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义务教育运动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指荣完全小学)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注:该材料供各学校提取有关数据时必须参考使用)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表Ⅰ)1.“自然情况”和“经济情况”按评估前一年国家(地方)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填写。
其他数据按最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写。
2.“人口总数”和“农业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L5、L6、L7、L8列数字保留个位。
3.一贯制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4.小学教学班数、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部、教学点;初中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二、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Ⅱ-1/2)1.表(Ⅱ-1/2)表头需按省级实施办法中规定,具体列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的主要评估指标,重点是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配置方面的指标,所列指标不超过十项。
2.表(Ⅱ-2)中“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列,达标的填“1”,不达标的不填。
3.表(Ⅱ-2)中如某学校的某项指标值不达标,请将该指标值所在格,用深色背景做标志。
4.表(Ⅱ-1/2)小学包括普通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包括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每所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单独一行填写。
每所一贯制学校和每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单独一行填写。
5.表(Ⅱ-1/2)小学和初中均不包括民办(私立)学校,不包括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企业办学等各类办学主体非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学校;不包括小学教学点。
三、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Ⅲ)本表所填数据(除差异系数外)均可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独立设置的小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独立设置的初中、完全中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基本情况表

附件2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达标学校登记表
省辖市(直管县、市):(公
章)年月日
附件3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申请评估认定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公章)类别: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完中初中部(打√) 2013年月日
注:(一)小学教辅用房6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初中教辅用房9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
(二)非寄宿学校或无师生就餐学校,该项不计分,总分中也要相应减去该项分值,之后再按百分制折算该校实得分数。
(三)“三证”为: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项指标确认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项指标确认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项指标确认表日期:确认单位:确认人员:确认范围:确认依据:1:指标一、学校基本设施建设情况确认1.1 学校教学楼建设情况确认1.2 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情况确认1.3 学校食堂、操场建设情况确认2:指标二、教职工配置情况确认2.1 教师数量与学生规模匹配情况确认2.2 学校骨干教师配备情况确认2.3 学校专业教师配备情况确认3:指标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确认3.2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报告确认3.3 学校教学改革和创新情况确认4:指标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情况确认4.1 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案确认4.2 学校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确认4.3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情况确认5:指标五、学生安全保障情况确认5.1 学校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确认5.2 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确认5.3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认6:指标六、特殊需求学生教育服务情况确认 6.1 学校特殊需求学生入学比例确认6.2 学校特殊需求学生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确认 6.3 学校特殊需求学生教育服务满意度确认7:指标七、学校管理与运行情况确认7.1 学校行政组织机构确认7.3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确认8:指标八、家长满意度调查确认8.1 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确认8.2 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确认8.3 家长意见和建议整理确认附件:附件一、学校基本设施建设情况清单附件二、教职工配置情况表附件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报告附件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案附件五、学生安全保障设施清单附件六、特殊需求学生入学比例统计表附件七、家长满意度调查问卷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 法律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
2:均衡发展: 保障各地区、各学校和各类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学生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益。
3:指标确认表: 通过核实、评估和审核等方式,确认规定的指标的达成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一、项目概况为了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我单位特申请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支持。
本项目旨在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项目总投资XXX万元。
二、项目目标1. 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中学习;2.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增加教师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能力;3. 加强学生营养保障,提高营养餐质量,促进学生成长发育;4. 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能力;5. 加强家校合作,提高学生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项目实施计划1. 建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部门任务分工;2.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3. 组织项目实施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能力和执行力;4.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5. 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在未来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目标和计划,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确保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教育公平和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各方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关注!第二篇示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目标:通过有效的资金分配和管理,提升城乡义务教育的教学水平,推动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逐渐减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项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保障城乡学校的教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二、项目绩效目标1. 提高学校师资水平:通过项目资金的支持,提高城乡学校的教师队伍素质,增加教师的培训机会,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学校新建运动场申请报告

尊敬的校领导:您好!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师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满足学校体育教学和各类体育比赛的需求,我校拟申请新建一座运动场。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肩负着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的重要使命。
然而,目前我校运动场地设施相对落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体育教学和体育比赛需求。
近年来,我校在体育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限于运动场地设施,部分体育课程无法正常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也受到限制。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提高我校体育教学水平,我校决定申请新建一座运动场。
二、项目必要性1. 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运动场是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场所,新建运动场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体质。
2.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运动场是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的场所,新建运动场将为我校举办各类体育竞赛提供条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 满足体育教学需求。
新建运动场将有助于我校体育课程的开展,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体育教育环境。
4. 提升学校形象。
新建运动场将展示我校对体育事业的重视,提升学校在体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项目可行性1. 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学校新建运动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 资金保障。
我校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确保新建运动场项目的资金需求。
3. 施工技术。
我校将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运动场建设质量。
4. 运营管理。
新建运动场建成后,我校将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运动场安全、高效运行。
四、项目实施方案1. 项目名称:学校新建运动场建设项目2. 项目地点:学校现有校园内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包括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4. 项目投资:预计总投资约XXX万元5.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建设周期为12个月6. 项目运营:新建运动场建成后,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运营管理,确保运动场安全、高效运行。
运动场改建项目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校领导:您好!为了提升我校体育运动设施的水平,改善学生的体育锻炼环境,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们特提出申请,拟对我校运动场进行改建。
现将改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向您汇报,并恳请审批。
一、项目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原有的运动场设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体育活动需求。
目前,我校运动场存在以下问题:1. 场地面积不足,无法满足田径、足球、篮球等多种体育活动的同时进行。
2. 地面设施老化,部分区域出现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3. 运动场周边设施不完善,如排水系统、照明设施等需改进。
4. 缺乏专业运动场地,影响我校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员的训练效果。
二、改建目标针对上述问题,我校拟对运动场进行改建,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扩大运动场面积,满足多种体育活动的需求。
2. 提升运动场地面的质量,确保安全、舒适、耐用。
3. 完善运动场周边设施,提高运动场的使用效率。
4. 创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运动场地,提高我校体育教学水平和运动员竞技水平。
三、改建内容本次运动场改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扩大运动场面积,增加新的田径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等。
2. 重新铺设运动场地面,选用高品质的材料,确保场地平整、弹性良好。
3. 改进运动场周边设施,如排水系统、照明设施、观众席等。
4. 设置合理的运动场布局,使各种体育活动互不干扰。
四、预算及资金来源本次运动场改建项目预计总投资为XX万元,资金来源如下:1. 财政资金:XX万元2. 自筹资金:XX万元五、改建时间表为确保运动场改建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具体时间表如下:1. 立项审批:2023年X月2. 设计及招投标:2023年X月-2023年X月3. 施工及验收:2023年X月-2023年X月4. 投入使用:2023年X月六、改建效果改建后的运动场将具备以下特点:1. 面积充足,可满足多种体育活动的需求。
2. 场地质量优良,有利于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效果。
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科发〔2005〕58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编,浙江省教育基建学会、杭州市教育局及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 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18-2005,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工作,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浙江省建设厅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科发〔2004〕115号文件的要求,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主编。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收集和参考了我国部分省、直辖市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浙江省各地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的经验,对浙江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了典型调查研究,对大量数据资料进行了科学分析论证。
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对本标准的意见,并多次召开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筑设计单位、标准管理单位等方面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进行论证。
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最终定稿。
本标准共有八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学校建设规模和校舍用房组成,学校网点布局、选址和校园规划,学校用地面积指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学校环境与建筑设施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教育厅(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教育基建学会杭州市教育局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子庆章锦钻楼洪伟舒培冬章潘彪李哲民单玉川1 总则1.0.1为了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提高学校规划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6〕12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9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一)非完全小学: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二)完全小学: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一般设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三)初级中学: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一般设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四)九年制学校:对儿童和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设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
属义务教育。
(五)寄宿制学校:有较完善的生活设施,有学生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校内住宿的学校。
(六)中心小学: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一般具有寄宿条件,或附设有非完全小学。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使其具有适宜的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第五条根据地形地貌特征、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度情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级中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其他地方不低于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级中学;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8班规模;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2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