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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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完整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完整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完整版一、背景介绍随着儿童入托入学人数的增加,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一份完整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本指导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入托入学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确保儿童接种疫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通过完善的查验流程,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接种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提高入托入学儿童的免疫保护水平,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方案适用于所有入托入学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四、查验流程1. 接待环节(1)接待人员应主动向家长索取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并核对证件的真实性。

(2)接待人员应向家长提供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相关信息,如查验流程、要求等。

2. 查验环节(1)查验人员应仔细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包括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接种疫苗种类和接种日期等。

(2)查验人员应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完整,没有涂改、篡改等情况。

(3)查验人员应与家长沟通,了解儿童的接种情况,并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3. 处理环节(1)如果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完整且符合规定,查验人员应及时将证件归档,并通知家长儿童已通过查验。

(2)如果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查验人员应向家长说明具体情况,并要求其补充或更正相关证件。

(3)如果家长拒绝补充或更正相关证件,入托入学机构有权拒绝该儿童的入托入学申请。

五、查验准备1. 入托入学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标识牌,提醒家长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 入托入学机构应配备专门的查验人员,确保查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入托入学机构应提供查验预防接种证所需的表格和相关信息,以便查验人员使用。

六、培训和宣传1. 入托入学机构应定期组织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提高查验人员的专业水平。

2. 入托入学机构应加强家长对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宣传,提高家长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提高疫苗接种率,我国实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构建群体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查验工作效率,保障儿童入学权益。

4.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增强疫苗接种意识。

三、查验对象和时间1. 查验对象: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有无未完成或未按时接种的疫苗。

2. 查验疫苗接种记录: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与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记录进行比对,确保疫苗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证明儿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接种。

4. 查验疫苗接种禁忌症:查看儿童是否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如有禁忌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查验流程1. 家长准备:家长提前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2. 查验环节:(1)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2)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3)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材料。

3. 汇总上报:各查验单位将查验结果汇总,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 督导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一、方案制定目的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维护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本方案制定了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提醒家长了解和及时完成儿童相应的预防接种,有效提高接种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方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儿童疫苗接种指南;4. 幼儿园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方案实施内容1. 接种证查验的时间和地点在每次入托入学前,幼儿园和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

幼儿园和学校也可根据情况安排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2. 查验的流程和要求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查验过程包括以下内容:(1)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预防接种证件的真实性,确保证件的合法性。

对已过期的证件,应及时提醒家长进行更新。

(2)查验接种疫苗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接种。

对于未及时接种或漏种的情况,应及时提醒家长,协助其进行补种。

(3)查验儿童健康状况: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家长或进行体检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若发现儿童有不适或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暂缓入托入学手续。

3. 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幼儿园和学校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档案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接种证明和相关的健康体检记录等。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方案实施措施1. 增加宣传力度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形式,向家长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的接种要求。

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预防接种是保护儿童免受传染病侵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幼儿园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是保障幼儿园儿童健康安全的必要举措。

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检查项目1.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

2.注射的疫苗是否合格。

3.疫苗接种记录是否准确。

三、实施步骤1.报备幼儿园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计划,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2.通知家长幼儿园提前向家长发出通知,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要求和时间。

3.接收预防接种证家长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交给幼儿园工作人员。

4.查验预防接种证5.登记记录幼儿园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登记表格,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信息进行登记记录。

6.信息录入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信息录入幼儿园的电子系统或手写记录登记表格,确保信息准确可查。

7.通知家长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通知家长,告知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将告知补种疫苗的指导和要求。

8.档案存储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存档,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管理。

四、注意事项1.确认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完整性,并检查疫苗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2.工作人员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及时通知家长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时间和要求,并提供补种疫苗的相关指导和要求。

4.工作人员应定期培训,提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五、总结通过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实施方案,可以确保幼儿健康成长,保护幼儿园内儿童免受传染病的侵害,提高幼儿园卫生环境的质量,为家长放心送孩子入园提供保障。

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预防接种是保障幼儿群体免受传染病侵扰的重要手段,也是幼儿园安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为了确保幼儿园学生群体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园学生,包括幼儿园小班、中班和大班的幼儿。

三、实施步骤1.通知家长幼儿园将以各种媒体和形式向家长宣传推广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并明确通知家长在入园前需要提供相应的预防接种证明。

2.定期通知幼儿园将定期向家长发出通知,告知接种预约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家长能及时带幼儿完成预防接种。

同时,也提醒家长根据幼儿园要求提供相关的预防接种证明。

3.家长交接家长在幼儿园接种证明提交期间,需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交至学校,以供查验。

幼儿园将在收到证明后通知家长取回。

4.学校查验幼儿园在接收到家长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明后,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查验内容包括:证明的真实性、是否完整、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和剂次等。

5.不合格处理对于未按时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或证明不合格的家长,幼儿园将采取以下措施:-通知家长重新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若家长拒绝提供或多次未能提供合格的证明,幼儿园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接收该幼儿。

6.教育宣传在幼儿园日常教育工作中,将加强关于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教育。

借助幼儿园内的宣传栏、家长会、家委会等渠道,向家长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和了解。

7.慈善接种对于一些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园将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慈善接种活动,为这些幼儿提供免费的预防接种服务,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四、监督和评估1.幼儿园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幼儿园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进行检查,并整理相应的资料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幼儿园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符合要求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五、总结和展望本方案的实施旨在确保幼儿园学生群体的健康和安全,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入托入学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而预防接种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之一。

在入托入学过程中,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和防范传染病的发生,孩子们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着重介绍,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查验工作。

一、查验机构和人员1. 查验机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应当在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教育机构中进行。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务人员和设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2. 查验人员查验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和疫苗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正确判断和辨识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并具备处理特殊情况的能力。

二、查验准备1. 宣传与教育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之前,应加强相关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让家长和监护人了解查验的重要性,并提醒他们及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2. 文件准备查验机构应制定并更新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有关的工作指导、操作规范和相应的查验表格,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三、查验流程1. 登记核验当家长或监护人将孩子送至入托入学机构时,接待人员应当在登记处核对预防接种证的有效性,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入托入学机构的档案系统中。

2. 实地查验收到预防接种证的入托入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对预防接种证件进行实地查验。

查验人员要认真核对证件上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孩子本人一致。

- 验证接种证明的针剂种类、接种日期和医疗机构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 注意检查是否携带了免疫程序中规定的必须接种的疫苗,如麻疹、百白破等。

3. 记录和复核查验人员应当及时将查验的结果记录到相应的查验表格上,并将查验信息进行备份。

四、查验问题处理1. 信息不完整的处理如果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查验人员应当立即向家长或监护人说明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补充材料或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儿童的预防接种是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

为了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避免疾病的传播,我市决定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本方案将介绍该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流程和工作职责等内容,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2. 任务:(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3)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教师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4)完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范围1. 对入托入学儿童全面查验预防接种证。

2. 对儿童入托入学机构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 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其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制定并公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设立专门的查验岗位,配备专职查验人员。

(3)确保查验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在查验证件时,应配备有效的证件辨识设备。

(4)建立查验记录,对查验的儿童进行分类管理,并存档备查。

2. 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1)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一经发现预防接种证不全或过期等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或更新证件。

(2)严禁将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纳入入托入学名单,确保未接种疫苗或疫苗不全的儿童不能入托入学。

3. 宣传和教育工作(1)开展针对家长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重视程度。

(2)与入托入学机构合作,组织家长培训班,加强他们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完善管理系统(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查验记录和接种证明的录入、查询和统计功能。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预防接种证是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的凭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在我省,每年70%以上的传染病暴发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提高儿童的疫苗接种率和群体免疫力是有效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手段,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及时发现儿童疫苗漏种的有利场所和重要关口,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传染病防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结合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全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一)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二)加强卫生和教育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指导并促进学校和托幼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目标(一)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率和所有在托(校)儿童的接种证查验率分别达到100%。

(二)所有在托(校)儿童预防接种证补证后建证率达到100%。

(三)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补种后各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和全程接种率分别达到98%和95%。

三、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一)查验范围各级各类(含私立、民办等)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的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收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内容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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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一)查验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

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调整接种证查验疫苗和剂次数。

三、查验疫苗种类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疫苗(A群流脑疫苗,MPV-A)、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

其中MCV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MM)和麻疹减毒活疫苗(MV)。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一)通知查验对象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1)对于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交儿童家长。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对于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5)对于已按照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可在儿童接种证上盖注“经审核已完成入托/入学前疫苗接种”或类似内容,或打印该儿童的完整接种记录。

6、接种单位对于已审核的儿童,分别对入托儿童和入学儿童登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附件4)。

7、如儿童在审核时尚未达到某疫苗/剂次的接种年龄(月龄),接种单位应在审核时进行预约。

8、实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接种单位和疾控机构,应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9、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网络查询的省、市、县级疾控机构,可通过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儿童预防接种网络查验服务。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对于在入托入学时未接到查验接种证通知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开学后应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附件4),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

托幼机构和学校登记时,对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对于未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并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和剂次栏标记“/”。

4、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再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对应疫苗栏填写补种时间“日/月”。

6、“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7、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9月底前、11月底前,分别将以班级为单位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和补种更新后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报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原件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存档至儿童毕业,并随时准备核查。

8、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工作1、疫苗补种工作由管理儿童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补种疫苗。

3、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5),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登记表”进行记录。

5、对于已完成补种的儿童,由家长将更新信息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再次交学校查验并登记。

(五)统计报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本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分别汇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情况,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1月20日前上报至市级疾控中心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疾控中心在1月30日前上报至省级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在2月15日前上报至国家疾控中心。

五、工作指标(一)接种证查验率1、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2、以入托、入学儿童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1、以县为单位,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2、以县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1、以县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2、以乡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

六、附件(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四)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六)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附件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1 ()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2 ()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3 ()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备注: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

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附件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登记类型:()入托儿童()入学儿童其他:说明: 1、此表由接种单位根据儿童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填写;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划“/”;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是”。

附件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登记单位:年级:班级:登记人:登记日期:年月日说明: 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四、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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