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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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在⾼科技盛⾏的今天,计算软件已经成为⼤家在⽣活中都会使⽤到的东西,但是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过程较为复杂,所以它也⼀直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
(⼀)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软件作为⾃⼰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条除《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软件作为⾃⼰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为。

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是否存在著作权:被指控侵权的作品必须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即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非物质性的作品。

2. 是否未经许可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

3. 是否有合理使用:侵权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条件,如引用、教学、新闻报道、司法程序等。

4. 是否有损害后果:侵权行为是否给著作权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包括经济损害和非经济损害。

5. 是否有主观过错:侵权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以上五个方面通常是判断著作权侵权的基本标准。

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浅谈如何认定侵权行为

浅谈如何认定侵权行为

的构成 要件 包括 : 权利被 侵害 , 利被侵 权
害造成利益受 到损害 的客观结果。 如果行 为人的违法行为并没有造成损害后 果, 则 不构成民事责任 。 这里的损害包括对公共 财产和 他人财产 权利 的损害 以及 对他 人 非财产权利 的损害 。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
失和 间接 损 失 。 接 损 失 是 受 害 人 现 有财 直
权、 著作人身权 、 监护人的侵权行 为。 三、 侵权责任 的构成要件
承担任 何法律 责任都 必须具 备一 定 的要件 。 就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的问题 , 者 认为 , 同时具备 以下几个 笔 应
人对 自己行为的结果, 当预 见或能够预 应
见而没有预见 为疏 忽; 行为人对 自己行为 的结果虽 然预 见 了却轻 信可 以避 免 为懈 怠 。只有在少数情 况下, 侵权行 为的构成 不 需具备违 法行 为人应有 主观过错 的要
益损 害表现 为两种 形式, 即身份利益 的表 层损害和身份利益的深层损 害。 再次 , 法 行 为 与 损 害 结 果 之 间必 须 违 在一定范围 内存在因果关系 。 这里所说的 因果关系 , 是指违法行为的原 因与损害事
根 据我 国民法 通 则 的有关 规 定 , 公 民 、 人 由 于 过 错 侵 害 国 家 的 、 体 的 财 法 集
必然 引 起 损 害 赔偿 的法 律 关 系 。 照 民法 按
指行为在客观上 与法律规定相悖。 如果行
为人有 民事违法行为 , 那就必须承担 民事 责任 ,这是构成 民事责任 的决定性条件 。 民事违 法行 为包 括作 为和不作 为两种 表
现 形 式 。凡 法律 所 禁 止 的 行 为 , 果 违 反 如
恢 复 原 状 、 还 财 产 、 止 侵 害 、 除 影 返 停 消

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

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

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侵权判定是指当两个或更多个主体之间的权益存在冲突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判定哪一方构成了侵权行为。

侵权判定的三大原则是侵权的对象、侵权的行为和侵权的过错。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大原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侵权的对象侵权的对象包括权利人和权利对象。

权利人是指拥有特定权利的主体,例如知识产权所有人、公民的人格权利所有人、财产权利所有人等。

权利对象是指被保护的特定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人格权、财产权等。

针对不同的权利对象,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和限制。

例如,在知识产权领域,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方式使用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人格权领域,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在财产权领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对财物进行占有和处分,其他人不得侵犯。

二、侵权的行为侵权的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主动实施对权利人权益的侵犯行为,例如复制、传播、展示、销售等;间接侵权是指提供侵权工具、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例如制作侵权产品的销售商、侵权网站的提供者等。

侵权行为应当具备客观上的侵权成分,并且与权利对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针对直接侵权行为,法律法规中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展示、表演作品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三、侵权的过错侵权的过错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却以故意方式实施该行为;过失是指主体在实施行为时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不可预见的侵权后果。

根据侵权的过错程度,法律对主体的责任作出了不同的处理。

例如,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侵权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更严厉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惩罚性赔偿等;而侵权人过失实施侵权行为的,承担的责任则相应减轻,例如负有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通过赔偿损失来解决。

作品侵权的认定标准

作品侵权的认定标准

作品侵权的认定标准作品侵权是指未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他人在利用该作品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即未经授权的复制、改编、发表、展示等行为。

如何认定作品侵权,成为了著作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一、作品相似度作品相似度是认定作品侵权的首要考虑因素。

如果两个作品在内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高度相似,就需要判断是否属于侵权。

但并非完全一致的相似度,也不能盲目认为涉嫌侵权。

作品相似度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作品的内容、结构、用语等多方面的因素。

二、著作权人权利的合法性作品侵权的前提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

因此,认定侵权需考虑著作权人的权利是否合法。

如果原著作品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内,例如作品已过期、无独创性等情况,则不具有著作权保护,也无法认定侵权。

三、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和影响范围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和影响范围也是认定侵权的关键要素。

如果侵权行为的方式恰好与原著作品相同,或者复制的部分是整个作品的核心内容,则更容易认定侵权。

而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则是指被侵权作品的使用范围。

比如,被侵权作品是商业性作品,在商业上发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则更容易认定构成侵权。

四、证据的充分性认定作品侵权需要充分的证据,只有证据足够能够证明涉嫌侵权行为的存在,才能作出有效的认定。

证据可以包括原著作品、涉嫌侵权作品以及相关的证据文件,例如电子证据和证人证言等。

总之,作品侵权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作品相似度、著作权人权利的合法性、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和影响范围以及证据的充分性等多个方面。

只有充分审慎、严谨地进行认定,才能保护好著作权人的权益,维护作品创作活力,推动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

著作权侵权怎么判断

著作权侵权怎么判断

著作权侵权怎么判断
著作权侵权的判断如下:
1、侵权主体的特定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
2、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和可分性,包括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表演等十余项权利;
3、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民事侵权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和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两种形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著作权侵权判定的三步法
中国社科院已故知名学者——郑成思教授提出的“著作权侵权判定三步法”,抽象法、过滤法、对⽐法,在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现总结如下,以供同事、学者参考。

第⼀步“抽象法”。

⾸先要把原、被告作品中,属于不受保护的思想本⾝删除出去。

如果只是创作或设计思想本⾝相同,是不构成侵权的。

作者创作作品的创意,⽆论多么有价值,也仅停留在主观意识阶段,没有客观的表达形式来使他⼈感知,不具有可复制性。

因⽽⽆法传播,也不存在抄袭、剽窃的风险,对它们在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从发⽣,故谈不上保护。

第⼆步“过滤法”。

想知道实⽤新型专利权的期限。

即把原、被告作品中,虽然相同的 但⼜都是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删除出去。

因为公有领域的内容,必须留给⼤众⾃由使⽤,其本⾝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是⽆著作权可⾔的。

第三步“对⽐法”。

在经过“抽象”和“过滤”之后,再将被告与原告的作品剩下的部分进⾏对⽐,如被告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原告作品相同,才有可能认定为侵犯著作权。

当然,此时还需进⼀步论证被告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是否接触过原告的作品 原、被告作品的相似是否属于创作上的巧合等等。

该三步法的主要⽬的在于:在判断被诉⼈的作品是否侵权时,不能仅凭外表特征的相似与否加以认定,⽽应当分三步⾛ 从实质上来加以认定。

⼀个作品侵权的案件在进⾏以上的三个步骤之后,⼀般会呈现出案情发⽣的真实情形,从⽽帮助法官进⾏正确的判断。

著作权保护中的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

著作权保护中的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

著作权保护中的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著作权保护是保障创作者权益的法律制度,其中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是判断作品是否侵权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的相关问题,以及通过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判断。

一、作品鉴别的重要性作品鉴别是判断一个作品是否侵权的关键步骤。

在著作权法中,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对于原创性作品和抄袭作品之间的鉴别至关重要。

在作品鉴别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判断作品的原创性:原创作品是指创作者自主创作而没有抄袭他人的作品。

在鉴别时,可以通过对比他人作品、了解创作者的创作经历以及寻找与众不同之处等方法来判断其原创性。

2. 辨别作品的特征:每个作品都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风格和特征。

通过观察作品的细节,如词汇、句法、画面构图、结构等,可以进一步辨别作品之间的差异。

3. 考虑创作背景和创作者的能力:了解作品创作的背景信息以及创作者的能力,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判断作品是否来自同一人。

二、相似度评估的方法除了作品鉴别外,相似度评估也是判断侵权与否的重要手段。

相似度评估方法的选择与作品的形式密切相关,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相似度评估方法:1. 文学作品评估:对于文学作品,可以通过对比作品中的词汇、句法、情节、人物形象等方面来评估相似度。

例如,采用文本相似性算法,根据词频、句子结构等指标进行作品的相似度分析。

2. 音乐作品评估:对于音乐作品,可以通过比较旋律、和声、节奏等要素来评估相似度。

如采用音乐指纹识别技术,通过对比声音的频谱和时域特征来鉴别音乐的相似度。

3. 美术作品评估:对于美术作品,可以通过比较画面构图、线条表达、色彩运用等方面来评估相似度。

例如,采用图像识别技术,对比作品的视觉特征,判断作品之间的相似度。

三、合理运用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的意义合理运用作品鉴别与相似度评估的意义在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

1. 保护创作者权益:通过准确判断作品的原创性,可以防止抄袭行为的发生,维护创作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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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侵权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1、有侵权的事实。

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着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着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着作权法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着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着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

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至于不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着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侵犯着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

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的特点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

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

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

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

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

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
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

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三、著作权侵权的类型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主要有两大类,即侵犯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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