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何认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怎么判刑-

如何认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怎么判刑?1、在干涉婚姻自由当中,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口头阻挠或者以暴力威胁及书面威胁等,则属于一般的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根据我国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并非使用暴力即构成犯罪。
只有使用暴力严重,阻碍他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才构成犯罪。
如果暴力轻微,对被干涉者争取婚姻自由的威胁不大,或者暴力行为对被干涉者的人身危害程度轻微,则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在少数民族,有抢婚的习俗,这是一种结婚的方式。
对于这种抢婚方式,不应当作犯罪处理。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问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于是纠集多人,用暴力手段把女方抢到自己家中,其情节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才构成犯罪。
所以,在处理案件时,必须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有的案件表面上是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但实际上行为人并没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立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
但如果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为公诉案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怎么判刑?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
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情况下,由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或有关的第三者进行协商解决,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有亲属关系,被害人往往只要求自己的婚姻自由不被干涉,而不希望干涉者受到刑事追诉。
但是,如果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则不在此限,对此人民检察院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
2、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2024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与答案

2024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与答案一、选择题1、法具有衡量和判定人们行为的作用,它可以( ACD ) 。
A 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B 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犯错误C 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犯罪D 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违法2、法的关系最终根源于( C ) 。
A 思想社会关系B 人与人的关系C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 财产关系3、同法律规范相比,道德规范( BCD )。
A 一般只规范思想不规范行为B一般不规定具体制裁措施C一般较原则D调整的范围宽得多4、全国人大有权制定( AD )。
A 基本法律B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 行政法规D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就法与政治的关系来说,( BD )。
A 法应当脱离政治B 政治的外延大于法C所有的法与政治的本质都一样D 并非所有政治措施都应采取法的形式6、债权属于( B )。
A 绝对权B相对权C 一般权利D职权7、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的调整范围和方法的深刻影响表现在:( BCD )。
A 可以改变法的本质B 可以增强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C 可以扩大法调整的范围D可以为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新的有效的手段8、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这一规定表明:( AB )。
A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B 国家保护公民的正常宗教活动C 公民可以通过宗教从事各种活动D 宗教同国家政治生活应当紧密联系9、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存在于( A )。
A民法法系B英美法系C宗教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10、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存在于( D )。
A罗马法系B印度法系C成文法系D普通法法系11、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C )。
A基本法律B行政法规C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2、下列行为中,既是违反道德又是违法的行为是 ( B )。
A撒泼骂街B结伙打架C铺张浪费D经常撒谎13、政策和法的相互关系应当是( A )。
A 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两者相辅相成B 政策高于并大于法,法必须服从政策C 法高于并大于政策,政策必须服从法D 政策和法各自独立,互不干涉14、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公私法混合法律关系的是( D )。
刑法重要知识点整理(1—24)

001.罪刑法定原则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本质要求: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以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和人权。
3.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
4.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国民预测可能性)。
注意:尊重国民意志,不等于定罪量刑以网民们的意见为准。
5.制约对象:罪刑法定原则约束立法者、司法者和执行者,其内容、精神和理念贯穿刑事立法、司法和执行,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6.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刑法渊源有《刑法典》(含十个刑法修正案)与一个单行刑法。
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或者习惯法、指导性案例(判例)、国际条约与国际公约等(包括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不能规定新的刑罚法则,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资料。
(2)事前的罪刑法定: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
(3)严格的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必须遵从法条使用的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
刑法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实质的侧面):①明确性:明确性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
明确性是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学都必须贯彻的原则;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起诉书与判决书须遵循明确性原则。
②罪的法定:刑法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没有侵犯国家、社会、他人利益而仅涉及国民私生活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③刑的法定:刑法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不文明的、不人道的刑罚方法。
“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犯罪是刑罚适用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刑法禁止绝对不定刑,现代刑法主要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7.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1)正确处理罪刑法定与实质解释的关系:①解释构成要件,必须先明确该罪的保护法益(刑法目的),然后在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内确定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
刑法分论重点知识总结

刑法分论重点知识总结本章介绍了侵犯财产罪中的重点罪名,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和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故意行为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其客体是财产权和公民人身权,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不必要求行为一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若处于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而伤害或杀死被害人后,乘机将其财务拿走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赎罪并罚。
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其他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赎罪并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16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动产。
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集多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
其主体为自然人一般主体,具有故意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
其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次要客体是他人人身权利。
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行为人自己的财物,也可以成为行为对象。
行为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或限期交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
3.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财物。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制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婚姻自由权利,构成了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之一,其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与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程度是量刑的主要标准。
一、犯罪行为情节犯罪行为情节是量刑的首要标准,它是根据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具体犯罪情节,对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程度等要素的评定结果。
具体的犯罪行为情节决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刑较轻、刑正常、刑较重、刑灭等等。
如果犯罪人在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过程中,行为猖狂,肆意妄为,对被害人造成了较大的身体或心理伤害,或者导致了被害人重大生活困难,使得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方面受到了不可承受的影响,这样的情节就是严重的,量刑应当较重。
如果是针对特定的族群或者性别的歧视暴力,造成了公众的极大恐慌和深远的负面影响,这样的情节就更加严重,量刑应当更重。
二、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是判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危害程度的标准之一。
如果被害人受到了比较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量刑应该重一些;如果被害人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比较轻微的伤害,量刑应该较轻。
例如,如果被害人在这个过程中被殴打或其他暴力行为导致生命危险或严重伤害,当然会对犯罪人判的刑品质产生更加严峻的影响。
三、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意指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和动机,以及其对行为的正当性和错误性等方面的判断。
如果犯罪人是出于故意破坏别人幸福家庭或迫使别人屈从于自己的权威和压力,量刑应该较重。
而如果犯罪人仅仅是因为某些不成熟的心理或者爱情挥霍,未必会对判决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是在某种社会风气、政策、法规的支持下,可以降低犯罪人的责任。
四、社会危害程度社会危害程度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
如果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较大影响,量刑应该较重。
刑法学-题库

刑法学-题库1、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决定的。
A、执政党的性质B、政体C、国家的阶级本质D、国体答案: C2、《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处。
"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
A、前段的例外B、前段的递进C、对前段的补充D、对前段的限制答案: C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A、主客观相一致B、罪责自负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人道主义答案: C4、我国现行刑法一共是()条。
A、 192条B、 452条C、 189条D、 552条答案: B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
A、适用我国刑法B、可以适用我国刑法C、有条件地适用我国刑法D、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我国刑法答案: A6、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有()。
A、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B、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C、都会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D、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答案: ABC7、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A、杀人B、抢劫C、强奸D、绑架答案: ABCD8、有权执行刑罚的特定机构包括()。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D、人民法院答案: ACD9、刑罚的目的是()。
A、全面预防B、一般预防C、特殊预防D、部分预防答案: BC10、对(),不适用死刑。
A、已经自然流产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B、已经人工流产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已经自然分娩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D、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女青年答案: ABCD11、我国最新修订的刑法的特点?答案:答: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具有以下特点:(1)新刑法是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
案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案例:暴⼒⼲涉婚姻⾃由许光达与莫丽⾹是邻居,许很喜欢莫,但由于许好吃懒做,嗜好赌博,加上家境贫寒,许根本配不上莫。
后经⼈介绍,莫丽⾹嫁到外地。
莫结婚后夫妻关系⼀直不好。
⼀年以后,莫临产返回娘家⽣⼩孩,⽽当地风俗是不允许外姓⼈在屋⾥⽣产的,莫家⽗母把莫丽⾹安排在⽜棚⾥⽣产。
许光达得知此事,认为莫丽⾹的婚姻破裂,便起意娶其为妻,并请了媒⼈同去莫家“说亲”。
莫⽗也感到⼥⼉这样下去没有好⽇⼦过,表⽰同意将⼥⼉转嫁给许光达为妻,并当场收下500元彩礼钱,让其接⾛莫丽⾹。
但莫丽⾹表⽰孩⼦都⽣下了,不能改嫁,转住到姐姐家⾥,待满⽉后再回夫家团聚。
数⽉后的某晚,许光达买通莫丽⾹的弟弟,带领许家亲友数⼈,赶到莫丽⾹的姐姐家,谎称母亲病重,要莫丽⾹回家陪住,将莫丽⾹及孩⼦⼀起劫持到许家,丽⾹的姐姐发觉后,马上通知妹夫即莫丽⾹丈夫⽂建国,让其赶到许家要⼈。
⽂⼏次到许家交涉,都因⼤门紧锁,⽆法与莫丽⾹见⾯。
后经政府出⾯⼲涉,许光达才勉强放⼈。
许光达将莫丽⾹劫持到家,共禁闭了5天。
对此,⽂建国、莫丽⾹共同向法院提出控告。
许光达的⾏为是否构成暴⼒⼲涉婚姻⾃由罪?答:对于本案法院有两种意见,第⼀种意见认为,被告⼈许光达主观上是为了娶莫丽⾹为妻,客观上采取了劫持、禁闭莫丽⾹的暴⼒⾏为,属于抢亲性质。
许光达的⾏为侵犯了莫丽⾹的婚姻⾃由权利和⼈⾝权利,符合暴⼒⼲涉婚姻⾃由的犯罪构成要件。
应以暴⼒⼲涉婚姻⾃由罪定罪。
第⼆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定⾮法拘禁罪。
理由是:莫丽⾹已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是有夫之妇,且⽣了孩⼦,因⽽不存在其婚姻⾃由遭⼲涉的问题。
此外,许光达明知莫丽⾹已⾮抢亲对象,她已经是他⼈之妻并已⽣育⼩孩;⼜不肯离婚改嫁,不符合抢亲的性质。
所以,对许光达的⾏为应该定性为⾮法拘禁罪。
许光达的⾏为构成暴⼒⼲涉婚姻⾃由罪。
婚姻⾃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它指的是当事⼈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主决定⾃⼰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的强制和⼲涉。
法律禁⽌任何⼲涉婚姻⾃由的⾏为。
法律文书-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律师点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婚姻自由干涉他人执行婚姻
自由权利的行为。
暴力是指使用捆绑、禁闭、吊打、强抢等手段,使
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如果没法使用暴力,用言词或其他不好的行为干涉他人行使权利
的行为,或者虽有暴力但还不足以使被根本无法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
自由的权利。
这种行为虽不好,可进行批评教育,但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告诉的
才处理是指因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自愿、威吓无法
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
由罪,往往是由于家长对子女的婚姻选择不满,或强迫子女选择家长
满意挑选的对象;也有子女不满离婚后的父母的再婚选择的。
这些情况
情形处理好了有利于安定团结,如果情节比较轻,可以通过亲友邻里
或者有关单位进行帮助解决,被害人如未要求对非难被害人人进行惩罚,司法部门就不干涉。
只是在认为说服不能解决问题时,告到法院,法院才予以处理。
如果可能出现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就要主动进行干预,追究有关人的法律责任。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基础知识#》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基础知识#》形成性考核1-4参考答案题目顺序随机,下载后可利用查找功能完成学习任务形成性考核一一、判断题1.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是不能撤销和变更的,口头、书面、自书、代书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3.凡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4.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他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之间婚姻。
(×)6.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至两年,而拘役的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所以,管制比拘役的刑罚重。
(×)7.一般来说,每条法律条文都是由假定、指示、处理三部分组成。
(×)8.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间为十日。
(×)9.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统治阶级的意志一定要通过法律表现出来。
(×)10.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和普通法有本质上的区别。
(×)二、单项选择题1.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设定a.法律b.地方性法规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原则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罪刑法定c.罪责自负d.罪刑相当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自己的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a.国家b.自己c.委托机关d.行政机关4.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比较轻微b.显著轻微c.轻微d.一般5.下列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a.检察人员b.审判人员c.辩护人d.书记员6.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a.口头遗嘱b.代书遗嘱c.录音遗嘱d.自书遗嘱7.甲某在抢夺乙某手机时(价值200元),因为乙某反抗,当场使用暴力将乙某打伤。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3. 单项选择题4. 多项选择题5. 简答题7. 法条分析题8. 案例分析题9.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 )A.结果加重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吸收犯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升格法定刑处理。
因此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A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2.甲未婚生子,担心自己无法养活儿子,于是清晨将儿子包裹好之后放到福利院门口离开,希望得到福利院对儿子的救助。
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B.构成遗弃罪C.构成虐待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B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题中,甲作为母亲,具有扶养儿子的义务,但是甲拒绝扶养,将其丢弃在福利院门口,甲的行为成立遗弃罪,B 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下列关于侵犯财产罪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侵犯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B.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C.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D.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类犯罪正确答案:C解析:侵犯财产罪的犯罪主体不只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即可以是单位。
C项说法错误,ABD项说法正确,本题选C。
知识模块:刑法学4.甲驾驶摩托车从背后夺取乙的背包,但是乙发现后坚决不放手,甲强行夺取,导致乙受伤。
甲的行为成立( )A.抢夺罪B.抢劫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重伤罪正确答案:B解析: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B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法学5.甲未经朋友乙同意,把乙停在路边的汽车偷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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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卷二《刑法》基础知识:暴力干涉婚姻自
由罪
(一)概念与特征
本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1.本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首先,要求
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行使有
形力的行为。
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仪以暴
力相威胁实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
其次,暴力行为仅仅干涉他人婚姻
自由的手段,换言之,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干涉婚姻自
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
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人。
暴力行为不是干涉婚
姻自由的手段,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
3.主体为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水平的自然人。
行为人与被
害人是否具有某种特定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会造成他人不能自由结婚或离婚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
结果发生。
犯罪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1.没有使用暴力或使用极为轻微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不
能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反之,以故意杀人、故意重伤方法干
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则对人身权利的侵害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妨害,
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论处。
一贯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只要其
中一次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则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
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2.丈夫因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而对妻子实施暴力的,考虑到夫
妻之间的特定关系,一般不以本罪处理。
如果符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可按虐待罪论处。
3.对抢婚案件应具体分析,区别处理。
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抢婚
习俗,是结婚的一种方式,不能以本罪论处。
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迫女方与自己
结婚的,应以本罪论处:如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一个
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罪论处。
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为造成既
成事实,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行与
之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女方与男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尔后因为
种种原因女方不愿与男方同居,男方使用暴力将女方抢到自己家中甚
至强行同居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三)处罚
依照刑法第257条规定,本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犯本罪的,
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犯本罪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不适用告诉
才处理的规定。
“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指在实施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
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
起被害人自杀身亡。
故意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暴力干涉与自杀身亡之
间没有因果关系的,都不能认定为“致使被害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