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完整版)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四条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并做到以下七点:1)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2)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3)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4)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5)严禁违章操作;
第七条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第八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遵守法律法规,每个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防火防爆制度。
下面,将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可以分为四类:A类、B类、C类和D类。
1.A类物品为危险物品,如火药、炸药等;2.B类物品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如液化气、汽油等;3.C类物品为自燃物品,如磷、硫等;4.D类物品为易爆物品,如雷管、炮弹等。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内容1.人员管理(1)物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2)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必须佩戴防静电服和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3)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疲劳工作和酗酒上岗。
2.物品管理(2)分类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不同类别物品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3)制定物品使用规范,禁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4)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和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性能。
3.场所管理(1)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2)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和积尘;(3)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紧急疏散指示牌,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4)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实时监控。
4.应急方案(1)制定灭火救援方案和疏散逃生方案,定期进行演练;(2)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及时应对紧急情况;(3)指定专门的应急管理人员,负责应急状况的处理和指挥。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执行为了确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知识;(2)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总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总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建筑工地、加油站等。
三、职责分工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颁布和修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各单位负责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消防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应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2. 预防为主原则:着重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可能性,提高事故发生前的预见性和预警能力。
3. 综合治理原则:从安全设计、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综合角度,综合治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保证安全。
4. 上下联动原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的安全工作需要相关单位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保障安全。
5. 整体推进原则: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的安全工作融入到整体安全管理中,推动安全工作持续改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制度(2)1. 设计防火防爆(1)在设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时,应根据物品的特性和储存量确定合理的储存、通风、排水和疏散通道等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建筑结构应采用阻燃材料,设立合适的防火隔离区。
2. 储存防火防爆(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依据物品的性质、毒性、储存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分类合理、防火安全。
(2)储存区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降低爆炸风险。
(3)储存区周围应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方便疏散。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慎操作或管理不善可能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是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分类根据其特性和危险程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例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气体等。
针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和场所,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是必要的。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储存和标识1. 储存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储存位置进行储存,确保其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损或泄露。
同时,要注意防止危险品的混储和混装,以免引发事故。
2. 标识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必须进行明显的标识,以警示人们注意处在危险环境中。
标识必须清晰、准确、易懂,确保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迅速辨认出危险品和场所。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操作规程1. 人员培训要求: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危险品的特性、危险源辨识、安全操作程序等。
只有经过培训并合格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例如,禁止抽烟、使用明火,禁止在危险品周围进行无关操作等。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程,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监控和检查1. 监控设备的使用: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设备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易于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
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和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相应的防火防爆制度。
1. 环境分类: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性质,将场所划分为不同的环境分类,例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等。
2. 区域划分:根据不同的环境分类,将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3. 防火措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运输时,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例如使用防火柜、防火箱等。
4. 防爆措施: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例如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灯具等。
5. 紧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明确各种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处理程序,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6. 人员培训:对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监控系统: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场所的情况,预防事故的发生。
8. 审查和检验: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和设备进行审查和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9. 熟悉法规: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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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范文(4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安全,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第二章防火防爆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合理的防火防爆措施。
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标识。
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容量和数量进行存放,保证通道畅通。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电气线路安全。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
第十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建立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配合相应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范文(2)1.引言本防火防爆制度范本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旨在确保安全生产,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范文(4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减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风险,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石油加工企业、气体储存企业等。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对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和监督。
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管理责任和授权。
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明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工具和设备。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员工应当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防火防爆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疏散和灭火。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火源。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火墙、防火隔离带等防火设施,确保火灾能够局部扩散。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
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应当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处置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为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消防法》和原劳动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____]____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的出现造成爆炸事故的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公司易燃易爆场所范围:(一)物资供应中心桶装汽油库、煤油(机油)库、氧气瓶库、乙炔瓶库、棉纱库;(二)后勤服务中心管道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三)锯床厂喷漆间、非标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四)热加工中心的淬火油槽;(五)各单位汽油清洗间以及其他使用易燃品或明火作业、高温作业的生产场所。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位置选择易燃易爆场所应远离生活、办公区,与其他生产场所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朝向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并留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场所的易燃、易爆品必须限量,不得作为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油库、汽油清洗间、喷漆间等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必须是防爆型。
并保持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做到定期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室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
四、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和防静电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聚集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等措施。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一)实行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单位各级行政正职负第一位和全面的责任,易燃易爆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负直接的责任。
(二)严格管理,遵章操作:1.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分类存放,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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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
防火防爆制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四条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并做到以下七点:
1)严禁场所内部和外部带入明火源;
2)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3)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4)严禁超期超量储存;
5)严禁违章操作;
第七条每天至少每两小时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第八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