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活动内容、签字盖章表
协会章程格式

协会章程格式
协会章程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标题:协会章程(或协会名称)。
2. 第一部分:引言,包括协会的名称、宗旨、目标和宗旨等。
3. 第二部分:成立和组织管理,包括协会的成立时间、地点,成立协会的目的和主要管理机构等。
4. 第三部分:会员资格和权益,包括会员的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以及会员类别等。
5. 第四部分:协会会议,包括常规会议和特殊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机制和投票方式等。
6. 第五部分:经费和财务管理,包括会费收取和使用、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7. 第六部分:协会章程修改程序,包括对章程的修改和相关程序。
8. 第七部分:解散和终止协会,包括协会解散和终止的程序和程序等。
9.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补充的规定、附加的服务等。
10. 附件:包括其他文件、表格和协议等。
以上是一般协会章程的常用格式,具体可以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制定协会章程时,建议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考虑协会的特殊需求和实际运作。
协会章程_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行业精神,团结行业力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地域:(全国性/地方性)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具体地址)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形象;(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四)组织行业培训,提升会员素质;(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第八条本协会的任务:(一)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二)组织行业展览、论坛等活动,促进信息交流;(三)开展行业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四)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五)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资格的取得:(一)单位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的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画协会内部管理,促进会员间良好合作,营造艺术创作氛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书画协会内部管理事务,并具有引导和规范性质。
第三条书画协会是由一批对书法、绘画感兴趣的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研究和发展。
第四条书画协会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书画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传统书画艺术,培养书画爱好者,提高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推动书画艺术的发展。
第六条书画协会的标志是XXXXXXXX(书画协会标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书画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八条主席团是书画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领导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由书画协会的理事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由书画协会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一条书画协会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书画协会秘书处承担,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书画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
第十三条书画协会接受对书法、绘画感兴趣的人员申请入会,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书画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书画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遵守会员纪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书画协会会员应当保护协会形象,不得损害协会利益,不得有搞违法活动的行为。
第十七条书画协会会员有权利申请退会,但必须经书画协会主席团审核同意。
第十八条书画协会会员有权利申请披露协会相关资料,但必须经书画协会主席团审核同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书画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公开透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书画协会的财务由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一条书画协会进行大额支出项目前必须经主席团审批通过,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二十二条书画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章,尊重其他会员的权益。
艺术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艺术交流、提升会员艺术修养,培育人才,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成立时间:第三条本协会名称:艺术协会。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携手推动艺术发展,促进会员交流,弘扬艺术精神,服务社会大众。
第五条本协会主要任务:开展各类艺术活动,组织展览、演出、培训等,举办比赛、评奖、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资格:爱好艺术,遵守协会规章制度,具备相关才能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财务部、活动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责任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审核预算、选择活动方向等。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整体运行。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包括收支审核、会费管理等。
第十二条活动部负责组织各类艺术活动,包括展览、演出、比赛等。
第十三条宣传部负责协会文化宣传,包括网站建设、媒体联系等。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十四条会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保护协会利益。
第十六条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七条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十八条会员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和建议权,可向理事会提出意见。
第十九条会员不得损害本协会的声誉,不得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十条本协会对会员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制定。
第二十二条会费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协会活动、维护协会运行。
第二十三条会费收入要进行财务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协会活动第二十四条本协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理事会会议,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如展览、演出等。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小型活动,如讲座、培训等。
读书协会章程 最新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读书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英文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会徽:(待设)第三条“读书协会”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读书协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广大读书爱好者发起和成立,读书协会是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读书爱好者为基础的,自发的群众性团体,协会成员主要由在校读书爱好者组成,协会依托图书馆为交流平台,为广大的读书爱好者提供良好的读书氛围。
第四条协会宗旨:提高自身修养,繁荣校园文化第五条协会性质:(一)协会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二)非营利性。
不以任何赢利为目的,组织活动主要为广大读书爱好者服务。
(三)开放性。
自愿加入,并可随时申请离会。
(四)资源共享(免费)。
每周固定的时间读书。
(五)内、外部交流性。
积极加强读书的纵向和横向交流。
(六)接受华中农业大学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挂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图书馆第七条指导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八条华中农业大学读书协会主要任务:(一)团结和带领全体成员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的合格人才。
社团协会规章制度模板

社团协会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团协会的管理和运作,促进社团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社团协会,包括学生社团、教职工社团等各类组织。
第三条社团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进步,促进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为社团协会的成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团协会设主席团、各部门和若干分支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若干成员组成,主要负责社团协会的决策和领导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七条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主要负责社团协会在不同领域的业务开展。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社团协会的会员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可以参与社团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第九条会员应当遵守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共同促进社团协会的快速发展。
第十条会员有权参与社团协会的选举和评议工作,对社团协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组织建设第十一条社团协会应当按照《社团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注册成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社团协会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听取会员意见,安排社团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报表,确保社团协会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十四条社团协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
第十五条社团协会在开展活动时,应当注重保护环境,文明礼仪,维护社会和谐。
第十六条社团协会在开展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会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社团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社团协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社团协会的领导成员应当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维护社团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九条社团协会应当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接受外部监督,提高社团协会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京剧协会规章制度表格

京剧协会规章制度表格
第一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
1.1 会员的加入条件
1.1.1 具有热爱京剧艺术的热忱,热爱和尊重京剧文化传统。
1.1.2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1.1.3 提交会员申请书,经协会审核通过,可成为会员。
1.1.4 会员应当认真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为协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1.2 会员的退出条件
1.2.1 会员自愿退出,应填写退会申请书,经协会审查通过,方可退会。
1.2.2 会员因违反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遭受除名处理。
1.2.3 会员因长期不参与协会活动,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
第二条协会活动
2.1 协会将组织定期的京剧演出和表演,让会员展示才华。
2.2 协会将定期举办京剧欣赏和学习活动,提升会员的艺术修养。
2.3 协会将定期开展京剧传统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第三条协会管理
3.1 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3.2 理事会由协会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3.3 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其他
4.1 本规章制度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4.2 本规章制度如有修订,需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4.3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会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会员资格等。
以上为京剧协会规章制度,望各会员遵守,共同维护协会的良好秩序和发展。
物流协会章程

皖西学院大学生物流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为皖西学院大学生物流协会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皖西学院大学生物流协会是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并由学校社团联合会同意创立,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后正式成立。
第三条协会名称:皖西学院大学生物流协会。
第四条协会宗旨:服务专业,实践创新。
第五条主要任务:丰富大学生活,为大学生学习实践和锻炼自身能力提供一个宽厚的平台,收集和整理物流信息实现物流信息共享。
第六条活动内容1.经验交流会,以谈话形式出现,座谈交流经验。
2.会员大会,集思广义,大家一起讨论社团发展和活动组织问题,各抒己见。
3.讲座,由我社团内部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者给大家作经验分享,另外,不定期邀请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来为会员做报告演讲.传道授业解惑。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
5.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6.培训面试工作技巧,职场礼仪,知识技能,领导能力,团队管理等多层次的培训等等。
第七条活动范围主要为本协会会员如组织重大比赛表演,讲座等活动全校师生及校外人员均可参加。
第八条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皖西学院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九条社团类别:综合实践类。
第十条皖西学院大学生物流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进行管理。
第二章会员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皖西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务实守信,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
3.遵守法律和皖西学院各项规章和社团章程。
4.服从领导有组织纪律观念。
第十二条入会标准1.希望锻炼自身各项能力发挥自身特长者。
2.对物流有一定的兴趣,想进一步了解物流,加深对物流的认识者。
第十三条正式入会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统一招收新会员,非正式时间申请入会须经理事会测评通过。
第十四条入会程序1.申请入会的个人向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2.由组织部根据招生名额进行审查,确定会员,并上报理事会,3.由办公室建立会员档案,颁发会员证,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十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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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常州(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本社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名称:常州(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备用名:常州民营口腔医疗发展促进会)/ (英文译名:Changzhou (Tongdao)Dental Healthcare Industry Association )本社团是由依法获得口腔医疗产业相关资格的常州市及周边地区口腔医疗产业机构成员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组织常州市及周边地区各级各类口腔医疗机构、口腔行业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加强口腔医疗行业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及机构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行业专业技术繁荣,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为促进常州口腔产业发展、增进民众口腔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愿意接受各级卫计委的业务指导,接受常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惠国路府西花园商铺7-1-101 室太平洋口腔内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业务范围是: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常州市口腔健康产业的规范性、自律性管理,促进口腔健康产业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行业经营环境和秩序,各成员间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三)开展常州口腔行业调研工作,了解本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愿望和期盼,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馈信息获取政策性指导意见,推进口腔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围绕行业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学术课题,组织研究探讨以及成果推广;四)广泛进行国内外口腔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理论及实操水平,并指导协助常州市内口腔健康产业的业务活动和学术活动;五)接受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委托,制订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相关评审、认证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六)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坚持诚心经营的执业操守,倡导合理消费,不搞价格欺诈,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组织和开展口腔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接受委托本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八)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加强和改善医德医风建设,倡导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理念,构建和谐良好的医患关系;九)积极宣传和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引导民众关注和维护口腔健康,做好预防保健工作,促进全身健康;十)接受政府和行政相关部门的委托,承办各项有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八条本社团的会员种类为机构会员。
第九条会员资格凡拥护本社团章程,有加入本社团意愿并支持社团工作、参与社团活动的单位,且合法获批的口腔医疗机构、义齿加工企业、口腔器材生产与经销企业、从事与口腔产业相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十条入会程序会员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标准格式)经理事会讨论审核通过,颁发电子会员证,授予社团铜牌。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社团组织或举办的各类活动;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与纪律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及声誉;积极参与本社团工作,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标准如下:医疗机构:500-2000 元/ 年5 台牙椅及以下:500 元;5-10 台牙椅:1000 元;10 台牙椅及以上:2000 元);器械商、厂商、生产商:3000元/ 年如果举办学术活动,则报销1500 元/ 场)五)社团会员间相互转诊不推诿,不互相诋毁,并承诺不过度医疗,无不正当竞争;六)接受本社团的监督和检查;七)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注销其电子会员证并收回社团铜牌。
一)会员单位如果1 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注销其电子会员证并收回铜牌;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 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 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任期每届三年。
理事会总人数为机构会员数的 1/4 至1/3 ,其中厂商理事占比少于 1/3 。
理事会设会长 1人,执行理事长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第十四条是:1 人,副理事长 2— 3 人,秘书长 1 人。
执行理事长、秘书长由理事 会理事轮流担任。
会长任期三年,执行理事长任期三个月,秘书长 任期一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 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免任;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总结;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理事会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四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的会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列条件: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 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三条本社团会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会长任期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社团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委托执行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审批本社团财务开支;(五)审定本社团人事任免事宜;(六)代表本社团对外联络交流事宜。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经费来源:(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30 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第三十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会费70%以上应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社团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本社团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社团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常州(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员签字确认后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的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销的, 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九条常州市(同道)口腔健康产业协会7-9 月规划活动内容:1、2016年7月9日、10日成功举办了常州(同道)口腔联盟成立大会及中日韩国际种植论坛,卫计委汪晓东主任,医学会徐瑞玉会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来自日本韩国的专家到常进行讲课,参会人员达到300多人次。
2、2016年8月6日,萨尼S3蓝色风暴第二季,来常进行根管治疗技术操作演讲,常州(同道)口腔联盟会员单位理论课免费参与,与专家面对面进行根管技术交流,提升根管治疗操作技能。
3、2016 年8 月21 日常州(同道)口腔联盟拟前往南京考察南京同道口腔联盟,参观江北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立登尔口腔门诊、南京福乐氏口腔门诊、南京金台口腔门诊,与当地门诊负责人共同交流内部经营管理经验、激励创新机制,探讨如何在民营口腔日趋激烈的竞争中长久健康的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