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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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尊敬的家长:您好!我是XX学校的校长,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向您介绍一下我们学校的教学理念和一些重要事项,并希望您能够回执确认收到。

首先,我想向您介绍我们学校的教育理念。

我们学校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我们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使他们在面对未来的社会竞争时能够胸怀自信、勇于创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学校注重素质教育和学科教育的有机结合。

我们努力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语、数、英、科学、社会学科等,并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音乐、体育等特长。

我们希望学生能够全面发展,成为有思想、有情感、有创造性的人才。

同时,我想与您分享学校的一些重要事项。

首先是学校的课程设置。

我们的课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我们会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为他们安排合适的选修课程,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特长。

其次是学校的教学方法。

我们注重启发式教育,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和参与课堂讨论,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我们还会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除此之外,我要强调学校与家长的紧密合作关系对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我们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我们会定期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为家长提供一个了解学校教育的平台,同时也让家长与学校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关心学生的发展。

最后,我希望您能在收到信后尽早回执确认,以便我们能够确保信息传递的顺利进行。

请您填写以下回执内容:学生姓名:家长姓名:是否收到此信:是/否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此致XX学校校长(回执)学生姓名:家长姓名:是否收到此信:是/否。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单

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单

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单学校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完整的信件应该是包含学校给家长的信,以及家长的回执。

下面店铺整理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单,欢迎大家阅读。

致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单篇一各位家长:你们好!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历年来我省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

近期我省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

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各位家长,请你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

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能切实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

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

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经常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

要求孩子:没有家长陪同不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附近活动。

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

再次,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技能。

还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各位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你们的孩子,请你们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小学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带回执单范文

小学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带回执单范文

小学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带回执单范文小学暑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尊敬的家长:您好!时光荏苒,暑期将至。

在此,谨对您在过去的一学年中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所给予的关心与支持,致以我们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今年的暑假,于7月5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9月1日正式上课。

返校时间为8月31日上午8:00到11:00。

为使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请各位家长监督孩子做到以下几点:一、加强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河湾(特别是虞河、白浪河等)、池塘、水库等危险的地方进行玩耍或游泳;教育孩防雷暴、防中暑、防溺水、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暴力。

为确保暑假安全,要求家长和孩子共同制定安全公约,监督孩子按要求去做。

有条件的家庭可以登录教师范文吧,参加“20__年全国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作业”活动。

开学后学校评选假期安全小标兵。

二、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坚决不到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营业性的地方玩耍,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三、开展“争当美德少年”实践体验活动。

1、亲情体验,孝心行动。

保证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陪父母上一天班,记录下体验感受;还可在家中“为父母做一天饭菜”“在家中洗一天碗筷”“为父母洗一次衣服”“为父母购买一次生活用品”等,坚持每天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让爸妈轻松轻松,做一个有孝心、善于感恩的小学生。

请做好记录,写出感受,开学评选孝亲小标兵。

2、快乐迎暑假,奉献在社区。

每天都学会感恩,将爱心送给身边的人。

成立社区志愿服务小队,到社区慰问老人、帮助打扫卫生、表演节目等。

请做好记录,开学评选优秀班级、优秀志愿服务小队和小志愿者。

3、“节能减排、收旧利废”——我用废品换队报活动:利用卖易拉罐、废报纸等废旧物品的零钱自愿订阅队报,或者购买学习用品,自己制作收旧利废储蓄卡,请做好记录,开学评选节约小标兵。

4、强身健体:每天坚持1小时体育锻炼,请做好练习记录,开学评选健康小明星。

四、完成暑假作业:1、3—5年级学生有计划的完成《暑假生活指导》,做到书写规范、质量高。

意外伤害投保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意外伤害投保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3-2014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保险责任及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何险人依保单约定给付保险金或赔付医疗费用。

保险金额:每人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三、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3年9月1日0时至2014年8月31日24时止)。

四、缴费标准每年每人15元,保险费用由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会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五、投保方式家长填写投保回执,交回学校统一留存;如自愿购买学生意外险的,将5元保费交由学校代收。

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意外伤害险保费收缴等工作。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您认真填写好《参加2013-2014学年度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备注:1. 除大学以上学生可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外,其他学生一律须由家长签名确认;2. 证件类型可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军官证、护照、返乡证。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第一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投保回执)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执优秀范文

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执优秀范文

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执优秀范文为让家长协同做好与学生相关的工作,学校要如何写一封信及回执给学生家长呢?下面店铺整理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欢迎大家阅读。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回执篇一尊敬的家长:您们好!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家庭的幸福。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一个家庭的中心。

珍惜生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鉴于今年各地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比较严峻,因此,我们呼吁全体家长不要低估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为了确保您孩子的生命安全,敬请家长协同做好以下工作:一、在家做个安全卫士1、教育孩子防拐、防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督促孩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准时上学、放学,不在途中停留,不要单独到僻静处,以免给歹徒可乘之机。

2、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警察指挥,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要左右看,走人行横道,无证不得驾驶摩托车。

3、教育孩子注意防水,教会孩子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和煤气的基本知识与安全常识,让孩子熟知常用的应急电话。

火警119,报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 122。

4、教育孩子不能在没有家长带领下私自游泳,更不能到河边水塘玩耍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5、重视培养孩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教育子女不要光顾无牌食品摊档,街头摆卖肉串、牛杂等小吃,不购买“三无”食品,冒牌食品,有毒、有害食品。

二、在学校做个安全学生1、要教育和及时检查孩子是否携带具有潜在危险的文具、玩具、刀具回学校,禁止孩子玩危险的器具。

2、提醒孩子不要在楼道上追逐打闹,防止挤压受伤等意外事故发生;不要进行危险性活动,不爬树,不爬墙入校。

3、教育孩子听从老师的安排和指挥,在体育课和课间时间,避免过分激烈活动以免发生误伤; 4、当走廊、楼梯等地方聚集大量同学时不要争先恐后向前挤,更不要推拥前面的同学,要听从老师的指挥,行走靠右。

5、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遇到被欺负要及时告诉老师解决,不要用武力私自解决,以免发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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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统一组织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通过招投标方式确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承保。

现已进入2011-2012年度投保工作阶段,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继续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深圳市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学生和幼儿。

二、缴费标准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补助的办法,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长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

三、投保方式
(一)学生监护人不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发展基金会不予补助,学生将不享有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财政和教育基金会分别补助5元,学生将享有15元份额的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监护人所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四、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五、保险赔偿限额
保险费按学生每年每人15元计算。

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

六、参保办理
各学校、幼儿园作为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收集、保费收缴等工作。

七、投保流程: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

欢迎自愿参与!
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深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学校温馨提示:
请家长务必在交费参保后于9月21日9:00—9月25日8:50通过深圳教育网()点击进入学校及学生保险操作系统,在线确认是否投保并完善投保学生信息。

若家长未按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将无法成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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