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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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新报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什么

汇算清缴新报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什么

汇算清缴新报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什么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具体操作注意点技术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积极促进了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

在中国,税收政策也对技术转让所得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技术引进和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其中,汇算清缴新报表是一项关键的要求,需要遵守和注意的具体操作事项。

首先,汇算清缴新报表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一种表格,用于汇总和核对纳税人的全年收入、扣除、减免等情况,确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以下是一些具体操作注意点:1. 准确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在填写汇算清缴新报表之前,纳税人应该充分了解有关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详细规定。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征求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或咨询税务部门,确保对政策内容的准确理解。

2. 分清收入来源:纳税人在填写汇算清缴新报表时,需要准确分清技术转让所得的来源。

技术转让所得可以来自于国内企业,也可以来自于境外支付方。

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来源的不同也会影响税务处理方式和税率。

3. 按时填报纳税申报信息:纳税人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截止日期,准时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以及相关的纳税申报信息。

同时,应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实申报技术转让所得,并保存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

4. 特殊计税方式的处理:对于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来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计税方式。

例如,中国税法对技术转让征收全球所得税,但可以优先在中国境内按照20%的税率征收,并享受多次减半的优惠。

纳税人在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时,需要按照税务政策要求,正确计算和申报税款。

5.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扣除项目: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转让与创新,税务部门规定了一些针对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的扣除项目。

例如,对于直接从事技术转让和研发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支出获得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在填报汇算清缴新报表时,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减少纳税负担。

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1. 概述技术转让是指技术供应方将专利、专有技术或专业技能转让给需求方,以获取报酬的行为。

在中国,技术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

然而,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以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本文将详细探讨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

2. 技术转让所得的应税范围在讨论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技术转让所得的应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技术转让所得包括以下几种类型:2.1 专利权使用费专利权使用费是指以许可使用专利权为目的而支付的费用。

只要是与专利权使用有关的费用支付都可以被视为技术转让所得,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

2.2 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是指以许可使用版权作品为目的而支付的费用。

音乐、电影、文学作品等的版权使用费都可以被视为技术转让所得。

2.3 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是指以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形式而获取的报酬。

这类费用包括技术咨询费、技术培训费等。

3. 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条件如下:3.1 合同实施证明纳税人需要提供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技术转让的实际发生。

3.2 技术转让费用明细纳税人需要提供技术转让费用的明细,包括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3.3 费用合理性技术转让费用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出市场公正价格。

3.4 实质性服务纳税人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技术服务,证明技术转让的实际性和合法性。

4. 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技术转让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如下:4.1 技术转让费用限额技术转让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按照实际费用发生额的30%计算。

即将技术转让所得的30%作为费用扣除,计算纳税额。

4.2 扣除期限技术转让费用的扣除期限一般为3年,即技术转让所得在3年内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是指国家针对技术转让行为提供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力度,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进行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请和操作过程中,合规与规范十分重要。

本文将针对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条件。

例如,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获取技术转让授权,技术转让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从事技术转让的利润仅能享受优惠政策等。

在申请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评估报告、技术转让支付凭证等。

这些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技术转让合同应明确技术转让的内容、期限、报酬等,评估报告应详细说明技术转让的价值和合理性等。

企业在进行材料准备时应格外注意,确保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在操作过程中还需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正确计算技术转让的所得税税基和所得税税率。

税基的计算方式是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其中成本费用可以包括合理的研发费用、评估费用和转让费用等。

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要求合理计算税基,以确保所报税额符合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

此外,税率的选择也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对不同技术转让行为可能设置不同的优惠税率,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

其次,企业需注意合理配置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即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免征或减免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

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优惠政策,确保最大程度地享受相关优惠。

例如,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技术转让行为选择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同时申请免征附加税的政策,以实现最佳税收效益。

技术转让收入的财税处理

技术转让收入的财税处理
1 l6 00 7 48 元 。 7 7o 1= 0 万
华 兴 公刮 应缴 纳 的企业 所 得税 为 : (10 30 5 0 202 + (0 0— 70 ) 17 0 0)/ * .5 20 0 160
0 2 4 .5 元 。 .5 6 6 2 万
财税字[ 9]7 1 9 5号 《 9 2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 的
记。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年度汇算清缴 以 前 ,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填报减免税备案申 请表 ,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技术转让合 同
勤 项 代商业 M D R B S E S O E N U I S N
( 副本) 省级 以上科技部『或商务部 f出具 、 J J 的技术俞同登记 明、技术转让所得归集、 E 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实际缴纳相关税费 的证明资料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 资料 。
批量销售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 对于取得的货 物销售收入 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 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货物销售发票 , 转北方应分别核算技术转让收入与货物销售 收入。 国外 企 业和 外 籍 个 人将 其 拥 有 的 专利 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境 内 业, 采取按产品销售 比例提取收入等形式 取得的 “ 门费” 提成 费”等作价方式取 入 、“ 得与 技术转让有关的收入 , 同时收取商标使 用费或类似的费用。 商标使用费不属于免征 营、税的范围, I 转让方应正确合 地划分出 合同中商标使用费和技术转 让费, 分别核算 技术转让收人和商标使用仪收入, 如不能准 确合理划分, 务机关按照不高f合同总价 税 款5%的金额确定免征营业税 的技l转让收 0 术 入额。 ( )按规定程序办理免税备案 二 随着同家行政审批制度 的改革 ,营业 税的免税办理 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度 , 企事 业单位和个人发生技术转让 、 技术开发业务 时, 转让方将技术转让合 同送到省级科技主 管部 门进行认定, 并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 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 纳税 人到税务机关力 免税申请时应报送科技部 碑 门认定的技术转让合 同 ( 副本) 、专利技术 及非专利技术证明材料、收款证明、发票复 印件、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资料 、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及其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若是进 口或出口的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 技术转让合同要到省级以上的商务部门进行 登记认定。 转让方在免税 申请备案前取得 的 技术转让收入应正常申报纳税 , 等免税 申请 备案后再籽已缴纳营业税进行抵免税额或 中 请办理退税。 免税力衄 的具体操作程序不同 的地方 不完 全相 同 , 企事 业单 位和 个人在 发 生技术转让业务时, 首先向当地主管税务机 关咨询 ,然后再按其要求办理免税事项。

【老会计经验】技术转让所得如何核算及申报

【老会计经验】技术转让所得如何核算及申报

【老会计经验】技术转让所得如何核算及申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上述条款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把握不准这部分减免税所得如何确定?如何申报?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上述条款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把握不准这部分减免税所得如何确定?如何申报?期间费用如何处理?是否涉及重复扣除?对于适用优惠税率的高新企业,减半部分如何处理?本文举例进行说明。

例:甲公司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企业,同时处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减半年度。

2010年度发生非技术转让业务所得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500万元。

其他未提及税费或事项忽略不计。

对于甲公司减免税所得的确定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讲义9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重要)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意事项(1)根据技术转让所得,而非收入,确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2)技术转让的范围: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以上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投资经营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六)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技术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技术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技术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什么是技术转让?[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曾指出“技术转让,是指有偿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在财税字[1999]273号又进一步明确为“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那么技术转让涉及哪些税收政策呢?一、营业税(一)1999年10月1日前政策。

[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规定了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除此之外的技术转让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进一步扩大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明确科研机构的技术转让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对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收入自1999年5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

(二)1999年10月1日后现行政策:1、政策依据(1)免征营业税政策规定。

为鼓励技术创新,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指出“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并且明确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地范畴,即: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技术开发包括合作开发行为。

(政策依据:苏财税[2000]6号)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在当前数字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企业的兴起对于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一、政策背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而出台的税收政策。

通过减轻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二、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领域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认定标准的企业。

三、优惠政策内容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 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常常会产生技术成果并进行转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

这样的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并且促进技术转让与市场的融合,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3. 税收优惠贷款利息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可能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税收优惠贷款。

根据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税收优惠贷款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4.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对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更多的投资和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四、申请流程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然后在享受优惠政策之前,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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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减免税所得的计算
2011-11-22 9:14赵国庆【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的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按如下公式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下面我们就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计算中涉及的收入、成本和税费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1、技术转让必然是通过一定的载体进行的。

比如,转让人通过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将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资料提供给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

涉及生物、医药、动植物的技术转让,转让人可能会通过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血液制品的形式进行技术转让。

还有一些生产性专利或非专利技术是嵌入在成套设备或样机中的,这种形式的技术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样机或设备的销售进行的。

因此,对于纳税人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中,对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应把握如下几点:(1)技术转让中销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的收入属于非技术性收入,不包含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中的;(2)对于纳税人通过计算机软件、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血液制品的形式进行技术转让的,计算机软件、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血液制品的数量仅限于合理的范围;(3)对于纳税人通过批量销售计算机软件、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血液制品的方式进行技术转让的,属于批量销售计算机软件、动物或者植物的新品种、微生物菌种、血液制品的收入应作为非技术转让收入,不得享受减免税。

2、如何把握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条款中,一般应包含技术服务内容与技术指导内容的条款。

因此,对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把握,实践中一般认为只有包含在技术转让合同条款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且价款是包含在整体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才能被认为是与技术转让合同密不可分的。

实践中另一个参考的标准是这些与技术转让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是否随同技术转让收入享受了营业税的减免税。

如果这些收入随同技术转让收入享受了营业税减免税的,则一般认为他们是与技术转让收入密切相关的。

如果这些收入没有随同技术转让收入享受到营业税减免税,则这些收入肯定不能认定为是和技术转让密不可分的,也就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待遇。

二、技术转让成本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对于企业外购以及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按会计相关法规确认的账面价值基本一致。

只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企业外购无形资产是通过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分期付款的情况下,会计上需要按分期付款的折现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收上确认的计税基础按付款总额计算,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对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认问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基本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

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入账成本只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会计上确认的入账价值和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应确认的计税基础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对于技术转让合同中,涉及的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是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摊销问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有效期20年。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有效期10年。

因此,对于专利的摊销期限,由于《专利法》对于专利的有效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对于纳税人通过自行开发取得的专利的摊销期限,会计和税法是一致的,即发明专利按20年摊销,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按10年摊销。

对于纳税人通过外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专利,应在专利的剩余有效期内摊销。

对于非专利技术的摊销期限问题,由于非专利技术的特殊性,一般没有规定的有效期。

只要该非专利技术具有实用价值且处于保密状态的,非专利技术都有效。

《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则对于企业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可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则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比如象可口可乐的配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由于可口可乐公司并没有就该配方申报专利,因此他一致是处于保密阶段且仍在产生经济效益,所以这项非专利技术就属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但是,在具体的税收实践中,对于非专利技术,税收上一般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三、技术转让中的相关税费
(一)技术转让中涉及的税收
企业在技术转让中,转让方一般会涉及如下税种:
1、营业税。

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同时,目前税务机关对于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实行备案类管理。

纳税人的技术转让合同只要进行科技部门认定报税务机关备案后,实际取得收入时可以直接享受减免税,而无须先交税后退税。

因此,纳税人在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时,在扣除税费时一般是不涉及营业税的。

如果纳税人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是先交后退的,则退还的营业税应作为相关税费的减项,并入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处理方法同营业税。

3、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应按转让收入的0.3‰缴纳印花税。

对于有些技术转让合同在签定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者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虽然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会计核算上是进入管理费用,而非其他业务支出的。

但是他是属于和技术转让相关的税费,在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所得时,印花税应进行扣除。

(二)技术转让中涉及的相关费用
技术转让中涉及的相关费用主要是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和印花税一样,需要注意会计和税法的核算差异。

如果企业对于这些费用在发生时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非其他业务支出的,在税收上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所得时,这些与技术转让相关的费用应包含在内,从技术转让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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