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自考《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全]
![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全]](https://img.taocdn.com/s3/m/0751a275f46527d3240ce0bb.png)
行政的含义: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具体含义:1、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2、行政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3、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的类型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分,分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军事行政、经济行政、外事行政等等类型。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4、根据行为的内容不同,将行政划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
行政法的分类及其分类标准: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根据行政法的性质和作用;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4、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公安行政法、司法行政法等:以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管理领域的划分为标准。
行政法基本原则含义: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特点:法律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对具体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制定或实施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若违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不能导致法律后果的原则不能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 特殊性——行政法德基本原则应当是行政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 3 普遍性——基本原则必须适用于所有行政领域,能统率和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
我国行政法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考《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第四章行政机关1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2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3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4行政机关具有双重性质,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相对一于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5在我国只有部分省级、县级、市或市区级人民政府向外分别派出地区行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机关二着是相对而言,如省级人民政府相对于地区行署,前者是派出行政机关,后着是被派出机关等6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 (一)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二)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三)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四)行政机关职能通常是主动的7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1保障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8行政机关主要职权:1行政立法权2行政命令权3行政处理权4行政监督权5行政裁决权行政强制权7行政处罚权9行政管理手段: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2编制和执行计划3实施行政许可4征收税和给予财政资助5调查统计和发布信息6处理争议7采取行政强制措施8实施行政制裁9缔结行政合同10提供行政指导10行政机关的分类: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3常设行政机关与非常设行政机关4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5专门执法机关与非专门执法机关6派出行政机关与背派出行政机关第五章依授权和委托行使职能的组织1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2被授权组织的条件:1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政职能无利害关系2相应组织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自考06909行政诉讼法新版重点复习资料

第一章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是近现代国家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法国是现代行政诉讼的起源地,但法国行政诉讼法诞生的标志却是以1799年国家参事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前身的设立为起点。
1799年《宪法》规定:“在执政的领导下,国家参事院负责草拟法律草案和公共行政条例,解决行政上发生的困难。
”法国行政诉讼的发展大概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保留审批权时期。
这个时期的行政参事院还只能称为行政首长的审批机构。
第二阶段为委托审判权时期。
第三阶段为一般审判权时期。
第四阶段为特定审判权时期。
地方行政法庭成为一般权限的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成为特定权限的法院。
就行政司法体制而言,德国与法国一样,都实行双轨制,即在普通法院之外设立独立而自成体系的行政法院,行政案件由行政法院审理,普通法院无管辖权。
就中国的行政诉讼发展而言,在过程意义上,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我们可以将其视为民主这架机器的启动器。
迄今为止,我国行政诉讼的发展基本上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中国行政诉讼法存在许多缺陷,行政诉讼在许多方面面临着危机。
如果我们承认任何法律制度都有其“语境”,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其生存的环境,中国有中国的问题,中国问题有其生成背景,中国问题的生成背景自有其运行机理。
中国行政诉讼法学必须回应中国问题。
因此,面向中国现实是学界的一种自省,也是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开始。
第二章行政诉讼法概述所谓行政诉讼,是指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脱于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具有如下涵义:1.行政诉讼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3.行政诉讼的主持者是法院;4.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由此看来,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或途径相比,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2.与民事和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3.与民事和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隐含着两种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
自考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参考材料

自考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参考材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明确为什么要有行政法,首先要清楚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并不泛指一般行政,而是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公共行政是一种国家职能活动,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所以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活动中享有许多特权,如命令企业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违反命令者可以给予处罚等,而一般行政则不具有这些手段。
正是由于它们在性质、目的、对象、手段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应当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一、行政行政有一般行政与国家行政之分。
一般行政是指各种组织(包括机关、团体、单位等)的执行、管理职能。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这一特殊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在实际运作中有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之分。
形式行政是以行政的主体来界定行政,凡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职能即为行政。
实质行政是以行政的实质内容作定行政的标准,凡是国家机关实施具体的执行、管理行为即为行政。
按照形式行政的标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其内部人、财、物的管理不属行政的范畴;按照实质行政的标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裁决行政、民事纠纷的行为不属行政的范畴(称为“准立法”和“准司法”)。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主要是指形式行政。
行政,还有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之分。
静态行政是指行使行政职能的机关;动态行政是指行使行政职能的行为。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主要是动态行政。
二、行政关系行政关系通常是指作为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国家公务员及被委托的组织、个人之间,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内部关系。
其基本特征有:(一)存在双方或双方以上的当事人;(二)其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三)相应关系是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发生的。
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1.公行政:指国家从事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实行行政和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2.比例原则: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3.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4.公务员: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该类人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责工资福利。
5.具体行政行为: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简答:一、简述行政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关系,包括以下四项1.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过的各种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行政救济,行政救济主体经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二、行政立法的程序1.行政法规规章的提议和起草。
草案可以与法案同时起草,也可以在提出法案后组织起草。
起草过程中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行政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和审议。
起草完毕后,须将该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科学性等交行政立法主体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和审议3.行政法规规章的发布。
经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应由行政立法主体的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发布,并刊载于相应的媒体4.行政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
(最新_自考资料)_93_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诉讼法资料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意义,<狭义行政)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一般意义的行政指任何组织为实现其目的、任务而行使的执行、管理职能,包括公行政和私行政。
狭义的行政:也就是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包括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使的执行、管理职能。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还包括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公共社团<律师协会、医生协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学校、研究院)的行政。
传统行政法学:只研究国家行政,20世纪以后各国的行政法学也将其他公行政纳入研究范围。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法院也开始受理学生被高校拒绝录取,或不服校方开除、退学处分,拒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诉讼。
法院将被诉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归入行政诉讼被告的范畴。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静态是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动态行政是相应组织职能的运作,也就是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3、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的区别:形式行政是指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实质行政是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不论主体是哪种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就是行政。
现代社会行政权力日益膨胀,国家行政机关越来越多的行使具有立法司法性质的职能。
所以行政法学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准司法、准立法各方面的职能活动。
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有着和人类社会同样长远的历史。
但国家行政是国家产生后才有的。
行政法则是在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以后才出现,其历史不过200年左右。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行政国的兴起逐步发展起来。
行政诉讼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A.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B. 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C.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D.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答案:D2.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平原则C. 独立审判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中,原告对哪个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行政决定B. 行政指导C. 行政调解D. 行政建议答案:A4.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A. 原告B. 被告C. 法院D. 第三方答案:B5.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多少日内提交答辩状?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C6. 行政诉讼中,原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诉?A. 任何时候B. 法院判决前C. 被告同意后D. 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答案:D7.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第一审判决?A. 1个月B. 2个月C. 3个月D. 6个月答案:C8. 下列哪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答案:D9.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B10. 行政诉讼中,哪个机关有权对行政案件进行监督?A. 人民检察院B. 上级行政机关C. 监察机关D. 人民政府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A.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B.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法人C. 直接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其他组织D. 行政机关答案:ABC12. 根据行政诉讼法,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停止执行行政行为?A. 被诉行政行为正在实施B. 不停止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C.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D. 被告同意停止执行答案:BC13. 行政诉讼中,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A. 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B. 未经质证的证据C. 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D. 证人证言答案:ABC14.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A. 一审程序B. 二审程序C. 再审程序D. 执行程序答案:ABCD15. 行政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予受理?A.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B. 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的C. 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D. 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科目: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1.1.国家行政1.2.行政1.3.行政关系1.4.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5.行政法1.6.形式行政1.7.实质行政1.8.静态行政1.9.动态行政3.1.行政法基本原则3.2.行政法治原则3.3.行政公正原则3.4.行政公开原则3.5.行政效率原则4.1.行政主体4.2.行政机关4.3.行政法主体5.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5.2.行政机关委托组织6.1.国家公务员6.2.国家公职关系8.1.行政行为8.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8.3.行政行为的拘束力8.4.行政行为的执行力8.5.抽象行政行为8.6.具体行政行为8.7.羁束行政行为8.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8.9.依职权行政行为8.10.应请求行政行为8.11.附款行政行为8.12.无附款行政行为8.13.要式行政行为8.14.不要式行政行为8.15.行政行为的成立8.16.行政行为的撤销9.1.行政立法9.2.一般授权立法9.3.特别授权立法个执行性立法9.5.创制性立法9.6.行政立法体制9.7.行政立法效力9.8.行政规范性文件10.1.行政处理10.2.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10.3.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10.4.行政命令10.5.行政确认10.6.行政规划10.7.行政奖励10.8.行政给付11.1.行政许可11.2.特别许可11.3.排他性许可个非排他性许可11.5.独立证书许可11.6.附文件许可11.7.权利性行政许可11.8.附义务的行政许可11.9.一般行政许可12.1.行政征收12.2.行政征用12.3.行政征调12.4.税收12.5.各种社会费用13.1.行政处罚13.2.责令停产停业13.3.行政拘留13.4.劳动教养13.5.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3.6.当场处罚程序14.1.行政强制14.2.行政强制执行1 / 1314.3.即时强制14.4.行政调查14.5.行政强制措施14.6.间接强制14.7.直接强制14.8.代执行14.9,执行罚15.1.行政裁决15.2.专门行政机关的裁决16.1.行政合同16.2.内部行政合同16.3.科研合同16.4.国家订货合同16.5.公用征收合同16.6.国有土地使用合同16.7.招标16.8,拍卖16.9.实际履行原则16.10.全面适当履行原则16.11.行政合同的变更16.12.行政合同的解除16.13.行政指导16.14.助成性行政指导16.15.行政事实行为16.16.补充性行政事实行为16.17.即时性行政事实行为16.18.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17.1.行政程序17.2.内部行政程序17.3.外部行政程序17.4.强制性行政程序17.5,任意性行政程序17.6.事前行政程序17.7.事后行政程序17.8.程序法定原则17.9.相对人参及原则17.10.程序公正原则17.11.说明理由制度17.12.职能分离制度17.13.不单方接触制度17.14.行政程序法17.15.效率模式17.16.权利模式18.1.行政救济18.2.行政法制监督18.3.事前监督18.4.国家机关监督19.1.权力机关监督行政20.1.行政系统内部监督20.2.行政监察20.3.审计监督20.4.一般监督20.5.专门监督21.1.行政复议21.2.一级复议制21.3.复议申请人21.4.行政复议被申请人21.5.行政复议第三人21.6.行政复议的范围21.7.复议参加人21.8.复议申请21.9.复议管辖21.10.复议决定22.1.行政赔偿22.2.行政赔偿责任22.3.行政补偿22.4.行政赔偿请求人22.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2.6.行政赔偿程序22.7.行政赔偿诉讼22.8.行政追偿23.1.行政补偿24.1.行政诉讼24.2.行政诉讼法24.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25.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5.2.国家行为26.1.行政诉讼管辖2 / 1326.2.级别管辖26.3.地域管辖26.4.选择管辖26.5.裁定管辖26.6.移送管辖26.7.指定管辖26.8.管辖权的转移27.1.行政诉讼当事人27.2.原告27.3.被告27.4.第三人27.5.共同诉讼人27.6.诉讼代理人28.1.行政诉讼证据28.2.直接证据28.3.间接证据28.4.原始证据28.5.派生证据28.6.勘验笔录28.7.现场笔录28.8.举证责任28.9.举证内容28.10.举证期间28.11.行政诉讼证据保全28.12.行政诉讼证据审查采用29.1.行政诉讼程序29.2.行政诉讼起诉29.3.行政诉讼受理29.4.财产保全29.5.先予执行29.6.视为申请撤诉29.7.缺席判决29.8.诉讼中止29.9.诉讼终结29.10.上诉29.11.行政诉讼再审程序29.12.第一审程序29.13.第二审程序29.14.行政附带民事诉讼30.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30.2.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依据”30.3.行政法律适用的“参照”30.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规范冲突31.1.行政诉讼的判决31.2.维持判决31.3.证据确凿31.4.撤销判决31.5.变更判决31.6.履行判决31.7.确认判决31.8.行政诉讼裁定31.9.行政诉讼决定32.1.行政诉讼执行程序32.2.执行中止32.3.执行终结名词解释题答案1.1.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职能,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1.2.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行政机关1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2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3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4行政机关具有双重性质,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相对一于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5在我国只有部分省级、县级、市或市区级人民政府向外分别派出地区行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机关二着是相对而言,如省级人民政府相对于地区行署,前者是派出行政机关,后着是被派出机关等6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 (一)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二)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三)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四)行政机关职能通常是主动的7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1保障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8行政机关主要职权:1行政立法权2行政命令权3行政处理权4行政监督权5行政裁决权行政强制权7行政处罚权9行政管理手段: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2编制和执行计划3实施行政许可4征收税和给予财政资助5调查统计和发布信息6处理争议7采取行政强制措施8实施行政制裁9缔结行政合同10提供行政指导10行政机关的分类: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3常设行政机关与非常设行政机关4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5专门执法机关与非专门执法机关6派出行政机关与背派出行政机关第五章依授权和委托行使职能的组织1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2被授权组织的条件:1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行政职能无利害关系2相应组织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其三,相应组织应具备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基本设备4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3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第六章国家公务员1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根据组织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产生,其任期与相应政府每届的任期相同此外,我国国家公务员还分为领导职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公务员3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纵及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国家公务员与相对人发生的关系。
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并非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4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5 行政法制监督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自本发生关系.成为关系的一方当事人6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公务而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7公务员回避制度主要包括下述内容:1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2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3除民族自治地方外,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7国家公职关系途径:1考任2选任3聘任4调任第七章行政相对人1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2行政相对人分类:1个人相对人与组织相对人2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3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4抽象相对人与具体相对人5授益相对人与侵益相对人3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首先.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
其次,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
此外,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4行政相对人可不受该行为拘束,不履行该行为为之确定的任何义务,并且对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3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4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从行政相对人处所获取的一切(如罚没款物等)均应返还相对人第八章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具休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4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5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
等作原列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6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7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8附款行政行为是指其效力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9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10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或形式而允许行政机关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适当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11行政行为的成立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法律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对外发生法律效力12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似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主要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13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14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后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主体本身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15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所有个人、组织都要受该行为的约束,履行该行为确定的义务,不得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有关要求的行为16职权立法是行政机关直接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授权为执行相应法律法规,或为行使其相应行政管理职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抉权立法则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就本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或地方性法规的事项而进行的行政立法17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为。
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以行政主体的名义所实施的行的行为18行政立法行为的成立条件:1经享有相应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讨论决定。
2经行政首长签署3公开发布19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区别:1其他抽象行为的成立不以相应行政机关正式会议讨论决定的必要条件2行政首长签署是所有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3公开发布也是所有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20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2行政决定已送达行政相对人3行政决定文书已为行政相对人领受21行为主体合法:1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应经过会议讨论22行为内容合法:1行政行为有事实根据2正确适用了法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3行为目的的合乎立法目的23行为程序合法:1行为符合法定方式2行为符合法定步骤3行为符合法定时限24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1行政行为具有特里重大的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3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4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5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25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2行政行为不适当26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1相应行政行为通常自撤销之t方失去法律效力2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且相应的行政行为是授益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也可不迫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但是,如因社会公益的需要必须使行政行为的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则应由行政主体户以赔偿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瞒报有关材料,向行政主体提供虚假信息而获取行政主体的某种批准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应追溯到自行为作出之日27行政行为特征:1服务性2从属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性5强制性第九章行政立法1行政立法体制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的体系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2行政立法的效力主要指行政立法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执行力对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对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适用力3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表现在:1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人们尊守的行为规则2行政立法所立之法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4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1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或一般法律规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具体法律规范的确切含义不是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称执行性立法2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就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创制法律尚未确立的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称创制性立法5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位阶: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6行政法规的立项:1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2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3报国务院审批7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一般前提条:1符合宪法、法律和上级行政立法2不超越行政立法机关享有的行政立法权3遵循了法定程序4,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立法形式8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1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具有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公定力、确定力3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的客体9行政诉讼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1.诉讼当事人可以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论证相应具体行政行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引用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行立法体系在横的方面分为权力机关立法和行政立法第十章行政处理概述1行政处理;又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决定,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任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或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率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3行政处理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4申请行政处理行为,或称被动性行政处理行为消极行政处理行为即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5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法定行政职权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即可作出的行政行为6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7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括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圈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8供给行政,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设置和经营公共设施、公共企业等方式,提供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的行政活动9依职权处理原则:1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虽然强调行政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但必须保证该行为是出于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秩序为目的2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强调及时、迅捷性3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必须遵守宪法4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必须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5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同样需要强调民主性10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1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是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的2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3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的目的具有限定性11依职权行政外理的行为的特征:1强制性2主观能动性3及时、迅捷性12行政命令的特征:1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3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4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行为规则5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6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7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13贵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的区别:1概念有别2性质及内容不同3形式不同4角度不同14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的联系:1起因相同2目的一致3相辅相成15行政确认的特征:1行政确认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确认行为的内容或者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或否定3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为4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确认是羁束性行政行为16行政确认的内容:1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2不动产使用权的确认3合同效力的确认4专利权的确认17行政确认的裁本分类:1依申请的确认和依职权的确认2对身份的确认对能力确认和对事实的确认3各专业领域行政确认18行政规划的特征:1方针政策性2综合性3法定性4裁量性19行政奖励的特征:1实施行政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先进3行政奖励的对象是对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遵纪守法的个人和组织4行政奖励的内容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5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6行政奖励行为是单方行政行为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20行政给付的特征:1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3行政给付时一种依申请行政行为4行政给付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21行政给付的基本原则:1行政给付法定的原则2行政给付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3行政给付专款专用和效率的原则4行政给付合理比例的原则5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6行政给付信赖保护的原则22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的程序:1提出申请2审查(形式要件审查)与受理3批准(或拒绝)申请23审核5对不予批准的救济程序24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种类: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今、行政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25行政处理的一般特征:1法定性2行政处理主体是行政主体3对象特定4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5行政处理要经过法律程序6具有可救济性7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26行政命令:如授权令、执行令、禁止令、任免令、公告令、委任令27行政确认种类::确定、认定(认证)、证明、登记、鉴证等28社会保障行政:通过实行社会保险救济以及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的行政活动,消除或减少人们生活中致使贫困的危险29行政给付的类型: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第十一章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2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3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确保财政收人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3对行政许可的学术分类: 1 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4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5依行政许可目的的分类6依许可领域的分类第十二章行政征收1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强制取得个人和组织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第十三章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简易步骤:1表明身份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交付5备案2行政处罚一般步骤:1立案2调查3决定4拟制处罚决定书5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6当事人陈述和申辩7正式裁决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第十四章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执行:迫使其行义务的活动2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履行其义务3行政调杳.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能够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4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5抽行罚亦称强制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的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新的金钱给予的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6行政调查的特征:1行政调查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的职权行为3行政调查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4行政调杳的根据是规定调查职权的法律规范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或应当执行的行政决定、命令5行政调杳的内容是对相对人一定情况的检查6行政调查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7一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执行和征收费用三个阶段8即时强制的种类:1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强制2对住宅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的强制3对财产的强制9行政调查首先可以分为特定调查和一般调查第十五章行政裁决1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2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依法按照忡裁程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的民事或经挤纠纷作出公断的制度3行政裁决特征:1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是民事性质的且与行政管理活动密这是行政裁决的前提2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3行政裁决程序通常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以协商或调解为前置4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 5 行政裁决具有不可变更力4行政裁决的类型:专门政机关的裁决和一般行政机关的裁决权属纠纷的裁决、俊权纠纷的裁决和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第十六章行政主体实施及其他行为1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的,以国家政策、法律为依据,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从而解决民事争议或行政争议的方法和活动2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3所谓权力性行政事实行为,通常是指那些作为行政法律行为辅助手段的某些事实行为以及一些临时性、执行性不具最终决定意义的事实行为4健全、完菩行政指导制度:1政府信息发布、告示制度2行政协调、审议制度3行政建议、劝告、告诫制度4与行政指导相配套的奖励制度5行政指导的救济制度5行政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公共利益3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