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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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附件一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1.老空水探放原则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

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

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3—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积水线(采空边界)探水线警戒线+430m+440m+450m+460m+470m+480m+490m+500m 123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定

一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1.老空水探放原则对于采掘工作面受老空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探放水。

除了要遵循上述原则外,探放老空水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1)主动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上方(地面或井下)不存在重要建筑物、老空水与地表水体及煤系含水层水力联系不密切,老空积水体压覆的大量煤炭资源急待开采时,应采取主动探放原则,将该部分老空区积水疏干,以彻底解除水患。

(2)先隔离后探放的原则。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老空区水与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联系,接受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或老空区的积水量大,不易疏干。

为避免矿井增加长期排水费用,应先设法隔断老空积水补给源或减少老空区补给水量,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二是煤层松散或节理发育,采掘工作已邻近积水区,直接探放水有安全隐患时,应先修筑隔水墙,并预埋套管,在墙外进行探放水。

如果隔断老空区补给水源有困难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疏放,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与生产区隔开,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处理。

(3)先降压后探放的原则。

对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积水区,—3—应本着从高处向低处分段、逐步探放的原则,降低老空区水压;或先从煤层顶底板岩层打放水钻孔,把水压降至安全值后,然后再沿煤层打探水钻孔。

(4)先堵后探放的原则。

当老空区积水与强含水层水或其他水体存在密切的水力联系,且补给量较大时,应先封堵老空水与其他水体的水力联系通道,然后再进行探放水。

2.老空水“三线”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时,为防止老空水透水,确保采掘工作和人身安全,需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

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简称“三线”(图1)。

图1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示意图1—积水线(采空边界);2—探水线;3—警戒线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4—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5篇)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井下探放水制度一、探放水的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 、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是指在煤矿井下,为了防止井下水位过高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需要进行探放水操作。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探水:井下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探测井下水位,了解水位情况。

2. 放水:如果水位过高,超过安全水位的限度,需要进行放水操作。

放水一般使用排水泵等设备,将井下的水抽到地面或其他合适的位置。

3. 安全措施:在进行探放水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佩戴好安全装备,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报告记录:完成探放水操作后,需要进行相关的报告记录,包括放水时间、水位情况、放水量等,以备后续参考。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同时也是为了预防井下积水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这一制度的执行对于煤矿的安全和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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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下探放水原则

矿井井下探放水原则

矿井井下探放水原则井下采掘工作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还必须坚持“有疑必停”,根据矿井的具体条件,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者相邻煤矿;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10、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11、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探水线和警戒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明确测斜钻孔及要求。

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7.2.3.2探放水方法的确定先采用物探的方法进行探测预报,发现有疑时再进行钻探。

1、探水起点的确定为保证采掘工作和人员的安全,防止误穿积水区,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若是采用放水还有放水线,在距积水实际边界(探水证实)20m 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

积水线:预定积水区(小窑、老窑采空区、溶洞、导水断层、裂隙陷落柱、含水层)的边界线。

探水线:沿积水线外推60~150m,当巷道进入此线时,就要开始探水,资料可靠时取小值,资料不可靠时取大值。

具体规定如下:1)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981kPa时,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煤矿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

煤矿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

煤矿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一、探放水原则1、接近水淹区或清况不明的井巷、老空时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探水线的位置。

2、接近含水层、构造带时巷道接近含水层、构造带边界线不小于20m时必须探水。

3、打开水体隔离煤柱前本矿井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等积水区,探水线距积水区的最小距离:在煤层中不小于15m。

4、接近老窑、邻近煤矿采空区界时必须探水。

二、探放水措施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3、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高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划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探放水设备选择设计选用探放水电钻,钻杆长度至少为3.5m以上。

四、探放水钻孔布置发现有透水征兆时或距积水区15m内时,,必须采取先探后掘的原则,钻孔点要布置成扇形,且要求至少不少于3个以上的探水钻孔,钻孔长度至少3.5m以上,严禁在探水钻孔内装药连线放炮,必须在探水钻附近重新打眼装药连线放炮,且要求控制装药量。

放炮时人必须撤离至预先所定安全位置。

五、对可能有大量积水区的处理如揭穿点水量不明或者积水较多时,除严格按上述探水要求操作外,安全管理上必须做到放炮时所有下山人员必须撤离至+280m水平,放炮必须在+280m水平执行,并要求预先检修好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确保正常投入使用,同时也要求对机电设备作进一步进行检修。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3篇)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煤矿开采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井下探放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井下探放水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井下探放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井下探放水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对井下探放水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四)组织对井下探放水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组织开展井下探放水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井下探放水管理办公室,负责井下探放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井下探放水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负责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井下探放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井下探放水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五)负责井下探放水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井下探放水前,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二)编制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井下探放水技术培训;(四)检查井下探放水设备的完好性;(五)做好井下探放水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和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二)矿井涌水量、水质、水温等;(三)矿井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四)矿井周边水源、水系分布;(五)矿井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井下探放水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探放水目的、任务;(二)探放水区域、探放水方法;(三)探放水时间、进度安排;(四)探放水安全措施;(五)探放水工作组织、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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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新兴宏能煤矿井下探放水规定二〇一五年新兴宏能煤矿井下探放水规定随着矿井生产、改扩建规模的扩大和向深部、边缘延伸,老空水、承压水等水害威胁也随之显现,矿井全面、细致的防治水工作已迫在眉睫,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及采掘实际,现制定井下探放水规定如下:一、总体原则和目标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小于200米探水距离的要求。

杜绝透老空、采空,杜绝透水,杜绝重大水害非伤亡事故和水害伤亡事故。

二、探放水钻孔布臵1、常规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布臵220m的超前探水孔。

非承压区:每条巷道利用钻场或横川按掘进方位超前钻探前方220m。

单巷每次施工探水钻孔2个,分别为沿掘进前方孔1个,前上方仰角孔1个,两孔终孔平面位臵必须位于巷道轮廓线外5m以内,双巷、三巷同时掘进时可综合布臵。

(见附图1:非承压区常规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承压区:每条巷道利用钻场或横川按掘进方位超前钻探前方220m。

单巷每次施工探水钻孔3个,分别为沿掘进前方孔1个,底板孔2个。

前方孔终孔平面位臵位于巷道轮廓线外5m以内;两个底板孔终孔平面位臵呈扇形布臵,双巷、三巷同时掘进时可综合布臵(具体见附图2:承压区常规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

每次优先施工底板孔,如底板孔出水,则停止施工其它孔,待判别水源、采取措施后再决定下一步探水、掘进方案;如底板孔未出水,则可以施工其它孔。

钻孔水平超前距:煤巷不小于30m,岩巷不小于20m。

即探220m无异常后,煤巷允许掘进190m,岩巷允许掘进200m。

探水孔一般采用国产探放水钻机施工,但在具备千米钻机施工的区域,由于千米钻机具有探顶探底的功能,所以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即可作为探水钻孔中的前方孔。

如所掘巷道设计长度不足200m,按照上述钻孔水平超前距的要求进行设计探水距离。

2、重点区域探放水钻孔:按相关规定呈半扇形、扇形、成组详细布设。

(1)重点区域指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的: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时;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⑨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

(2)探水线(起探距离)、警戒线的确定:①老空、小窑、采空区:小窑老空资料较可靠者,可由老空边界线向倾斜方向水平推移60米,划定探水线;小窑开采年代久远,无可靠资料者,可先确定小窑老空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水平推移150米作为探水线;由本矿已采掘的老空、老巷、老硐位臵准确,积水情况清楚时,一般情况,由积水区向外推移40米作为探水线。

由探水线再外推50m(上、下山掘进时取顺层斜距)即为警戒线。

当巷道进入此线后,就应该警惕老空水的威胁,密切关注掘进头的变化,若发现有突涌水征兆,要停止掘进,采取措施。

②承压区断层、陷落柱:承压区断层、陷落柱外推煤巷60m、岩巷30m作为探水线,由探水线再外推50m(上、下山掘进时取顺层斜距)作为警戒线。

当巷道进入此线后,就应该警惕断层、陷落柱水的威胁,密切关注掘进头的变化,若发现有突涌水征兆,要停止掘进,采取措施。

③其它区域根据具体情况在探放水设计前确定。

(3)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探放老空、老窑、小窑水等,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臵以满足平距3m为准,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见附图3:老空、老窑、小窑水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②探放承压区的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岩溶水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臵。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探测深度对于巷道一般不得小于10m。

(见附图4:承压区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岩溶水探水钻孔布臵示意图)③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④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4)钻孔水平超前距:煤巷不小于30m,岩巷不小于20m。

(5)钻孔帮距:根据具体水害条件实际在设计中确定,一般不小于20m。

应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探放老空积水最小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下表确定止水套管长度。

岩层中探水钻孔止水套管长度三、相关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1、重点区域必须根据上述规定严格、认真地提前确定探水线和警戒线,并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和水害预报等相关图纸上。

2、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3、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⑶、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⑷、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臵时,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臵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⑸、在预计水压较大地点探水时,要加设孔口套管、防喷器等附加装臵,保证安全探放水。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孔口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孔口附加装臵有:①孔口套管:用于钻探导向和闸阀安装,采用Ф127δ3无缝钢管焊接4寸法兰盘加工而成。

(见附图5)②反压和防喷装臵:采用盘根密封防喷器。

(见附图6)③水压表:根据水压大小选用量程。

⑹、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4、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5、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6、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必须钻入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7、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并根据所在区域及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四、相关管理规定1、技术资料: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具备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治水措施。

工作面掘进前,地测科根据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至探放水作业队、掘进施工队和相关科室→探放水作业队编制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下发至掘进施工队和相关科室→掘进施工队根据掘进地质说明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容纳于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也可单独编制),经会审后下发。

探放水设计要求:充分结合采掘设计,既保证安全、符合规范,又有利于现场施工。

内容包括文字说明书及图纸部分(平、剖面图),对水文地质条件、水患分析、探水警戒线、探水线、钻场位臵、钻探目的、钻孔位臵、钻孔参数、钻孔结构、孔口装臵、取芯要求、是否封孔、水文观测要求、注浆要求及终孔标准、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均要详细说明。

在钻探施工过程中,根据钻探情况及时分析,结合客观条件及时修改设计,达到工程最少,效果最好。

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探放水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探放水效果。

内容主要包括:钻机运输、安装、固定措施、钻窝支护加固措施、钻探施工操作措施、孔口管固结及耐压试验措施、巷道疏排水措施、通讯联络措施、有害气体监测措施、避灾路线、自救避灾措施等。

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分析该面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防治水措施,保证工作面掘进安全。

内容主要包括:水文地质条件、水患分析、探放水措施、探掘关系、排水系统及疏排水措施、现场水害隐患排查措施、水灾自救避灾措施等。

2、探放水现场管理:(1)钻孔施工记录、台账:探放水施工人员(机长)要在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填写“探放水钻孔记录单”并签字,交由探放水作业队组保存。

探放水作业队组以“探放水钻孔报表”形式报地测科,地测科建立“探放水钻孔结果台账”。

(2)准掘牌板和准掘通知单:严格执行准掘通知单和准掘牌板制度,每次探测完毕,探放水作业队向地测科及时汇报,地测科根据钻探情况及时通知探放水作业队现场填写并悬挂“探放水准掘牌板”,并及时下发“探放水准掘通知单”。

对重点区域的探放水,探测完毕后地测科还要编制探放水结果报告。

探放水准掘牌板悬挂在探测位臵,在钻场探测的挂在钻场内,在巷道迎头探测的挂在巷帮相应位臵,并用油漆做醒目标记。

“探放水钻孔记录单”、“探放水钻孔报表(台账)”、“探放水准掘通知单”、“探放水准掘牌板”形式见附表一、二、三、四。

五、其它1、矿专业探放水作业队伍为瓦斯抽放队,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全部持证上岗。

并要及时报批探放水设备计划,配足MK系列(解体式、履带式)或杭钻系列探放水钻机及相应的注浆泵、套管、闸阀、反压防喷等装臵,以保证探放水作业需要。

2、各基建施工项目部要成立防治水机构,配足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完善探放水等防治水管理制度。

各基建施工项目部所承担工程的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均由本项目部按照矿规定制定,但必须经矿各业务科室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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