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2•【字号】沪府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2日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系统性、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效率,加强监管。
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本市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效的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1.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
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开放社会投资领域,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2.加强统筹,重在监管。
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
加强职能转变与投资体制改革的统筹,加强整体设计与相关配套改革的联动。
完善信息系统,构建协同监管体系,建立巡查抽查、信用承诺、事后惩戒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明确取消、下放的事项,坚决取消,彻底下放,不搞形式,不避重就轻。
国家发改委 13篇文章

文章1:发挥好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引导带动作用2010年以来投资增长逐步放缓,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速延续放缓态势,下行压力较大。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稳定投资增长,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今年以来稳定投资增长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情况(一)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一是落实国务院去年12月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切实取消和下放审批权限。
今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48.6%。
二是修订颁布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将企业投资自主权“还权到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查内容、加强自身约束、强化公开透明,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
(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今年我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87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中央投资计划已基本下达完毕。
同时,加大企业债券融资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指标,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结合开发性金融政策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
(三)推进铁路投融资改革。
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抓紧出台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组建铁路发展基金公司,研究提出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
同时,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今明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重大农业节水、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和大型灌区建设工程。
我委、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抓紧推进各项重大水利工程的科学论证,深入细致开展移民安置规划等前期工作。
对条件成熟的,抓紧安排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五)鼓励引导社会投资发展。
一是按照国务院要求,商请全国工商联对民间投资36条配套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部署的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广安府发[2014]28号【发布部门】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8.13【实施日期】2014.08.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广安府发[2014]2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4〕40号)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订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
公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资质资格等行政审批事项。
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我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服务性收费。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电子平台联网运行。
实行工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制度。
按照中、省部署,将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
二、深入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
支持扩大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范围。
启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继续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发行债券、上市等直接融资比重。
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银行,争取成立广安银行。
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
推动产业基金、风投基金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组建邓小平故里发展基金。
积极培育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发【2014】18号文)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4年4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发展改革委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做好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
时政热点 国务院公布国家发改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国务院公布国家发改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背景材料】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更加艰巨。
《意见》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快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自身革命带动重要领域改革,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抓紧推出一批激活市场、释放活力、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改革新举措,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意见提出了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十方面要求,具体涵盖了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39条。
【考点链接】一、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1.影响价格的因素。
商品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主要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影响。
因此,要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监管规则。
2.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要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制定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和市场价格监管规则。
健全市场价格监管规则的经济生活依据是市场交易必须坚持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3.通过市场的竞争作用实现资源配置。
之所以要“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因为通过市场竞争,能使经济资源向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集中,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必然努力降低个别劳动时间,市场竞争会导致优胜劣汰。
4.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国家部委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汇总

日期
1月2日
出台部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政策名称
村庄整治规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 (试行) 委、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 全国人大 国务院 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开展不 动产统一登记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 满足首套房需求 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 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扩大小 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 前4月棚改贷款1000亿,加 快组建住宅金融事业部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 下调农商行存准率,贷款政 策取向不改变。 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 一登记制度 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 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 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 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 关问题的通知 69城市2944公顷保障房用 地获批 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6月23日
中国保监会
7月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7月9日
国土资源部
7月1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7月24日
国务院
2014年国家部委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汇总
主要内容
要求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尊重现有格局,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 填塘、少迁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办法》从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改善村庄公共环 境和配套设施、提升村庄风貌等方面对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绩效评价的主要流程是,以各地抽调人员为主组成的检查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收集、现场检查和有 关指标的考核评分工作。三部委负责组织人员对各检查组提交的报告进行复核。 国土资源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近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接受媒体的访谈时透露,近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尽快批准实施《全 国国土规划纲要》,同时研究部署开展省级和区域性国土规划编制。 对于市场关注的房贷政策,央行明确提出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自住购房的贷款需求,切实 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 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 下降。 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在其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住房信息联网等将先期进行。房地产税 则不能着急,需要按照立法流程,按照设计路径有序推进。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称,2020年要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 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 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通知》明确,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时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 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设定为金融机构需事先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且期限设置为3个月、 6个月、1年三个档次,可展期两次,期限最长可达3年。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将加快棚改项目评审和贷款发放,力争4月底实现贷款发放人民币1000亿元左右,以 保障各地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资金要求,同时要加快住宅金融事业部的组建。 《意见》界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明确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 场地设施占用土地,才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其他用地中只能配套建设养老设施用房,并分摊相应的 土地面积。 中央人民银行宣布将降低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其中下调县城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2%,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于4月25日起执行。 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 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 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 、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通知》在多个方面强化了对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包括增加棚改相关的城投发债指标 、放宽棚改概念企业债发行条件、推出项目收益类债券、扩大贷债范围等举措。 2014年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工作日前完成。截至5月15日,共批准了69 个城市申请的2944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其余37个城市主要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需求得到及时充分保障。 《意见》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同时要求加强城镇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建设。
2014年5月20日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汇总

2014年5月20日国内外时事政治信息►国内部分国家主席习近平5月20日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宴会,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欢迎前来出席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的各国贵宾。
国家主席习近平5月20日在上海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
两国元首就中俄关系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高度一致。
两国元首对当前中俄关系全方位、多层次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决定不断扩大和深化务实合作,把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向更高水平。
国务院近日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转变政府职能、财税金融价格改革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国防部外事办公室官员5月20日召见美国驻华使馆代理国防武官,就美国司法部起诉5名中国军官提出严正交涉和抗议。
中方表示,美方对中方人员的指责毫无根据,有关霸道行径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诋毁中国军队形象,中方完全不能接受,并表示强烈抗议。
中方要求美方立即撤销错误决定,切实维护两军关系发展大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促进进出口平稳增长。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特点:出口与进口并重。
文件不仅对出口方面给予便利化的支持,强调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和支持拥有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
对进口方面也有比较多的表述。
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
强调“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带动贸易。
中国的对外贸易方式不仅有一般贸易,也有加工贸易。
承接国际转移的时候,有一部分就会自动变成出口能力。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活动,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不得与之相抵触。
”5月17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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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
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
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
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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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发展改革委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
今年,要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受益。
该下放的事项要坚决下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优势。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属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要依法履行程序。
加快清理各类变相行政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
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
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
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
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避重就轻、放小留大。
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基层和社会组织要联动配合,接住管好,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严厉惩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问题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者。
三、着力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消费,合理引导高档消费品和高端服务消费,鼓励居民基本生活消费。
坚持正税清费,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和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责任性质和受益范围,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结合税制改革,厘清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
科学设定财政转移支付的因素及权重,使转移支付更加公开透明。
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
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
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多层次、多样化融资需求,注重发展熟悉当地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法人银行。
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可持续运营机制。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保护存款人利益。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完善保险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
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加快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加强监管、坚守底线,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时间窗口,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促进能源等重点行业改革和服务业发展。
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凡是能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要坚决交给市场。
暂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导向、更好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
对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等,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不断完善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
价格改革要注意全面评估改革对资源配置、物价水平、人民生活、生态环境的影响,处理好推进改革与防通胀、保民生、改善环境之间的关系。
四、深化国有企业、科技体制等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自然垄断环节、一般竞争性行业等类型,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经济规律,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
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和投资运营公司可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外,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经营。
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和进入特许经营领域。
放开包括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在内的所有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依法合规、规范运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要突出以创新支撑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跃升。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牵头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体制机制。
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性作用。
抓紧清理各类优惠政策,强化环保、安全、能耗、用地等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落后、过剩产能退出,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完善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
建设创新平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让人民群众像选择商品一样有更多的服务可选择。
依靠改革推动和开放倒逼机制,加快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物联网和互联网等服务业发展。
五、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紧紧围绕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提出城市规模标准。
根据各类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的时间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按照集体所有权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动、农民利益不能损的原则,慎重稳妥地推进。
在授权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征地制度等改革试点。
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范围。
加强城镇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建设。
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等,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六、以开放促进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扩大开放倒逼国内深层次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以改革开放的相互促进,推动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符合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坚持利用外资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
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发挥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综合带动效应。
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将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式的外资管理方式,逐步改革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放宽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
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贸易便利化体制。
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缩小核准范围,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健全金融、法律、中介、领事等服务,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整合和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的能力。
加大部门间管理协同力度,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培育出口贸易新优势。
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内陆沿边开放,积极推动自贸区建设。
七、推进关系民生改善的各项体制改革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改革,构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