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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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提高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防范的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医院职业安全防护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医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协调与配合的能力。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医院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危险源分析

一、危险源

1、法定的传染病达39种(包括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

2、医院属于人员高度密集场所,高压氧、CT、加速器、中心制氧等各种高压、放射设施,在满足临床诊疗、方便就医的同时,存在一定隐患。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生,将对医护员工生命身体造成威胁。

二、危害程度

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导致人民群众的身体、医护员工、医院诊疗秩序遭受破坏,可能对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影响,职业安全防护极为重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应急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医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市委市政府的应急决策、部署和领导;接受市、区卫生局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研究建立和完善医院应急体系;研究决定医院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应急工作;指挥医院系统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二)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以下均简称“应急办”)。

医院应急办是一个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门诊部)、后勤保障部门(总务科、设备

科、保卫科)、职能宣传部门(办公室、保健科等)三部分组成,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相应应急工作。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对各部门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职业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承担日常应急事务、协调工作。

二、应急专家组

医院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医院各部门应急工作机构

医院各部门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现场指挥组:由医院职业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牵头,办公室、保卫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各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医疗救治组:由医务科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救护车辆、救护人员、救护场所的调配以及应急救援药品、设施设备的储备和调度,积极救护中毒人员,力争将中毒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随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中毒人员救治情况和伤亡情况。

事故调查组:由应急办牵头,主要职责是采取现场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相应的具体措施,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对事发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后勤保障组:由总务科牵头,主要职责是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车辆、个人防护用品、现场检测等统筹调配和有偿调拨,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类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第四章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在做好信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案响应措施,立即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医院运行;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三、后期处置

1、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后续救治、医院秩序的恢复重建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2、调查与评估

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特别重大、重大以及影响范围较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医院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度、年度对突发事件处置及应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部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各类数据,开展事件处置过程分析和评估。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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