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药库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药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药库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药库的规范管理工作,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院药房药库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不得私自使用、盗窃、倒卖药品。
第四条医院药房药库管理工作应遵循“合理用药、精细配药、科学管理、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药房药库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流通全程的可追溯管理。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药房药库应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规变更供应商或收受回扣。
第八条药品采购人员要认真审核供应商的资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不得采购假冒劣质药品。
第十条药品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应按规定保存,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入库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出入库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药品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把关,验收人员要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药品入库应进行记录,填写入库单,并尽快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药品入库后应加强保管,确保药品安全、不混淆、不污染。
第十五条药品入库后要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四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出库应经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医嘱和使用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药品出库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品种、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药品出库需填写出库单,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药品出库后应及时汇总统计,监测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调整库存。
第二十条药品出库后要定期进行清点,确保药品不遗漏、不错发。
第五章药品贮存管理第二十一条药品贮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宜。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库房安全、准确、高效地管理药品和相关物资,保证患者服用安全和用药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库房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药品库房应遵循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确保物品安全、质量可靠,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药品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文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药品库房管理制度应及时修订完善,并通过内部培训和考核来保证员工的掌握和遵守。
第二章药品库房管理的基本准则第六条药品库房的物品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摆放和标识,并保证清晰易读。
第七条药品库房应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堆放杂物,防止尘埃及灰尘污染药品。
第八条药品库房内的温湿度应保持适宜,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和湿度对药品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药品库房应定期检查药品及相关物资的库存情况,并采取措施补充缺少的物品。
第十条药品库房应设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药品库房应配备合格的库房管理员,具备相关药品管理资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熟悉药品的贮藏、保管和使用要求,能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摆放和管理。
第十三条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及相关物资的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包装和标签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工作,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合理组织库存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及时补充并不过期。
第十七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做好药品存放环境的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关安全、质量问题。
第四章药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药品库房应设立门禁系统,严禁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药品库房应配备监控设备,及时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药品库房应保证药品的安全贮放,采取防火防潮、防爆措施,并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
药库工作制度(六篇)

药库工作制度一、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二、药品库的房屋要求建筑坚实,室内干燥通风,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火设备,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三、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的有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
四、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准确的上报采购计划。
五、药品验收合格后入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账卡、统计、登记和有效药品标记,双人签字。
每月清查盘点,并核对账目,达到账(卡)目相符。
六、化学危险药品应设安全库,分类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贮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七、中药材应上架存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无潮湿变质、中药饮片有无霉变、虫蛀、走油等。
八、药品出库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对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的药品,及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
九、药品库不得配发处方(急救除外),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十、人员要衣帽整齐,佩带胸卡,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保持通信畅通。
十一、其它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库。
药库工作制度(二)是指药库部门所遵守的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药库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药库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日早上8点至晚上5点,周末和法定假日休息。
2. 值班制度:药库设立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需求。
3. 药品采购:药库根据医院的需求和招标程序,负责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
采购过程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费用合理性。
4. 货物接收和验收:药库负责接收供应商送来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需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质量。
5. 药品存储和管理:药库负责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记、储存和管理。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药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院药库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便捷、经济”的原则,加强药品采购、入库、库存、出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库管理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规采购、储存、销售药品及参与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卫生院应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合理确定进货量和品种,采购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招投标或者询价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按照法定程序,对药品进行严格审核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七条对于特殊药品和易变质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要求,选择可靠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建立相应的储存措施和管理流程。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当进行验收,对送达的药品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九条入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条入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摆放药品,分类存放,并加强对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监测。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和种类。
第十二条对于过期、变质、破损等药品,应当及时予以淘汰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三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加强对高危药品、易传染的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前,应当核对患者的医嘱和药品的配药单,严格按照医嘱的药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出库。
第十五条出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名称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药品出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避免混淆、误用等错误,保证出库的药品安全准确。
医院药物进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进库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2. 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3. 医院各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药剂科。
四、制度内容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2)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2. 药品验收(1)药剂科收到药品后,由验收人员对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包装、外观等。
(3)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3. 药品入库(1)药剂科负责人审核验收记录,确认无误后,安排药品入库。
(2)药品入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入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入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4. 药品储存(1)药品库房按照药品性质,将药品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2)药品库房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库房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进行及时清理。
5. 药品出库(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出库计划。
(2)药品出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出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出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药剂科、药品库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违反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药库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药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库管理,健全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药库是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核心部门,是保障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科学、合理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库遵循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负责人负总责,药库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库管理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医疗机构药库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库设有药品采购、验收、保管、配药、发放、报废等各个环节,各环节的管理均需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库应设置专门的药库管理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采购政策。
第八条药品采购工作由医疗机构药库管理员负责,按照医疗机构采购流程进行。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确保采购渠道合法,生产厂家资质合格,检验合格。
第十条药品采购前需做好采购计划,调查市场行情,比较不同厂家产品的质量、价格等因素,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的需求量,严禁囤积药品。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要求凭有效的采购申请单、采购合同、发票等文件,确保药品来源的追溯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后需及时进行验收,与发票、采购合同等进行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质量与采购要求一致。
第十四条药品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验收记录,确保药品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五条药品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送入药库进行保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货或处理。
第三章药品保管管理第十六条药库管理员应做好药品保管工作,对药品进行分类、分级存放,确保药品安全、有效、无误。
第十七条药库应符合药品储存的相关规定,确保环境干净、通风、无异味,避免阳光直射及潮湿。
第十八条药库内药品储存应按照相关规定,避免不同种药品、不同品种药品混存。
医院药库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库的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安全、有效,提高药品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库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库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储存管理、药品使用管理。
二、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第五条医院设立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药品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应明确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等要求。
第七条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八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品储存管理第九条药库应设立专职药品储存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药库应配备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货架、温湿度控制设备等设施。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分区存放,实行色标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药品使用实行处方制度,患者用药需凭医师处方。
第十六条医师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药房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师处方,及时准确地为患者调配药品。
第十八条药房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药品采购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药房应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药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药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管理 1. 药库应根据医院的临床用药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综合考虑药品的库存情况、临床使用量、有效期等因素。
2. 采购药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3. 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以备查验。
二、药品验收管理 1. 药品到货后,药库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等。
2.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
三、药品储存管理 1. 药库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避光等。
对于需要冷藏、冷冻的药品,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并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
3.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发现药品短缺、过期、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药品养护管理1. 药库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2. 养护人员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条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如调整储存环境、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清理过期药品等。
3. 建立药品养护档案,记录养护过程和结果。
五、药品出库管理 1.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 出库药品应进行质量复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3. 药品出库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领用科室、领用人等信息。
六、特殊药品管理1. 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 建立特殊药品的收支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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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药库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列》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定。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康健体检,并建立康健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购进药品应当以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收药品的品名、规格、厂家、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进口药品要有进口药品检验单):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分外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库存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药品(贵重药品)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得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职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师开具的处方或者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齐;使用的容具和工具应定期纯洁、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接触药品。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的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分外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药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