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

对外贸易垄断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对某些商品或全部商品 由国家指定的机构和组织集中管理、集中经营。 目的在于保证国内的供应和生产,防止国内市场的混乱, 贯彻政府的意图,限制部分商品的进口。 进出口的国家垄断主要集中在烟酒、农产品和武器三类产 品上。 2012年军费支出来看,美国军费为中国的四倍,且超过 了排名紧随其后的10个国家的军费总和。前5位依次是: 1、美国,6825亿$, 2、中国,1661亿$; 3、俄罗斯,907亿$; 4、英国,608亿$ 5,日本,593亿$。
(二)进口许可证的类型 1、根据是否有配额可分为: (1)有配额的进口许可证 (2)无配额的进口许可证 2、根据对来源国有无限制,可分为: ( 1 )公开一 般许可 证 ( Open General License, OGL ),又称公开进口许可证、一般进口许可证或自 动进口许可证 (2)特殊许可证(Special License),又称非自 动进口许可证
2、协定“自动”出口配额
协定“自动”出口配额是进出口双方通过谈判签订的 “自限协定”( Self-restriction Agreement )或“有秩 序销售协定”(Orderly Marketing)。
协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配额水平(Quotas Level); (2)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分类和细则 ; (3)限额的融通 ; (4)保护条款; (5)出口管理规定 ; (6)协定的有效期限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的形式 1、非协定“自动”出口配额 非协定“自动”出口配额是不受国际协定约束, 而是由出口国迫于来自进口国方面的压力,自行单方 面规定出口配额,限制商品出口的一种配额。这种配 额有的是由政府有关机构规定配额,并予以公布,出 口商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配额,领取出口授权书或出 口许可证才能出口。有的是由本国大的出口厂商或协 会“自动”控制出口。
国际贸易学:非关税壁垒措施

详细描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种以技术标准、认证制 度、法规等为手段的贸易限制措施。在医疗 器械行业中,技术性贸易壁垒通常表现为对 医疗器械的技术标准、注册审批、市场准入 等方面的限制。这些措施增加了医疗器械行 业的成本和风险,降低了国际市场竞争,但
同时也促进了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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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进口配额制是一种限制进口数量的措施,通常通过许可证或配额的形式实施。在钢铁行业中,进口配额制限制了 国外钢铁企业的出口数量,降低了国际市场竞争,但同时也导致了国内钢铁企业的生产压力增加,成本上升,技 术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案例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总结词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是对中国出口产品的一种非关税壁垒,影响了 中欧之间的贸易关系。
增加国际贸易摩擦
非关税壁垒措施容易引起 国际贸易摩擦,因为其他 国家可能会采取报复性措 施。
04
非关税壁垒的应对策略
政治策略
建立国际政治联盟
通过与其他国家建立政治 联盟,以增加在国际贸易 谈判中的影响力,并减少 非关税壁垒的影响。
施加外交压力
利用外交手段,向采取非 关税壁垒的国家施加压力 ,促使其改变不公平的贸 易政策。
的流通。
行政壁垒
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等政 策,对进口商品设置不公平的
竞争环境。
非关税壁垒的历史与演变
历史背景
非关税壁垒起源于16世纪的欧洲, 当时主要用于保护本国工业和农业免 受进口竞争的冲击。
演变趋势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推进,非关税 壁垒的形式和手段不断演变,变得更 加隐蔽和复杂。
02
非关税壁垒措施
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
第10章非关税壁垒详解

混合性外汇管制:同时采用 数量性和成本性外汇管制, 对外汇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 以影响商品进出口。
利润汇出限制:国家 对外国公司在本国经 营获得的利润汇出加 以管制。
进口押金制
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进口押金 (advanced deposit)制又称进 口存款制或进口担 保金制,是指进口 商在进口商品前, 必须预先按进口金 额的一定比率和规 定的时间,在指定 的银行无息存储一 笔现金的制度。这 种制度无疑加重了 进口商的资金负担, 起到了限制进口的 作用。
灵活性 有效性 隐蔽性 歧视性
非 关 税 壁 垒 的 作 用
一是作为防御性武器限制外国商 品进口,用以保护国内陷入结构 性危机的生产部门。 二是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用作砝码, 逼迫对方妥协让步,以争夺国际 市场。 三是用作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歧 视的手段,甚至作为实现政治利 益的手段。
第一节 非关税壁垒概述
共同点
都以配额的形式出现,可以通过提供、扩大或缩 小配额向贸易对方施加压力,使之成为贸易歧视 的一种手段。
进口配额制的经济效应
P Sx
Px2
Px1 a b c d
Dx O S1 S2 D2 D1 Qx
进口配额制的经济效益(小国模型)
配额效应与关税效应之比较
征收关税:c 所代表的收益归政府所得,产生财政收入效应。
非关税壁垒的发展
非关税壁垒早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就已出现,但普遍建立起来却是在20 世纪30年代。到 20世纪 70年代中期,非关税壁垒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 段,形成了新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从20世纪60年代末的850多项增加到 70年代末的900多项,目前已达1000多项。
非 关 税 壁 垒 的 特 点
非关税壁垒

谢谢! 谢谢! 谢谢
其次,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 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 能力的,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口 配额,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 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 最后,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关税措施,包 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 得有关信息。另外,关税措施的歧视性也较低,它往往要受到双 边关系和国际多边贸易协定的制约。但一些非关税措施则往往透 明度差,隐蔽性强,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对别的国家实施 差别待遇。
6.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7.贸易救济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
8.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9.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 10.补贴 补贴; 补贴 11.服务贸易方面的壁垒 服务贸易方面的壁垒; 服务贸易方面的壁垒 1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 13.其它壁垒。 其它壁垒。 其它壁垒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
1.曾遭遇过哪些非关税壁 曾遭遇过哪些非关税壁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 垒? 2.中国应采取哪些对 ? 中国应采取哪些对 2.我们应如何面对呢 我们应如何面对呢? 我们应如何面对呢 策? 1.曾遭遇过哪些非关税壁垒事件 曾遭遇过哪些非关税壁垒事件? 曾遭遇过哪些非关税壁垒事件
共同努力
提升竞争力
总之,从目前来看,国家间完全消除非关税壁垒是不 可能的,非关税壁垒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为 了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安全,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 合理有效地保护中国的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我们应 认真研究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学习借鉴别国的实践 经验,灵活利用国际惯例、国际规则和 WTO 规则, 并参照国际规范建立起自己的非关税壁垒保护体系, 从而提高 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竞争力
非关税壁垒

一.什么是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就是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来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就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二.非关税壁垒的种类非关税壁垒的种类包括: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
(一)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包括以下八种形式:1.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Import Quotas)又称进口限额制。
它是直接限制进口的一种重要措施。
进口配额制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数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时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
它是发达国家实行进口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主要有两大类:(1)绝对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
这种方式在实施中,有以下两种形式:①全球配额。
即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按进口商品的申请先后批给一定的额度,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超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
全球配额并不限定进口的国别或地区,故配额公布后,进口商往往相互争夺配额。
邻近的国家或地区依其优越地理因素,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所带来的不足,一些国家采用了国别配额。
②国别配额。
即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
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
实行国别配额可使进口国家根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配给予不同的配额。
例如,1987年底,我国与美国就纺织品贸易达成协定,使我国对美纺织品成衣出口年增长率,从1988年1月1日起4年内,由19%下降到3%。
非关税壁垒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 NTBs)第一节非关税壁垒概述一、含义二、产生三、非关税壁垒的特点1.灵活性2.有效性3.隐蔽性4.歧视性四、非关税壁垒的作用(一)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越来越把非关税壁垒作为实现其政策目标的主要工具。
对他们来说,非关税壁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是作为防御性武器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用以保护国内陷人结构性危机的生产部门,或者保障国内垄断资产阶级能获得高额利润。
(2)是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用作砝码,逼迫对方妥协让步,以争夺国际市场。
(3)是用作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歧视的手段,甚至作为实现政治利益的手段。
总之,发达国家设臵非关税壁垒是为了保持其经济优势地位,继续维护不平等交换的国际格局。
(二)发展中国家同样也越来越广泛地使用着非关税壁垒措施。
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设臵非关税壁垒的目的主要是:(1)限制非必需品进口,节省外汇;(2)限制外国进口品的强大竞争力,以保护民族工业和幼稚工业;(3)发展民族经济,以摆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经济的控制和剥削。
第二节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一、进口配额制(import quotas)(一)绝对配额(absolute quotas)1.全球配额(global quotas;unallocated quotas)2.国别配额(country quotas)(1)自主配额(autonomous quotas)(2)协议配额(agreement quotas;bilateral quotas)(二)关税配额(tariff quotas)二、“自动”出口配额(“voluntary”export quotas)专栏1日美汽车贸易中的“自愿”出口配额“自愿”出口配额最早最著名的例子是日本对出口美国的汽车的限制。
日本汽车自 20世纪 60年代开始进入美国市场,到 80年代初,对美国汽车产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1979一1980年美国汽车业失业率的上升和利润的下降,使福特汽车公司和美国汽车工人联合工会(United Automobile Workers,简称UAW)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使用201条款的保护。
非关税壁垒

因此,从经济福利的观点来看, 因此,从经济福利的观点来看,由出口国进行自动出口 限制比进口国采用关税和配额, 限制比进口国采用关税和配额,对进口国造成的净福 利损失更大。 利损失更大。
VER的经济效应
2. 就出口国而言,自动出口配额比进口配额 就出口国而言, 更为有利: 更为有利: • 除了可获得出口配额收入外,出口国在实 除了可获得出口配额收入外, 施过程中掌握有更大的主动权, 施过程中掌握有更大的主动权,年度配额 还可以在不同年份间调剂。 还可以在不同年份间调剂。
Welfare effect of IQ
S’
1.假设国内需求不 假设国内需求不 变 2. 需求 需求(9.26) 超过 国内供给 +配额 配额 (7.27) 3.价格上升 价格上升
•
净福利: 净福利 -(b+d) or –(b+d+c)
4. 国内供给上升 & 国内需求减少 5.市场出清 市场出清
Quotas Rents(配额租金)
B组: 8 最低限价和差价税 9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10 进口押金制 11 对与进口商品相同的国内工业实行优惠 12 对与进口商品相同的国内工业实行直接或 间接补贴 1. 13 歧视性的国内运费 2. 14 财政部门对于进口商品在信贷方面的限制
1. II 除商业性政策以外的用于限制进口和鼓励 出口的措施 2. A组: 3. 15 运输工具的限制 4. 16 对于进口商品所占国内市场份额的限制 5. B组: 6. 17 包装和标签的规定 7. 18 安全、健康和技术标准 8. 19 海关检查制度 9. 20 海关估价 10. 21 独特的海关商品分类
1. III 为促进国内替代工业的发展而实行的限 制进口措施 2. 22 政府专营某些商品 3. 23 政府实行结构性或地区性差别待遇政策 4. 24 通过国际收支限制进口
非关税壁垒概述(PPT 29张)

(六)NTBs 的发展趋势
1.技术性贸易壁垒
(Technolog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 涵义:进口国强制性或非强制性要求进口商品执行技 术性标准,从而提高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 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目的。 构成与内容:(1)技术标准与法规 (2)合格的评定程序 (3)包装和标签要求 (4)产品检验检疫制度 (5)信息技术壁垒
(1)数量性外汇管制——控制外汇数量 (2)成本性外汇管制——复汇率 (3)混合性外汇管制——数量+复汇率
2、进口押金制
又称“进口存款制”、“先期存
款制”。进口商要预先按照进口金额
的一定比率和规定时间,到指定银行
无息存入一笔现金。
1974年5月到1975年3月,意大利曾规定,对400多
种进口商品,无论从任何一个国家进口,都必须先 向中央银行交纳相当于进口货价半数以上的现款押 金,无息存放6个月。据统计,这项措施相当于征 收5%以上的进口附加税。
三、非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以完全竞争条件下贸易小国 进口配额经济效应分析为例
P
H
S
1.封闭经济下的均衡:
国内均衡价格为Pd 国内供需均衡S=D, 贸易量为: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Pd
E
Pw I
C
G
2.自由贸易下的均衡:
D
0 Q1
图8-1-0
Q4
国内价格下降为Pw Q 贸易量为: 0Q4- 0Q1=Q1Q4
P H
(二) “自动” 出口配额制
( Voluntary Export Quotas) 又称 “自动”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 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在 某一时期内某种商品的出口配额,在限定的 配额下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可分为两种形式—— 1、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限制 2、协定的“自动”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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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来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就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非关税壁垒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许可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后者是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和标准,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苛刻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验规定等。
随着关税壁垒的下降,非关税壁垒在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非关税壁垒的产生为摆脱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各国在提高进口关税的同时,也使用了一限制进口数量为主要形式的非关税壁垒。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1947年关税总协定的主持下,举行了多轮多边贸易谈判,使关税壁垒不断下降。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又出现了较大的经济危机,形成了贸易保护的压力,各国纷纷加强对国内市场的保护措施。
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收到关税减让谈判成果旅行的约束,在关税不能随意变动和提高的背景下,转向更多地采用非关税壁垒,一保护本国市场,进行竞争。
二、非关税壁垒的特点1.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通常,各国关税税率制定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若要调整或更改税率,需经过较为繁琐的法律程序。
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约束下,熟虑难以做出灵活性的调整。
而制定和实施非关税壁垒,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比较迅速,能尽快地对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2.能有效地抑制价格竞争优势关税壁垒是指通过征收高额关税,提高进口商品价格,削弱其竞争能力,间接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如果出口国采用出口补贴、商品倾销等办法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关税就较难起到限制商品进口的作用。
但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制)预先规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不再进口,这样就能把超额的商品拒之门外,限制作用远远高于关税壁垒。
3.出口国家难以应付通常,关税税率确定后,往往以法律形式公布,依法执行。
但是,一些非关税壁垒借助“合理和科学”的旗号,制定繁琐复杂的标准和程序,使出口上平难以区分是非,不易应付。
4.多种多样层出不穷睡着世界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过敏健康与安全的需要,在关税壁垒减低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重视非关税壁垒的设置,并加速发展,使得非关税壁垒向多样化、细致化、严格化和科技化方向发展,在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基础上,花样层出不穷。
迄今为止,非关税壁垒多达75种,具体措施则高达到3000余种。
非关税壁垒形式多样,且更为隐蔽。
根据美国、欧盟等WTO成员贸易壁垒调查的实践,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为以下13种形式:(1)通关环节壁垒通关环节壁垒通常表现在,进口国有关当局在进口商办理通关手续时,要求其提供非常复杂或难以获得的资料,甚至商业秘密资料,从而增加进口产品的成本,影响其顺利进入进口国市场;通关程序耗时冗长,使得应季的进口产品(如应季服装、农产品等)失去贸易机会;对进口产品征收不合理的海关税费。
(2)对进口产品收国内税费国内税费是指产品进入一国国内市场后,在流通领域发生的税费。
若专门针对进口产品征收国内税费或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国内产品的国内税费,则构成对进口产品的限制。
(3)进口禁令进口禁令指超出WTO规则相关例外条款(如GATT第20条规定的一般例外、第2l条规定的安全例外等)规定而实施的限制或禁止进口的措施。
(4)进口许可进口许可分为自动许可和非自动许可两种。
自动许可指不需要通过审批程序就能获得的许可;非自动许可指必须通过审批程序才能获得的许可,具体可分为含数量限制的许可(通常为进口配额管理)和不含数量限制的许可(通常为单一的进口许可证管理)。
进口配额管理中的贸易壁垒经常表现为:配额量不合理;配额发放标准不合理或分配不公正。
在单一的进口许可管理中,贸易壁垒主要表现为:管理程序不透明;审查及发放许可证的程序过于复杂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文件;审批时间过长等。
(5)技术性贸易壁垒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有关规定,WTO成员有权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国家或地区安全利益、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等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
上述措施总称为TBT 措施,具体可分为三类,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法规:指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以及规定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的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政府授权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技术规范、指南、准则等。
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特征,即只有满足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方能销售或进出口。
例如,某国颁布技术法规,要求低于某一价格的打火机必须安装防止儿童开启的装置。
这种将商品价格和技术标准联系起来的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构成了贸易壁垒。
标准: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该文件还可包括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按照《TBT协议》的规定,标准是自愿性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有些国家将标准分为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两种,其强制标准具有技术法规的性质。
目前,一些国家特别是某些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和科技优势,将标准作为构筑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以限制其它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口。
例如,有的国家制定了进口产品很难达到的苛刻标准,并以此影响消费者偏好,事实上对进口产品构成了障碍。
合格评定程序: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相关要求的程序。
《TBT协议》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测和检验程序;符合性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程序;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它们的组合。
实践中,不透明或歧视性的合格评定程序往往对进口产品构成障碍。
例如,根据《TBT协议》,成员在颁布没有国际标准或与国际标准不一致且可能对其它成员的贸易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法规或合格评定程序前,需向WTO/TBT委员会提前通报,给予其它成员一定的评议时间并尽可能考虑它们的合理意见。
但有的成员在未征求其它成员意见的情况下即发布和实施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从而使其它成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其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相关规定而被退回、扣留、降价处理或销毁。
这种做法违反了《TBT协议》的透明度原则,严重影响了其它成员对其出口贸易,构成了贸易壁垒。
还有的成员在抽样、检测和检验等具体程序中,无故拖延时间,对进口产品构成不合理的限制。
《TBT协议》要求WTO各成员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TBT措施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的原则(对贸易影响最小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原则、技术法规等效性原则、合格评定程序的相互认可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
但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地区)并未严格遵守上述原则,制定复杂、苛刻、多变的TBT措施,限制其它国家(地区)的产品进入其市场。
例如,某国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高于该国产品,或对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产品的技术要求高于从其它国家进口的同类产品,违反了《TBT协议》的非歧视原则。
因此,凡是违反《TBT协议》有关原则所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均构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6)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不合理地使用或滥用这些救济措施,就会对进口产品形成贸易壁垒。
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一些国家在倾销和补贴的调查及认定中,往往以所谓"非市场经济"问题歧视中国产品,有的进而在标准采用,替代国选择上采取更不合理的做法。
在反倾销调查中,进口国还可采取反规避和反吸收措施;如这些措施被滥用,也会对进口产品构成不合理的障碍。
①反规避。
所谓规避,是指一种出口产品在被另一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情况下,出口商通过各种形式减少或避免出口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或被适用其它形式的反倾销措施的行为;反规避是指进口国为防止国外出口商规避反倾销措施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
②反吸收。
所谓吸收,是指在进口国已对某一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出口商采取低报出口价格的方法减轻进口商因承担反倾销税产生的负担,从而降低反倾销税对其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份额的影响。
此种情况下,进口国可以进行反吸收调查,即如进口国发现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的售价未能产生预期影响,可通过重新调查确定新的倾销幅度,并最终提高反倾销税率。
一国在采取反规避、反吸收调查时,如果在进口产品原产地、出口价格的认定等方面采取的标准不够客观、公正,导致不适当或不合理地采取反规避、反吸收的措施,限制产品的进口,反规避、反吸收措施就可能起到贸易壁垒的作用。
如某WTO成员方曾对原产于中国的草柑膦进行过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规避和反吸收调查,在反倾销调查中裁定征收24%的反倾销税,继而又在反吸收调查中将该税率提高到48%,迫使我产品退出该成员市场。
在保障措施调查中,一些国家往往在进口增长、产业损害等问题的认定方面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并进而根据这种随意性的认定对我出口产品采取不合理的保障措施。
(7)对进口产品的歧视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可分为两种情况:①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签署方间所采取的对进口产品的歧视措施。
《政府采购协议》是一个诸边协议,即只有签署了该协议的成员方受协议规则的约束。
该协议规定,协议的签署方必须保持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并给其它成员在参与政府采购方面同等的待遇。
实践中,一些WTO成员往往以不太透明的采购程序阻碍外国产品公平地参与采购。
例如,某国有大量的法律规定在政府采购中实施国内优先原则;对采购该国产品予以某些特殊优惠;制定复杂的采购程序,使国外产品无法公平地参与采购竞标;以“国家安全”为由武断地剥夺外国产品参与采购的机会。
②非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签署方间采取的对进口产品的歧视措施。
在各国自愿对外国开放该国政府采购的领域中,也会存在对进口产品的歧视。
这些歧视措施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违反最惠国待遇,对不同国家的产品采取差别待遇,从而构成对特定国家产品的歧视。
(8)出口限制具体表现形式有:①通过该国国内立法上的治外法权条款,限制或阻碍其它国家与第三国的贸易,从而给其它国家产品出口到该国或第三国市场构成贸易障碍。
例如,某国根据其出口管理立法,建立了一整套针对军民两用产品的出口控制体系,并限制其它国家的企业将此类产品销往没有经过授权的目的地。