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自愿组织,旨在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弘扬志愿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自律、公正公平、开放包容、务实高效。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工作由协会主席团负责,协会主席团成员由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从事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与其他组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要规范、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不得挪用、私分或用于非协会活动。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工作应以团队协作为核心,注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主席团、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外联部、志愿服务部、财务部、网络部等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是协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包括会员招募、团队组建、人员培养等,确保协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策划活动宣传、设计宣传材料、管理社交媒体账号等。

第十三条文化部负责协会的文化建设工作,包括策划文化活动、组织艺术表演、开展文艺培训等。

第十四条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外部联系工作,包括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对外交流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部负责协会的志愿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志愿活动、培训志愿者、评选先进志愿者等。

第十六条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报销、财务审计等。

第十七条网络部负责协会的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运营、社交媒体管理、信息发布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八条任何在校学生、社会青年均可自愿申请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队伍的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保障志愿者权益,营造和谐志愿服务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本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定义1. 青年志愿者:指年龄在16岁至35岁之间,自愿参与社区、公益组织等活动的人员。

2. 志愿服务活动:指为社区、公益组织等提供无偿服务的各项活动。

3. 组织:指青年志愿者所参加的组织。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入队第四条招募1. 组织应依法组织招募志愿者。

2. 在招募中,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志愿者。

3. 招募对象应当符合青年志愿者的定义,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入队1. 志愿者报名入队前,应进行初步的面试和培训,了解组织的基本情况和志愿服务内容。

2. 志愿者入队需签订志愿者承诺书,承诺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组织应为志愿者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招募入队情况、培训记录、服务记录等。

第六条退出1. 志愿者有权自愿退出,但应提前告知组织。

2. 组织有权因故要求志愿者退出,但应给予合理解释和适当期限。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任务分配1. 组织应根据志愿者的能力和特长,合理分配志愿服务任务。

2. 志愿者应按照组织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志愿服务任务。

第八条服务时间1. 志愿者应按照组织的安排,准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 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志愿者应提前告知组织,并尽快补充志愿者。

第九条服务守则1. 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的行为规范,不得损害组织和他人的利益。

2. 志愿者应爱护志愿服务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浪费和损坏。

第十条安全保障1. 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2. 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奖励第十一条权益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自由表达、知情权等基本权益。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模板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模板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二、志愿者招募与注册1. 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认同志愿服务理念。

2. 志愿者需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并签署志愿服务协议。

3. 注册后,志愿者将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

三、志愿者权利1. 志愿者有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相关培训。

2. 志愿者有权了解服务项目的内容、要求及可能的风险。

3. 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志愿者义务1.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

2. 志愿者应按照组织安排参与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3. 志愿者应保守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志愿服务活动管理1. 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规划,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及所需志愿者人数。

2. 活动负责人应确保活动安全,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并进行现场管理。

3. 活动结束后,负责人需组织志愿者进行总结,收集反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六、志愿者激励与表彰1. 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组织应给予表彰,并在适当场合进行宣传。

2. 组织应定期评选优秀志愿者,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七、志愿者退出机制1.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后予以批准。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志愿者,组织有权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组织讨论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志愿者。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组织的具体要求。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发展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是指年龄在16到35周岁的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的青年人员。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参与管理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指由志愿者自愿参加,为社区、学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机关所组织的服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指导第四条团委是本单位对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服务活动的安排和指导。

第五条团委应当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青年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志愿者队伍进行管理和评估。

第六条团委应当制定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公布志愿者活动的信息和招募要求。

第七条团委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志愿者服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注册第八条团委应当根据相关活动的需求,制定招募志愿者的计划,并通过宣传渠道广泛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四)愿意遵守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根据提供的招募信息,向团委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志愿者服务责任书。

第十一条团委应当对拟录用的志愿者进行面试和考核,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志愿者的录用名单。

第十二条录用的志愿者应当向团委缴纳志愿者管理费,并领取志愿者服务证。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活动安排第十三条团委应当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和能力,合理安排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并向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按照服务计划进行服务,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志愿者应当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并遵守志愿者服务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团委应当及时进行志愿者服务的评估,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1. 简介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成员。

2. 志愿者招募与培训2.1 志愿者招募- 组织对外发布招募信息,吸引对志愿服务感兴趣的青年参与。

- 择优录取志愿者,并建立志愿者名册。

2.2 志愿者培训- 志愿者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技巧和组织宣传等。

- 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项目的要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以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养。

3. 任务分配和管理3.1 任务分配- 根据项目需要,将任务合理分配给志愿者。

- 考虑志愿者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将其发挥到最大程度。

3.2 任务管理- 设立任务管理系统,确保每位志愿者清楚了解自己的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汇报任务进展和交流心得。

4. 志愿者权益保障4.1 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组织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

- 针对特殊项目,设立临时保险,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4.2 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不得受到歧视或虐待。

- 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的时间和工作量应得到合理安排。

5. 通信与评估5.1 通信机制- 建立志愿者与组织之间的及时沟通渠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等。

- 对志愿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回应,确保信息畅通。

5.2 服务评估- 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其服务质量和效果。

-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和完善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6. 奖励和荣誉6.1 奖励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合适的奖励,包括嘉奖、奖励证书等。

- 奖励制度应公正、公平,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6.2 荣誉称号- 根据志愿者服务的贡献,授予志愿者相应的荣誉称号,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服务活动。

7.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参与服务活动等,严重违规者可取消志愿者资格。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范围内的所有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残等各类公益活动。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自愿、无偿、服务、文明”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志愿者的主体性和自主性。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透明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组织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的招募与注册第六条组织应当通过网络、校园、社区等多种途径公开广泛招募青年志愿者。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志愿者进行歧视。

第八条志愿者在招募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因故无法完成招募任务需要提前告知组织,在确认报名后开始履行志愿者义务。

第三章青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青年志愿者有权根据自身兴趣和时间选择参与志愿者活动。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有权向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有义务遵守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志愿者活动的相关纪律和要求。

第四章青年志愿者的管理与指导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志愿者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青年志愿者的保障与奖励第十六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青年志愿者的退出与解散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根据个人原因向组织提出退出申请,在组织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九条组织可因活动需要对志愿者进行暂停或者解散。

第七章青年志愿者的监督第二十条组织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监督。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会计系青年志愿者是本着“为他人服务,为同学们服务,为学院服务”的宗旨而成立的。

以“奉献爱心心连心,服务社会人与人”为目的,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进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大局稳定,服务人民安康,服务青年健康成长成才。

自成立初到现在我们开展了很多丰富而有深刻意义的活动。

青年志愿者们在奉献与付出中,在关爱他人与享受施与的快乐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为了鼓励先进,引入竞争,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员工;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企业、社会、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的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二、队伍建设:1、有队伍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如例会、部门、干事、及考核制度等)。

2、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志愿者工作总结和个人的表彰。

三、基本工作:1、我系青年志愿者采取考核制,最高为五分。

2、完成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3分),活动中表现积极,圆满完成任务+1分/次。

无故推迟或未完成任务-2分/次,学校校区爱心区评分不合格-1分/次。

3、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长会议和青年志愿者会议,不得,迟到、缺席、早退-1分/次,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无故缺席-2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四、其他:1、志愿者积极向实践部提供稿件或意见、建议,被采用+1分/篇。

2、因志愿服务,个人或集体受表彰,校级+1分/次,市级+2分/次,省级+3分/次,国家级+5分/次,有重复获奖者,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3、由校团委、系团委确定优秀青年志愿者总名额,并按比例分配到我部,有我部按志愿者表现情况授予。

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第一篇: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1、招募。

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察检查制度1、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察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通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
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以奉献扬青春,以文明树新风。

职责: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我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一、档案管理
(一)协会部文件、会员档案、学校文件;
(二)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奖励、通报;
(三)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协会秘书或团委归档保存;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灵活的办事头脑以及积极的创新精神;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认真听取广学的意见和要求,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及部长反映;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直接向会长请假,经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五)如遇突发事情,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立即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六)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八)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会长点名批评,达二次以上无故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席达三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九)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并扣掉个人量化分5分
(十)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次数,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一)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及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十三)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特征:
(一)公益型:无偿奉献爱心,表现经院人关心公益的优秀品质。

(二)实践型:勇于开拓创新,体现经院人学以致用的务实作风。

(三)服务型:积极倾注热心,展现经院人热情洋溢的良好风貌。

活动策划:
(一)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两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活动方案及时手写、打印,经协会会长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 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五)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六)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长归档。

五、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黑板报上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

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容都要做好记录,以方便之后开展工作。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议室。

与会者在会上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该贯彻执行。

(五)凡是校青协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各干事及部长应积极参加。

(六)每位干事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六、会议制度
(一)协会每周一晚22:00召开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部活动,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并在下次开会时与其所在的部门一起表演节目
七、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干事;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协会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由会长及副会长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本协会成员的基础分均为100分
加分:
(一)凡能提出好的可行建议和意见,加5—10分;
(二)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10—15分;
(三)参加活动一次为5分,参与组织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加5—10分;
凡投稿发表者(关于青协活动的被校刊物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10—15分。

减分:
(一)青年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
扣10分。

(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二)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20分,并照价赔偿。

(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三)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0分(口头警告)、20分(警告)、30分(劝退)。

注: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积分是评优的依据,退出的会员没有积分,学年末无评优资格。

八、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及平时表现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75%;
2、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3、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4、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给会长,经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向校青协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资格,经校青协批准,在动员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各类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五次无故迟到或三次无故缺席或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九、干部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受院团委及校青协的监督与指导;
(二)协会采用干部问责制、遇有事故直接找责任人负责,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协会干部因失职行为或志愿服务时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其改正。

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四)青协干部不得违反青协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会员管理中心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工作证;
(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

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协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会员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会员评优;
(五)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