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网站截图 搜索:广东人事,点“继续教育”)广东学习网学习注册流程——————————————————一、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流程:为了让您在广东学习网的学习情况能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进行数据对接,建议您在进入学习前,先登录省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人事—>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并注册账号。
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请在“个人”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如果您是单位用户,请在“单位”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 第一步:单位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单位栏“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后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信息,完善管理员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如图(1):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如图(2) 填写单位信息如图(3)填写管理员信息---------------------------------- 第二步:个人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个人栏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填写帐号信息并完善后即可。
如图(1)填写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城市、所在单位。
温馨提示:登录帐号只能由字母、下划线、数字组成,只能以字母开头,长度为2~20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05
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与挑
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分析
数据安全,保障学员信息隐私
•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学员信息安全
•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学习管理功能实用,方便学员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课程目录,选择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学习进度,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 学员可以收藏课程,方便下次学习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考核与评估功能
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考核与评估包括课程考试、实践活动、论文评审等
注册登录流程简便,提高用户体验
• 用户只需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即可完成注册登录
• 注册登录过程中提供验证码验证,防止恶意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习管理功能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学习资源包括课程、讲座、论文、实践等
• 学习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如视频、音频、文档、图片等
• 2010年,广东省对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
台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功能特点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 注册与登录功能,方便学员注册、登录和管理个人信息
• 学习管理功能,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考核与评估功能,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为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在线学习、考核评估等功
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1. 简介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为了满足广东省继续教育机构管理需求而开发的一款学员管理系统。
该系统旨在提供一种便捷、高效的方式来管理继续教育机构的学员信息和课程安排。
2. 功能特点2.1 学员管理•学员信息录入和管理:包括学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购买课程信息等。
•学员报名管理:支持线下和线上报名,可以记录学员的报名时间、支付情况等信息。
•学员课程安排:为学员安排相应的课程,便于管理和调整。
2.2 课程管理•课程列表管理:包括课程名称、授课老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课程报名管理:记录每个课程的报名人数、报名时间、课程费用等。
•课程评价管理:学员可以对已完成的课程进行评价。
2.3 资源管理•老师管理:包括老师信息、教授课程、工作经历等。
•教材管理:记录教材信息、库存情况、购买和使用记录等。
•设备管理:记录学校提供给教师和学生使用的设备信息,便于管理和维护。
2.4 系统管理•用户权限管理:设定不同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教师、学生等,并分配不同的权限。
•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统计与分析: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方便管理员进行决策。
3. 实施效果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实施将带来以下效果: - 提高学员管理效率:通过系统化管理学员信息,提高学员信息的录入和查询效率,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提升课程管理水平:通过系统记录课程信息和学员报名情况,能够更好地安排和调整课程,提升课程管理水平。
- 强化资源管理模式:通过记录和管理教师、教材和设备信息,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管理决策支持: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管理员提供决策支持,有利于制定和调整管理策略。
- 提升用户体验:系统的使用方便、界面友好,减少人为操作和沟通的环节,提升用户体验。
4. 注意事项在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数据安全保护:系统中的数据包含学员、教师等敏感信息,需要合理设置权限,保护数据的安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粤财会函〔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推进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将我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数据信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认定(一)公需科目学习及登记平台变更。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陆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通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系统”)不再提供学习渠道。
(二)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统一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
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级负责。
(三)数据对接和证书打印。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会计信息平台”完成规定学分登记和认定后,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4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过技巧

2024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过技巧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的角色和职责也在不断演变。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参加继续教育不仅仅是去听课和学习,还需要一些技巧来确保学习效果和通过考试。
下面我将分享一些2024年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过的技巧。
首先,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是非常关键的。
在开始学习之前,要先了解自己的学习需求和目标。
了解自己薄弱的领域,并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可以帮助提高学习效果。
把学习计划分解成小的目标,逐步完成,可以增加学习的可行性和动力。
其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学习。
尽量避免在疲劳或分心的状态下学习,以充分利用每一分钟的学习时间。
第三,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工具也是关键。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习惯和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可以提高学习效果。
有些人适合通过听课来学习,可以选择参加线下或线上的培训课程;有些人更适合阅读来学习,可以选择参考教材或专业书籍。
此外,还可以利用各种学习工具,如学习笔记、复习卡片等来帮助记忆和理解。
最后,参加模拟考试和做题练习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模拟考试和做题练习,可以帮助巩固知识和熟悉考试形式。
可以找一些与实际考试相似的题目进行练习,同时还要注意查找解题技巧和答题技巧。
通过不断的练习和反复操作,可以提高答题的速度和准确性,从而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综上所述,2024年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过的技巧包括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工具以及参加模拟考试和做题练习。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学习效果和通过考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满足个人的职业发展需求。
同时,要坚持学习的态度和习惯,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来保持竞争力和适应性。
总之,继续教育对于会计人员来说非常重要,通过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学习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工具,并参加模拟考试和做题练习,可以提高学习效果和通过考试。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 个人用户操作指南

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

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为更好地推进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化管理,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规范、便利的服务,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专业技能,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33号)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深圳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一)公需科目。
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9年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
市财政部门提供免费公需科目网络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19年5月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深圳市财政局”官网首页左下方“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点击“公需科目学习”栏目,按要求参加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登记。
(二)专业科目。
从深圳市财政局发布的2019年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指南中选择。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可以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还可通过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等形式折算获取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超过20名以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求,自行组织本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粤财会[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13〕50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2013年9月5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有关人员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任一情况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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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在哪里呢?下面是带来的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欢迎大家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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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
(穗财会〔xx〕19号)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称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xx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结转。
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记录在会计人员电子档案中。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市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两种方式,持证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xx年7月1日起至xx年6月30日止。
具体开班时间可登录继续教育系统查询,操作办法详见《个人参加继续教育程序》(附件1)。
培训机构名单详见《xx年度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附件2)。
七、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
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取得xx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 *
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xx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xx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xx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广东省 * 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xx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xx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xx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xx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xx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八)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
计类研究课题,xx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
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九)xx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xx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一)xx年度参加广东省 * 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十二)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五、继续教育登记
(一)持证人员完成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无需到区、县级市财政局办理登记,我局会将继续教育完成信息直接记录在持证人员电子档案中。
(二)参加本通知第七点所列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的持证人员,可携资料到已预约区、县级市财政局登记点(附件3)办理现场登记。
办理流程详见《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操作指南》(附件4)。
(三)持证人员参加培训或办理学分现场登记后,可登陆继续教
育系统服务平台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电子记录信息。
如需纸质凭证的,可自行登录服务平台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六、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课程
补学xx至xx年度的,可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参加面授课程
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补学xx、xx年度的,可到任一面授培训机构(附件2)参加面授课程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称“会计证”)后,是否要参加继续教育,何时开始继续教育?
答:取得会计证后,第二年开始,持证会计人员应参加并完成
规定时间、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