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瑕疵的施工合同继续履行.DOC
施工质量问题与处理

施工质量问题与处理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并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如下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工程范围:工期:(具体时间)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
第三条质量问题处理1. 如若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现场检查,并通知乙方退回修复或重新施工。
2. 乙方应当及时响应甲方的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 若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改进或修复,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四条责任和赔偿1. 若甲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经过合理检查确认为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承担修复和追责的责任,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
2. 若乙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修复或追责,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双方承诺在解决质量问题时充分合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利用该信息。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范围、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协议的签署。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解除协议的内容。
第七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以上为合同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则视作合同正式成立。
施工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协议书

施工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施工工程合同,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工程;2.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施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3.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将施工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施工工程质量缺陷的整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缺陷整改的确定甲方依据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列出了施工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清单,乙方确认该清单的准确性。
第二条:整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承担缺陷整改的责任,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2.乙方负责整理、编制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提交给甲方审核;3.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整改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整改方案的审批1.乙方应在与甲方协商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的整改方案;2.甲方对整改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3.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的修改建议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的修改并重新提交。
第四条:整改进度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2.甲方将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相应的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限制或质量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保密条款本协议属于双方商业秘密的范畴。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该协议内容。
第七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两方履行完毕。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关于建工合同瑕疵履行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建工合同瑕疵履行的规定说到建工合同的瑕疵履行啊,这可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话题。
什么叫“瑕疵履行”呢?简单来说,就是说工地上的活儿做得不合格,或者是合同没按照要求履行。
举个例子,咱们建房子的时候,按理说一切都应该听施工方的话,拿着图纸,按部就班地把每一砖每一瓦都搭好。
可有时,哎,这活儿没做完美,墙壁倾斜了,地面不平了,或者合同里明明说了要用某种材料,结果给换成了便宜货。
这样一来,麻烦可就来了。
咱们说这合同,它不光是白纸黑字那么简单,里面可藏着不少的学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工合同一旦出现瑕疵履行,老板是可以要求修正的,甚至有时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
不过别急,赔偿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得到的。
这可得看施工方的责任有多大。
如果是因为施工方自己没尽到责任,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那这锅可得施工方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咱们作为合同的签订方,自己也得小心,别让合同条款给自己留了后门。
如果真的发生了瑕疵履行,怎么办?首先呢,咱们得看一看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是不是建筑材料的质量差,还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不到位?如果是材料问题,那就麻烦了,没办法就用你合同里说的那些标准来维权了。
毕竟,合同中约定的东西是有法律效力的。
这时候你可得找专业的鉴定机构,来个“公正评估”。
再说了,如果你签合同的时候明明就约定好了某些标准,这时候施工方却偷偷换了货,那就太不地道了。
然后,咱们得谈谈解决办法了。
说实话,建工合同里这“瑕疵履行”本身就像是炸弹,一旦不小心触碰了,大家都得头大。
你如果觉得自己没错,找施工方谈一谈,先看看有没有协商的余地。
很多时候大家都可以坐下来,拍拍桌子,讲道理,互相让一步,问题也就解决了。
不过,这得看大家的态度了。
施工方要是死不认账,那就得拿出法律武器,走法律程序了。
如果法律上确实有瑕疵,法院也不会轻易放过施工方的。
毕竟,合同是双方都要遵守的。
如果施工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要求,受害方是可以要求修复的。
基建出现质量问题返修合同范本.docx

基建出现质量问题返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承包方):地址: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发现其基建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现委托乙方进行返修工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具体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具体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对甲方基建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返修项目]。
二、返修工程质量1.1乙方应保证返修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1.2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不得使用劣质或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三、合同价款3.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1.3.1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如预付款、进度款、尾款等]。
3.2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节点]。
四、工程期限4.1工程开工口期:[具体开工口期]。
4.1工程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
4.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成返修工程。
五、验收标准和程序5.1返修工程完成后,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2如返修工程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具体时间]内无偿返工至符合标准。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6.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6.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和期限完成返修工程。
6.3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七、违约责任7.1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应按未付款项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甲方公章]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盖章):[乙方公章]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瑕疵尾款合同

工程瑕疵尾款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现因项目存在瑕疵需进行整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瑕疵确认1. 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认瑕疵的性质、范围及影响。
2. 乙方应对已确认的瑕疵负责,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3. 整改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瑕疵修复的具体措施、时间表、责任分配及所需材料和人力资源。
二、整改责任1. 乙方应按照整改方案负责修复所有确认的瑕疵。
2. 乙方应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确保修复后的工程符合原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 如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整改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式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三、尾款支付1.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所有瑕疵整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
2. 尾款的支付应在乙方提供完整的整改记录和验收合格证明后进行。
3. 尾款的金额应根据原合同中的尾款支付条款确定,扣除必要的违约金和修复成本。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原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3篇

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3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于[原协议签订日期]签署了关于[工程名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因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背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妥善解决质量问题,保障工程安全及正常使用功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补充协议。
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地址]三、缺陷概述及原因调查1. 经检测,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位为:[具体部位描述]。
2. 原因调查:经过初步分析,质量缺陷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原因列举]。
四、修复方案及实施计划1.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以下修复方案:[修复方案描述]。
2. 实施计划:(1)修复工程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修复工程竣工日期:[竣工日期];(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五、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规定,确保修复工程质量。
2. 修复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标准如下:[验收标准明细]。
3. 如质量验收未通过,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费用承担与支付1. 修复工程费用:本次修复工程费用总计为人民币[金额]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在修复工程开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项的[比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修复工程延期或无法实施,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修复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未按期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条款1.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质量瑕疵处理协议书
施工质量瑕疵处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2. 甲方根据合同要求支付了相应工程款项;3. 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了一些质量瑕疵,具体问题及位置如下:问题描述:1. 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描述内容,并保持编号顺序)双方经协商一致,拟就上述施工质量瑕疵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一、解决质量瑕疵问题的责任划分1. 甲方责任:(1)提供详细准确的问题描述和位置,并配合乙方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施工质量验证;(2)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解决质量瑕疵问题所需费用。
2. 乙方责任:(1)确保受到指责的施工质量瑕疵问题的有效解决;(2)承担解决质量瑕疵问题所需的费用。
二、问题解决时间要求1. 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所有质量瑕疵问题;2.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解决,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延期原因和预计解决时间。
三、费用支付条款1. 甲方同意在问题解决前支付乙方解决质量瑕疵问题所需的费用;2. 解决质量瑕疵问题的费用应由乙方在问题解决后提供相关发票或费用清单,甲方应在收到发票或费用清单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验收及保修1. 问题解决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验收;2. 如在验收后,甲方仍发现质量瑕疵问题,则乙方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维修或重新解决问题;3. 维修或重新解决问题的保修期为________个月。
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
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一、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项目名称),并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了部分质量缺陷,为保证工程质量,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应的补充协议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缺陷内容及影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质量缺陷:_______,该缺陷已经造成了_______(具体影响),给工程质量和进度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补救措施1.甲方要求乙方在_______天内进行全面整改,维护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
2.乙方应当根据整改内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材料、设备等保障措施,及整改期限、整改报告等,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三、整改验收1.乙方完成整改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工程。
2.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检测,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复核结果进行整改。
四、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和标准进行整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且甲方有权自行进行整改,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2.对于整改后仍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整改、赔偿甲方损失等。
五、其他事项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如有其他补充协议,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篇示例: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一、协议背景我公司向贵公司承接了某工程项目,并且在工程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质量缺陷。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双方需要协商制定一份工程质量缺陷补充协议,明确责任与补偿标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继续履行
一、合同背景甲乙双方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XX20210101。
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某住宅小区的施工建设,工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争议解决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则认为,工程进度滞后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为了妥善解决争议,双方决定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依法查明了事实,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经审理,仲裁委员会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判决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以下责任:1. 乙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施工义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 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损失、材料损失等。
4. 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四、合同继续履行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以下是合同继续履行的具体措施:1. 乙方应立即组织施工队伍,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施工。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乙方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支付违约金,以补偿甲方损失。
五、总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继续履行是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本案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通过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共识。
工程缺陷处理合同
工程缺陷处理合同甲方(业主): [甲方全称]乙方(承包商): [乙方全称]鉴于条款:1. 甲方已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名称] 的施工工作。
2. 工程已完成,但甲方发现存在若干缺陷。
3. 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处理上述缺陷。
第一条:缺陷的定义“缺陷”指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现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的任何工程部分。
第二条:缺陷责任1. 乙方应负责在保修期内对所有缺陷进行修复。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时间限制] 内响应并开始修复工作。
第三条:缺陷通知1. 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 [时间限制]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通知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位置和修复要求。
第四条:修复工作1.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缺陷修复。
2. 修复工作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成本和费用1. 乙方应承担所有与缺陷修复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2. 如缺陷是由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双方应协商确定责任和费用分摊。
第六条:保修期延长1. 如缺陷修复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可要求延长保修期。
2. 延长期限应与缺陷修复所占用的时间相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
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 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字] 日期: [日期]乙方代表: [签字] 日期: [日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模板中的 [编号]、[日期]、[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工程名称]、[时间限制] 等信息,并根据需要添加或修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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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瑕疵的施工合同继续履行.DOC
安特公司与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东海房地产公司承包安特公司的一栋七层住宅楼的建设工程。
施工到第三层时,安特公司发现东海房地产公司不按图纸施工,且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拒付工程进度款。
东海房地产公司起诉安特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的调解协议。
法院下达的调解书确认了双方的施工合同有效,并在主文中规定东海房地产公司应继续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
调解书生效后,安特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东海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本案例需要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三个:
第一,施工合同因履行质量瑕疵是否适宜判决或调解当事人继续履行。
笔者认为不适宜。
理由在于其不符合继续履行适用的条件或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即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条规定的非金钱债务合同不适宜继续履行的三种情形中“(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的第(一)、(二)种情形。
首先,因履行质量瑕疵的施工合同属于法律上不适宜继续履行的合同。
继续履行责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只有在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据此可以认为拒绝履行和部分不履行行为适宜继续履行,而迟延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适宜继续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为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和第一百一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的情形,就属于适宜继续履行的“拒绝履行和部分不履行行为”的两种情形。
施工合同的履行质量瑕疵属于不适当履行情形,不适宜继续履行,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一条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的规定。
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即在无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定违约责任并不包括继续履行责任。
据此得出因履行质量瑕疵的施工合同法律规定排除了继续履行责任的结论。
其次,履行质量瑕疵的施工合同属于事实上或合同的性质上或债务的标的上不适宜继续履行的合同。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与承包人订立的关于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接受建设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对承包人规定了资格条件,只有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
施工合同。
换言之,施工合同基于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关系,发包人信任承包人的特殊技能、技术能力才签订的,施工合同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忠诚程度要求较高的性质决定了施工合同不宜继续履行。
如果发包人强制承包人履行施工义务,或承包人强烈要求继续履行施工义务,就与施工合同的性质相违背的。
再者,施工合同不象房屋不动产、特定物等标的的买卖合同可以通过判决或调解就能完成所有的交易那样适宜继续履行,施工合同判决或调解继续履行是有特殊困难的,原因在于施工合同工期较长且技术专业要求高,如判决或调解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法院长期负责监督和管理,既超出了法院的权限范围,也超出了法院的技术能力,事实上或债务标的上继续履行是不可行的。
综上所述,施工质量瑕疵引起的施工合同纠纷不适宜调解或判决继续履行。
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法院不如先对承包人所施工的质量和工程量进行鉴定,然后判决或调解双方解除施工合同,由违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发包方或业主再另找其他承包人完成剩余工程。
第二,因履行质量瑕疵调解继续履行施工合同能否成为执行的内容。
笔者认为不能。
调解的主文只是笼统地规定了东海房地产公司按照施工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对东海房地产公司如何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何补救施工质量上的瑕疵作出规定,属于调解内容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法官无法采取执行措
施,迫使东海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施工合同义务。
再者,调解内容对于安特公司的权利内容也没有作出规定,在执行中从哪些方面保障安特公司的权利,要实现其什么权利是不明确的。
第三,本案当事人是否可以另行起诉。
笔者认为不可以。
调解书的主文内容不明确,无具体执行内容,不具有操作性,参照《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39条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不受理安特公司的执行申请,已经受理了的应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据上分析,施工合同因履行质量瑕疵不适宜调解,但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了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属于调解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安特公司可以依照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二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对此有人认为执行法院以调解书没有明确的执行内容为由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案,然后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妥。
一方面,法院裁定不执行调解书并撤销执行案件,这就意味着调解书仍处于生效状态,只是不予执行而已。
但调解书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案结事未了。
另一方面,撤销执行调解案,在调解书仍生效的情况下,让当事人另案起诉,属于一案两诉,结果会使法院对同样的纠纷作出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