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必要性的研究研究及分析

合集下载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问题研究

部 门资源的巨额流出导致农村部门的
储蓄份额很低 ,通过财政和国有银行信 贷的方式支持农村经济部门 ,也难以替 代农村 部 门 自身 的储 蓄积累 对金融成
长的内生作用 。 这样 , 最终的结果是农 村金融发展滞后 ,能够给农业提供 的融 资机会不 多 ,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更快 发展 。
2 、解除金融约束的路径选择 。 改
展经济所 需要 的大 量的矿产资源 、 工 业
原材料 、劳动力 以及广阔的市场 。
十 二 “ 、
五”
时期我 国农村经
济的战略性调整及 农村经 济部门
的金 融 约束
(一 )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十 。
五。
时期农村 经济 的结构 调 整
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契机 ,将在 4 个方面有较大突破。
1 、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方面 。 当 前 我 国农村经 济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 阻碍 农产 品的价值实现及农村市场经济体
( 二 )农村经济调 整 中的金 融约束
1 、 金融约束的理论分析 。 我 国经 济结构中存在着较为严 重的二 元 结构 , 即较明显的结构差异 。 其中 ,农业部 门 与非农业部门之 间的二 元 结构的存在 ,
使农业部 门在 社会经济资源 的配 置中
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难以得到加速发 展所必需的足够的资金供给。 农村经济
合作金融立 法有成功的国际经验
可 循 。 如 日本具有相互 扶助性质的农协
金 融 ( 合作 金 融 ) 办 得 有声有色 相 , 当 程 度上 归功于完善的金融立法。 我国 目前
尚缺 乏 权威 性 的信 用合作 金 融 的法律 。







关于对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调查与思考的开题报告

关于对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调查与思考的开题报告

关于对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调查与思考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
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
发展的关键和难点之一。

金融是"三农"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
对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三农"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就显得尤为
重要。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探讨农村金融的现状、问题以及支持"三农"发展的途径,以期提出实际可行的建议,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和实证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文献研究发掘出当前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

然后,利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实证分析手段,对农民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分析,以期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内容
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农村金融的现状和趋势分析
2. 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现状及成效分析
3. 农民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分析
4. 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研究意义
农村金融是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推动农业、农村和农民全面发展。

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创新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

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创新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
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 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 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 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 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 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 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 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 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 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 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 力军作用。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 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 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 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 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 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 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 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 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 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 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农民贷款难”、“农村信用社难贷款”问题是困 扰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两头难”归根到底是担 保难。
(一)农民贷款难
“无钱经营、无物抵押、无人担保”
按照现行金融政策,农民到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提供 担保或资产抵押,农民的物质财产主要包括三部分: 土地、房屋、牲畜。但是,由于土地属集体所有, 土地、房屋均无法进行贷款抵押,牲畜等活体动物 也不能作为质押物。
现行农村金融制度存在的 问题

乡村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的开题报告

乡村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的开题报告

乡村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当前中国的城乡差距问题日益凸显,乡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支持。

金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不同于城市,乡村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满意度较低,这给乡村经济的投融资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制约。

如何加强金融服务,提高投融资效率,推动乡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当前乡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因此,对当前乡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现有的金融支持机制和产业发展门槛,寻找乡村金融支持的切入点和解决方案,对于推进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营造良好的乡村金融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二、研究目的及内容本研究旨在探讨当前乡村金融支持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乡村金融支持的发展历程,分析乡村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关系,提出加强乡村金融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措施及建议。

具体研究内容如下:1. 当前乡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状况的分析和评估。

2. 乡村金融支持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3. 探讨乡村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关系。

4. 提出加强乡村金融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措施、方法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以统计数据、文献资料和实地调研为主要来源,对乡村金融支持的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具体方法如下:1. 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文献和调研资料。

2. 实地考察和调查乡村金融市场和服务状况。

3. 基于实证数据和经验案例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 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获取相关信息和意见。

四、预期研究结果本研究预期将得出以下结论:1. 乡村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满意度较低。

2. 乡村金融支持的历程经历了多个阶段,发展缓慢,存在问题和挑战。

3. 乡村产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而现有的金融服务和机制存在门槛和问题。

4. 加强乡村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措施和建议包括政策法规的优化、金融机构的创新和服务提升、金融配套机制的完善等。

五、论文结构与进度安排本研究的论文结构包括绪论、文献综述、乡村金融市场和服务现状分析、乡村金融支持的发展历程、乡村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关系、加强乡村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措施和建议、结论与展望。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研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村金融具有丰富的发展潜力,可以为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支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进程。

对农村金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农村发展的总抓手,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域覆盖的战略布局,将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城市化相结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金融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承担着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重要职责。

农村金融可以为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支持。

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但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民和农村企业往往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填补这一空白,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贷款、信用担保等服务,帮助农民发展生产。

还可以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等非传统金融机构,为农村企业提供风险投资、股权融资等服务,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农村金融可以促进资源配置优化。

农村金融可以通过金融市场的运作,引导资源向农村流动,促进乡村资源配置的优化。

通过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可以形成有序、规范的融资机制,为农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他们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效益。

农村金融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推动农村富余资金的有效利用,避免目前农民资金闲置、存储的问题。

可以发展农村金融衍生品交易,让农民将农产品价格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降低农产品价格的波动性,提高农民的收益。

农村金融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农村金融可以通过提供风险投资、技术支持等服务,引导农民和农村企业发展现代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问题及策略研究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融合的加速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正日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相应的发展策略,以期为农村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一、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1. 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农村普惠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并且大部分金融资源都流向了城市地区,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相对匮乏。

由于缺乏金融资源的支持,农村居民在创业、农业生产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困难,这也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2. 金融产品不够多样化在目前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中,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种类相对较少,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只提供基本的贷款、储蓄等服务,缺乏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可供选择。

这给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3. 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由于地域落后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普遍较低,服务质量无法与城市地区相媲美。

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和高效的管理体系,导致其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金融资源浪费和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

4. 风险控制不到位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基础设施的滞后,农村普惠金融市场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尤其是一些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了一些不良债权的增加,进一步导致了行业的不健康发展。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而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将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所在。

1. 完善金融机构布局针对农村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布局。

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引导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

可以提高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其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增加金融资源供给,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策略研究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策略研究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策略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策略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抓好“三农”工作的基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坚持发展好乡村经济,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搭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产品,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向来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积极创新服务乡村振兴金融产品体系,切实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在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中推动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必要性(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是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我国要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必须要实现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

虽然随着现代化生产技术的推广运用,传统农业种养殖等技术有了较大进步,但生产投入与回报比例仍不理想,整体经济水平相较于其他产业相对滞后,经济发展与农业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二)金融支持是乡村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优美的人居环境是乡村地区长远发展的保证,科学的种养殖方式保证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不容忽视,文化是立身之本,和谐淳朴的乡风乡貌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传统文化及历史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金融支持渗透在方方面面,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金融支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

经济收入提高是居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离不开金融,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也离不开金融,人民富裕才能更好的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目前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仍然明显,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实现乡村振兴,切实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途径(一)农村金融可以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兴旺发展。

农村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培育新型农业主体,这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先进的社会资本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村产业布局,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手段调节农业资源布局,确保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
股, 农 村 合 作银 行 的经 营 者则 坚 持 效 益 性 和 安 全 性 等 的经 营 原 则 。
( 三) 农 村 商 业银 行
资的多方面需求 , 我国对农 村信用合作社 进行 了改革调整 , 农村合作社 成为集体金融组织 . 在组织 上。 管理 上等多方面恢复力农 村信用合作社 的合作性质 , 随着农民受益的增加 , 农 村信 用合作社还开展了多种金融
持与帮助。
( 一) 农 村 信 用社
村合作社的归属权先后属于人 民公社 、 生 产大 队, 导致了合作社 经营权 的丧失 , 以及之后 经历的“ 文化 大革命 ” 导致 了合作社 经营的混乱 , 给合
作社带来了极大的损伤。到 1 9 5 8年 农 村 社 会 主 义改 造 的 基 本 完 成 , 合 作 社 管 理 权 的 下 放也 到 给合 作 社 带 来 了损 害 。1 9 5 7 —— l 曲折 发 展 甚 至 是 停滞 状 态 。 ( 三) 改 革调 整 阶段 ( 1 9 7 9 —— 1 9 9 5年 ) 十 一 届 三 中 全会 以 来 ,随着 农 村 家庭 联 产 承 包 责任 制 等 的 土 地 改 革, 农 民生 产 积 极 性 极 大 地 提 高 , 农村经济快 速发展 , 为 了满 足 农 民 融
正 规农 村 合 作 金 融 的各 组 成 部 分 都 有 其 不 同 的 组 织 形 式 ,农 村 信 用 社 主 要是 以 县 为 单 位 的统 一 法 人 社 的形 式 存 在 .该 组 织 形 式 运 用 的 是合作制的原则。
( 二)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农村合作银行是 以股份合作制 为其 组织形 式的 ,股份合作制是一 种新形式的合作方 式, 这种合作方式 的运用 主要是 坚持合作制 的原则 , 并且在此基础 上吸收股份制 。农村合作银行 的主要入股人员是其辖 区 下的农 民, 工商 户 。 企业法人 等 . 入 股 人 员 坚持 自主 自愿 的 原 则 参 与 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必要性的研究关于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必要性的研究作者侯圣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摘要:农村合作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健康有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具有相当重要的制度价值。

但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相关立法却是十分落后,本文在介绍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现状、简要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的地位和作用、简要分析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亟待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论证了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的必要性。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现状;立法必要性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金融立法已经有了较快的发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继制定。

但是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专门性法律仍然没有制定出台,致使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无章可循,从而导致其市场定位不当,功能异化等现象。

因此尽快制定统一完整的农村合作金融法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立法者和理论界既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村合作金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没有全面分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现状分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必要性,首先要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现状有清楚的认识。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法是由各种合作金融方面的规X行文件表现出来的。

从应然层面上讲,农村合作金融规X性文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的有关农村合作金融活动的规X性法律文件。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XX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XX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

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涉及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基本制度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关于合作金融的法律在合作金融法律规X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效力。

但我国专门的农村合作金融法的缺失是合作金融法律体系存在的最大问题,它使得农村合作金融缺少完整统一的法律规X。

(二)农村合作金融行政法规农村合作金融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农村合作金融活动的规X性法律文件。

目前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由行政法规来调整,主要有《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农村合作金融行政法规是根据宪法和合作金融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宪法和合作金融法律的,它的效力低于合作金融法律,不得与宪法和合作金融法律相抵触。

合作金融行政法规是现在我国调整合作金融的层级最高的规X性文件。

(三)农村合作金融地方性法规农村合作金融地方性法规是指省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颁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合作金融规X性文件。

我国省级地方权力机关结合本地区合作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定数量的合作金融地方性法规。

但是由于我国实行金融事业的全国统一管理,合作金融地方性法规数量较少,它并不是我国合作金融法律体系的主体。

(四)农村合作金融规章农村合作金融规章包括农村合作金融部门规章和农村合作金融地方政府规章。

合作金融规章是指合作金融主管机关合作金融法律和合作金融法规制定的规X性文件。

我国的合作金融业在历史上主管机关更换了多次,这些机关曾先后制定了若干相关的规X性文件,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级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1995)、《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1996)、《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1997)、《农村信用社安全设施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局,1997)等。

此外,部门规章亦包括其他行政部门颁发的与合作金融相关的规X性文件,如《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1996)等。

农村合作金融地方政府规章是指具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本地区农村合作金融的地方政府规章。

由于我国对金融事业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和地方性法规一样,目前合作金融地方政府规章较少。

(五)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自律性规X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自律性规X是指由合作金融业社团组织,制定的约束其会员的带有自治法性质的规定,如中国农村信用协会(筹办)公布的《信用合作协会章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相当混乱,合作金融规X性文件的法律层级较低。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典。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性质、地位和作用分析我国经济中的合作金融主要包括农村合作信用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主体。

经过50多年的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日益普及。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地区最庞大和最完备的正规金融组织。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农村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XX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这表明我XX用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确定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农村合作金融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析农村合作金融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清楚的认识农村合作金融的性质。

合作金融、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金融与其他金融相比,除了具有共同的特征外,还有自身显著特点。

为了防止合作金融的宗旨变异,需要明确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区别:1。

从目的上看,合作金融最原始的目的在于根据平等原则,在互助基础上以共同经营方式取得资金,并不着眼于利润最大化;而商业金融唯一的目的在于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融通资金只不过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

2。

从管理权限上看,合作金融的互助性决定了其管理权限不是以投入资金的分额即股份为单位,而是以自然人和法人为单位实行一人一票制;而商业金融的管理权则绝对由投入资本金额的多少决定,投入资本越多,权限相对越大。

3。

从利润分配看,由于合作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合作企业,合作金融组织的宗旨又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利润一般不量化到每个入股者,而是以公共积累的方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而商业金融利润的分配基本上按公司法的要求取决于投资者的意志,未分配利润构成各股东的权益。

4。

从组织系统内部体制安排看合作金融内部组织之间采取自下而上的梯层式控股制,即合作金融以合作制为主,商业金融以股份制为主。

农村合作金融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在国务院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后。

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XX、XX、XX、XX、XX、XX、XX和XX8个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产权制度、监督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支农服务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2004年先行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可喜的进步,支农工作得到改进。

2004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932亿元,比年初增加2922亿元,增长10。

85%,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10。

9%;各项贷款余额19974亿元,比年初增加3054亿元,增长15。

29%,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10。

8%。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贷髋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在降低,农村的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也在下降。

并且伴随着我国的金融体系改革,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向着商业化和股份化的方向发展。

由此,很多人认为,农村合作金融已经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方向,甚至在我国的发展应该停止了。

在理论研究方面,理论界和学者普遍对合作金融的研究不重视,在立法工作方面,合作金融的立法停滞不前,没有任何的进展。

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是应该为实践服务的,面对合作金融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遇到到残酷现实,有必要对合作金融发展的基础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所以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子系统;同时,合作金融作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又是金融体系的分系统。

我国当前依然存在合作金融的发展基础:首先,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合作金融的支持。

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资金的来源无非是财政投资、信贷融资、集体投资和农民自筹这四个渠道。

但财政投资限于国家财力难以取得较大增加,集体经济在分田到户时没有相应建立起强有力的积累机制,对农业投资能力也极为有限,而政策性金融又具有来源与运用的特定规定性,商业金融则由于农业贷款的风险较大而不可能成为农村金融的主体。

这样,解决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重任就落在了合作金融的身上。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不断扩大和农业本身由粗放松散走向集约联合,合作金融必将成为农村金融的主体力量。

其次,合作金融在城镇两小经济发展中作用巨大。

目前,城市的一些大集体和小全民企业在探索明晰产权过程中日益明确了向合作经济转变的方向,面对蓬勃发展的大量集体、个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国家银行无力提供及时灵活的金融服务,这为合作金融在城市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再次,作为金融体系的分系统,合作金融组织不可替代。

一般而言,一国金融制度主要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三种金融方式构成,金融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在该系统中,各种金融形式功能各异,不能互相替代。

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都有其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他们都无法取代合作金融的地位。

在进行以上的简要分析的基础上,已经清楚的认识到农村合作金融的性质和我国目前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基础。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现实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简要分析合作金融的作用。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经济发展中作用重大,合作金融作为重要的金融形式,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今天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历史上的作用不再多说。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小规模经济发展服务。

“小规模”经济的主要成分是中小企业和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有专门为其提供服务的信用机构,以适应其小型性、灵活性、从属性的特点。

当前,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小规模”经济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经营风险大,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和金融服务,只能依靠地缘优势,通过合作金融组织在区域内获得资金融通。

其次,为地方性经济发展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的地方性特点,使其深深植根于地方经济的土壤中,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条件和环境相差甚远,农村合作金融这种区域性组织,可以配合地方政府组织经济活动,根据各地特点,灵活融通资金,扬长避短,增强不同经济区域经济发展的后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