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职业卫生评价检测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及判断题知识点1、总局第50号令(第35条)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2、“代表性”,一是要满足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是要满足检测的目的。
3、当空气温度低于5℃和高于35℃、大气压低于98。
8 kPa和高于103.4 kPa,在计算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之前,必先将采集的空气体积换算为“标准采样体积”。
4、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气体、蒸气、气溶胶三种状态.5、有泵型采样法根据采样方式不同,分为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6、三种常用固体吸附剂管特性7、在最大流量和4 kPa的阻力下应能稳定运行4~8h以上,流量保持稳定,变化小于等于5%;8、采集金属性烟尘首选微孔滤膜,称量法选用测尘滤膜,采集有机化合物气溶胶选用玻璃纤维滤纸。
9、冲击式吸收管法是利用空气样品中的颗粒以很大的速度冲击到盛有吸收液的管底部,因惯性作用被冲到管底上,再被吸收液洗下。
因此必须使用3 L/min的采样流量.10、臭氧能否有采气袋采集?(标准里没有用采气袋的)11、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12、粉尘浓度〉50mg/m3时,用直径75mm的滤膜.13、粉尘分散度测定方法:滤膜溶解涂片法、自然沉降法。
14、粉尘用于个体采样时,流量范围为1~5L/min;用于长时间采样时,连续运转时间应≥8h。
15、工作地点: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16、短时间采样:指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的采样。
17、生产性噪声测量常用Ⅰ型、Ⅱ型声级计或积分精密声级计、个人噪声剂量计。
18、A计权,慢‘S’档19、高温要测量气温最高、通风最差这两种情况20、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的存在状况,或采样仪器的操作性能,可选择个体采样或定点采样,长时间采样或短时间采样方法。
以个体采样和长时间采样为主。
21、用长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选定有代表性的、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地点作为重点采样点;将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尽量安装在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22、游离SiO2指结晶型的SiO2(即石英),测定方法有焦磷酸法、红外分光光度法、X射线衍射法23、计数符合下列条件的纤维:其长度大于5μm,宽度小于3μm,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1的石棉纤维。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一、引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本次汇报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二、评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深度1. 发展历程从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到职业卫生法的施行,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了艰辛的发展历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已从简单的职业病检测扩展到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等多个领域,对于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专业队伍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离不开专业队伍的支持。
通过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职业卫生技术人才,我国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队伍得到了有效补充。
专业队伍的建设对于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3. 技术设备和手段更新随着科技的进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用的设备和手段也在不断更新。
新技术的应用,如远程监控、智能检测等,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
技术设备和手段的更新,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深度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评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广度1. 覆盖范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广度可以从覆盖范围来评估。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已经深入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工矿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建筑施工单位等多个领域。
通过对各领域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覆盖,能够全面了解和控制职业卫害,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2. 服务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广度还体现在服务项目的丰富性上。
除了常规的职业病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还包括职业危害评价与控制、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等项目。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能够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四、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个人观点和理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是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在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深刻理解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评价题库

2015年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现场评审考试试题库一、名词解释1.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2.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工作地点: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火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4.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段时期内,通过定期(有计划)地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以评价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和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极可能的健康影响。
6.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7.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8.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9.超限倍数: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10.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带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11.定点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12.WBGT指数: 也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参量(经验指数)。
分别测量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种参数,通过公式计算得到WBGT指数。
13.呼吸性粉尘: 是指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µ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µm粉尘粒子的采集效率为50%,简称呼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39号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键[2014]39号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开展采样、检测活动时,每个检测项目应由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和复核人)完成。
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组中应包含相应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每年取得一定数量的评价、检测服务业绩,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二)项目名称及简介;(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五)评价结论与建议;(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保障职工工作环境中的卫生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的进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概念、工作内容和意义、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概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测,以达到预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的目的。
它是对职业卫生技术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包括职业病防治、危险因素监测、职业卫生保护、职业病诊断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工作场所的环境空气、废气、废水、粉尘、辐射、噪声等,职工的健康状况等。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和意义1.工作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制定、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危害统计分析等。
2.意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职工健康:通过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有效保护职工的健康。
(2)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卫生问题对工作效率的影响,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3)预防职业病: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加强职业病防护,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4)保障企业安全: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发展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的加快,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监测手段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现代化的监测仪器设备的应用,提高了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精度和准确性。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模式日趋多样化。
各级政府、专业机构、企业自身等单位纷纷加大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投入,推动了服务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安科院所如何提升职业卫生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

医 学 部 和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研 究 院 , 同 申请 建 立 酝 酿 “ 评 ” 心 的 整 合 事 宜 , 过 调 研 、 证 , 终 共 三 中 经 论 最 北 京 市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重 点 实 验 室 。 0l 年 3 , 业 于 2 l 年 底 决 定 “ 评 合 一 ” 一 筹 建 北 京 市 劳 动 保 2 1 月 职 0 1 三 一
市 重 点 实 验 室 联 合 共 建 的 模 式 得 到 了 各 级 领 导 的 肯 责 , 仅 仅 依 靠 政 府 单 方 面 的 力 量 是 远 远 不 够 的 。 但 政 科 装 文 战 定 。 2 1 , 验 室 联 合 创 新 的 模 式 已 初 见 成 效 , 府 在 主 导 推 行 “ 技 兴 安 、 备 强 安 、 化 创 安 ” 略 0 年 实 1 全 年 累 计 发 表 重 要 科 研 论 文 3 余 篇 , 请 发 明 专 利 7 的 过 程 中 , 不 开 安 科 院 所 强 有 力 的 科 技 支 撑 。 劳 0 申 离 北 项 , 与 编 写 教 材 2 , 获 得 北 京 市 财 政 专 项 课 题 2 所 积 极 投 身 到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 京 市 安 监 局 等 政 府 参 部 并 北 项 , 家 自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1 。 国 项 相 关 部 门 的 工 作 中 去 , 断 深 化 与 各 级 政 府 相 关 部 不
底 , 修 订 的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布 , 志 着 职 业 卫 生 行 系 统 化 、 套 化 、 程 化 和 产 业 化 , 与 噪 声 与 振 新 颁 标 配 工 参 工 作 已成 为 我 国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部 分 。 为 安 科 动 控 制 技 术 领 域 相 关 标 准 、 范 的 制 定 工 作 , 政 府 作 规 为
职业病防治法、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令试题(带答案)

2020年第四周培训考核姓名部门分数一、名词解释(5)1、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填空题(80)1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4、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从4 月 25 日至 5 月 1 日,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5、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论证阶段也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其他建设项目有建设单位依法组织验收。
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0中文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2运行状态。
13、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和警示标识,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
1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5、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努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赵同刚2008年12月27日同志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工作会议。
有来自40家甲级机构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我代表卫生部监督局向与会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这次会议将通报近期对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情况,研究部署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措施,会议的内容非常重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0月21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特别强调“要把加强安全生产、防治职业病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初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环境气候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更加突显,情况越来越复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当前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
一是一些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如尘肺、急性职业中毒等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2007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69万多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3万例,已死亡14.7万例、现患48万例。
1991-2007年累计报告发生职业中毒4万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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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作者:————————————————————————————————日期: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努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赵同刚2008年12月27日同志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机构工作会议。
有来自40家甲级机构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我代表卫生部监督局向与会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这次会议将通报近期对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情况,研究部署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措施,会议的内容非常重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10月21日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特别强调“要把加强安全生产、防治职业病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初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环境气候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带来的职业病危害更加突显,情况越来越复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当前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
一是一些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如尘肺、急性职业中毒等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2007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69万多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3万例,已死亡14.7万例、现患48万例。
1991-2007年累计报告发生职业中毒4万多例。
随着职业病危害的逐步暴露,我国职业病正进入高发时期。
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
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
毋庸讳言,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工艺落后,劳动条件差,缺乏有效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突出,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三是职业病危害呈转移蔓延趋势,农民工健康影响突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危害从经济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转移。
在我国,职业病危害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小型企业转移的情况依然存在。
我国有近2亿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农民工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的特点,其危害往往不被重视。
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触目惊心的安全伤亡相比,多数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慢性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往往难以引起社会各界甚至劳动者本人的关注。
而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病死率高。
有时即使保住了生命,也可能留下终生残疾或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五是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将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屡屡发生的尘肺病、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镉中毒等群发性职业病事件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农民工因职业病致贫、返贫的情况时有发生。
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不仅造成劳动者个人和家庭的悲剧,而且将影响劳动力资源的健康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谐,最终将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不力,职业病防治保障措施不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有的地方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规定了所谓的“企业安宁日”,阻止到企业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难以开展。
二是法制意识薄弱,职业病防治责任没有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没有卫生防护措施;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健康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违法行为还大量存在。
三是职业病防治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和职业病病人待遇落实等,这些工作涉及卫生、发展改革、安全监管、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
目前,一些地方尚未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合力。
四是职业卫生监管和服务网络不健全。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缺乏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不足,亟待加强建设。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尽管各地加强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但目前全国仍有超过一半的县(区)没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的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另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不但数量少,而且分布不均衡,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也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
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广大劳动者是经济建设的生力军,是财富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
因此,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实现。
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科学发展观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内涵和实质。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挑战与机遇并存。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卫生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是四个方面: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近期卫生部将原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处分设为两个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处,人员也得到了加强。
我也简单跟大家通报一下近期卫生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目前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总工会几个部门已经形成共识,即将联合上报国务院,建议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各地施行。
二是正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考虑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建设。
我们也在积极争取将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给予支持和加强。
三是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完善规章、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管等。
四是建立有效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7月,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135),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预防为主措施,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技术和水平;突出重点,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锲而不舍,开拓进取,一定会开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局面!二、依法履行职责,树立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职业卫生服务是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法定职责。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评价报告、诊断结论一方面是预防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技术依据,另一方面又是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也是实施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技术依据,可以说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责任也十分重大。
绝大多数机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管理,认真履行技术服务职责,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劳动者健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机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行为不太规范,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机构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作为生财之道,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服务质量和水平;甚至个别的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有关部门和地方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有很多教训值得汲取。
职业病防治中的有关问题还没有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存在问题的盖子还没有揭开。
希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一定要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认真、依法、按照职责做好工作,规范服务行为。
特别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承担起责任,要对本单位出具的报告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三、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审批行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对开展前期预防、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两项重要职责。
为做好有关工作,2002年以来,卫生部先后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逐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监管,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查工作。
近两年,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我部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监管、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查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程序,明确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进一步改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
研究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简化程序,提高职业卫生审查的效率;逐步改革审批方式,加强对评价报告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