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内容有哪些规定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和维护的一项工作。
它涵盖了各种管理活动,包括维修、保养、安全、清洁、绿化等方面。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业主提供舒适、安全和便利的生活环境,提高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和竞争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的内容及标准。
1.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应确保房地产项目的安全。
这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安全巡逻和监控设备,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制定应急预案等。
物业管理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2. 维修与保养物业管理应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这包括定期检查建造物、设备和设施的状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物业管理还应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合理安排维修人员,确保维修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
3.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应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卫生工作。
这包括定期清洁公共区域、道路和停车场,保持绿化带的整洁和美观,处理垃圾和污水等。
物业管理还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卫生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4. 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应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绿化管理工作。
这包括修剪草坪、修整花坛、管理植被等。
物业管理还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环境的植物,合理设计绿化景观,提高房地产项目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
5. 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应负责房地产项目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这包括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物业管理还应制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维修人员,确保设备管理的高效性和质量。
6. 社区活动组织物业管理应组织和推动房地产项目的社区活动。
这包括举办节日庆祝活动、社区健身活动、文化交流活动等,增强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凝结力。
物业管理还应与业主委员会合作,共同制定社区活动计划,提高社区的活力和凝结力。
7. 投诉处理物业管理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
这包括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投诉的及时响应和解决。
物业管理还应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反馈,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物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管理规定是指对于物业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它涉及到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物业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物业维护1.1 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对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比如,电梯、消防设备、供水供电设备等都需要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1.2 外墙和公共区域的维护: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对外墙进行定期清洗和维修,确保建造物的外观整洁美观。
同时,公共区域如道路、花园、停车场等也需要定期清理和维护,提供良好的环境。
1.3 房屋维修和保养: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负责房屋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包括定期检查房屋的水电设备,及时修复漏水、漏电等问题,确保住户的生活质量。
二、安全管理2.1 门禁和监控系统: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建立门禁和监控系统,确保小区的安全。
门禁系统可以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监控系统可以监控小区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2 消防安全管理: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组织住户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住户的消防意识,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2.3 安全巡逻和保安管理: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安全巡逻,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
同时,物业公司还要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三、环境卫生3.1 垃圾分类和处理: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住户进行垃圾分类,并提供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
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确保小区环境的卫生。
3.2 绿化管理: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的绿化管理。
包括定期修剪草坪、修整花园,定期浇水、施肥,确保小区的绿化环境良好。
3.3 卫生清洁:物业管理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清洁公共区域,如楼道、走廊、电梯等。
同时,物业公司还要负责小区的卫生管理,如清理下水道、消毒处理等。
物业管理内容及工作标准

物业管理内容及工作标准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的一种职业和服务行业,其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提高房产价值,维护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便利与服务。
物业管理内容及工作标准是衡量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公共区域维护与管理公共区域是住户共同使用的区域,包括大堂、电梯、走廊、楼梯、健身房、游泳池等。
物业管理的核心职责之一就是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物业公司需要制定相关的维护和管理标准,包括定期清洁公共区域、保养设施设备、检查消防安全等。
此外,为了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如定期修复损坏设施、管理停车位分配等。
通过优化公共区域管理,可以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增加业主的满意度。
二、安全管理与保障物业管理也负有维护住户安全的重要职责。
物业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制定安全出入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对住户安全意识的培养,定期开展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活动。
此外,物业公司还需建立健全社区安全巡逻制度,加强对小区内外的安全巡查,确保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绿化环境管理绿化环境是小区的重要环境要素,对业主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物业公司需要制定绿化管理标准,包括栽种和养护植物、管理草坪、修剪树木等,以保持小区绿化的美观和整洁。
此外,物业公司还需加强对住户的环保意识教育,推广废物分类和垃圾处理等措施,提倡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通过有效的绿化环境管理,可以创造一个宜居的社区环境,提升居民的居住满意度。
四、维修与维护服务物业管理还包括对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服务。
物业公司需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及时响应业主的报修需求,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同时,物业公司还需定期检查和保养房屋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维修与维护服务中,物业公司需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为业主解决各类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五、业主关系管理物业管理的成功与否,还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
物业管理制度_服务内容

一、物业管理制度的概述物业管理制度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物业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业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 基础管理服务(1)房屋建筑及其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2)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3)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4)公共秩序的维护;(5)参与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的验收交接;(6)入住管理;(7)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8)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场地的维修养护;(9)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 基础服务(1)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2)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3)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4)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3. 精细化服务(1)内部机构健全与服务场所配置完善,组织机构与职能职责明确;(2)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服务价格登记证等各项证照齐全并公示;(3)接管验收手续齐全与合同责权利明确,办理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资料齐全,分类建档,查阅方便;(4)制度体系健全,管理处机构健全,岗位职责上墙;各项制度齐全,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项目服务方案、操作规程与标准明确;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核体系等制度健全;(5)专业人才配备齐全,企业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个项目配备专职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将其姓名、照片和手机号码在客服中心上墙公示;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工作规范;熟悉项目基本情况;(6)服务公示制度健全,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对物业管理也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下面是《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的主要内容:1. 物业管理的委托和委托解除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进行。
委托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口头委托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物业管理委托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或经法院判决解除。
2.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收费《物权法》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但规定了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权法》规定了物业费的收费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在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积极作为。
业主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公开信息和接受监督。
4. 物业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物权法》规定了物业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对业主的商品房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护。
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纠纷处理及争议解决《物权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相关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也可以通过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业主的权益,合理收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物业管理相关的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
20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

20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一、民法典对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呢一、民法典对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民法典对物业费是如何规定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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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建造物或者一个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资源等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的工作。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业主和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舒适的居住条件。
下面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的内容和标准。
一、维护与保养1. 定期巡视和检查建造物的外观、结构、设备等,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确保建造物的通风、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及时维修和更换老化设备。
3. 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包括楼道、电梯、走廊、停车场等,保持整洁卫生。
4. 维护和管理绿化带和花园,保持植物的良好生长和景观的美观。
二、安全管理1. 制定并执行建造物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组织消防演习和培训。
3. 加强对入住人员的管理,确保小区内无目生人漫步,保护居民的安全。
4. 建立安全巡逻制度,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的巡查和整改。
三、服务管理1. 建立健全的物业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居民的需求。
2. 建立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渠道。
3. 组织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4. 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如快递代收、家政服务等。
四、财务管理1. 编制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2. 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收取,并做好相关的财务记录和报表。
3. 监督和管理物业费用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五、投诉管理1.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居民的投诉。
2. 设立投诉受理中心,提供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渠道。
3. 对投诉进行分类和统计,分析投诉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法律合规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物业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与业主签订明确的物业管理合同。
3. 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以上是物业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通过有效的维护与保养、安全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投诉管理和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工作,物业管理能够为业主和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舒适的居住条件。
物业管理内容有哪些

物业管理内容有哪些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物业进行全面、有效、经济、可持续的管理,以实现物业保值增值,提高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日常维护管理。
1. 房屋维修,对房屋内外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确保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绿化及环境卫生,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精心管理,保持环境整洁,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3. 安全防范,加强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值班等措施,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财务管理。
1. 资金管理,对小区的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
2. 费用收取,负责对小区业主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进行收取和管理,确保费用的公平合理。
3. 财务报表,定期向业主公布小区财务情况,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服务管理。
1. 客户服务,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包括接待来访者、解答业主问题、处理投诉等工作。
2. 设施设备管理,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四、法律法规遵守。
1. 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
2. 对小区内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管理、垃圾分类、宠物管理等规定的执行。
五、危机处理。
1. 对小区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包括火灾、水电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处理和协调。
2. 对小区内的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确保小区居民的权益。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内容涵盖了日常维护管理、财务管理、服务管理、法律法规遵守和危机处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有效的物业管理,可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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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内容有哪些规定
(一)概述
1.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有福利型管理模式和市场化管理模式。
市场化管理模式又可分为委托服务型和自主经营型。
委托服务型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将自己的物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是典型的物业服务管理方式。
双方通过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管理服务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现物业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
按其委托内容又可分为管理服务为主的委托和出租经营与管理服务并重的委托。
自主经营型物业服务管理是指物业业主自己直接对物业实施自我管理经营,其物业业主即物业经营管理人,物业所有权与管理权未实现分离,适用于业主单一、规模较小的物业。
3.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
物业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对物的管理、维护和对人的管理、服务。
主要包括:
(1)常规性的公共管理、服务。
这是物业服务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
其主要包括: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道路管理;公共代办性质的服务;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管理;做好管理费用的核收和使用管理;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这些服务项目一般不在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属于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为满足业主、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需由业主单独提出服务要求并支付服务费用。
包括:日常生活类服务,如收洗衣服,代购物品,接送小孩上学等;商业服务类,如商业网点的开发与管理,餐饮及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如在高级住宅区提供游泳等健身活动场所;金融服务类;代理与中介
服务,包括代办物业的租赁等。
(二)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业主。
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
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的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
独立所有权是典型的传统不动产所有权形态,现代物业区域各业主的权利形态一般是区分所有权。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长,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负有以下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同一个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第一次大会,在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比例时召开。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业主大会的临时会议,经20%以上业主提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下列事项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等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其成员不得兼任本物业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服务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3.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对物业实施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一般以公司形式出现,依合同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其管理服务权源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授予。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通常是独立的法人,与业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必须合作,实施对物业
的管理。
国家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家对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制度,一般分为一、二、三级,每两年核定一次;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由《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予以规定,此外由物业服务合同具体确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四)商品房销售与前期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前及过程中(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发展商)代替未来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该企业所实施的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
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