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十户长管理办法
治安联防十户长管理办法

阿瓦提县村(社区)治安联防“十户长”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村、社区治安联防“十户长”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根据中办、国办和全国人大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现实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联防“十户长”是指行政村、社区基层组织根据辖区居住自然状况,依据就近连片、方便工作的原则,按一定居住户数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治安联防责任区,并在该责任区内确定其中1户家庭的1名主要家庭成员,协助本级治保组织负责本责任区内治安联防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从事治安联防工作的“十户长”。
第二章“十户长”的职责第四条“十户长”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异常、报告情况、化解矛盾三项,具体职责为六项:(一)协调组织联防户开展群防群治等治安防范工作,当好治安联防员;(二)发现和调处联防户邻里矛盾纠纷,当好矛盾调解员;(三)收集和上报社会稳定信息,当好社会稳定信息员;(四)摸排和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五)联系和帮教联防户内的重点人员,当好重点人口帮教员;(六)组织和督促联防户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当好法制宣传员。
第三章“十户长”的产生第五条选任“十户长”的基本要求是:选得准、看得见、喊得应、管得住。
第六条担任“十户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二)素质较好。
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力较强;(三)作风扎实。
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四)身体健康。
肢体无严重功能缺失性障碍,年富力强,精力充沛。
(五)具有县、乡“两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无职党员、“四老”人员、部队复员军人、爱国宗教人士等特殊身份的人员优先。
10户联防工作制度

十户联防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推动社区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十户联防工作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十户联防的含义十户联防是一种社区安全防范形式,将社区内的居民户按照地理位置、居民构成等条件,组织起来,实行联户防范,共同维护社区内的治安秩序。
三、十户联防的组织形式1. 每十户居民为一联防组,推举一名有威信、责任心强的居民为联防组长。
2. 各联防组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成立十户联防小组,选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信息沟通等工作。
3. 社区居委会设立联防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各联防组工作。
四、十户联防的主要任务1.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的政策,教育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2. 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活动。
3. 及时收集、反馈治安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处理治安问题。
4.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区内的治安秩序,对发生在社区内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5. 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
五、十户联防的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联防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总结工作,各联防组成员应按时参加。
2. 报告制度:联防组长应每日巡查所负责的户数,发现治安问题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机关。
3. 信息反馈制度:联络员应及时收集、反馈治安信息,每月向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机关报告一次工作。
4. 奖励制度:对在十户联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机关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5. 考核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对联防组长和联络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不称职者予以调整。
六、十户联防的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十户联防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户长制 实施方案

户长制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居民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我们提出了户长制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的。
户长制是指在城市管理中,由社区选举产生一名居民担任户长,负责管理所在小区或街道的居民事务。
户长制的实施旨在加强社区自治,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促进居民自治意识的培养,增进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三、实施方案。
1. 设立户长选举制度。
在每个社区设立户长选举制度,由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户长。
选举程序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2. 确定户长职责。
户长负责管理所在小区或街道的居民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清洁、安全防范、邻里关系协调等工作。
户长需要与社区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3. 加强户长培训。
针对户长,开展相关的管理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4. 支持户长工作。
社区和相关部门应给予户长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包括提供必要的管理工具和资源,协助户长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定期评估和考核。
对户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预期效果。
1. 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通过户长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将城市管理工作下沉到社区居民中,更加贴近居民的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2. 增进社区和谐。
户长制的实施可以促进居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增进社区和谐,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3. 培养居民自治意识。
户长制的实施可以培养居民自治意识,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促进社区自治的发展。
五、总结。
户长制的实施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掖,它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增进社区和谐,培养居民自治意识。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户长制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十户联防制度

十户联防制度十户联防制度是指以小区、小组、或是以十户为单位的居民组织,共同进行安全防范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提高社区的安全性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邻里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个和谐互助的社区环境。
首先,十户联防制度可以实施安全巡逻。
每户居民定期轮流参与巡逻,维护社区的安全环境。
安全巡逻时,居民可以发现居民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例如漏水、破损、行人通道障碍等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障社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其次,十户联防制度可以加强邻里间的沟通和联系。
十户联防小组定期组织居民开展交流活动,增进邻里间的互动。
通过这些活动,居民可以相互了解,建立起良好的邻里关系,相互照应,形成紧密的社区共同体。
再次,十户联防制度可以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联防小组可以组织居民共同关注和解决公共事务,例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维护等。
居民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在提升社区整体环境素质的同时,增加居民的归属感和满足感。
最后,十户联防制度可以形成一个互助共建、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
通过定期召开联防例会,居民可以了解社区的发展情况和居民的需求,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这一过程中,居民之间将激发互帮互助的精神,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
当然,十户联防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居民之间的合作意识和团结精神需要加强,才能保证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组织居民参与联防活动需要一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需要居民充分了解和认同该制度的好处和重要性。
最后,相关部门和政府也需要给予支持和引导,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推动十户联防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总之,十户联防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社区治理手段,能够提高社区的安全性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加强居民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形成一个和谐互助的社区环境。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十户联防制度,共同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社区。
十户联保方案

十户联保方案一、方案说明针对当前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社区环境整治问题,我们特别制定了十户联保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居民之间的合作和互助,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
二、参与对象该方案适用于社区内的十户居民,共同组成一个联保小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联保内容1. 生活安全保障:联保小组成员应共同关注、分担和解决社区内的安全问题。
例如,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街道照明设施的故障以及路面的损坏,确保社区内的人行道和楼梯的安全。
2. 环境整治:联保小组成员应共同努力,使社区内的环境变得更加整洁和美观。
例如,每周定期清理社区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社区的清洁卫生,种植花草树木,提升社区的绿化。
3. 社区活动组织:联保小组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各种活动,如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共同建设和谐、积极向上的社区。
四、责任分工1. 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联保小组的相关事务,如召开例会、安排巡逻等。
2. 巡逻员:负责在社区内定期巡逻,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3. 环保员:负责社区内垃圾清理、环境整治等工作。
4. 活动组织者:负责组织和策划社区内的各种活动,吸引居民参与。
五、联保机制1.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保小组例会,就社区内的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2. 巡逻制度:定期巡逻员轮值制度,确保社区的安全。
3. 线上互动:建立社区线上交流平台,方便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问题反馈。
六、联保效益1. 加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加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 提高社区的安全性,减少盗窃和恶意破坏等行为的发生。
3. 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打造宜居的居住环境。
4. 促进社区的文化建设,增加居民的精神文化享受。
七、总结十户联保方案旨在通过居民的自我管理和互助合作,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美好的社区。
希望通过该方案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社区的居住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
参考书目:[1] 张三.(2020).〈社区联保模式的探讨〉.《社区建设导刊》(02).。
联户长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联户长队伍的建设,规范联户长的工作行为,提高联户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联户长。
第三条联户长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1. 负责本户居民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2.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3. 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4.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5.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二章联户长的选拔与培训第四条联户长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居民自荐、居民推荐、社区推荐等方式产生。
第五条联户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 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相关政策;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5. 工作认真负责,能按时完成社区分配的任务。
第六条联户长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应定期对联户长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联户长的工作职责第八条联户长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定期走访本户居民,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和需求;2. 及时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向社区居委会反映;3.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4.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5. 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6. 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联户长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联户长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决策;2. 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接受社区居委会的培训和指导;4. 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联户长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2. 保守社区秘密;3. 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活动;4. 维护社区和谐稳定;5. 履行社区居委会分配的任务。
第五章联户长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应加强对联户长的管理,定期对联户长的工作进行考核。
十户长职责

十户长职责十户长(巷道长)工作职责十户长(巷道长)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每天组织村(居)民开展十户联防、邻里守望,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上报辖区涉稳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平安宣传,积极组织居民户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等。
1、组织治安联防。
督促辖区家庭户落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协助协警员开展治安巡逻,组织管辖户开展“十户联防、五户联保”,做好邻里守望,积极参加义务巡防、处突演练、抢险救灾等活动。
2、收集上报信息。
积极发展培养信息员,及时掌握和上报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及群众反映的“四情”(敌情、社情、舆论、民情)信息,对辖内“危安”等重点人员做到盯死看牢,发现异常行为,立即向村治保会和辖区警务室报告。
3、流动人口管理。
对所辖户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做好外来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上报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及时向治保主任和驻村民警上报;4、矛盾纠纷化解。
利用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的机会,积极排查矛盾纠纷、热难点问题、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劝解工作,遇到集体上访等重大问题,及时向村(队)治保会和驻村民警反映。
5、开展宣传教育。
利用群众聚集、举行婚丧嫁娶、串门聊天等机会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经常性对管辖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管辖户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自我防范意识。
6、做好帮教转化。
对巷道内的“十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对生活困难的“十类”人员,协助村委会采取政策上倾斜,生活上关心,经济上扶持的办法,如:享受低保、无息贷款、生产物质捐赠、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发挥爱心帮教作用。
7、平安家庭创建。
配合包巷包户干部、驻村民警,动员管辖户了解掌握平安建设知识,争创平安家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十户联保实施方案

十户联保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社区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安全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安全,提高小区的整体安全水平,我们提出了十户联保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1.成立联保小组我们将在每个小区内成立联保小组,每个联保小组由十户居民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
联保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2.定期安全巡逻每个联保小组将定期进行安全巡逻,特别是在夜间和节假日,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
3.建立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我们将建立一个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方便居民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安全警示。
居民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小区内的安全情况,提高安全意识。
4.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联保小组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消防知识、防盗知识等,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5.建立安全报警系统我们将在小区内建立安全报警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等,提高对小区内安全事件的监控和处理能力。
6.建立应急预案每个联保小组将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自救能力和应对能力。
7.加强与社区警务联络联保小组将加强与社区警务的联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8.建立奖惩机制我们将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联保小组和居民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9.定期评估和改进我们将定期对联保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联保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三、总结十户联保实施方案的提出,旨在通过居民自身的力量和社区警务的支持,提高小区内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我们期待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让每一位小区居民都能感受到安全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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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十户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十户长”的
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根据中办、国办和全国人大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现实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联防“十户长”是指行政村、社区基层组织根据辖区居住自然状况,依据就近连片、方便工作的原则,按一定居住户数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治安联防责任区,并在该责任区内确定其中1户家庭的1名主要家庭成员,协助本级治保组织负责本责任区内治安联防组织协调工作
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社区范围内从事治安联防
工作的“十户长”。
第二章“十户长”的职责
第四条“十户长”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异常、报告情况、化解矛盾三项,具体职责为六项:
(一)协调组织联防户开展群防群治等治安防范工作,当好治安联防员;
(二)发现和调处联防户邻里矛盾纠纷,当好矛盾调解员;
(三)收集和上报社会稳定信息,当好社会稳定信息员;
(四)摸排和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
(五)联系和帮教联防户内的重点人员,当好重点人口帮教员;
(六)组织和督促联防户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当好法制宣传员。
第三章“十户长”的产生
第五条选任“十户长”的基本要求是:选得准、看得见、喊得应、管得住。
第六条担任“十户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
罪行为;
(二)素质较好。
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力较强;
(三)作风扎实。
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组织协调能力强;
(四)身体健康。
肢体无严重功能缺失性障碍,年富力强,精力充沛。
(五)具有社区“两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一委员”(政协委员)、无职党员、“四老”人员、部队复员军人、爱国宗教人士等特殊身份的人员优先。
第七条“十户长”应当在一定的治安责任区范围内产生,一般不得人区分离。
“十户长”的数量应当按每5-15户居住户产生1人的标准确定。
在不增加本辖区“十户长”总数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区社会稳定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或者减少某一区域“十户长”的数量,但是,最低不得少于5户确定1人,最高不得多于15户确定1 人。
第八条“十户长”由治安责任区内居住户民主推荐、社区基层党组织审查并报街道党工委政法办备案产生,任期一年,转年按程序重新确定和选任。
工作业绩好、经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十户长”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十户长”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好辖区住户基本情况台账,每周至少对辖区住户入户走访一次,履行好辖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赋予的职责,做到基本情况“一口清”;
(二)根据社会稳定形势和上级的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轮流排班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住户轮流开展治安巡逻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载和通报;
(三)对照《社会稳定信息明白卡》的规定,及时排查和收集各种社会稳定信息,每三天向所在社区治保会主任报告一次,重大、紧急情况2小时之内直接上报街道综治中心;
(四)每周至少对辖区内邻里之间、住户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一次,及时做好登记和向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报告工作,并主动靠前开展化解和疏导,做到“小事不出辖区,大事及时报告”;
(五)每周对辖区内的流入、流出人口和出租房屋承租关系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和向社区治保主任报告工作;
(六)对辖区内的危安重点人员和有赴区进京上访苗头的人员每天见面一次、每周走访联系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其他不放心户每三天见面一次、每半月走访联系一次,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引导,及时反映其生产生活困难并督促基层组织协调解
决,做好相关记载。
重大、敏感节点应当根据上级的安排适当增加相应的频次;
(七)每月一次或者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组织辖区内的住户和外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第十条“十户长”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户长”任职期间每月由县财政给予100元误工补贴;
(二)“十户长”提供有价值社会稳定信息,经调查核实,按县《社会稳定信息奖惩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现金奖励;
(三)“十户长”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按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误工补贴;
(四)”十户长”任职期间其职权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当大力支持其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十户长”的管理和奖惩
第十一条“十户长”由社区基层治保会依据“十户长”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具体包括工作安排、情况收集、监督检查、业绩考核。
第十二条社区治保会应当建立“十户长”履行职
责情况考核台账,并责专人定期考核和记载,结果作为支付“十户长”误工补贴、进行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社区应当根据“十户长”职责和义务规
定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在其所在辖区内进行公示。
考核结果与其误工补贴的50%挂钩,工作实绩突出者适当提高一定比例,工作业绩差的相应扣减一定比例。
第十四条“十户长”误工补贴按月核算,每季度发放一次。
由所在村(社区)治保会提出发放方案,层报社区党支部、街道综治办审核把关,报县财政局核准下拨。
街道综治办对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社区治保会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十户长”全面考核一次,提出优秀、合格、告诫、不合格的评价意见,报党支部审查和街道综治办备案,并向全体居民公示。
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调整;告诫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给予诫免谈话,一年任期内两次考核均为告诫档次的来年不得连任。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加强“十户长”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十户长”的履职情况、治保会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十户长”评选和表彰活动,对“优秀十户长”以及“十户长”管理工作先进治保会给予表彰
奖励。
第十七条街道综治委及综治办应把落实“十户长”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奖惩。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社区综治维稳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