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9•【文号】环办函[2011]1117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促进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但是,经抽查发现,部分地区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作用,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落实《关于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53号)要求,更好地为总量减排、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现就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16号)要求,及时、规范地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和标志粘贴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将此项工作情况上报我部。
二、各地要加强对自动监控系统中流速(流量)测量设备的监督管理,把好流速(流量)测量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关,做好流速(流量)测量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定期进行比对校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流量(流速)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三、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时,审核不合格的,要书面通知企业查找原因,责令其根据比对监测结果和技术规范要求调试自动监测仪器,使之与比对监测数据一致。
企业应将调试情况书面报告责任环保部门,由责任环保部门将调试情况报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5.04.20•【字号】青环发〔2015〕178号•【施行日期】2015.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青环发〔2015〕178号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海东市环保城管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省环境信息中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情况的通报》(环办函〔2015〕368号)要求,现对青海省各市州环保部门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基本情况2014年,各市州环保部门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高度重视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完善信息公布平台等措施,扎实推进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企业履行环保职责主体意识显著提高,2014年我省国控重点企业为100家,截至12月,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63家,实际开展监测的企业51家。
企业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自行监测结果,环保部门基本均发布了监督性结果信息,各地的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进展。
2014年,我省纳入考核的有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和海北州5个市州,考核结果显示,我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81.5%,达到80%的考核要求;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6.0%,达到95%的考核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76.1%,达到75%的考核要求。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结果为66.3分,综合评价为合格,其中西宁市、海西州和海北州环保部门考核为合格,海东市和海南州环保部门考核为不合格(详见附件1),影响了全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总体进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环境执法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环境执法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3.13•【字号】〔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关于在环境执法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为认真贯彻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南省环境监测预警响应规定(试行)》,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作用,提高环境执法效率,现就在环境执法中加强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超标数据审核、移交和调查处理机制,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对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下简称超标)、排放量超过重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下简称超总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到位。
二、对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情况达到省、市级预警响应条件的,由省、市环保部门按照《河南省环境监测预警响应规定(试行)》执行。
对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废气小时均值超标但未达到市级预警响应条件或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年总量控制指标的,按照超标即违法法定原则,由承担该重点污染源日常现场监管责任的县(市、区)环保部门办理。
三、县(市、区)环境监控机构和监察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超标和超总量自动监控数据的整理和交接工作。
县(市、区)环境监控机构在整理出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废气小时均值超标但未达到市级预警响应条件和超总量的自动监控数据后,第一时间以信息的形式通知本级环境监察机构,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立案材料正式移送本级环境监察机构。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重点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重点及相关问题的讨论在国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已经开始,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项工作探讨了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实施过程和重点。
标签:自动监测有效性审核污染源近年来,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环境污染方面还是很严重的。
面对新的历史使命,环境监测迎来了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视到预测预警的全面历史性转变。
由于效性审核在实施过程较为繁琐,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要求,如何抓住效性审核重点,有效性和准确的审核,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和效率,以确保准确和有效,成为效益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定义数据有效性审核自动监测审核数据的有效性是指企业污染监测设备定期进行自动监测和评估的环保部门,以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时间。
正常工作条件下提供的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数据源的实时监控,即通过数据验证审核的自动监测污染源。
2内容数据验证审核为规范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和程序,国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把有效性审核工作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核查、比对监测、综合评审等步骤。
3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问题的讨论3.1现场审核的前期工作准备进入现场前应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初步了解,包括: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源工作原理、监测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自动监测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工作原理,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前期是否有整改记录等。
必要时,还可准备现场快速测定仪器、电流发生器等辅助设备。
3.2文件材料的检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涉及的文字性材料较多,大体上可分为制度类文件,如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设备操作和使用制度、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设备校验和比对制度等;资质类文件,如运行商资质、运行维护人员资质及自动监控设施资质等;记录类文件,如日常巡检记录、定期维护、校准校验记录等。
对于制度类文件,应注意制度制定是否全面,其内容是否与国家相关标准有出入,日常工作中是否按照制度执行,对于资质类文件,应注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质的有效期及所规定的范围,如从事运行维护、化验分析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是否能够满足工作的需求,是否参加过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工作等。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18•【文号】环办[2010]116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09年7月以来,各地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以下简称“有效性审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目前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和数据使用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设备安装、验收和联网进度滞后,有效性审核工作尚未开展等。
为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
同时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有效性审核工作。
二、各地要以日常现场监督考核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考核监督、用户满意度评价等多种方式严格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营市场,对设备不能满足认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营不达标的,对协助排污企业弄虚作假的设备供应商、社会化运营商予以通报,并实施严格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退出市场。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的通报-陕环函[2014]49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的通报-陕环函[2014]49号](https://img.taocdn.com/s3/m/74df4bf7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35.png)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的通报(陕环函〔2014〕49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国家环保部对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于2013年12月份进行了试考核,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正式考核,现将我省前阶段考核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一、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进展情况2013年我省国控企业362家(不含重金属企业65家),纳入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的企业304家,其中有78家企业因设备故障、未验收等问题不符合考核条件暂缓考核,实际考核226家企业。
通过2013年12月份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试考核调整之后,目前我省12个市(区)已完成与省和国家监控数据的正常交换。
宝鸡、安康、商洛、杨凌4个市(区)组织得力,能够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考核成绩提高较快。
各市(区)纳入国家考核的企业数见附表1。
二、各市(区)传输有效率统计情况省监控平台对2014年1月1日至10日各市(区)的传输有效率进行了统计,详见附表2。
三、存在问题(一)部分市(区)环保部门对考核工作不重视,责任心不强。
渭南市、西安市问题较为突出,省执法局多次到两市环保局、监控平台、企业现场端检查督促,但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一拖再拖,相互推诿,有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暴露出对辖区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几点思考

环 境监 测工 作 作为 环境 保 护 的基 础 ,当前 已从
行检查和维护 , 并提交相应的 自 检报告。 检报告 的 自 内容包括对设备的运行率、数据的传输率和数据 的
准 确率 进 行分 析 。 企业 在提 交 自检报告 的同时 , 要 还 提供 该 季度 内的产 品品种 和产量 的有 效证 明 。 企业 在 初次 提交 自检 报告 时 ,必 须附 交环 境行
载体 ,搞好这一项工作的最终 目的是建立一套污染
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 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 的环境 监测体系 ,从而说清污染源状况和主要污染 物排放 情况 ,为污染减排等核心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 技术支撑。当前是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从建设
对污染物 自动监测系统 的监测设备进行实验室比对
监测和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 污染 源 自 在《 动监 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 2 号 ) 四条至第八条 ( 8 第
中进一步确定 了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 环境监察机构 、 环境监测机构、 环境信息机构的分工。 为确保污染源 自动监控设施 的正常运行发布了 《 污染源 自动监控
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环发[ 0 】 号 ) ( 2 8 6 。在《 0 国家重
() 1 从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角度来指导 自动监
控 系统 的选用 、 安装 和使用 ; ( ) 自动 监控设 备 进行 定期 比对 监 测 ,就 自 2 对 动监 控数据 有效性 审核 工作 中存 在 的技 术 及 数据 异 常 问题提 出整改意 见和 建议 ;
2014年第1季度未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情况说明

2014年第1季度未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情况说明
2014年第1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77家,监督监测期间因停产、检修等原因10家企业未开展监测:
市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污水处理站季节性停运。
沛县:徐州大汉天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水不外排,暂不具监测条件;沛县龙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季节性停运。
新沂:新沂通新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炉窑停产检修。
睢宁: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搬迁停产;江苏福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废水不外排,暂不具监测条件。
邳州: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季节性停运。
贾汪:徐州市新星纸业有限公司季节性停产。
铜山:徐州市润源造纸厂、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季节性停产。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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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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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石狮 福建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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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2#
南安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 33 南安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COD
合格
废水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废水
COD 流量
不合格 不合格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污水处 理厂
COD 氨氮 流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53 晋江 福建凤竹环保有限公司
污水处 理厂
COD 氨氮 流量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54 晋江 晋江安海可慕制革治污有限公司
污水处 理厂
COD 氨氮 流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55 晋江 晋江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 COD 理厂 流量
合格 合格
56 南安 芳源环保(南安)有限公司
南安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
污染源 监控设 类别 备
考核结果
SO2
合格
废气
NOx 基本合格 颗粒物 合格
流量
合格
SO2
合格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SO2
合格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SO2
合格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SO2
合格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废气 流量 基本合格
废气 SO2 基本合格
废气 NOx 基本合格
废气 颗粒物 基本合格
废气 流量 基本合格
废气 SO2 基本合格
废气 NOx 基本合格
废气 颗粒物 基本合格
废气 流量 基本合格
备注
序号
所属 地区
企业名称
34 市直 泉州市清蒙水质处理有限公司
35 市直 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宝洲)
考核结果
备注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废水
COD 流量
合格 合格
废水 COD 基本合格
流量 基本合格
废水
COD
本季度未考 核
停产
流量
本季度未考 核
停产
废水
COD 流量
合格 合格
因第一季度设
发合格标志
SO2 基本合格 废气
流量 基本合格
SO2 基本合格
废气 NOx 基本合格 颗粒物 基本合格
流量 基本合格
SO2
合格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SO2
合格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废气 NOx 颗粒物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序号
所属 地区
27 安溪
企业名称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湿法脱硫出口)
28 德化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1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废水
COD 流量
合格 合格
COD 基本合格
废水 氨氮 基本合格
流量 基本合格
COD
本季度未考 因停产,未比对 核 监测
废水
氨氮
本季度未考 因停产,未比对 核 监测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因停产,未比对 核 监测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8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8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废水
COD 流量
合格 合格
COD
合格
废水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合格
废水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本季度未考 因停产,未比对 核 监测
废水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因停产,未比对 核 监测
序号
所属 地区
企业名称
11 晋江 晋江市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12 晋江 晋江峰安皮业有限公司 13 晋江 晋江市维盛织造漂染有限公司
14 晋江 金丰(晋江)染整有限公司
15 晋江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晋江 晋江市三福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佳福化纤)
17 晋江 泉州锦兴皮业有限公司
污染源 监控设 类别 备
考核结果
备注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2014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序号
所属 地区
企业名称
1 市直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2 丰泽 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
3 泉港 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 4 泉港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 惠安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厂)
6 安溪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7 德化 福建省泉州景玉纸业有限公司 8 石狮 福建冠兴皮革有限公司 9 晋江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晋江 福建优兰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污染源 监控设 类别 备
考核结果
备注
COD 基本合格
废水 氨氮 基本合格
流量 基本合格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1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氨氮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8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8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COD
合格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合格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合格
流量
合格
序号
所属 地区
企业名称
污染源 监控设 类别 备
考核结果
备注
46 石狮 石狮市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皇宝(福建)环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一期)
47 石狮 皇宝(福建)环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一期扩建)
48 石狮 石狮科达凯瑞尔水务有限公司 49 石狮 石狮市光华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COD 流量 COD 氨氮 流量 COD 氨氮 流量 COD 氨氮 流量 COD 流量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污染源 监控设 类别 备
考核结果
备注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污水处 理厂
COD 基本合格
氨氮 基本合格
流量 基本合格
COD
合格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合格
氨氮
合格
流量
合格
COD 基本合格
氨氮 基本合格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废水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COD
36 市直 泉州市圣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峰)
37 市直 泉州市孚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8 泉港 泉州盈源环保有限公司
39 惠安 芳源环保(惠安)有限公司 40 台商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1 安溪 安溪安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2 永春 芳源环保(永春)有限公司
43 德化 德化威族世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4 石狮 石狮市南华环境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5 石狮 石狮市海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0 晋江 泉州市安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污水处 理厂
COD 氨氮
合格 合格
流量
合格
因第一季度设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51 晋江 晋江金泉环保有限公司
污水处 理厂
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
流量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2日验收并核发
合格标志
52 晋江 晋江泉荣远东水处理有限公司
COD
本季度未考 备更换,于4月 核 14日验收并核
废水
发合格标志 因第一季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