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划界与海洋权益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

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主要原因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黄海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海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
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
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
高中地理第四章海洋权益第二节我国海洋的基本国情与海洋权益课件中图版选修2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据报道,菲律宾参议院三度通过法案,将中国南沙群岛部 分岛礁和黄岩岛划为菲属岛屿,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将上述岛礁划入 菲领海基线范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就菲律宾议院将中国南沙群 岛部分岛礁和黄岩岛划为菲属岛屿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对黄岩岛 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材料二 南海诸岛位置示意图。(图甲)
知识点 我国的海洋国情及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意义有哪些? 图示我国海洋国情及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意义
【例题】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 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 许任何人拿来买卖。 材料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历史现实:①大陆 架是陆地国土的自然延伸部分,其外延按物质来源划分;②《联合 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 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 底土。”
4目前,我国解决海洋争端的基本原则有( )。 ①遵循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 ②尊重历史的原则 ③自然延伸的 原则 ④公平合理原则 ⑤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 A.仅①② B.仅①②③④ C.①②③④⑤ D.仅①②④⑤ 解析:目前我国与多个国家存在海洋争端,海洋权益也受到了一定 的损害,题中各项均是我国解决海洋争端的基本原则。 答案:C
我国基本的海洋国情是怎样的?
答案:①我国是海洋大国,所管辖的海域面积大,海洋资源丰富,但是 我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海域面积以及人均海洋资源少。②海 洋环境问题突出:海洋污染范围在不断扩大,海洋生态破坏在不断 加剧。③我国的海域也存在海域划界和岛屿归属的争议。
图表导读教材图4-2-2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 该图包含的信息非常丰富,可以分成几个层面来掌握。首先是陆 上中国的沿海省级行政单位,共14个。其次是海域的名称及界线。 再次是近海的海洋资源,我国的海洋资源种类多、储量大,其中要 特别注意图中主要资源的分布位置。
12海洋权益

公平分担保护海洋的责任和义务
读“海洋空间的划分留”回答下列问题: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全球144个沿海国家对A处拥 有 ( 领海)权;对B处享有( 勘探 )、(开发 )、 ( 养护 )、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C处为 ( 国际共同海域 ), 是( 人类共同继承 )财产。
读“海洋空间的划分留”回答下列问题:
提供稳定的周边环境和巩固海防; 营造海上安全秩序; 维护海上航运通道航线及海外利益的安全
4.人类共同拥有一个海洋 思考:海洋有哪些战略地位和价值?
海洋是地球环境的调节器;海洋是生命的诞生地 海洋是资源宝库;海洋经济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 分;海洋是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重要舞台 5.对比《公约》的内容与我国的参与 《联合国海洋发公约》内容 国际海底及其资源已被确立为人 类共同继承财产 沿海国有建立领海大陆架专属经 济区的权利,各内陆国均享有公 海国际海底资源的开发及合法利 用权 公平分享海洋权益,合作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与形式 我国已参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 发 我国尊重各沿海国享有的海洋权 益,尊重各国共有的海洋权益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本文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提出新形势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海洋权益形势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海上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10年以来中日间围绕钓鱼岛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等一度使两国关系跌入低谷,也使日本加紧了对钓鱼岛从“实际控制”上升到“法理控制”的脚步,对钓鱼岛最终的归属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2012年以来,日本政府与极右翼分子公然挑衅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包括1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的4位议员的强行登岛;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开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入日本39个无人岛之列;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的自导自演的“购岛”闹剧,使国际舆论更加聚焦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及走向。
南海的岛礁归属争端以南沙群岛最为严峻和复杂。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在南沙群岛形成了6国7方的对峙局面。
这些国家从宣示主权,到抢占岛礁、瓜分海域、掠夺资源,再到法律支撑、设立行政机构、军事保障、甚至借助外力,以达到其占领--占有--经营的目的。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

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每天到河里来潜水,饮水好多瓢,不贡献点什么,觉得对不起人,尽管知道此处水深怪多,吐个泡泡凶多吉少,也要奋不顾身一把。
在下干了十年的海洋工作,看了“你克我服”先生的东海石油问题,觉得有话可说,此地多持平之论,也是个说话的好环境,悖谬之处,敬请诸兄指正。
首先说个段子。
有人知道我们的领海是怎么回事么?有朋友说了,那有何难?12海里领海+12海里毗邻区+176海里专属经济区嘛,总共加起来也就是200海里。
那么,我们的领海是从那里起算向外推12海里的呢?也就是说,领海基线在那里?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我国采用12海里领海。
一石激起“三”层浪,因为声明语焉不详,印尼,美国等国家都纷纷来打听,你们的领海到底到哪里啊?这可不是小事,事涉主权,如果你宣布的范围与他们的冲突,对方自然要提抗议;事情也涉及商业,人家的货轮如果遇难或者被抢,也知道该找谁帮忙救助。
可是我们中国就是不吭声,不肯发表必须附上的海图。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苦了周总理为首的外交系统,要是那时候就宣布了海图,跟印尼、菲、马、越、日、韩的关系改善肯定是平添难度了,不发表声明又不行,所以搞了一出有头无尾的戏。
中国不透底,周边国家也就搁置了这件事,反正你还没宣布边界嘛,等宣布了再抗议也来得及。
只有美国搁置不了,天天来打听,心里急啊。
它是海洋大国,又天天在这边晃,又怕莫名其妙发生冲突,通过好多渠道来打听过,其中包括波兰渠道,中国就是不告诉他。
12海里领海云云,本来就是对付你的嘛,你急,正好。
说起来有钱人就是有办法,美国人不像我们有五千年与人斗的智慧,可他们是科学大国啊,别的不会,做试验有的是经费,准备停当,这就做开了试验……从那年开始,你去看看《人民日报》,隔几天就有一篇声明:“美国悍然入侵我国领海,强烈抗议……”美国也很滑稽,照例是一篇回复:“你没公布你的领海边界,我是误入。
”你来我往,双方都很有耐心,用了几年的时间,美国海空军共计入侵我国领海领空500余次(一说是900余次),此后就不来了。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产生原因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
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
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分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上划界问题复杂多变。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 万平方公里。
这300 万平方公里的宽广海域为我国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海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由于国家之间利益的不同或由于对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的不同也会经常发生冲突,特别是开发大陆架自然资源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更使海域划界问题变得复杂。
除了渤海是我国内海外,其它海域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都与相邻、相向的周边国家存在着海域划界矛盾,同时与一些国家还存在着岛屿主权的争端。
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是在尊重“历史性水域”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对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合理、公正、公平的适当调整,以此来解决同周边国家在海洋划界问题上出现的争端,进而维护新海洋法所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并最终保持亚太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第二,中国海洋国土屡遭侵犯,中国海防面临着周边海上力量的威胁。
中国周边强大海上军事力量的存在及其军备竞赛,一方面增加了相关国家的危机感,并增大了相关国家爆发海上冲突的可能性,对地区整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另一方面对中国东部沿海一带的弧形区域形成了战略挤压,从而直接威胁到中国的海防安全。
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 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 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 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
现在世界范围中有很多中国军事威胁论,“强大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会转化为国防实力”,现在所有人都在享受现实的“中国股”飞涨的利益,没有强大的海防,中国日益卷入世界的巨大的海洋利益就不会有实质性的保障,中国国内经济就会因资源进口和利润回流中断而发生危机,并由此阻碍中国的迅速崛起。
需要知晓的海洋权益知识

准,成为国际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 公约。
《公约》中涉及的海洋权益概念, 有五个需要重点了解。
----领海和®比连区。
领海是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线或内水相邻 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其领土的一部 分各国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从 《公约》确定的领海基线测量起不超过 12海里的界限为止。
我国政府已于 1958年9月4日宣布我国的领海宽度 为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
领海 基线是指沿海国划定其领海外部界限 的起算线,沿此线向外划出一定宽度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海运事业 的繁荣得海权者兴、失海权者亡,得 海洋者盛、失海洋者衰”已成为世界的 普遍共识,各国围绕海洋权益的争夺 也愈演愈烈。
只有了解海洋权益知识、 清楚我国海洋权益现状、知晓国际国 内海洋法规,才能有效保卫海疆、合理 合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一、有关海洋权益的几个概念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 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 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 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 国家安全权益、海上交通权益,等等。
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蒙特哥湾 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 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自1994年11月16日生效 后,目前已获得167个国家及组织批P E 1 2021.6i | ^ •多维视野.本栏编辑:靳旭林的海域便是领海:领海基线有两种:一 种是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退出最远 的那条海岸线,称为正常基线;另一种 是直线基线,即在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选定适当点作为基点,然 后将相邻的基点用直线连接起来,这 一系列直线构成的基线为直线基线, 此划法适用于海岸线极为曲折,或紧 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
领海是沿岸国领土的一部分,属 于沿岸国的主权,但在一国领海内,外 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无害通过应 持续不停和迅速进行。
停船和下锚通 常以航行所附带发生或由于不可抗力 或遇难或为救助遇险遭难人员、船舶 或飞机的目的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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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有下列权利
• 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 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 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 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 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 •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它可 以规定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 和养护措施。关于专属经济区的各国立法一般都规定, 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得在区内捕鱼。
海洋划界与海洋权益
主讲 王晓轩
地球表面的陆地与海洋
陆地面积1.5亿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3.6亿平方公里
美国迪凯特号驱逐舰来南海裸奔
引导案例:中美南海撞机事件
• 首次3D影像真实还原15年前“中美撞机事件”,向英雄敬礼!_标清.flv
• ● 2001年4月1日愚人节,一架美国高度精 密的EP-3间谍飞机,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 上空进行军事侦察,中国派出2架歼-8II战斗 机进行监视和拦截,其后间谍飞机与中国的 一架战斗机相撞。中国战机坠毁,飞行员王 伟失踪。美国间谍飞机受损,迫降海南岛机 场。
• 即沿岸国与非沿岸国在各海 域的权利与义务
●领海
a.概念和法律地位
b.宽度和界限 第三次海洋会议经过多次的反复磋商、讨论之 后,终于在公约中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 海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根据统计,世界上有117 个国家实行了12海里的领海宽度,包括中国。
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
(1)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2)沿海国对其领海享有属地优越权,因而对于 领海的人和事物(除《海洋法公约》或国际法的限制 外)行使排他权。 (3)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 其他国家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开发和利用。 (4)沿海国有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卫生、 缉私、移民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权利。 (5)沿海国有义务使外国的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4)进行影响沿海国防务或者安全的宣传行为;
(5)在船上起落或者接载任何飞机; (6)载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7)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者卫生的法律法 规,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者人员
(8)违反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任何严重的污染行为;
军扫雷舰撞坏菲律宾珊瑚礁被切块运走_标清.flv
a.概念和法律地位 1.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基线 向陆地一面的水域为“内水”,它构成国家 领水的一部分。
2.法律地位
12海里
领 毗 内 海 领 基 线12海里 邻
200海里
专 属 经 济 区
海 海
区
海 面 划 分 简 易 图
海 洋 各 区 域 的
海洋区域的划分简易图
• 二、各海域上的问题, 事实上,事后中美双方谈判时争议的焦 点在于: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即美国间 谍飞机是否有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飞 越的自由。
•
• 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 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关于各种海域的 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国家之间在海洋活动中 发生的各种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美
(9)任何捕鱼活动; (10)进行研究和测量活动;
(11)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者任何其 他设施或者设备的行为;
(12)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
3.领海内的管辖权 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人和事物享有排他的管辖权, 但是这种管辖权要受国际条约或国际法的限制。对 于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不得行使管辖权;军 舰和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政府船舶也享有豁免权。 此外,沿海国管辖权的行使也不应当妨碍其他国家 的合法权利,例如无害通过权。
公约同时规定: 在领海内,潜水艇或者其他潜水器, 必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国旗。
外国核动力船舶或装载核物质或者其他 危险或者有毒物品的船舶,在行使无害通过 权的时候,应当持有国际协定为这种船舶所 规定的证书并遵守国际协定所规定的预防措 施。
公约例举的不属于无害通过的行为: (1)对沿海国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 力威胁或者使用武力; (2)进行军事操练或者演习; (3)收集情报;
●领海(territorial sea)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 ●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 ●大陆架(continental shelf) ●公海(high sea) ●国际海底区域(international sea bed area)
●内水(internal sea)
● 大陆架
1.定义 地理上的大陆架 海岸向海延伸到大陆坡为止的一段比较平 坦的区域
●公海
a.概念
●1958年 ●1974年 b.公海的法律地位 1.格老秀斯为公海制度的建立奠定理论基础 2.《公海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总结
●内水:地位与陆地领土一样,完全的主权
●领海:属于国家领土,国家拥有领海的主 权, 但非沿岸国有无害通过权 ●毗连区:防止并惩治外国船只在领土或领海 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方面的法律法 规,是一个防御性的海域。
• 美国和其它多数国家对国际法的理解是,军用舰船在 专属经济区内拥有自由通行权,但中国不同意这种解 读,并长期抨击美军沿着中国海岸频繁执行侦察任务 的做法。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外国军舰、飞机在享 有公约规定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同时,要顾及到沿海 国的权力,应遵守沿海国的法律和国际法规则,不得 从事危害沿海国主权、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活动,即只 能是通常所说的“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 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对专 属经济区享有监视、管理、控制的权力。
•
基本法律文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94年生效)
1.两个基本概念:基线与海里
a.基线
测算沿海国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 及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基线向陆地的一面 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正常基线VS.直线基线
我国的基点与基线
山东半岛与钓鱼岛的领海基线
2.海域的划分
●内水(internal sea)
●毗连区
a.起源
b.性质(属于公海还是专属经济区?) 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 海里。由于领海的宽度是12海里,毗连区中有1/2是 与领海重叠的,实际上毗连区的宽度只有12海里。沿 海国对毗连区的管辖并不包括毗连区的上空。
c.沿海国的权利
d.《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毗连区法》
●专属经济区
(1)在刑事管辖方面,沿海国一般不得在通过领海 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用来逮捕有关人 员或者进行有关罪行的调查活动。(flash) (2)在民事管辖方面,除非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本 身在沿海国水域航行的过程中,或者为此种航行 目的而承担了义务或者发生了债务诉讼外,沿海 国不得因任何民事诉讼而对船舶从事执行或逮捕 任何人的行为。
2.无害通过权 无害通过权(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 的意 义是: (1)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 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因此,这一权利仅仅 限于船舶,不包括飞机; (2)通过是指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 为了驶往或驶出内水而通过领海的航行。这种通过 应当维持不停的迅速进行,在遇到不可抗力或为救 助遇险等情况才可以停船或下锚。 (3)无害的意思是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 好秩序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