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大水口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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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转让合同书(精选5篇)

林木转让合同书(精选5篇)

林木转让合同书(精选5篇)林木转让书篇1以下简称甲、乙双方:出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市XX县XX乡林业有关集体林和自留山轮耕地、顺延地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购买村民小组组员第一条:甲方自愿同意卖林木地点四至界线内采伐。

甲方出让的林地中所有可采伐树种采完。

第二条:甲方转让年限年,从年至元(大写)签协议时乙方先付元,剩余余款元待乙方采伐完后付清,付款以开收据为准。

第三条:甲方所卖的思茅松,在未采伐之前,采脂由甲方来采和管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再付管理费。

甲方割面不得超过40%,现已强度采脂的,要尽快缩短割面,一律不得强度采脂。

第四条:乙方在未采之前,甲方所转让的林木,义务管理由甲方负责管理。

含护林防火,一律不得出现各种人为的一切损失,如出现乱采脂和乱砍导致死亡一棵松树,甲方赔偿乙方额度为300~400元/棵来计算。

第五条:乙方需要采伐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证件和证照都由甲方提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应交村委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办完手续后,开始林道路施工所经过占用的各户主农地和林地、及集体经过他人的林地,都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

第七条:在采伐后的伐区需要造林的,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以上规定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任何一方违反,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按林木款2倍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签)林木转让合同书篇2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核桃树出售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乙方将位北山上的核桃树棵,以元/棵出售给甲方,总价款为(大写) (¥ )。

第二条乙方所卖的核桃树,甲方可根据自己生产需要采伐,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空白合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一、转让标的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______活立木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活立木的所有权转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

二、转让价格2.1 本次活立木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转让款项支付给甲方。

三、过户手续3.1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确保活立木的所有权合法有效地转移给乙方。

3.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四、风险责任4.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活立木的所有权及风险将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应对活立木的安全和保养承担责任。

4.2 若因乙方过错导致活立木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履行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______日内补正违约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八、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活立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

林木转让协议书6篇

林木转让协议书6篇

林木转让协议书6篇篇1甲方(出让方):[甲方姓名]乙方(受让方):[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依法拥有的林木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林木基本情况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具体地点]的林木转让给乙方,该林木种类为[种类],数量为[数量],质量为[质量]。

2.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林木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和争议,且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

二、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1.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林木转让的价格为[价格]元人民币。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时间]内,将转让款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三、林木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款项后的[交付时间]内,将林木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

2. 乙方在接收林木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的[验收时间]内,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

四、权益与义务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林木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和争议,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手续。

2. 乙方在接受林木后,应妥善保管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林木的用途和毁损林木。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交易。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和条件交付林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和条件支付转让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活立木资源,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有的活立木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标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活立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点),数量为______(株/立方米等具体单位和数量)。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____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__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转让的活立木所有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采伐、运输等手续。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款。

4. 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受让的活立木进行合理利用和处置。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活立木或存在所有权瑕疵,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广东省国有林场伐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乙方获得本次伐区活立木转让拍卖竞得权。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伐区地点、四至界限和目的树种伐区地点江川镇麻园林场护林埇平岗林场合作造林00001,面积874亩,四至界限以《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采伐树种为桉树。

二、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一)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此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和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20万元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收取成交价款和合同定金。

并在合同期内开具收据给乙方。

2、对伐区和木材运输依法监督管理,为乙方木材生产经营提供相应的服务。

协助查处木材失盗事件和维护伐区社会治安。

3、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

4、甲方在2019年12月31日将收回伐区活立木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

5、合同履行完毕,如乙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以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如数退回合同定金,否则,没收合同定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获得成交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

2、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成交价款和合同定金。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伐区活立木的所有权和木材生产经营权、木材销售收益权,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和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开路、赔产和木材缺陷等)。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乙方因木材生产经营需要开设运材道和集材道的,须按甲方规划上报批准的路线进行。

林木转让XX用合同8篇

林木转让XX用合同8篇

林木转让XX用合同8篇篇1甲方(出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方式:XXX。

乙方(受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方式:XXX。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XX的林木,现决定将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物本合同所指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拥有的位于XX的林木,包括但不限于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转让价格:双方同意,本次林木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XX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XX日内,将全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转让期限及用途1. 转让期限:本次林木转让的期限为XX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用途:乙方在转让期限内,有权对林木进行砍伐、加工、销售等处置,但不得擅自改变林木用途,如需改变,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并有权监督乙方在转让期限内的林木使用情况。

2. 甲方义务:甲方应确保所转让的林木权属清晰,无争议,并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林木转让手续。

3.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在转让期限内对林木进行自主经营,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 乙方义务: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并应妥善使用和管理林木,不得损害林木资源。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让方):XXX(签字/盖章)乙方(受让方):XXX(签字/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篇2合同编号:XXXXXX甲方(出让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方式:XXXXXX。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

活立木转让合同范本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活立木基本情况1. 活立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点)2. 活立木树种:________________3. 活立木数量:________________(株数或立方米数)4. 活立木现状:对活立木的生长状况、健康情况等进行简要描述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 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活立木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作为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应在甲方完成活立木交付后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剩余转让总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活立木采伐完毕后的__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

三、活立木交付及采伐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日内,将活立木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双方应共同对活立木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交付确认书。

2. 乙方有权对受让的活立木进行采伐,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部门的规定办理采伐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乙方应在采伐期限内完成活立木的采伐工作,采伐期限为自活立木交付之日起______个月内。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采伐期限内完成采伐,应提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甲方同意后延长采伐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国有林场林木出售合同范本

国有林场林木出售合同范本

国有林场林木出售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林木出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购买甲方国有林场林木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林木情况1. 林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2. 林木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3. 林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4. 林木蓄积:_____________________5. 林木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生长状况、林分质量、病虫害情况等)第二条林木出售价格及支付方式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林木出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林木交付及时间1. 交付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林木交付给乙方。

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3. 交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方式进行交付,交付时应确保林木的数量、质量与本合同约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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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有大水口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
出让方:肇庆市国有大水口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国有林场伐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公开拍卖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乙方获得本次伐区活立木转让拍卖竞得权。

为明确伐区内林木所有权和木材生产经营权、销售收益等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伐区地点、四至界址和目的树种
伐区地点为甲方外租地金装镇金装3林班14-0部分、15-2、16-0、17-1部分、18-2小班,面积共约376亩,四至界址以甲方事先划定为准(详见附图),目的树种为杉树。

二、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1、伐区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2、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款,即: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即 2017 年月日前),乙方交付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万元整(大写:整)(含拍卖保证金)到甲方指定帐户(账户名称:肇庆市国有大水口林场,帐号:80020000001641434,开户行:封开县金装信用社。

第二期:当乙方砍伐面积达到50%时,必须交清所有的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给甲方。

如果乙方在2017年12月20日前采伐面积未达到50%,也必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交清所有的活
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给甲方。

3、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定金与第一期价款同时交纳。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收取活立木转让价款和合同定金,并开具有效票据给乙方。

(2)对伐区和木材运输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为乙方木材生产经营提供应有的服务,确保通往伐区现有的林区道路经营期间正常使用,协助维护林区治安。

(3)甲方根据实际出材向乙方提供省内木材运输放行证,木材调销时由甲方派出检尺员逐车检尺后开具木材运输放行证,甲方按整个伐区实际出材数量开具木材运输放行证。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权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和合同定金,则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伐区内林木的所有权、木材生产经营权和木材销售收益权,并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

(2)乙方因木材生产经营需要开路的,须与甲方共同协商规划,开路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木材生产作业中要确保林区道路畅通。

(3)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活立木转让价款和合同定金。

(4)到甲方派出所办理伐区作业人员的有关管理手续。

遵守
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和林区治安工作,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5)不得利用甲方发放的省内木材运输放行证放行非中标木材,依法执行木材凭证运输。

乙方必须在 2017 年 12 月 30 日
前全部砍伐清山完毕,将采伐迹地即伐区交回甲方管理。

(6)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允许的工具(采用弯把锯或油锯)来
进行采伐作业。

采伐时注意保持同一面山场采伐进度一致,并避
免伐根撕裂,伐根高度控制在5厘米内为宜,剩余物不准堆放在
防火林带范围内。

(7)在甲方伐区伐木时,必须要在该伐区的伐根长出萌芽条
之前,把砍下的木材全部运到山下或路边。

(8)乙方必须与伐区施工承包队或作业民工完善有关手续,
足额支付伐区民工工资、运输费、道路维修费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活立木转让价款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交的款项、已采伐的木材和收回伐区。

2、乙方必须按时将伐区交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间的( 2017
年 12 月30 日),甲方将收回伐区活立木所有权和生产经
营权。

3、乙方超越界址砍伐林木,按盗伐论处。

乙方不按规定采
运木材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合同履行完毕,如乙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以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如数退回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否则,没收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甲方无故收回伐区内林木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必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因生产需要在采伐迹地内开设防火线和道路等营林生产设施的,乙方不得无理阻挠。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甲方:肇庆市国有大水口林场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二○一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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