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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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流程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流程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流程第一步:制定计划医疗机构应该制定药品过期销毁的计划,并明确责任人。

计划需要包括销毁的时间、地点和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第二步:分类整理医疗机构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药品的种类、剂型和过期时间进行分组。

这样有助于在后续的销毁工作中进行统一的处理和管理。

第三步:验收销毁医疗机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格的销毁单位进行药品的销毁工作。

销毁单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验证,确保其具备安全、环保和合法销毁药品的能力。

在销毁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销毁单位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对药品的销毁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销毁单位应提供销毁过程的证明,包括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时间和销毁方式等信息。

第四步:记录和报告医疗机构应该对药品销毁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单位和销毁时间等信息。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告药物销毁情况,包括销毁前的清单和销毁后的证明文件。

第五步:环保处理药品的销毁应符合环保要求,医疗机构和销毁单位应采取环保措施,确保药物的销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具体的环保处理方式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来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焚烧处理:将过期药品进行高温燃烧,使其彻底烧毁。

这种方式对于易燃药品和有害药品比较适用。

2.凝固处理:将药品进行固化处理,将药品转化为固体状态,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性。

这种方式对于液体药品比较适用。

3.包装分离处理:将药品的包装进行分离处理,例如将药品的包装纸张进行回收利用,将药品的塑料包装进行分拣回收。

通过以上的流程,医疗机构可以有效地进行药品过期销毁工作,确保过期药品不会对患者和环境造成伤害,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医院销毁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销毁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过期销毁管理。

三、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生产批号内的有效期已过,或者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导致药品失效的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销毁流程1. 药品过期发现:各药房、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立即将药品隔离,并填写《过期药品登记表》。

2. 报告审批:药房将《过期药品登记表》上报药学部,药学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 销毁实施:经审批同意销毁的过期药品,由药学部组织专人负责销毁,销毁过程需有2名以上药学人员在场监督。

4. 销毁记录:销毁过期药品时,应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地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并做好销毁记录。

5. 监督检查: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小组,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销毁过程规范、有效。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方法1. 片剂、丸剂、胶囊剂型:将药品用纸包好,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2. 液体制剂: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确保不混合。

3. 软膏制剂: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4. 喷雾剂: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

5. 注射剂:连同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六、责任追究1. 对因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导致过期药品未能及时销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因过期药品销毁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流入市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通过实施本制度,加强医院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保障员工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合理利用资源,防止过期药品对环境带来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药房、临床科室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药物管理的部门。

三、责任主体1.中医院药房:负责药品管理、库存监测和过期药品的鉴别、处置。

2.临床科室:负责药物的使用、储存和监测,及时上报过期药品信息给中医院药房。

3.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中医院的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过期药品的鉴别和分类1.过期药品的鉴别:中医院药房应制定鉴别过期药品的流程,并培训相关人员,确保过期药品能够被准确鉴别出来。

2.过期药品的分类:过期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和毒性进行分类,分为普通过期药品和特殊过期药品。

五、处理原则1.普通过期药品:中医院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采取以下方式处理:a)对于少量的可回收药品,应进行回收并重新分配或者退还药品供应商。

b)对于无法回收的普通过期药品,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焚烧处理,确保完全销毁。

2.特殊过期药品:特殊过期药品包括有剧毒、致癌、易爆炸等特殊属性的药品,中医院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的处理。

六、销毁记录中医院药房应建立过期药品销毁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过期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2.过期药品的销毁时间和地点。

3.销毁方式和销毁单位的名称。

七、制度执行和监督1.执行:中医院药房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过期药品的鉴别和处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临床科室应及时上报过期药品信息给中医院药房。

2.监督: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中医院药房的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过期药品的及时销毁。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行政部门和医务部门批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以上是我根据您提供的要求阐述的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制度,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保护公众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毁是指将过期药品、失效药品、变质药品或其他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药品从市场中清理出去,以确保市场上流通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药品安全和维护行业形象至关重要。

一、药品销毁管理的目标:1.保证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规范和科学化药品销毁工作。

3.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4.维护企业形象和公众信任度。

二、药品销毁的原则和范围:1.药品销毁应依法进行,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药品销毁应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销毁过程中不发生二次污染。

3.药品销毁范围包括过期药品、失效药品、变质药品,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药品。

4.销毁药品的方法应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安全、高效的方式。

5.药品销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销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1.药品销毁应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应的销毁管理制度。

2.药品销毁前,应对要销毁的药品进行清点和登记,以确保销毁的药品数量和种类准确无误。

3.对于有药物危害和环境危害的药品,应在销毁前进行特殊处理。

4.销毁药品应与其他废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5.销毁的药品应由法定的销毁单位进行处理,确保药品销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药品销毁的监督和检查:1.药品销毁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药品销毁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以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药品销毁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销毁情况,以保证药品销毁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五、药品销毁的责任和处罚:1.药品销毁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职责,企业应确保药品销毁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2.对于违反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

3.对于销毁工作不合格的药品销毁单位,将取消其销毁资格,同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药品报废销毁相关规章制度

药品报废销毁相关规章制度

药品报废销毁相关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避免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对人们健康造成危害,制定药品报废销毁相关规章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药品报废销毁工作是药品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下面就药品报废销毁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药品报废销毁的定义和范围1、药品报废:指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或规格要求,无法使用和销售的药品。

2、药品销毁:指将药品经过专业的处理方式进行销毁,以确保其不再对人体造成危害。

3、药品报废销毁范围:包括过期药品、已经损坏的药品、生产或者流通环节中被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等。

二、药品报废销毁的程序和要求1、定期清点库存: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应当定期对库存的药品进行清点,发现有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应当及时进行报废销毁。

2、建立专门的报废销毁台账:各单位应当建立药品报废销毁的专门台账,记录药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报废销毁工作有据可查。

3、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销毁:药品报废销毁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设施的专业单位进行,避免药品在销毁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严格按照销毁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药品销毁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销毁的药品不再对人体有害。

三、药品报废销毁的监督和检查1、监督部门的责任: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报废销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的销毁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定期抽查:监管部门可以定期对各单位的药品报废销毁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3、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药品报废销毁工作进行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投诉和处理。

四、药品报废销毁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药品报废销毁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3、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4、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刑事处罚。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范本(2篇)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范本(2篇)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与药物研发的不断进步,医药市场中的新品种药品层出不穷。

然而,药品的保质期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一旦超过保质期,药品质量将无法得到保证,甚至可能给患者带来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医疗卫生安全、合理利用资源,制定药品过期销毁制度势在必行。

二、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患者安全:过期药品可能发生氧化或降解反应,导致药物成分发生变化,不仅无法治疗疾病,还可能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

2. 确保质量合规:过期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药物效力降低,甚至失去治疗效果,为防止质量问题通过违法渠道重新流入市场,刻不容缓地制定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3. 资源合理利用:药品过期后,如果不及时销毁,会占据有效的医药资源空间,影响新药品的储存与配置,浪费社会资源。

三、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原则和程序1. 原则:a. 安全原则:确保过期药品的销毁过程安全可靠,杜绝药品再次进入市场。

b. 规范原则:制定统一的药品过期销毁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制度的顺利执行。

c. 透明原则:确保过期药品销毁的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 程序:a. 目录登记:建立药品过期目录,记录过期药品的品名、数量、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进行目录登记。

b.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过期目录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有效实施。

c. 销毁审批:制定销毁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d. 招标采购:依法组织过期药品的销毁招标采购,选择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销毁。

e. 环保销毁:考虑环境因素,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f. 销毁证明:销毁完成后,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出具销毁证明,并归档保存。

四、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监督与管理1. 部门合作:卫生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落实。

2. 监督机制:建立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是指规定药品在过期后必须进行销毁的制度。

药品过期后可能会失去药效或产生有害物质,对患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制定药品过期销毁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使用安全有效的药品。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正确标示:药品在包装上需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批号等信息,以便于药品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追溯。

2. 定期清点:药品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需要定期清点库存药品,检查是否有已过期的药品,并进行记录。

3. 注意分类:药品过期销毁需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药品,在正确操作下,可通过销毁废弃物处理设施进行销毁处理;另一类是易制毒药品和易制爆药品,这类药品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销毁处理。

4. 专人操作:药品过期销毁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操作,确保操作安全和规范。

5. 监督检查:药品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需要对药品过期销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执行情况符合规定。

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进入市场和被误用。

要加强监督和培训,确保此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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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院内药品管理,明确过期药品报废、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药品验收入库时,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将相应的药品效期录入系统。

第二条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失效期临近的药品提前一个月下架,同时由药房人员拟定系统中出库药品的明细表交医务科和财务科审核签字确认后,交于系统管理员出库。

第三条已作报废确认且已出库的下架药品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核对品名、数量、批号、效期无误后,集中包装贴封条盖医务科鲜章封存,待集中销毁。

待销毁药品妥善存放,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

第四条销毁处理要在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行政科共同监督下,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销毁过程全程监控并拍照,销毁人员和监督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名存档。

第五条报废、审批的原件交财务科作核销凭据;药房存档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每月对药品进行例行检查,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失效等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七条毒性、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并按规定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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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 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组织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七、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八、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下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监督人等内容。

九、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十、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药监局监督销毁
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2、假药、劣药以及“三无”药品。

3、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药品。

4、包装说明及其标识内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和《GMP》规定的药品。

5、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二、退货药品的确认
1、滞销药品。

2、有效期在 3 个月内的药品。

3、厂家根据药品市场反馈或国家指令规定主动要求收回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按供货渠道退货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均应专库或划区单独存放,专门保管,设有明显标记。

四、不合格药品、退货药品要详细记录,包括品名、规格、厂名、批号、数量、来源、检查处理结果、处理日期等。

五、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处理。

六、退货药品要核实退货原因,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报请药剂科主任批准,做出妥善处理。

七、退货药品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三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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