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程序表(建筑及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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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预算的基本知识

装饰工程预算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基本概念一、装饰工程预算的概念1.装饰工程预算装饰工程预算是指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装饰工程的图纸、国家规定的现行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的工程所需投资的经济性文件。

2.定额建筑工程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和资金的数量标准。

它反映出一事实上时期的社会劳动生产水平。

定额具有科学性、法令性、群众性、时效性。

二、北京市装饰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1.装饰工程实行定额量、市场价,采取一次包定方式。

2.定额量:按设计图纸和概算定额确定的人工工日、主要材料使用量。

3.市场价:指工资单价、材料价格。

4.目前装饰工程预算执行的是北京市2003概算定额。

第二节装饰工程预算的分类及其作用一、装饰工程预算的分类(分为三类):1.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或指标等有关文件等编制的。

2.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当装饰工程设计完成后,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等有关文件编制的预算。

3.施工预算:是指施工阶段,在装饰工程施工预算的控制下,施工队根据施工图,通过工料分料编制的基本是实际消耗的,工、料、机等的工程费用。

目前工程在招投标,鉴定合同等方面,对外普通采用的是施工图预算。

二、装饰工程预算的作用1.是选择最优设计方案的依据。

2.是投标投价的依据。

3.鉴定施工合同的依据。

4.是指付工程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5.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料分析,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二章装饰工程费用的构成第一节概述装饰工程造价费用的构成与北京市建筑家装工程费用的构成,与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费用构成相同,由以下几项构成:1.工程实体性消耗,即人工、材料、消耗、施工机械使用费。

2.施工措施性消耗,主要指其它直接费,包括大中小型机械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水电费、二次搬运费、脚手架使用费等。

3.间接消耗,即施工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现场经费和文明安全施工及环保管理增加费。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经【2001】664号各有关单位:建立在国家宏观调控前提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已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深化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要求。

为此,我市组织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及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结算和工程造价审定的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六日说明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

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8_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造定[2009]7号文

京造定[2009]7号文

通知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京造定〔2009〕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

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

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

三、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风险及幅度的约定1.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

122158_北京定额取费表

122158_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3、建筑管理费0.4%;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

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工程计价

建设工程计价
应用涉及直接套用、换算和补充三个方面。
其中,能够直接套用旳定额是占绝大多数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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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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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定额计价法旳优缺陷
优点: 是传统旳拟定工程造价旳方法,在我国 有几十年旳实践,具有一定旳科学性、系统性、 统一性、权威性和实践性。
缺点:其基本依据是定额,而预算定额是根据 社会平均水平综合测定旳,实际上是政府定价。 所以企业报价就表现为平均主义,企业不能结 合项目具体情况、自身技术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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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量清单旳构成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列明拟建工程旳全部分项实体工程名称和数 量。详细要求见下节。
为完毕工程项目,发生于施工期间旳技术、 生活、安全等旳非工程实体项目。可根据工 程实际情况补充。
涉及1.暂列金额,2.暂估价,3.计日工,4. 总承包服务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第五章 建设工程计价
2024/10/10
1
两种计价模式
预算定额计价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根据-预算定额》(20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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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1 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指以预算定额为依据,按定额规 定旳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再套 用定额价拟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取费原则 拟定其他费用和利税,获得建筑安装工程造 价旳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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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示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取费

9 垂直运输
按定额个册规定
京建法〖2004〗243号
3千万以下 1.2‰
最低300元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1一亿以上 0.6‰
11 环境检测费 实际价
定额报价
序号 项工 人工费
6.7%
6.7% 18.7%(安装23.1%)
2
环境保护 人工费
3千万以下 1.2‰
最低300元
10 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价 3千万~1亿 0.8‰
1一亿以上 0.6‰
11 环境检测费 实际价
3 安全施工 清单合计 0.8%
0.8%
0.95%(安装)
4 临时设施 人工费 18.7% 16.5% 安装23.1、19.8%
5
脚手架
按定额个册规定
6 工程保护 清单合计 0.5%
0.5%
按招标文件规定
7 夜间施工 清单合计 0.5%
0.5%
按招标文件规定
8 二次搬运 清单合计 1.0%
1.0%
按施工组织设计
措施费计取方法
京建施〖2005〗802号、京造定〖2003〗9号、京造定〖2009〗4号
清单报价 装饰工程2.409%、安装工程2.97%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取基数 四环内 四环外
备注
1 文明施工 清单合计 0.809% 0.809%
1.07%(安装)
2 环境保护 清单合计 0.8%
0.8%
0.95%(安装)
6.0%
6.0%
3 安全施工 人工费 6.0%
6.0%
4 临时设施 人工费 18.7% 16.5%
安装23.1-19.8%
5
脚手架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6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6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六)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1、定额附录(二)费用标准中有关规定第(六)条“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是否借用任何专业都可以按照此条执行?答:计取基数相同的专业工程执行本专业取费标准,计取基数不同的专业工程应执行子目所属专业的取费标准。

2、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如何执行定额中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答:定额中的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按单项工程整体编制的,整体更新改造工程的取费标准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通用安装工程1、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操作高度增加费如何计取?答:操作高度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按20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20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2、定额第四册《电气工程》(上),第八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附表2“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按电缆全长计算2.5%的预留长度,如何计算?适用于何种敷设方式?答:“电缆全长”,指设计图示尺寸(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附加长度按电缆全长2.5%计算”,本条适用于除穿管敷设以外的敷设方式。

三、市政工程1、管道工程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答:给水、排水(排水方沟检查井除外)、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量,均折成沟槽长度计算。

每座附属构筑物增加2m 沟槽长度。

热力小室增加的土方量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形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超出沟槽宽度及深度的土方量。

2、市政工程构件安装定额子目中是否含构件钢筋?答:不含,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厂制钢筋。

四、园林绿化工程1、定额中苗木的后期养护是指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苗木的保存养护是指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答:后期养护是指绿化苗木种植工程完工后开始的养护,时间是苗木的一个生长周期,见到苗木成活。

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入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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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暂估材料 {1}*费率 {1}*费率 {1}+{6}+{7} {8}*费率 ({8}+{9})*费率 ({8}+{9}+{10})*费率 {8}+{9}+{10}+{11} 5.65 7.00 3.40 3.40 4.20
584.91 205.02 370.11 9.78
1 2 3 4 5
19.89 24.57 629.36 35.56 46.54 24.19 735.66
6 7 8 9 10 11 12
编制人:
审核人:
装饰工程) 工 程 取 费 表 (装饰工程)
工程代码: 工程类别:装饰工程
名称
工程名称:123
表达式 费率(%) 合价(元)
定额直接费 其中:人工费 其中:材料费 其中:机械费 其中:暂估材料 临时设施费 现场经费 直接费小计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税金 工程造价合计
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暂估材料 {2}*费率 {2}*费率 {1}+{6}+{7} {2}*费率 ({8}+{9})*费率 ({8}+{9}+{10})*费率 {8}+{9}+{10}+{11} 44.60 7.00 3.40 17.00 26.00
338.57 47.51 21.20 26.62 13.83 420.66
编制人:
审核人:
表(建筑工程) 工 程 取 费 表(建筑工程)
工程代码: 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序号 名称
工 程 取 费 表
工程代码 工程类别
序号
工程名称:123
表达式 费率(%)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定额直接费 其中:人工费 其中:材料费 其中:机械费 其中:暂估材料 临时设施费 现场经费 直接费小计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税金 工程造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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