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学校各年级的班级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学籍在册学生团员。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优秀共青团干部”:每班1名(2)“优秀共青团员”:每班2名(2)“优秀共青团员”:每班2名二、评选条件1、“先进团支部”条件:(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能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在团员中有一定的威望。
(2)能认真负责完成学校常规执勤工作。
(3)团支部管理制度健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1)担任校团委(支部)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评价为“优秀”。
(2)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优秀共青团员”条件:(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生守则》,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勤奋进取、诚实谦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评价为“优秀”。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三、评选办法(1)在班主任主持下,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本班“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
(2)“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个人,各班级、年段按名额评出,报送校团委,由团委审核并公示四、评选工作注意事项:1、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凡弄虚作假、敷衍,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综合素质评价依据是:以上学期为主,参考本学期表现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第一篇: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定办法为鼓励在我院团委基层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增强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激励广大团员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团员队伍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1.凡在本院所属团支部均可参加先进团支部的评定。
2.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任职的干部(包括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定。
3.本院共青团员、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定。
二、评定条件(一)先进团支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开展党的理论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支部班子健全,能真正起到核心模范作用;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上能密切配合,班级整体工作开展较好。
3.团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能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
4.能够积极主动地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班、团活动比较扎实,效果良好。
5.在过去的一年中,支部全体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班级学习风气良好,各项基础工作扎实,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6.教工团支部能积极带领支部团员学文化、学技术、为人师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优秀团员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德育测评为优,劳动教育为优,学习刻苦认真,前一年度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遵纪守法,没有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热爱团组织,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工作,按时交纳团费。
4.尊敬师长,勤劳俭朴、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曲靖财经学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团组织的整体实力,增强团委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中间,调动每一位团员积极向上的目的,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团员及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1.优秀共青团员(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项文体活动。
必须是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达到优良者;(4)按时参加团员注册,按期交纳团费,能较好地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5)认真参加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考核活动,评议结论达到优秀。
2.优秀共青团干部(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2)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5)学习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马克思注意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先进团支部(1)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能按期换届,支部书记称职,支部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2)“三会一课”健全落实,能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学习重要文件和材料,传达上级精神,定期研究工作计划和内容;坚持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考核,并严格把关;能够及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能经常向团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3)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团员坚持标准;能主动、负责地做好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的工作;能及时、准确填报上级组织下发的有关表、册、簿,按时缴纳团费;(4)能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支部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目的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5)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量化考评名列系、各班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关于“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关于外国语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员组织的自我建设、促进我外国语学院团学工作进一步发展,鼓励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积极配合校团委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1、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外国语学院团总支所属团支部。
2、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外国语学院所有团学会干部以及班团学干部。
3、优秀团员评选范围:我院所有共青团员。
二、具体评选方案(一)优秀团支部1、评选条件2、评选程序1)上交申请材料。
各个团支部按时上交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以及各项会议记录;2)第一轮的筛选。
组织部以及团学会所有成员进行第一轮的筛选,将不符合以上评优条件的团支部除名,然后按照2013-2014年班级量化考核平均分数排名取剩下的团支部的前五名。
3)团学会会议评选。
召开团学会干部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的80%),将所有有关剩下的5个团支部的申请材料、申请表以及各项会议记录发给各位干部,看完所有资料后进行投票。
4)组织部对票数进行统计,并算好最后分数,最后分数=班级量化考核分×50%+投票数×50%。
5)将结果上交团总支审核,审核无误后交校团委。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方案1、评选细则注:1、凡是挂科、上黄榜的同学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优秀团干部必须是团学会干部或班团学干部,优秀团员必须是按时缴纳团费的共青团员。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程序1)组织部收集各个部门2013年-2014年对团干部的详细考核评分,整理好并上传至外国语学院公共邮箱,账号:waigouyutxh126@,密码:WAIGUOYUTXH;2)召开团支书会议,传达评优精神并强调评优时间及程序;3)团支部内部开展评优投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填好评选会议记录表见附录),团总支下派团学会干部到班监督大会开展情况;4)团支部内部组织一个评优小组(3人左右),下载公共邮箱的团干部考核评分并做好记录,然后收集班上同学符合评选细则的各项加分材料,最后算出评优人员的总分,总分是投票数与考核分+基本分80分各占50%,即总分=投票数×50%+(80+考核分)×50%。
中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拉加寄宿制藏文中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思想品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共青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素质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时刻与党、团保持一致。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遵守团的纪律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诚实正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4)联系广大同学,做同学做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2)学年各科成绩总评达到优良。
3.身体(1)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操一课。
(2)体育成绩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4.组织观念(1)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团员意识。
(2)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坚持佩戴团徽,按时缴纳团费。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
2.明确干部职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很好的发挥团于部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于教育意义的特色团日活动。
四、评选程序l.优秀团员评选程序(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所评优秀团员人数为支部团员总数的1/10。
2、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1)各支部组织团员进行民主选举,上报校团委,团委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教师意见后,予以审批。
(2)必须是团支部和团委会的干部。
(3)所评优秀团于部的人数为全校团干部总数的1/5。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细则1. 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1.1 认真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1.2 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团支部的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青年的核心,协助班主任积极开展班级工作。
1.3 团组织生活制度化,内容新颖活泼、丰富多彩,团员参加率达100%(特殊情况除外)。
1.4 能认真、按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5 支部团员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在校风及班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出现违纪现象或发生事故能认真做好转化工作。
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
1.6 团支部委员朝气蓬勃,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纪律,经常了解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2. 优秀团员评选细则2.1 评选条件2.1.1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劳动、实践等方面起模范作用;2.1.2 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2.1.3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乐于助人,操行评定优秀;2.1.4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2.2 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的五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一名。
2.3 评选程序2.3.1 各团支部推选。
各班团支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过程中要与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注重听取学生团员的意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借此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2.3.2 校团委讨论通过。
学校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名单及材料讨论确定优秀团员名单;2.3.4 由学校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
2.4 评选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优秀团干评选细则3.1 评选条件3.1.1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1.2 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务;3.1.3 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操行评定优秀;3.1.4 学习刻苦,勤于思考,成绩良好;3.1.5 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学期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细则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细则根据团干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以及团组织的发展需求制定,旨在评选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良好素质和能力的团干部,以激励和推动团干部队伍的发展。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的参考内容:一、岗位要求:1. 熟悉并履行团干部岗位职责,具备团干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备团组织工作的基本理念,遵守和践行中国共青团的方针政策;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团员建立良好的关系;4. 具备组织、协调、领导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团组织工作;5. 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够带领团员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6.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二、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团组织可依据团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提名;2. 材料提交:被提名团干部需提交相关个人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报告等;3. 个人面试:评选组织可根据需要组织面试,通过与被提名团干部的交流,了解其工作情况和个人发展计划;4. 综合评估:根据提名团干部的工作表现、材料提交和个人面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5. 决定评选结果:评选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秀团干部的最终评选结果。
三、评选标准:1. 工作水平:团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工作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2. 个人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等;3. 团队贡献:团干部对团队建设和发展的贡献、团员活动的组织与推广等方面;4. 领导能力:团干部在组织和协调团队工作、解决问题、带领团队开展活动等方面的能力。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的参考内容,具体评选细则可根据团组织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一)德育测评(20分)第一条德育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素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
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德育基本分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无参加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行为。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
3、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学院、班交给的任务。
6、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是非观念强,人际交往文明大方。
7、讲文明礼貌,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无不良行为。
8、按时作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生活简朴。
第三条德育加分(10分)1、担任学校、学院、团支部各级学生干部,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任期为一学期加1分,任期为一学年加2分。
2、积极参加献血、学雷锋、校级以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者每人每次加0.2分。
3、荣获省、市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人员);校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等人员);院级学习、工作之荣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校运会优秀工作者等);社团所获荣誉(如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可分别加5分、3分、2分、1.5分(同一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同一荣誉不可累计)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4、本学年获省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团支部、院级文明寝室称号者,全体成员分别加分5分、4分、3分、2分、1.5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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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细则
(一)德育测评(20分)
第一条德育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文明素养、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测评。
德育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德育基本分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无参加非法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行为。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活动。
3、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学校、学院、班交给的任务。
6、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是非观念强,人际交往文明大方。
7、讲文明礼貌,注重自身修养,言语举止得体,无不良行为。
8、按时作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生活简朴。
第三条德育加分(10分)
1、担任学校、学院、团支部各级学生干部,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任期为一学期加1分,任期为一学年加2分。
2、积极参加献血、学雷锋、校级以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者每人每次加0.2分。
3、荣获省、市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人员);校级学习、工作之荣誉(含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等人员);院级学习、工作之荣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干、十佳青年、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校运会优秀工作者等);社团所获荣誉(如优
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可分别加5分、3分、2分、1.5分(同一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不同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同级别同一荣誉不可累计)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4、本学年获省级先进集体、校级先进集体、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团支部、院级文明寝室称号者,全体成员分别加分5分、4分、3分、2分、1.5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5、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及实践(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员实践活动等),获得结业证书或有证明材料的加1分,获得优秀学员的再加1分。
6、获得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德育实践项目立项,按级别分别加:
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二)学业成绩测评(65分)
1、学业成绩测评:(50分)
学业成绩以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为依据(含体育考试成绩),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其折合分数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则计零分。
实习成绩、选修课成绩均不计算在学业成绩内。
学业成绩分=[该生平均考试成绩×(100%-N%)+该生平均考查成绩×N%]×每学年规定的学业分值的百分比。
说明:(1)没有考查科目N为0,一门考查科目N为10,两门考查科目N为20,三门或三门以上N为30。
大一、大二学业分值为50分,大三学业分值为45分。
(则大一、大二同学的学业分值百分比为50%,大三同学学业分值百分比为45%)
2、综合能力测评:(15分)
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业绩为依据,按照下列计分标准计算综合能力。
(1)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学术竞赛(英语演讲、大小挑战杯、就业创业、课外学术作品、数学建模等)如下:
院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地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2)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第一作者按刊物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次计20分、15分、10分。
在院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
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
参加老师的科研课题研究获省级立项的,第一作者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的50%计算,以此类推。
(3)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者加1分,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者加2分,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者加4分。
获校级先进集体成员者加2分,获省先进集体成员者加4分,(只记最高分)。
(4)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6分及其以上者加2分,达到550分以上者再加1分;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6分及其以上者加3分;英语四、六级均通过者,只计六级加分。
(5)通过考试拿到职业资格(会计、教师资格等)证书者每拿一证加2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证和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证每证加1分。
通过计算机国二加3分,计算机省二加1.5分。
计算机省二、国二均通过者,只计国二加分。
如果团支部综合能力加分总分最高者超过规定的学年能力分值,则按公式计算(综合能力分=该生所得能力总分×当学年能力分值/同团支部最高能力分),如果团支部综合能力加分总分最高者未超过规定的学年能力分值,则全班按实际得分计算。
智育测评分=学业成绩实得分+综合能力实得分。
(三)文体测评(15分)
1、凡参加校级运动会竞赛前八名运动员,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5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5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5分,第七名加1分,第八名加0.5分,破校记录的另加2分。
2、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3、参加其他校级体育项目竞赛的前六名分别加4分、3.5分、3分、2.5分、2分、1.5分。
4、参加院级活动竞赛(篮球赛、排球赛、拔河等体育赛事)的前三名的参赛队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
5、参加太极拳比赛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5分,每次训练加分0.5/规定训练总次数,且须参加正式比赛加分才有效;参加校运会太极拳表演、学院方阵队、国旗手等同学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5分,每次训练加分0.5/规定训练总次数,且须参加正式表演加分才有效;参加校运会广场舞、鲜花队表演的同学视参加训练和最终上场的出勤表现情况给予加分,最高加分0.2分,每次加分规则同上。
6、参加团体体育竞赛获奖者按1、2、3、4条计分(含太极拳比赛),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级别团体体育竞赛及校运会参赛的运动员未获奖者参照太极拳比赛加分规则加分。
7、参加省级各类素质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8、参加校级各类素质竞赛(含中文演讲、辩论赛、征文、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主持人大赛等)的前三名分别加1.5分、1分、0.5分。
9、参加院级各类素质竞赛(含中文演讲、辩论赛、征文、校园歌手大赛、新生才艺、主持人大赛等)的前三名分别加1分、0.5分、0.3分。
10、参加团体素质竞赛获奖者按7、8、9两条计分。
11、参与各类团学活动者每人次加0.2分。
可加分活动有:校运会;“励志
青春,逐梦未来”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活动;五四表彰大会活动;主持人大赛活动;团学交流会活动;新生才艺大赛活动;英语演讲比赛;挑战麦克风活动。
具体人员名单以纪监部汇总的活动考勤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
1、评选项适用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不在此年度内的评选项不予认定。
2、成员在自愿申报的原则上严格按照此测评细则填写自评表,如果不认真填
写自评表则视为放弃五四评优资格以及团内推优入党资格。
3、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支部和个人,院团总支将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再增补替代,并对支部测评小组成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取消该支部下年度所有集体评优评先资格,并适当削减支部下年度评优评先与奖助力度。
4、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学院团总支。
5、每项加分都不得超过额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