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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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大疾病上报制度

学校重大疾病上报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学校疾病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上报范围1. 学校内师生员工发生的传染病病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艾滋病、乙肝、结核病、麻疹、风疹、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疟疾等。

2. 学校内发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 学校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学校内发生的重大疾病疫情。

三、上报流程1. 疾病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或教职工发现传染病病例或其他重大疾病疫情时,应及时向学校卫生室报告。

2. 卫生室核实:学校卫生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病例进行核实,确认病例是否符合上报范围。

3. 报告学校:卫生室核实后,应及时将病例信息报告给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 上报相关部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病例信息上报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隔离治疗:对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上报要求1. 及时性:学校及相关部门在接到病例报告后,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病例信息得到及时上报。

2. 准确性:上报的病例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3. 完整性:上报的病例信息应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情况、防控措施等。

4. 保密性:对病例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责任追究1.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学校卫生室负责病例的核实、报告工作。

3. 相关部门负责病例的上报工作。

4. 对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上报病例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上报工作,提高疾病防控能力,为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传染病上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报告和分析传染病的疫情数据,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实验室、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

2. 上报的传染病范围该制度要求上报的传染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流行性感冒、霍乱、麻疹、狂犬病、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艾滋病、丙型肝炎等。

3. 上报要求3.1. 医疗机构、实验室和学校应当及时上报所发现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信息。

3.2. 上报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病例分类(如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发病时间、诊断结果、治疗措施等相关信息。

3.3. 上报的传染病病例数量应按照不同病种进行分类统计和报告。

3.4. 上报信息应使用规定的传染病上报系统或格式进行报送,确保数据传输的及时、安全和准确。

4. 上报流程4.1.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后,医疗机构应及时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4.2. 实验室在确认传染病病例后,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上报给相关部门。

4.3. 学校应及时上报学生和教职工发现的传染病病例,以及学校内的传染病疫情情况。

5. 数据分析和报告相关部门应每日对上报的传染病病例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 各类传染病的发病趋势和分布情况。

5.2. 传染病的病原体特征、传播途径和风险评估。

5.3. 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控策略效果的评估。

5.4. 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建议和指导。

备注:该制度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和完善传染病上报制度,及时掌握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 意义:传染病上报制度是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卫生部门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传播。

疾病防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

疾病防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

疾病防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医院内各类疾病疫情和防备掌控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疾病防控本领,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订立本《疾病防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科研机构以及外来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

第三条上报内容疾病防控信息上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疫情监测报告、疑似病例报告、确诊病例报告、疫苗接种情况报告、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告等。

第四条上报渠道疾病防控信息应当通过医院内设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上报,包含电子邮件、在线填报系统等。

第二章上报流程第五条信息录入各科室、科研机构以及外来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疾病防控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上报周期疫情监测报告和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告应每日上报一次;疑似病例报告和确诊病例报告应及时上报;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应每周上报一次。

第七条错误矫正若发现上报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上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依照要求进行更正。

第八条核实审核医院内设立防控信息核实审核小组,负责对上报的疾病防控信息进行核实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信息共享医院的各级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乐观搭配,共享疾病防控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及时沟通。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十条监督责任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疾病防控信息上报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各科室、科研机构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信息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疾病防控信息上报培训,提高上报人员的信息录入和报告本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信息评估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疾病防控信息的评估制度,定期对信息上报的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疾病防控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私密性保护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隐私保护制度,确保上报的疾病防控信息不被泄露,保护患者和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四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四条违规处理对于有意隐瞒、窜改、延后上报疫情信息的人员,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传染病疫情,并提供必要的信息用于疫情监测、控制和防治工作的有关部门做出适当的决策和采取措施。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卫生部门。

3. 上报内容传染病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诊断信息:包括疾病名称、病程、症状、临床表现等;- 感染信息: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潜伏期、季节性等;- 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包括患者接触史、旅行史、职业史等;- 治疗信息:包括用药情况、治疗效果等。

4. 上报程序4.1 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立即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至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通知患者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4.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登记上报,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

4.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将上报信息及时通报所在地卫生部门,并与卫生部门进行信息共享与协调工作。

4.4 卫生部门根据上报信息,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和防治措施,并定期公布疫情信息。

5. 保密与隐私5.1 所有的传染病上报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5.2 仅有授权人员可以接触和使用上报信息,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协议。

5.3 上报信息中的个人信息应当经过脱敏处理,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6. 处理不当的违规行为任何未按照本制度规定上报或滥用上报信息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 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本制度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同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部门的监督。

对于不遵守制度的机构和个人,将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措施。

8. 附件8.1 传染病上报表格8.2 传染病上报流程图以上是一个传染病上报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过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建议在制定本制度时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

2024年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文为有效强化传染病管理措施,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以下规定:1、传染病疫情报告涵盖范围:包括甲类传染病___种,乙类___种,以及丙类___种。

2、报告机制:①所有在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和保健人员,均被视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②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须在门诊日志中详细记录,并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同时在日志和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

③确诊为疑似传染病的住院患者,需填写传染卡,并及时进行“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填写内容需完整、清晰,不得有字迹模糊的情况。

需通过电话在___小时内报告,并在未确诊前作为疑似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需在___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需在___小时内报告。

⑥每日由院感疾控科专职人员收集临床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卡,汇总、登记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至区疾控中心。

⑦若同一患者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需分别填写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每年需填写一次传染病报告卡。

此规定由院感疾控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制定,适用于医院发热腹泻预检分诊制度。

1、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配备相应的消毒隔离设施和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2、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和工作规范,执行临床技术操作标准和相关制度。

3、各科室医生在接诊时,需按要求对患者进行发热腹泻的预检。

预检为发热腹泻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将其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和上级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患者可转至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预防措施。

6、如不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医疗机构。

疾病报告与上报管理制度

疾病报告与上报管理制度

疾病报告与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疾病报告与上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医院内部及周边病情,确保疫情、传染病等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疾病防控本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疾病报告:指对发生在医院内部和周边的疾病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的工作。

•疾病上报:指将疾病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卫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疾病报告管理第四条疾病报告的内容1.每位医生、护士和相关科室应及时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初步诊断等相关内容。

2.每位医生、护士应严格依照医学常识和规定的标准对各类疾病进行归类、编码和统计,确保疾病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医院应建立健全疾病报告统计制度,每日对疾病报告进行汇总和分析,制作相关报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疾病报告的流程1.医生、护士在诊断疾病后,应及时将疾病报告填写完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或护士长。

2.科室的主管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对疾病报告进行审核、核实和统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医院疾病监测与防控部门。

3.医院疾病监测与防控部门对上报的疾病报告进行汇总和分析,制作相关报表,并依照规定的时限上报给上级卫生部门。

第六条疾病报告的要求1.疾病报告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疾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等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疾病报告涉及的患者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严禁将报告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3.医院应定期对疾病报告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第三章疾病上报管理第七条疾病上报的范围1.包含发生在医院内部的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上报。

2.包含医院周边地区发生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上报。

第八条疾病上报的流程1.医生、护士和相关科室应依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将发生的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上报给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或护士长。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

传染病上报与政策要求一、传染病报告制度我国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农场、林场、煤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同时,个人发现自身患有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也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报告内容传染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日期、症状、体征、诊断、治疗情况、接触史、旅行史等信息。

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遗漏。

三、传染病报告时限传染病报告时限根据病种的危害程度和控制需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乙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丙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传染病报告方式传染病报告方式主要有电话报告、网络报告和纸质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报告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当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及时报告传染病信息。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可以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告。

五、传染病防治政策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传染病防治政策。

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六、传染病防治措施传染病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四个方面。

预防措施包括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菌等。

控制措施包括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治疗、疫源地处理等。

治疗措施包括病原治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等。

康复措施包括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

七、传染病防治责任传染病防治责任主要包括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

学校疾病报告制度

学校疾病报告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传染病:如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等。

2. 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正常秩序的疾病。

3. 疑似病例:具有传染病症状,但未确诊的病例。

三、报告责任1. 校长为学校疾病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校疾病报告工作的落实。

2. 校安全管理人为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学校疾病报告信息。

3. 各班主任为班级疾病报告责任人,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班级疾病报告信息。

4. 学校医务室为疾病诊断机构,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诊断,并上报学校。

四、报告流程1. 发现病例: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人员等发现疑似病例或疾病患者,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

2. 班级报告: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24小时内向校安全管理人报告。

3. 学校报告:校安全管理人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校长报告,并填写《学校疾病报告表》。

4. 疾病诊断:学校医务室对疑似病例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

5. 采取措施:学校根据病情采取隔离、治疗、消毒等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6. 信息上报:学校将病例信息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并按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缓报疾病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疾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医务室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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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聚源路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
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

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012年疾病上报制度
何村小学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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