,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如下:1、人力部署:本项目总服务人数19人:北大门12人,办公楼1人,东大门6人,共计19人(全部持证上岗)。
楼1人,上午7:40—12:00,下午2:20- 6:30,随教职工正常过星期天和法定的11天节假日,寒暑假正常上班。
东大门6人,分三班,每班2人。
早6:30—晚10:30,兼顾南墙学生翻墙行为治理及校园小商贩治理。
(2)基本条件:办公楼保安要求女性,身体健康,18—40周岁,身高160以上,身材匀称,相貌较好,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其余18人均要求男性,身体健康,18—50周岁,身高165以上,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男女均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2、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1)项目负责人职责项目负责人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的疾苦和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学校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定期向保卫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配合学校处理校区内违规事件;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
负责安排保安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日常管理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风气,妥善保管好学校提供的设备器材,严格交接班制度。
2)、班长职责1、班长是保安员的榜样和直接领导,为此,必须以身作则。
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根据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有审批数量限制。
超过数量即停止审批。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指引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附件1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指引目录一、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流程图二、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三、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文书填写规范四、行政指导文书样本五、设立申请文书样本六、实地检查文书样本七、公示听证文书样本八、行政审批不予决定文书样本九、场所变更文书样本1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 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流程图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一、审批主体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3.居民住宅区;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的医院周围;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粤文市〔2016〕231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粤文市〔2016〕231号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5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市函〔2015〕94号)的要求,结合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经征求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省文化厅研究制定了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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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3:游艺娱乐场所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4:游艺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5:歌舞娱乐场所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6:歌舞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7:文艺表演团体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8: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9: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0: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3: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办事指南(略)附件1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业务手册(略)附件15: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6: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7: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办事指南(略)附件18: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业务手册(略)附件19: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0: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1: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2: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3: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4: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5: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业务手册(略)广东省文化厅2016年11月18日。
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共20页文档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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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根据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有审批数量限制。
超过数量即停止审批。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审批

审批程序(一)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对经营场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向拟设立场所所在区区文化局提出立项申请。
(二)区文化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初审。
经与市文化局对场地联合审验合格后,将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合格的,由区文化局做出同意立项的决定,报市文化局;公示不合格的,不予立项,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市文化局在接到区文化局同意立项的意见后,由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做出同意立项或不同意立项的决定。
同意立项的,发给申请人立项批准文件;不同意立项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申请人持立项批准文件向消防、环保、卫生部门申请消防、环保、卫生审核。
(六)申请人持消防、环保、卫生部门的审核合格意见书向市文化局申请最终审核,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根据审批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做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特区外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发给《歌舞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五、审批依据(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第5条、第8条(二)《深圳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号)第2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
六、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七、必备资料立项申请应提供:(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式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
(二)章程(一式两份,收原件)(三)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四)资金信用证明(一式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五)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意?蚴椋ㄒ皇搅椒荩 嗽 崭从〖 ?(六)设立申请书(一式两份,收原件)(七)文化经营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收原件)(八)公安机关对场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九)环保部门的环保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核原件,收复印件)(十)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周围50米范围内方位图(一式两份,收原件)和经营场所装修方案。
游艺场所办证资料和审核程序

游戏厅办证资料和审核程序
一、证件执照办理
1.1申请的执照名称不是电子游戏室,动漫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国家统一官方称呼为:游艺娱乐场所。
1.2申办游艺娱乐场所应提交的文件
* 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
* 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 组织机构和章程。
* 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身份证明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 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意向书
* 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厂家经营执照复本。
* 游戏设备目录。
* 申请宾馆、商厦、综合文体设施、旅游项目配套的相关证明材料。
* 购置设备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审核的程序
①申请人持报材料(如下图)到所在的地市(州)文化行政部门申报,经材料审核、场地勘察合格后,由市(州)文化行政部门对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无异议的,发给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②申请人持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后,到辖区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硬件条件审查,凭《**省游艺场所治安审查表》到文化部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③申请人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到辖区公安机关和省公安厅备案。
游艺娱乐场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申请人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及附件)综合窗口形式审查并登记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张贺璐批准筹建 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批准并报送市局 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人:局领导发证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电话通知现场勘察 时限:2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条件合格后,再提出申请公示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提出听证申请的,举行听证终审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现场检查 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整改服务指南申报条件一、设立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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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艺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一、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游艺娱乐场所审批的工作程序,适用于游艺娱乐场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咨询、受理和办理。
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事项: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二)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国务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国务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 号)第四十九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 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 号);《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5〕182 号);《文化部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政策的通知》(文市函〔2015〕490 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 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的通知》(文市发〔2016〕7 号);《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三)实施机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独资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厅委托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本辖区内外资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适用于在试验区内投资、设立企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四)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
(六)审批条件1. 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A、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B、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C、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D、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 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 设立地点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3)居民住宅区;(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中小学校周围直线距离200 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5)、(6)项应通过组织听证程序予以解决。
3. 设立场所(1)设立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消费者数量核定标准按照各地级以上市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营业面积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2)游艺区和游戏区分开设置;(3)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七)审批决定的附加规定1.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2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游艺娱乐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2. 同一游艺娱乐场所只能申领一张《娱乐经营许可证》3. 同一建筑物内隶属同一经营主体的场所,应当由该经营主体统一办理一个《娱乐经营许可证》;分属不同经营主体的,应当分别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4. 经营者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5. 应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娱乐经营许可证》(八)批准文书《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化行政部门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九)审批时限受理期限: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改扩建(改变原设立条件的)、变更场地申请为5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其他手续应当场受理。
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改扩建(改变原设立条件的)、变更场地申请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行政指导、公示和听证时间);其他变更、延续、补证手续应及时办结;注销手续应当场办结。
(十)审批服务在行政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十一)审批收费不收费。
三、审批咨询(一)业务描述依据本手册,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申请条件等政策和办理咨询进行解答。
(二)咨询责任人窗口接待人员。
(三)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申请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等方式,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窗口接待人员应一次性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申请范围、申请条件、所需的材料、办理时限、程序告知申请人。
(四)咨询途径(各审批单位填写)1. 窗口咨询:广东省文化厅办事大厅政务窗口2. 电话咨询:020-378033123. 网上咨询: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4. 信函咨询: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五)咨询处理程序和期限1. 申请人通过电话或窗口向窗口接待人员咨询,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直接给予答复。
2. 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由窗口负责人或其他办事员给予答复。
3. 窗口接待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并且无其他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 窗口接待人员、办事人员和负责人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都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窗口接待人员应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向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
四、审批程序(一)行政指导1. 筹建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要求其提交《娱乐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2. 申请咨询事项为法律法规、设立程序等内容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筹建人;筹建人要求书面答复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5 日内答复。
3. 申请咨询事项为现场指导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0 日内到现场指导,并出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意见书》。
(二)受理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1. 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主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个人简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出具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或《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复印件;台湾地区投资者主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个人简历、经台湾地区公证认证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4.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产权属证书或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文件),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5.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设备数量及位置;6.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7.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8. 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9.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述第(6)、(7)项材料可在正式受理后提供;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三)实地检查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实地检查以下事项,填写《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实地检查表》:1. 位置:是否含有住宅;是否在居民住宅区、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是否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是否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2. 周边环境:是否在学校、医院、机关其周围;3. 使用面积: 现场测量的使用面积是否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制定的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4. 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分区经营;5. 场所是否有游戏游艺设备依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通过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核,与文化部公布的产品目录是否相符;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外观、功能是否经过改动;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具有赌博功能;场所使用的奖品是否与备案的目录相符,奖品是否健康有益,单件奖品的价值不得超过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