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查验
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验证接种证的真实性:检查接种证件的整体质地、印刷质量和防伪特征,如水印、热敏抗伪标签等,确保接种证件是真实的。
2. 核对接种证上的信息:确认接种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与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信息一致,以排除虚假接种证的可能性。
3. 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信息:检查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核对接种日期、疫苗名称、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以验证疫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验证接种医疗机构的资质:核对接种证上的接种单位和医生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确保接种单位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并且接种医生具有合法的资质。
5. 与接种记录系统数据对比:将接种证上的接种信息与公共卫生部门的接种记录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接种信息的一致性。
6. 使用电子接种证系统:部分地区采用电子接种证系统,通过扫描接种证上的二维码或芯片,可实现查验接种信息的自动化,提高查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7. 开展日常监督和抽查检查:建立定期监督和抽查制度,对接
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以上是一般的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具体的实施方案可根据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园范围内所有新生及转学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查验内容1. 查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是否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 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及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3. 对无《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信息不完整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或完善《预防接种证》。
四、查验程序1. 在幼儿报名时,幼儿园应在《入学通知书》上明确告知新生报名时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2. 幼儿入园时,幼儿园保健医生应当认真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查验记录。
3. 对未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幼儿,幼儿园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并将补种情况记录在查验记录中。
4. 幼儿园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每年上报一次,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园幼儿的疫苗接种情况。
五、查验工作要求1. 幼儿园应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将其纳入幼儿园常规业务工作范围。
2. 幼儿园应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家长和教师对疫苗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3. 幼儿园应加强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幼儿的疫苗接种工作。
4. 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查验工作保障1. 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医生,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2. 幼儿园应保障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所需的经费和物资。
3. 幼儿园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查验工作考核1. 幼儿园应定期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做到查验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3. 注重人性化服务,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疫苗接种意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查验对象: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2. 查验内容:查验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他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3. 查验时间: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4. 查验流程:(1)学校、托幼机构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2)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相关儿童进行疫苗接种,并将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在预防接种证上。
(4)查验结束后,预防接种证交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 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五、信息登记与报告1. 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2. 学校、托幼机构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将预防接种查验情况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疫苗补办与补种1. 对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
1. 背景
预防接种证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文件,用于记录个人接受的疫苗接种情况。
为了保障社会的健康安全,对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进行规范化和严格把关势在必行。
2.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能够有效实施,以提高疫苗接种的监管和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
3. 查验责任人员
在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过程中,以下人员应承担责任:
- 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 学校教职员工
-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
- 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从业人员
4. 查验标准
- 查验人员应仔细核对被查验人的预防接种证与其身份证等证件上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 查验人员应查看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情况,核实是否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接种了相应的疫苗。
- 查验人员应查看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日期,确保接种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5. 查验流程
- 查验人员应在接受查验者与其所持预防接种证相遇时,主动要求查验。
- 查验人员应使用专业工具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记录查验结果。
- 对于未按要求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不全的情况,查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要求补充疫苗接种或禁止进入某些公共场所等。
6. 处理不合格证明
对于被查验者持有的不合格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人员应妥善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卫生部门,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7. 监督和评估
相关卫生部门应加强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并及时对不合格的查验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有关预防接种证查验规定的文档,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请严格遵守并实施。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确保入园儿童完成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入园的幼儿。
三、查验程序与要求
(一) 新生入园时的查验
1. 提交证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在办理入园手续时,必须提供幼儿的《预防接种证》。
2. 核对记录: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对接种证进行审核,核对儿童接种记录,确认是否已完成国
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3. 信息记录:对于已完成接种的幼儿,记录接种信息;对于未完成接种的,记录需补种疫苗种
类和时间。
(二) 补种与跟踪
1. 补种通知:对未完成接种的幼儿,幼儿园应及时通知家长,并提供补种建议。
2. 跟踪反馈:家长完成补种后,需将补种证明交回幼儿园,幼儿园进行记录并确认。
(三) 信息管理
1. 建立健全档案:幼儿园应建立预防接种信息档案,记录每位幼儿的接种情况。
2. 保密原则:对幼儿接种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四、培训与宣传
1. 定期培训:幼儿园应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预防接种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家长教育: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配合意识。
五、监督与评估
1. 内部监督:幼儿园应设立监督机制,确保查验工作规范进行。
2. 定期自查:定期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外部评估: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与检查,持续改进工作。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一、引言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为了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对象新入园的幼儿及在园幼儿。
三、查验内容1、幼儿预防接种证的原件。
2、幼儿预防接种的记录,包括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信息。
四、查验时间1、新入园幼儿在入园报名时进行查验。
2、在园幼儿在每学期开学时进行查验。
五、查验流程1、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入园报名时,需向幼儿园提交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2、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将幼儿的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在《幼儿园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中。
3、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保健医生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补种通知书》,告知家长或监护人需要补种的疫苗名称、剂次、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4、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补种通知书》的要求,带幼儿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并在补种后将补种证明交回幼儿园。
5、保健医生应及时对补种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幼儿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家长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或监护人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和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意义,提高家长或监护人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3、严格工作纪律保健医生和各班班主任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查验流程进行操作,不得弄虚作假。
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档案管理幼儿园应建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档案,包括《幼儿园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补种通知书》、补种证明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 5 年。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背景描述预防接种是一项立足公共卫生、防范传染病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我国实行了强制性预防接种制度,每个人在出生后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接种时间和程序接种相应的疫苗。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和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需要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工作方案。
工作流程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各级教育机构,以及各类儿童福利机构、托儿所、孤儿院等儿童保健机构。
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时机预防接种证应在学生新入学时、转学时、毕业时和重大传染病暴发等情况下进行查验,以保证全员接种率的达到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程序1.领取预防接种证学生在入学前,家长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接种时间和程序,带着学生前往当地预防接种接种点接种。
接种点工作人员提供接种证。
2.检查预防接种证学校工作人员在开学、交接班、收班时,应该检查学生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学生的档案资料中。
3.预防接种证异常处理对于未携带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在安排住宿和课程学习前,应当根据学生档案材料向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查询并安排接种。
对于未按照规定接种或接种不足的学生,应当及时联系家长或开具相关证明并前往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4.预防接种证数据上报学校应当规定定期将学生预防接种证在校情况上报给当地卫生部门,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操作流程以下是预防接种证查验的详细操作流程:正常情况下的操作流程1.学生(家长)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校医验明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2.校医将验明结果填写到学生档案中。
3.若学生没有预防接种证原件,但预科接种证书清晰、可辨认,可按照规定认定为有效证件,校医验明认定结果,并填写到学生档案中。
4.若学生没有预防接种证原件,也没有预科接种证书或预科接种证书不清晰、无法辨认,应当向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查询或安排接种,校医应当及时记录并跟进整个接种过程。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以及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一、预防接种证的办理和管理1.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由国家卫生部门统一制定,免费发放。
儿童出生后,家长或监护人应向当地接种单位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
2. 预防接种证应随身携带,以便于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
儿童入托、入学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将预防接种证交给托幼机构或学校,由学校统一保管。
3. 托幼机构、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验工作。
4. 托幼机构、学校应定期对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确保预防接种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不全的儿童,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补办或补种。
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主要包括:预防接种证是否由卫生部门发放,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填写齐全等。
2. 查验儿童是否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程序,完成了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主要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以及甲肝减毒活疫苗等。
3. 查验儿童是否患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
如发现患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预防接种证的查验程序1. 儿童入托、入学时,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托幼机构或学校提交预防接种证。
2. 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对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填写《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3. 查验结束后,将预防接种证交给家长或监护人保管。
4. 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组织对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
5. 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不全的儿童,托幼机构、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补办或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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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的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 经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的儿童,按卫生部、 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原则补种,并填写《福 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将补种 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做 好无证、漏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附表
地 区
抽查的学校 (托糼机构) 数 2 调查 人数
迎接2006年全国免疫规划工作检查查验接种证检查表
开展培训的学校(托糼机构) 数 2 率(%) 100 查证的学校(托糼机 构)数 数 2 率(%) 100 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登记的新 生 人数 19 率(%) 95
鲤城区
20
丰泽区
2
20
1
50
4、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需补证”、“需补种”、“需补证、补种”。
5、复验情况栏根据“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填写“已补”、“未补”。
附2
报告单位(盖章):
表2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通用)
补种情况
班级或 单位名 称
应 查 验 儿 童 数
实 查 验 儿 童 数
• • • • • • •
附4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存根) 儿童姓名: 班级: 需补办接种证/补种疫苗。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 新生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 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完成国家免疫程序所规定的疫苗 针次。凡入学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最近,我们对 您孩子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了检查,您的孩子缺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记录不全, 特通知您:持本通知于 年 月 日前带您的孩子到 预防接种门诊 (点)补办接种证或补种疫苗,并将接种证和反馈单一同上交学校。 谢谢您的配合! 学校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 儿童姓名: 该儿童已于 年 月 日在我单位补办接种证/补种 疫 苗,其接种记录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此证明! 注:此单盖章有效,请家长妥善保存,报名时将反馈单上交给儿童所在的幼儿园、 学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职责和分工(二)
• 托幼机构、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的具体 实施。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查验证工作; 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 补种。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和接种单位 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预防接种查验培训工作,指导辖 区内接种单位开展补证、补种的工作;定期汇总情况 和数据资料并上报。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报告有关 情况。
持有 儿童 预防 接种 证人 数
应 补 证 人 数
实 补 证 人 数
接种 记录 完整 人数
应 补 种 人 数
实 补 种 人 数
卡介苗 应 种 人 数 实 种 人 数
脊髓灰质炎 疫苗
麻疹疫 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乙肝疫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百白破疫 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编 号
儿童 姓名
家长联 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字:
登记查验人签字:
登记验证时间: 年
月
日
复验人签字:
复验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复印一份上报当地接种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用“√”表示有、是,“×”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剂;6周岁接种白破疫苗、 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 • • • (一)查验对象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儿童。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 (二)责任区域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的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单位来具体实施补证、补种和资料收集、 汇总、上报等工作。县直托幼机构、小学的查验接种证工作分别 由桃城、五里街等辖区的卫生院管理。 • (三)判断标准 • 我县目前查验的疫苗为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 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7种疫苗,按照扩大国家免 疫规划中规定的免疫程序,根据查验对象的预防接种证,未完成 全部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即为需补种的儿童。 • 补充说明:儿童接种的麻风、麻腮或麻腮风疫苗应统计在麻疹疫 苗内,A+C流脑疫苗统计在流脑疫苗内;原来的乙脑疫苗第三针 已取消。
• • • • • • • •
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 各卫生院要以学校为单位汇总辖区内托 幼机构、学校上报的《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 表》,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同级卫生行 政部门和县级疾控机构。
2006-2007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 2006年督导抽查情况: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 组织培训的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的有 21所(占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 并按要求登记的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 见表5) • 2007年督导抽查情况:调查的23所小学(幼儿园) 中,有接受培训的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的有16所, 查证后有得到补种的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 2007年秋季开学前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 63家小学(幼儿园)的培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 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所有小学(幼儿园)的督导 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小学(幼儿园)查验接种证工作 的有序进行。
查验工作的实施(一)
• (一)做好培训工作。教育、卫生行政 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 种证培训,由疾控机构承担教学任务, 托幼机构、学校和预防接种单位查验证 责任人应当参加培训。
查验工作的实施(二)
• (二)落实接种证查验工作。 • 1、查验接种证工作由各托幼机构、小学承担。托幼机构和学校 在发布招生信息时,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县级疾控机构应布置接种单位主动与托幼机构和学校联系,在儿 童入托、入学前,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和补证、补种通知 单及时提供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 2、托幼机构、小学查验工作的程序如下:在儿童办理入托、入 学手续时,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报名程序,指定专人在儿 童入托、入学时(包括对中途转学新接收的儿童)查验预防接种 证,要求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出示接种证,查验儿童该年龄前应接 种的上述7种疫苗。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登记表》(表1),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预防 接种单位或县级疾控机构报告。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 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 接种补证/补种通知单》,书面通知儿童家长带领儿童到居住地 的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并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 种证,督促儿童在11月25日前完成补证、补种。于12月1日前汇 总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 总表》(表2)上报至当地的卫生院或疾控机构。
1
50
8
40
洛江区
2
22
2
100
2
100
22
100
泉港区
2
20
2
100
2
100
17
85
晋江市
2
20
1
50
2
100
19
95
石狮市
2
20
2
100
2
100
20
100
惠安县
2
20
2
100
2
100
20
100
南安市
2
20
2
100
2
100
19
95
安溪县
3
30
2
66.67
2
66.67
10
33.33
永春县
2
20
1
50
白破疫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乙脑疫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流脑疫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种 人次
实种 人次
合 计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卫生院将辖区托幼机构、学校的上报的汇总表汇总后逐级 上报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008.05.09
内
容
一、查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二、工作目标 三、职责和分工 四、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五、查验工作的实施 六、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七、2006-2007年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目的和意义
•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 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 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保障, 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护正常 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2
100
17
85
德化县
2
20
1
50
2
100
20
100
表6 2007年泉州市各小学(幼儿园)查验接种证情况汇总表
单 位 是否查 证 是 是 是 被调查 单位是 否接受 培训 是 是 是 是否有 查证记 录 是 是 是 未开展 未开展 是 是 是 未开展 是 是 是 未开展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只培训 村医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未开展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未开展 未开展 是 是 是 100 100 100 个别 否 否 100 100 100 0 100 0 100 100 有 有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否 是 100 部分 是 100 否 卫生部门是 否到被调查 单位督导 是 是 是 入学新 生查证 率(%) 100 100 100 是否补 种 部分 部分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