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船舶规范》—孙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11.16•【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关作业活动,是指船舶装卸、过驳、清舱、洗舱、油料供受、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充罐、污染清除以及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五条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证书、文书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中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机构签发;外国籍船舶持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全球主要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比较

智能航运 Intelligent Shipping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无人艇在全球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各类产品开始广泛地应用在多个领域,从环境保护到安防巡逻,从海洋调查到军事应用,从应急救援到科技文旅,到处都可以看到无人艇的身影。
随着无人艇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型船舶的智能化和无人化也呼之欲出,智能船舶和智能航运成为全球关注的新热点。
在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业界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各利益相关方一致认为规范、标准、公约和法规是指导水面船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运营的重要依据。
在传统船舶行业,这些文本较为完备,为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而无人艇、智能船舶等属于新生事物,目前与之对应的规范、标准、公约和法规等极不健全,严重阻碍了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规范化和标准化成为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在这个背景下,2015年中国船级社发布了全球首个智能船舶规范,并于2016年3月正式生效。
此后,英国船级社、日本船级社、美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法国船级社等全球主要船级社陆续发布了智能船舶相关的规范或者指南,为各国智中国船级社 孙 武全球主要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比较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潘 登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继成能船舶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基础,促进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此期间,国际海事组织也对智能船舶的自主等级进行了定义。
本文研究了各国船级社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了这些规范关注的侧重点以及规范之间的差异,从而对智能船舶形成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智能船舶规范发展的一些建议。
各主要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概述截至目前,有六家船级社(见表1)发布了智能船舶相关规范,其中中国船级社最早行动,其智能船舶规范发布于2015年12月,并于2016年3月正式生效。
其规范采用GBS 框架,按照目标、功能、要求的层次,基于模块化的思路进行编写,涵盖航行、轮机、船体、能效管理、货物管理、集成平台六大智能功能。
中国船级社(CCS)发布《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2)

中国船级社(CCS)发布《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2)
佚名
【期刊名称】《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年(卷),期】2023(56)1
【摘要】近日,中国船级社(CCS)发布了《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2)(简称《规范》)。
CCS表示,《规范》是在2020版的基础上根据业界应用实践经验及反馈意见,并结合国际社会及我国关于船舶节能与环保国际公约及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的升级换版。
《规范》适用于申请CCS绿色生态船舶附加标志的国际航行海船和国内航行海船。
对于非中国籍且在有限航区内营运的非国际航行海船,可基于船旗国主管机关决定参照国内航行海船的要求执行。
《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船舶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技术要素附加标志要求,新增了营运船能效指标附加标志及要求,并补充了多种绿色生态技术附加标志。
《规范》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总页数】1页(P3-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6
【相关文献】
1.中国船级社发布新版《智能船舶规范》和《绿色生态船舶规范》
2.中国船级社(CCS)发布《锂电池冷藏集装箱检验指南》(2022)
3.中国船级社(CCS)发布4份重要规范的2022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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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船级社(CCS)发布《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计算与验证指南》(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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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第7篇-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7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目 录第1章通则………………………………………………………………7—1 第1节一般规定…………………………………………………………7—1 第2章防止油类污染………………………………………………………7—2 第1节一般规定……………………………………………………………7—2 第2节船舶防油污结构与设备……………………………………………7—2 第3节污油水处理船………………………………………………………7—4 第3章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7—6 第1节一般规定……………………………………………………………7—6 第2节排放控制要求………………………………………………………7—6 第4章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7—7 第1节一般规定……………………………………………………………7—7 第2节排放控制要求………………………………………………………7—7 第5章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7—8 第1节一般规定……………………………………………………………7—8 第2节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结构与设备………………………………7—8 第6章防止船舶垃圾污染…………………………………………………7—11 第1节一般规定……………………………………………………………7—11 第2节垃圾收集贮存………………………………………………………7—11 第3节垃圾压制装置………………………………………………………7—12 第7章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7—13 第1节一般规定……………………………………………………………7—13 第2节排放控制要求………………………………………………………7—13 第8章防止噪声污染…………………………………………………………7—15 第1节一般规定……………………………………………………………7—15 第2节控制要求……………………………………………………………7—15 第9章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对水域的污染…………………………7—16 第1节一般规定…………………………………………………………7—16 第2节船舶防污底系统控制要求………………………………………7—16第1章 通则第1节 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1.1.1.1 除另有规定外,本篇规定适用于防止内河民用船舶对环境造成的下列污染:(1) 油类污染;(2) 有毒液体物质污染;(3) 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4) 生活污水污染;(5) 垃圾污染;(6) 空气污染;(7) 噪声污染;(8) 有害防污底系统对水域的污染。
《内河绿色船舶规范》(最终版)

中国船级社内河绿色船舶规范32013年01月01日生效目录第1章通则 (1)第2 章附加标志的授予 (4)第3 章绿色船舶-Ⅰ (5)第4 章绿色船舶-Ⅱ (16)第5章绿色船舶-Ⅲ (20)附录1 热油系统与废气式热油加热器 (24)附录2船舶接岸电要求 (27)附录3船用水源热泵技术要求 (30)附录4船舶尾轴承水润滑技术要求 (34)附录5 清洁后处理系统 (36)附录6 有害物质清单 (38)附录7 应用燃料电池的船舶技术要求 (40)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一般要求1.1.1.1《内河绿色船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适用于航行于我国内河水域、400总吨及以上、申请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授予“绿色船舶”附加标志和第2章所列其他单项附加标志的入级自航船舶。
1.1.1.2本规范旨在倡导发展和应用绿色技术,促进造船业、相关制造业和航运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航运企业对新建船舶和现有船舶采取具有成本效益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运输船舶营运的绿色度,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船舶的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舒适的目标。
1.1.1.3绿色船舶除满足本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外,尚应满足本社《内河船舶入级规则》及相关规范和现行法规的要求。
1.1.2 定义1.1.2.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的定义如下:(1)绿色船舶:系指采用相对先进技术(绿色技术)在其生命周期内能经济地满足其预定功能和性能,同时实现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并对操作和使用人员具有良好保护的船舶。
(2)新技术:系指通过利用理论分析方法或手段等对船舶进行优化,可提高船舶节能减排能力、改善船舶工作环境,比如CFD技术、变参数法、节能附体等。
(3)新设备:系指较传统设备相比性能更优化、效率更高、排放更清洁的设备或装置,比如节能型柴油机、新型节能螺旋桨、高效螺旋桨等。
(4)新能源:系指在技术发展基础上,传统化石能源之外的、系统地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如气体燃料、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燃料电池等。
修船行业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条件标准

T/CSNAME 010—2021 按照附录A“绿色修船企业规范条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对总分在900分以上且第五项“环境保护” 的分值在310分以上的企业授予“绿色修船示范企业”称号,对总分在800分以上且第五项“环境保护” 的分值在280分以上的企业授予“绿色修船企业”称号。 9.2 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及公告 9.2.1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简称学会)负责对船舶修理企业规范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申 请的评审工作。 9.2.2 申请企业应编制《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会 依据规范条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 9.2.3 学会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授予“绿色修船示范企业”或“绿色修船企业”称 号,有效期限三年。 9.3 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将撤销其“绿色修船示范企业”或“绿 色修船企业”资格: a) 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b) 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c) 不能保持符合规范条件的; d) 发生重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4 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学会应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企 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促进企业整合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021 - 04 - 22 实施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 布
T/CSNAME 010—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广东省造船工程学会、浙江省造船工程学会、舟山万邦永跃 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南通中远海运重工有 限公司、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永华、顾星、蒋文生、张行波、李正建、周建华、蒋雨浩、丘秉焱、李荣、 朱桂明、浦洪彬、胡强生。
2011年CCS技术委员会内河分委会暨《内河绿色船舶规范》评审会召开

事会 向国 际劳工 大会 提 出建议 按照 公约 第十 五 条 .讨论 公 约 守 则修 正 的建议 案 开展 公 约第 七条 规定 的协 商 等 。经会 议 讨 论修 改 .通过 了公 约特 别三 方委 员会 的议事 规则 草 案 。 在 会 议期 间荷 兰和 澳 大 利 亚政 府 主管 部 门向 I L O递交 了公 约批 准 书 。至 此批 准{ 06 20 年海事 劳 工公 约》 的国 家已 经达 到 2 2 个 .I L O副总 干 事 MsC.om i Hn 说 .预 计 2 1 年 初 公 约 . D u b - er a y 0 2 批 准 的国家将 达 到 3 个 ,达 到公 约生 效 的条件 。 O
会 上 .各 位 委 员、专 家代 表对 内河绿 色船 舶规 范》 进行 了
认真评 议 和 审查 ,一致 认 为 : 规范 的编 制原 则符 合 国家 节能 减 排 战略 ,对促 进船 舶产 业 结构 转型 升级 、创造 内河 绿色 航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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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 准 公约 的国家 可派 代表 参 加 ,但 涉 及公 约事 宜 无投 票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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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动态
2 1 年C S 术委员会 内河分委会 暨 内河绿 色船舶规范 评 审会 召开 0 C 技 1
对 于 船 级社 、工 业界 来 说 .U S 1 R 2 A的新 要 求 、新 方 法 以
当前船舶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11卷第5期中国水运V ol.11N o.52011年5月Chi na W at er Trans port M ay 2011收稿日期:3作者简介:徐海晖(3),男,江苏南通人,镇江海事局大港海事处助理工程师。
当前船舶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对策徐海晖1,侍嵘2(1镇江海事局大港海事处,江苏镇江212000;2江苏海事局通航处,江苏南京210009)摘要:文中主要从船舶安全检查的起源与立法、内河船舶安全检查和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等方面来论述船舶安全管理问题。
关键词:船舶;安全管理;船舶中图分类号:U 6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973(2011)05-0012-03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置及适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一、关于船舶安全检查的起源与相关的立法的研究1.船舶检查的起源根据《1976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即ILO147公约,1978年欧洲国家在海牙签订的有关船舶港口国管理备忘录,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这方面的条约。
1981年国际海事组织第十二届大会,通过了IMO A466号“船舶监督程序”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港口国主管机关对到港船只进行安全检查,是对船旗国主管机关在国内外采取的国家措施的补充,以帮助船旗国主管机关保证符合公约的规定,以保证船员、旅客和船舶的安全。
1978的备忘录生效不久,欧洲国家进一步加强ILO147号公约的实施,达到不让低于标准的船舶到欧洲运营的目的。
1982年法国、比利时、德国等欧洲十四国在法国巴黎签署了对船舶实施安全管理的区域合作协议——《港口国管理备忘录》(简称巴黎备忘录MOU )。
在我国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起源于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纠正营运中船舶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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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从2009年开始进行一系列前期研究 ,并开始着手制订《绿色船舶规范》;
已经送所有授权船旗国征求意见。经CCS 地中海委员会、CCS技术委员会特别会议 和CCS技术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将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研究的主要国内外标准
美国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中国环境行业标准:生态住宅(eco-housing) 确定采用GBS 方法编写规 GL、LR、DNV 、BV环境分级 范,同时确 分级采用确 Right ship 环境分级 定描述法, 而不采用权 新加坡政府实施EEDI的举措 值评分法。 OCIMF能效管理 IMO相关指南有关EEDI计算、验证指南 完成实 特殊船型EEDI计算,标准回归 施和验 证指南 ITTC 水池试验要求研究 ISO试航试验研究
(MEPC57-MEPC59)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IMO能效要求
(SEEMP、EEOI)
操作性措施
技术性措施
(EEDI)
市场机制
(MBM)
EEDI-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船舶能效设计指数:是表征船舶在设计和建造阶段船舶固有的CO2排 放水平的一个衡量工具; SEEMP-Ship Energy Efficiency Management Plan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是船舶营运过程中用于改进船舶营运能效的一种 管理文件。 EEOI-Energy Efficiency Operational Indicator 船舶能效营运指标:是用于监测船舶营运能效的一种工具,是衡量 SEEMP实施效果的主要监测工具。
绿色海船规范体系 的发展思路
《绿色船舶规范》结构
前言(绿色船舶的目标和功能要求) 第1章 通则 第2章 能效要求
规范主体
第3章 环境保护要求 第4章 工作环境要求 相关实施和验证指南
第1章 通则
绿色附加标志
Green Ship附加标志
Green Ship附加标志是对绿色船舶的特别标识,是对船舶 绿色特性的综合评价; 根据船舶各个绿色要素达到的水平,授予的Green Ship 附加标志分为3个级别: Green Ship I/II/III
序、绿色船舶规范和相关指南的具体内容。
基本模型
绿色船舶
环境保护
能效
安全基础
工作环境
从摇篮到坟墓
船舶的设计、建造 EEDI; …… 船舶的营运/拆解 SEEMP; 有害材料清单; ……
绿色要素与子要素的识别
NOx,SOx颗粒物
CO2
噪声
船舶拆解
污水
垃圾与 废弃物
污底
货物/油类/化学品
压载水
环境污染
工信部
正在和国家税务总局协商制订节能型船舶的免税或 退税计划,并结合IMO能效相关要求制订相应的国标, 加快推出节能船型的认定标准 ;
CCS绿色船舶规范体系简介
绿色船舶定义的提出
绿色船舶系采用相对先进技术(绿色技术) 在其生命周期内能经济地满足其预定功能和性能 ,同时实现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或消除环境污 染,并对操作和使用人员具有良好保护的船舶。
绿色船舶规范
中国船级社 2012年9月
国际环境
21世纪人类共同的主题:
安全
环保
可持续 发展
船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出台 发展历史:
船舶能效
提出阶段
1997年防止船舶造 成空气污染外交大 会要求MEPC考虑 温室气体控制问题。
基本成型阶段
正式将船舶能效要 求纳入MARPOL附 则VI 。
广泛讨论与争议 和争议阶段
SEMP(I/II/III)
绿色技术附加标志 (按需授予)
如果船舶采用特殊绿色技术,经申请授予专门绿色技术附加 标志。如岸电、热泵、燃料电池、气膜减阻等。
第2章 能效要求
应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申请绿色附加标志的船舶,贯穿于新船的 设计与制造、营运和拆解的全过程。
定位(与现有规范体系的关系)
绿色船舶规范是现有规范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目标是绿色船舶应达到的基本目标,绿色船舶必 须满足CCS入级规范和主管机关的法定相关要求; 以自愿应用为基础,授予绿色船舶附加标志。不强制 要求入级船舶满足绿色船舶规范的额外要求。
Green Ship I Green Ship II
所有绿色要素指标满足I级全部要求 所有绿色要素指标满足II级全部要求
Green Ship III 所有绿色要素指标满足III级全部要求
能效附加标志
如果船舶符合第2章相关能效要求时,也可单独授予相应的 能效附加标志:
EEDI(I/II/III)
基于GBS的基本框架体系
Tier 1 目 标
绿色船舶目标
Tier II 功能要求
绿色船舶功能要求
Tier III
目标的实现
验证船舶符合绿色船舶目标和功能要求的程序
Tier IV 国际公约和规则、船级社规范
绿色船舶规范、技术程序和指南
目前4层内容已全部完成,确定了绿色船舶的目标、功能要求、验证符合程
主管机关政策层面
2011年11月 ,全国水运工作座谈会 ,“ 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水运结构调整步伐, 促进水运安全绿色发展 ; 2012年7月 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 过了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要确 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0年下降16% ,要求推动提高能效水平 。并明确加强 交通运输节能水平。
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来看,交通运输业节能减排、运输装备优化 升级都是势在必行;
从造船和航运业发展来看,残酷的国际市场竞争迫使中国业界必 须积极应对船舶能效这一命题;
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一场没有退路的“争夺战”,但同时也是一 场不容错过的“机遇战”。
交通运输部
2012年6月发布了相关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 • JT/T 826-2012 《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验 证方法》; • JT/T 827-2012《营运船舶CO2排放限值及验证 方法》;
绿色要素与子要素的识别
绿色要素 子要素 防止油类污染 防止生活污水污染
防止垃圾污染
NOX排放控制 环境保护 SOX排放控制 防污底系统 压载水控制 冷藏系统控制 拆船控制 能效 工作环境
船舶设计能效指数(EEDI)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自动化
振动与噪声
目的
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倡导绿色造船和绿色航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